《考试大纲》规定的十八个文言虚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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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规定的十八个文言虚词讲析
常用文言文虚词之一:而
《说文》:“而,须也。”本义为胡须,在先秦时期已经不常用,秦汉以后完全消失。虚词“而”是假借字。可作代词、连词、语气词。作代词和语气词的“而”中古以后逐渐少用乃至消失了;作连词的“而”从古到今一直沿用,变化不大。
代词
“而”既可作人称代词,也可作指示代词。
一、人称代词
“而”指代第二人称,既可指单数,也可指复数。可以作主语或定语,一般不作宾语。
(一)“而”作主语。根据上下文义,可译为“你”“你们”等。
例:孰是君也,而可无死乎?(《勾践灭吴》)
(二)“而”作定语,根据上下文义,可译为“你的”“你们的”。
例:旦暮吏来而呼曰:“……蚤繰而绪,蚤织而缕,字而幼孩,遂而鸡豚。”(《种树郭橐驼传》)
二、指示代词
“而”作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样”“这”。
例:新妇谓府吏:“何意出此言,同是被逼迫,君而妾亦然。”(《孔雀东南飞》)
连词
“而”可以连接词、词组、分句和句子,表示彼此之间的各种关系。
一、连接词、词组或分句,表示并列关系。
(一)连接词与词。主要连接动词或形容词,较少连接名词。可译为“且”“和”“与”。
例:①凡我父兄昆弟及国子姓,有能助寡人谋而退吴者,吾与之共知越国之政(《勾践灭吴》)
②夫虽无四方之忧,然谋臣与爪牙之士,不可不养而择也(《勾践灭吴》)
(二)连接词组与词组。可译为“和”“与”“并且”。
例:①且夫我尝闻少仲尼之闻,而轻伯夷之义者,始吾弗信(《秋水》)
②蟹六跪而二螯,非蛇蟺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劝学》)
(三)连接分句与分句。可译为“和”“而且”。
例:其莳也,若子;其置也,若弃;则其天者全,而其性得矣。(《种树郭橐驼传》)
二、连接单句中的词或词组,表示顺承关系。
(一)“而”所连接的前后两项动作行为在时间上先后相承。可译为“就”“便”“然后”。
例:乃致其父兄、昆弟而誓之:寡人闻古之贤君,四方之民归之,若水归下也(《勾践灭吴》)
(二)“而”所连接的前后两项动作行为在事理上前后相承,前一个动作行为是后一个动作行为的原因,后一个动作行为是前一个动作行为的结果。可译为“就”“因而”。
例: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劝学》)
三、连接状语和谓语,表示修饰关系。用作状语的一般为动词、形容词、时间名词或介词短语,表示动作行为的状态、方式或时间等。根据实际情况,可译为“地”“着”“就”。
例:①吾尝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见也(《劝学》)
②太后盛气而揖之(《触龙说赵太后》)
③吾尝终日而思矣,不如须臾之所学也(《劝学》)
④虽少,愿及未填沟壑而托之(《触龙说赵太后》)
四、连接词组,表示转折关系。连接的两部分意思相对或相反。可译为“可是”“但是”“却”。
例: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殍而不知发(《寡人之于国也》)
五、连接分句,表示转折关系。连接的两部分意思相反。可译为“可是”“但是”“然而”“却”“可是却”。
例: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劝学》)
六、连接分句,用于复句的前一分句,提出程度更甚的事例作衬托,后一分句常有表示层进的连词“况”“而况”“又何况”等与之呼应。可译为“尚且”。
七、连接词组或分句,表示层进关系。可译为“而且”“并且”。
例:①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已,则知明而行无过矣(《劝学》)
②今媪尊长安君之位,而封之以膏腴之地,多予之重器(《触龙说赵太后》)
八、“而”用在主语、谓语之间,表示强调或转折语气,它所在的句子常用作表条件或假设的分句。根据文义可译为“就”或“如果”“如果都”“却”。
例:①安见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
②子而思报父母之仇,臣而思报君之仇,其有敢不尽力者乎(《勾践灭吴》)
九、连接分句,表示假设。用于复句的前一分句,表示假设的条件或情况,后一分句表示结果。可译为“如果”“假如”。用例较少见。
十、“而”与“上”“下”“来”“往”等词连用,表示时间、数量、范围的起限。可译为“以”,或不译。
由孔子而来,至于今百有余岁,去圣人之世若此其未远也(《孟子•尽心下》)
语气词
“而”用于陈述句或感叹句、祈使句之后,表示终结或感叹语气。可根据文义译为“吧”“呀”“啊”。
例:①唐棣之花,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译文:唐棣树的花,随风翻动摇摆。难道不思念你?只是居住得太远。)(《论语•子罕》)
②已而,已而!今之从政者殆而!(译文:停下来吧,停下来吧!如今从政的人都很危险啊!)(《论语•微子》)
常用文言文虚词之二:何
《说文》:“何,儋也。”本义为“担负”,后假借为“谁何”之“何”。可用作代词、副词。先秦已有用例,后一直沿用于文言中。
代词
用作疑问代词。
一、“何”代事物。可译为“什么”。
(一)“何”作主语。
例: 公曰:“何谓忠贞?”对曰:“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送往事居,耦俱无猜。贞也。”(《左传•僖公九年》)
(二)“何”作谓语,一般在动词后,也可提至谓语前,构成倒装句。
例: ①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寡人之于国也》)
②子曰:“何哉,尔所谓达者?”子张对曰:“在邦必闻,在家必闻。”(《论语•颜渊》)
在“何+所+动词”的句式中,“所+动词”这个名词性短语为主语,“何”可理解为提至主语前的谓语。
例: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白居易《卖炭翁》)
“何+所”与动词之间有否定副词“不”,构成“何+所+不+动词”的句式,表示“无所不……”的意思。
例: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译:如果我自己是个非常好的人,那么没有什么人不能包容的,(《论语•子张》)
“何”作谓语,它的前面有表示否定的词语“非”,共同构成紧缩复句,表示一种强烈的肯定语气。
例:宗庙会同,非诸侯而何(《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
(三)“何”作动词宾语,先秦时期大都在动词前,偶有在动词后的;作“云”“言”“谓”和系词性动词“为”的宾语时,多在后。
例:良问曰:“大王来何操?”(《鸿门宴》)
(四)“何”作间接宾语,主要出现在“何谓X”的句式中,可译为“称什么(为)什么”“管什么(叫)什么”。这种“何谓X”的句式与“何”作主语的“何谓……”句式在形式上相同,实则不同,因为其答语中与“何”相对应的词语在句中充当间接宾语。
例:曾子曰:“敢问何谓七教?”孔子曰:“上敬老则下益孝,上尊齿则下益悌,上乐施则下益宽,上亲贤则下择友,上好德则下不隐,上恶贪则下耻争,上廉让则下耻节,此之谓七教。——译:曾参问:“请问什么是七教呢?”孔子说:“位居上位的人尊敬年长的人,那么百姓就会讲孝道;位居上位的人严格遵从长幼之别,那么百姓就会做到弟弟更加顺从兄长;位居上位的人乐善好施,那么百姓就会更加仁慈宽厚;位居上位的人亲近贤良的人,那么百姓就会择良友而交;位居上位的人注重德行,那么百姓就不会隐瞒情况;位居上位的人憎恶贪婪的行为,那么百姓就会以争利为耻;位居上位的人讲究廉洁谦让,那么百姓就会以不讲礼节为耻,这就是所谓的七种教化。(《孔子家语•王言解第三》)
(五)“何”作介词宾语,先秦时期大多在介词前。以“何”为宾语的介词短语,或在动词前作状语,或在动词后作补语。汉代以后,“何”在介词后的情况逐渐增多。
例:一旦山陵崩,长安君何以自托于赵(《触龙说赵太后》)
二、“何”代人。可译为“谁”。
(一)“何”作主语。
例:今大王诚反其道,任天下武勇,何不诛?以天下城邑封功臣,何不服?以义兵从思东归之士,何不散?(《汉书•韩信传》)
(二)“何”作谓语。
例:祭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公羊传•隐公元年》)
(三)“何”作宾语。
例:公不如谓周君曰:“何欲置?令人微告悍,悍请令王进之以地。”(《战国策•西周策》)
(四)“何”作介词宾语。可在介词前,或在介词后。可译为“谁那儿”“谁那里”“什么人那里”。
例:然则义何从出?子墨子曰:“义不从愚且贱者出,必自贵且知者出。”(《墨子•天志中》)
三、“何”表抉择,指人、事物、处所等。可译为“谁”“什么(东西)”“哪个国家”“哪里”。
(一)“何”作小句主语,前面有表示抉择范围的词语,作全句主语。有时,全句主语承前而省。
例:客执骨而问曰:“敢问骨何大?”仲尼曰:“丘闻之:‘昔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其骨节专车。此为大矣。’”(《国语•鲁语下》)
(二)“何”作动词宾语,在动词前。表示抉择范围的词语在前或承前而省。可译作“哪一”“谁”。
例: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 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 曰:“去兵。” 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 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
(三)“何”作介词宾语,或在介词前,或在介词后。
例:堂谿公见昭侯曰:“今有白玉之卮而无当,有瓦卮而有当。君渴,将何以饮?”君曰:“以瓦卮。”(《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四)“何”在名词前做修饰语。可译为“什么”。
例:菜食何味最胜?(《南史•周朗传》)
四、“何”指原因。作谓语,一般在主语后,偶有在主语前构成倒装句式。可译为“为什么”。
例: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寡人之于国也》)
五、“何”指处所。可译为“哪里”“什么地方”。
(一)“何”作主语。
例:客执骨而问曰:“敢问骨何大?”仲尼曰:“丘闻之:‘昔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其骨节专车。此为大矣。’”(《国语•鲁语下》)
(二)“何”作动词宾语,先秦时期多在动词前,汉以后在动词后者渐多。
例:王召陈轸告之曰:“吾能听子言,子欲何之?请为子约车。”对曰:“臣愿之楚。”(《战国策•秦策一》)
(三)“何”作介词宾语,先秦时期多在动词前,有个别在后,汉以后在介词后者渐多。
例:是犹百门而闭一门焉,曰:盗何从入?(《墨子•鲁问》)
六、“何”指情状,用于名词前作修饰语。可译为“什么……”“什么样的”。
例:孔子问于守庙者曰:“此为何器?”(《荀子•宥坐》)
副词
一、用在谓语前,用来询问原因。有时在“何”后的动词及其宾语之间加“乎”字,构成“何+动词+乎+宾语”的句式。可译为“为什么”“干吗”。
例:曰:“夫子何哂由也?”曰:“为国以礼,其言不让,是故哂之。”(《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
二、用在谓语前,表示反诘。后面常跟助动词“能”“敢”“足”“可”等。可译为“怎”“怎么”。
例:其妻曰: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公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三、“何”起加强语气的作用。可译为“怎么那么”“何等地”。
(一)用于形容词、短语或小句前。
例:羽夜闻汉军四面皆楚歌,乃惊曰:“汉皆已得楚乎?是何楚人多也。”(《汉书•相籍传》)
(二)“何”后的成分是小句,小句的主语多为动词或动词短语,谓语多是形容词。
例:钟子期夜闻击磬者而悲。使人召而问之曰:“子何击磬之悲也!”(《吕氏春秋•精通》)
(三)“何”用在句首,句子的主语(常为小句)和谓语(形容词)之间加“之”。
例:扬子之邻人亡羊,既率其党,又请扬子之竖追之。扬子曰:“嘻!亡一羊,何追者之众!”(《列子•说符》)
常用文言文虚词之三:乎
《说文》:“乎,语之余也。从兮,象声上越扬之形也。”“乎”的语气词用法是其本义,最早约产生于西周时期,在古汉语中,“乎”可以表一般疑问语气、选择疑问语气、测度疑问语气、反诘疑问语气、感叹语气和祈使语气等各种语气。唐宋以后,随着“吗”“呢”“吧”“罢”“啊”等新的语气词的出现和大量使用,“乎”逐渐在口语中少用,而只用于仿古的书面语中。到了现代,则除了一些凝固格式(如“不亦乐乎”)外,基本消失了。“乎”还可用作助词和介词,现代汉语中这些用法也已基本消失。
语气词
一、“乎”用于是非问句的句末,助是非疑问语气。要求对方作肯定或否定的回答。可译为“吗”。
例: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论语•微子》)
二、“乎”用于特指问句的句末,助特指疑问语气。句中一般有表示全句疑问点的疑问代词“谁”“何”“安”“胡”“孰”“奚”“盍”等与之相配合,要求对方就这个疑问点作出回答。可译为“呢”。
例:后,孟尝君出记,问门下诸客:“谁习计会,能为文收责于薛者乎?”冯谖署曰:“能。”(《战国策•齐策四》)
三、“乎”表示选择语气。用于并列的两个或两个以上问句的句末,让人选择其中一个作答。可译为“呢”。
例:滕,小国也,间于齐楚,事齐乎?事楚乎?(《孟子•梁惠王上》)
四、“乎”用于反诘问句的句末,助反问语气。句中一般须有表示反诘的疑问代词或语气副词“何”“孰”“谁”“独”“不亦”“岂”“其”“其庸”“宁”等与之配合。有时“乎”还可和句中表进层的连词“而况”“况”“又况”等相呼应构成反诘问句。可译为“吗”“呢”。
例: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论语•学而》)
五、“乎”用于测度问句的句末,助测度疑问语气,句中一般有表示测度的副词“得无”“得微”“得非”“得毋”“无乃”“其”“其唯”“殆”等与之呼应。可译为“吧”。
例:今君王既栖于会稽之上,然后乃求谋臣,无乃后乎?(《勾践灭吴》)
六、“乎”用于祈使句的句末,表示命令、祈请、劝戒、禁止语气。常与句中“愿”“请”“唯(惟)”“其”等语气副词相呼应。可译为“吧”。
例:默默乎,河伯!女恶知贵贱之门,小大之家!(《庄子•秋水》)
七、“乎”用于句末,表示感叹、悲愤、赞颂等语气。可译为“啊”“呀”。
例: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论语•里仁》)
八、“乎”用于分句末,表示停顿语气。可译为“么”,或不译出。
例:故翟以为虽不耕织乎,而功贤于耕织也。(《墨子•鲁问》)
助词
一“乎”用于句中某些词语后面,表示语气在该处稍作停顿,以着重突出它前面的词语。不能译出。
例:胡为乎遑遑欲何之(《归去来兮辞》)
二、“乎”用于形容词或副词之后,有很强烈的感情色彩,可加在单音或叠音形式后面。可不译出。
例: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赤壁赋》)
介词
“乎”作介词,与一般介词不同。“乎”和它的宾语所组成的介宾结构在句中只能置于动词或形容词之后,用作补语。
一、介绍行为动作发生、出现的时间。可译为“在”“从”。
例:生乎吾前 ,其闻道也固先乎吾 ,吾从而师之;生乎吾后 ,其闻道也亦先乎吾 ,吾从而师之。(《师说》)
二、介绍行为动作发生、出现的处所、范围。可译为“在”“从”。
例:①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
②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谨;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
三、介绍出行为动作的趋向。可译为“到”“至”。
例:鸡鸣狗吠相闻,而达乎四境,齐有其民矣。(《孟子•公孙丑上》)
四、介绍出行为动作发生、出现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
例:传曰:“治生乎君子,乱生乎小人。”此之谓也。(《荀子•王制》)
五、表示人、事物、行为之间的对待关系,引进对象或事物的关系者。可译为“对”“对于”。
例: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已,则知明而行无过矣。(《劝学》)
六、引进动作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可疑为“给”“向”。
例:好仁者,无以尚之;恶不仁者,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论语•里仁》)
七“乎”表示比较,一般多用于形容词或动词后。可译为“比”“跟……相比”。
例:①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
②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对曰:异乎三子者之撰。(《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
八、表示被动,引出动作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
例:王痍者何?伤乎矢也。(《公羊传•成公十六年》)
常用文言文虚词之四:乃
《说文》:“乃,曳词之难也,象气之出难。”意谓“乃”在句中起加重语气的作用。“乃”可作代词、副词、连词、助词。有些用法从古到今变化不大,有些用法后来逐渐少用或者已经消失了。
代词
一、用作第二人称,通常用于名词前,也有用作主语的。
(一)用于名词前,作定语。可译为“你的”“你们的”。
例: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望告乃翁。(陆游《示儿》)
(二)用作主语。可译为“你”“你们”
例:今欲发之,乃能从我乎?(《汉书•翟义传》)
二、用作第三人称。用于名词前,相当于“其”。可译为“他的”“他们的”。
例:若民不力田,墨乃家畜。(《吕氏春秋•上农》)
三、用作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此”“这”。
例:当断不断,反受其乱,乃是也。(《史记•齐悼惠王世家》)
副词
一、用于名词性谓语前,作状语。
(一)表示对主语的辨明或申明,起加强肯定的作用。可译为“就是”“便是”“原来是”“只是”等。
例:孟尝君怪之曰:“此谁也?”左右曰:“乃歌夫‘长铗归来’者也。”(《战国策•齐策四》)
(二)表示所述事实仅限于某一范围。可译为“仅”“仅仅”“只”“才”等。
例:匈奴大入上谷、渔阳,安国壁乃有七百余人。(《汉书•韩安国传》)
二、用于动词性谓语前,作状语。
(一)表示动作行为或事情前后相承的关系。有的是时间上的前后相承,有的是事理上的相承。可译为“便”“就”“于是”等。
例:越王勾践栖于会稽之上,乃号令于三军曰(《勾践灭吴》)
(二)表示动作行为在具备了一定的条件之后才发生、出现。可译为“才”“才能”“就”“这才”等。
例:必以长安君为质,兵乃出(《触龙说赵太后》)
(三)表示动作行为或情况发生、出现比预想或希望的来得晚。可译为“才”。
例:今君王既栖于会稽之上,然后乃求谋臣,无乃后乎(《勾践灭吴》)
(四)表示动作行为或某种情况发生、出现不久。可译为“刚”“刚刚”“始”“才”等。
例:是月也,日夜分,雷乃发声(《礼记•月令》)
(五)表示动作行为或某种情况发生、出现是出乎意料的。可译为“竟”“竟然”“居然”等。
例: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桃花源记》)
(六)用于反问句中,起加强反诘的作用。可译为“岂”“难道”“怎么”“怎么能”等。
例:诚以为迁庙合祭,久长之策,高皇帝之意,迺(乃)敢不听(《汉书•韦贤传》)
(七)表示所述事实的前后两种情况恰好相反。可译为“却”“反”“反倒”等。
例: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史记•李斯列传》)
三、用于复句的前一分句,表示让步,以引起下文进一步的推论或反问等。后一分句常有“矧”“况”等连词与之相呼应。可译为“尚”“尚且”。
例:若考作室,既厎法,厥子乃弗肯堂,矧肯构?(《书•大诰》)
连词
一、用于复句的前一分句,表示假设或他转。
(一)表示假设的条件或情况,可译为“如果”“假如”“若”。
例:思乃精,志之荣。(《荀子•成相》)
(二)表示他转。叙述某件事时,又转到另一件事上。可译为“至于”“至于说到”。
例:皆古圣人也,吾未能有行焉;乃所愿,则学孔子。(《孟子•公孙丑下》)
二、用于复句的后一分句,表示进层关系。可译为“就是”“而”“而是”“又”等,或按上下文义灵活译出。
例:非独政之能,乃其姊者,亦列女也。(《战国策•韩策二》)
助词
用于句首或句末,使语句和谐、对称。可随上下文义灵活译出。
例:帝德广运,乃圣乃神,乃武乃文——译:(《尚书•大禹谟》)
常用文言文虚词之五:其
《说文》:“箕,所以簸者也。”虚词“其”与本义无关,而是假借字。“其”可作代词、副词、连词、助词。先秦已有用例;两汉以后,助词用例多见于仿古著作之中;代词、副词和连词用例一直沿用于文言中。
代词
一、用于名词或名词化的词语前,表示领属关系,通常表示第三人称,有时表示第一或第二人称。可译为“他(它)的”“我的”“你的”等。
例: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鸿门宴》)
二、“其”作小句的主语,等于“名词+之”。“之”,取消小句的独立性。小句的谓语可以是动词,也可以是名词或名词性短语,其前面还可用“非”。
例: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列子•汤问》)
三、表示“其中之”的意思。
例:寺僧使小童持斧,于乱石间择其一二叩之(《石钟山记》)
四、用于名词前起指代作用。可译为“这”“那”等。
例:藏之名山,传之其人(《报少卿书》)
副词
一、用于谓语前,表示动作或情况即将出现或发生。可译为“将要”“就要”。
例:今殷其沦丧(《尚书•微子》)
二、表示测度。可译为“也许”“大概”。
例:修己以安百姓,尧舜其犹病诸(《论语•宪问》)
三、表示反诘,同“岂”。可译为“难道”。
例:子而思报父母之仇,臣而思报君之仇,其有敢不尽力者乎(《勾践灭吴》)
四、表示希望、祈请语气。可译为“还是”“要”“一定”等。
例:与尔三矢,矢其无忘乃父之志(《新五代史•伶官传序》)
连词
一、用于假设复句、让步复句的前一分句,表示假设或让步。可译为“如果”“尚且”等。
例:兰槐之根是为芷,其渐之滫,君子不近,庶人不服(《荀子•劝学》)
二、用于抉择复句的后一分句前,或分别用于两个分句前,表示选择。可译为“还是”。
例:呜呼!其真无马邪?其真不马也(韩愈《马说》)
有时,前一分句用“宁”,后一分句用“其宁”。
例:君宁死而又死乎,其宁生而又生乎(《吕氏春秋•贵信》)
三、用于复句的后一分句,表示论断或承接。可译为“就”。
例:一国皆不知而我独知之,吾其危矣(《韩非子•说林》)
助词
一、用于修饰语与名词之间,可译为“的”。
例:朕其弟,小子封(《尚书•康诰》)
二、用于单音节形容词或象声词前,使该单音节词与其叠音词相当。
例:击鼓其镗,踊跃用兵(《诗经•邶风•击鼓》)
三、用于状语与谓语主要成分之间。可根据上下文义灵活译出,或可不译。
例: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楚辞•离骚》)
四、用于句末,为语气词。旧读jī。可译为“呢”“了”。
例:今尔无指告,予颠隮,若之何其?(《尚书•微子》)
五、用于代词前或代词后,构成“其谁”“其孰”“谁其”“此其”“彼其”“夫其”“是其”“何其”“曷其”“胡其”等。“其”可不译出。
例:此非吾君也,何其声似我君也!(《孟子•尽心上》)
常用文言文虚词之六:且
《说文》:“且,所以荐也。”“且”的本义为“草席”,这一意义早已消失。“且”的虚词用法是假借字,先秦时便已使用。可作副词、连词、语气词和代词。副词“且”在唐宋时期产生了“仅”“只”“依然”等新义,但在现代汉语中又消失了。连词“且”自古至今变化不大。语气词和代词“且”中古以后便逐渐少用以至消失了。
副词
一、用于动词或谓语前,表示动作行为是暂时的。可译为“姑且”“暂且”等。
例: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石壕吏》)
二、用于动词或谓语前,表示动作行为或情况将要发生或出现。可译为“将”“将要”等。
例:今吾尚病,病愈,我且往见。(《孟子•滕文公上》)
三、用于数词前,表示接近或将要达到某一数目。可译为“近”“将近”等。
例:北山愚公,年且九十(《愚公移山》)
四、用于动词或谓语前,表示某种情况、现象继续存在,没有发生变化,或动作行为继续进行。可译为“依然”“尚”“还”“仍”等。
例:再败君师,死且有罪(《左传•昭公二十三年》)
五、用于动词或谓语前,表示限止。可译为“仅仅”“只”“只是”等。
例:且愁江郡何时到,敢望京都几岁还(《白氏长庆集•舟行阻风》)
连词
连接词、词组或分句,表示并列、进层、选择、假设、转折等关系。
一、连接词与词,表示并列关系。
(一)连接两个形容词,表示同时具有两种情状或性质、状态。可译为“又”“并且”“而且”“(既)……又……”等。
例: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漪(《诗经•魏风•伐檀》)
(二)连接动词,表示两个动作行为同时进行。可译为“而且”“一边……一边……”“一面……一面……”等。
例:百公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孟子•滕文公上》)
二、连接分句,表示进层关系。可译为“况且”“而且”“并且”等。
例: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且焉置土石?(《列子•汤问》)
三、连接分句,用于选择疑问句中第二个分句前,表示选择关系。可译“还是”。
例:苏秦谓齐王曰:“齐、秦立为两帝,王以天下为尊秦乎?且尊齐乎?”(《战国策•齐策四》)
四、连接分句,表示假设关系。用于假设复句的前一分句,表示假设的情况或前提,后一分句表示结果。可译为“如果”“假如”“若”等。
例:君且欲霸王,非管夷吾不可(《史记•齐太公世家》)
五、连接词或句子,表示转折关系。可疑为“却”“但是”等。
例:若以君官从子之私,惧子之应且憎也(《国语•晋语八》)
语气词
用于句首,表示要发表议论,兼有提示作用。可不译出。
例:且夫天下非小弱也,雍州之地,殽函之固,自若也(《过秦论》)
代词
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此”“这”“这样”等。
例:庄公左搏桓公,右抽剑以自承。管仲、鲍叔进。曹刿按剑当两陛之间曰:“且二君将改图,无或进者!”(《吕氏春秋•贵信》)
常用文言文虚词之七:若
《说文》:“若,择菜也。”这一意义早已消失。由本义引申为“选择”。这种用法在古籍中极其罕见。“若”的虚词用法是假借字用。可作代词、副词、连词和助词。先秦已有用例,后沿用在文言中。副词和连词在现代汉语书面语中仍使用。
代词
“若”既可作人称代词,也可作指示代词。
一、人称代词。指代第二人称,可以是单数,也可以是复数。在句中可作主语、宾语和定语。
(一)在句中作主语。可译为“你”“你们”。
例: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庄子•齐物论》)
(二)在句中作宾语。可译为“你”“你们”。
例:予我千金,我生若。(《狱中杂记》)
(三)在句中作定语。可译为“你的”“你们的”。
例: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史记•项羽本纪》)
二、人称代词。指代第三人称,在句中作定语,相当于“其”。可译为“他的”“他们的”。
例:孔子生不知其父,若母匿之,吹律自知殷宋大夫子氏之世也。(《论语•知实》)
三、指示代词。表示近指,作定语或状语。
(一)在句中作定语。可译为“此”“这”等。
例:君子者亦可以察若言矣。(《荀子•王霸》)
(二)在句中作定语或状语。可译为“这样的”“如此”“这样”等。
例:故人苟生之为见,若者必死;苟利之为见,若者必害。(《荀子•礼论》)
副词
一、用于动词或动词结构前,表示所述事实大体如此,不很肯定。可译为“似乎”“仿佛”“好像……(似的)”等。
例: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桃花源记》)
二、用于形容词前,用以询问远近、大小、高下等,可译为“多”。
例:未至家少许,见一人著黄皮袴褶,乘马将猎。少明问曰:“逸民家若远?(《裴子•语林》)”
连词
一、并列连词。连接词或词组,表示并列关系。可译为“和”“与”等。
例:闻所不知若所知,则两知之,说在告。(《墨子•经下》)
二、选择连词。连接词与词、词组与词组、句子与句子,表示选择关系。既可单用,也可以连用。可译为“或”“或者”。
(一)单用一个“若”,表示选择。
例:时有军役若水旱,民不困乏。(《汉书•食货志上》)
(二)连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若”,表示选择。
例:若成若不成而无后患者,唯有德者能之。(《庄子•人间世》)
三、假设连词。用在复句的前一分句,表示假设的条件或情况。可译为“如果”“假如”“倘若”等。
例:若敌先居之,引而去之,勿从也。(《孙子兵法•地形》)
四、转折连词。表示他转或提起,常用于说完一事再提另一事之时。可译为“至于”“至于说到”等。
例:故学数有终,若其义则不可须臾舍也。(《荀子•劝学》)
五、顺接连词。连接动词与动词,或动词性词组与动词性词组,表示动作行为的顺承关系。可译为“而”“就”等。
例:慎毋令我子孙知若学我方也。(《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助词
用在形容词或副词之后,表示事物的状态。可译为“……样子”“……地”等。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诗经•卫风•氓》)
常用文言文虚词之八:所
《说文》:“所,伐木声也。”在古汉语中,实词“所”可用作名词、代词、量词、数词;虚词“所”可用作助词、连词。无论是实词“所”还是虚词“所”,都是假借字。作为助词和连词的“所”,其用例均见于先秦。助词“所”一直沿用至现代汉语的书面语中;连词“所”多见于《尚书》《左传》《论语》等先秦著作中。
助词
“所”与动词(或者与“介词+动词”)结合在一起才能充当句子中的一个成分。当“所”与它们相结合的时候,必须放在他们的前面。一般把“所”字与其后面的动词(或者“介词+动词”)总括起来称“所”字结构。“所”字结构是一个名词性的短语。
一、“所”与动词相结合组成名词性短语,在句中可以表示与动作行为相关联的各个方面,诸如人、事、物、处所等。“所”字结构可按“(所)动词+的+名词”这样一种格式来对译。
例: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烛之武退秦师》)
二、“所”字先与介词结合,然后再与动词组成名词性短语,在句中表示跟动词相关的原因、处所、时间以及动作行为赖以进行的手段或涉及的对象等。
例:是吾剑之所从坠。(《吕氏春秋•察今》)
连词
用于复句的前一分句,表示假设。可译为“如果”“假设”等。“所”的这种用法多用于誓辞句。
例:公子曰:“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所以]
复合虚词
本是介宾结构,由介词“以”和代词“所”构成。由于“所以”这个介宾结构经常固定使用,并且在句中的位置和意义都有所发展变化,于是凝固为一个复合虚词。
连词
用于复句的后一分句,表示结果。前后两分句之间是因果关系。可译为“因此”,或仍作“所以”。
例:而辞人遗翰,莫见五言,所以李陵、班婕妤见疑于后代也。——译:但在这些作家所遗留下来的作品中,却没有见到五言诗,因此,李陵的《与苏武诗歌》、班婕妤的《怨诗》,就不免为后人所怀疑。(《文心雕龙•明诗》)
辨析:连词“所以”与“所+以+动词”中的“所以”是有区别的。连词“所以”后面连接的是句子;而“所+以+动词”中的“所以”,其作用是与后面的动词构成“所”字结构。
例: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师说》)(属于“所+介词+动词”的结构)
所以遣将守关者,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鸿门宴》)(属于“所+介词+动词”的结构)
常用文言文虚词之九:为
《说文》:“为,母猴也。”虚词“为”与本义无关,是假借字。可用作介词、连词、语气词。先秦已有用例,连词和语气词的用法沿用于文言中;介词中表示行为对象的和表示行为目的的一直沿用至今,其他义项则只沿用于文言中。连词和语气词读wéi,介词中表示行为对象和表示行为目的的读wèi,其他义项读wéi。
介词
“为”和它的宾语一起用于动词前,作状语。
一、表示动作行为受益的对象。可译为“给”“替”等。
例: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烛之武退秦师》)
二、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可译为“为了”“为”等。
例: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念悲其远也,亦哀之矣。(《触龙说赵太后》)
三、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可译为“因为”“为”等。
例: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
四、表示在动作行为发出的同时所旁及的对象。可译为“跟”“对”“向”等。
例: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桃花源记》)
五、用于被动句,介绍出施动者。可译为“被”。
例:身体离散,为天下戮。(《吕氏春秋•慎大》)
连词
一、用于复句的前一分句,表示假设。可译为“如果”。
例:是楚与三国谋出兵矣。秦为知之,必不救也。(《战国策•秦策四》)
二、用于复句的后一分句,表示选择。可译为“还是”。
例:不知孚为琼之别名,为别有伍孚也?(《三国志•魏书•董卓传》)
语气词
用于句末,表示感叹或疑问的语气。可译为“了”“呢”等。
何故怀瑾握瑜,而自令见放为?(《屈原列传》)
常用文言文虚词之十:焉
《说文》:“焉,焉鸟,黄色,出于江淮。”本义为鸟名。虚词“焉”与本义无关,是假借字。可用作代词、副词、连词、助词、语气词。先秦已有用例,后沿用于文言中。
介词
用作疑问代词
一、“焉”代人,一般作宾语。可译为“谁”。
例:君定王室而残其姻族,民将焉放?(《国语•晋语四》)
二、“焉”代事物。
(一)“焉”作小句谓语在主语前,主语是“所+动词”,构成“焉•所•动”的小句。
例:尧舜禹汤文武焉所从事?曰从事兼,不从事别。兼者,处大国不攻小国。(《墨子•天志中》)
(二)“焉”作宾语,在动词前。
例: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世与我而相违,复驾言兮焉求?(《归去来兮辞》)
三、“焉”代处所。
(一)作动词宾语,在动词前。
例:北郭骚沐浴而见晏子,曰:“夫子将焉适?”晏子曰:“见疑于齐君,将出奔。” (《吕氏春秋•节士》)
“焉”的处所义虚化,询问程度,可译为“……到什么程度”。
例:武王使人候殷,反报岐周曰:“殷其乱矣!”武王曰:“其乱焉至?”对曰:“谗慝胜良。”(《吕氏春秋•贵因》)
“焉”作宾语,构成“焉往而不……”的格式,可译为“到哪里而不……”。
例: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论语•微子》)
(二)作状语。
例: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且焉置土石?(《愚公移山》)
副词
“焉”表反诘。可译为“怎”“哪”“何”等。后面常与助动词“得”“敢”“可”“可以”“能”“足”“足以”等连用。
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烛之武退秦师》)
连词
用于复合句后一分句之首,承接上文,表示在上面所说的情况下将会如何。可译为“于是就”“就”等。
例:君为政,焉勿卤莽!治民,焉勿灭裂!(《庄子•则阳》)
助词
一、用于形容词、副词或动词之后,表示状态。可译为“地”“然”“着”“似的”“如……状”等。
例:盘盘焉,囷囷焉,蜂房水涡,矗不知其几千万落。(《阿房宫赋》)
二、用于形容词、副词或动词之后,表示属类。可译为“之类”“等”等。
例:彼国错者,非封焉之谓也,何法之道,谁子之与也。(《荀子•王霸》)
语气词
一、句于句末,起加强语气的作用。可译为“了”“啊”等。
例: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烛之武退秦师》)
二、用于句末,与句中的疑问词相呼应,表示疑问语气。可译为“呢”。
例: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羊何择焉?(《齐桓晋文之事》)
三、用于句中,表示提顿,含有提起下文的语气。可不必译出。
例: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后为学?(《论语•先进》)
常用文言文虚词之十一:也
《说文》:“也,女阴也。”“也”的本义早已消失,虚词用法是其假借义。“也”在古汉语中主要用作语气词,用法灵活多样。六朝以后,“也”又产生出副词用法,表示类同或强调,这种用法一直沿用至现代汉语。
语气词
“也”作语气词,既可用于句末,亦可用于句中,助各种语气。
一、“也”用于句末。
(一)用于陈述句句末,助判断语气。表示肯定主语和谓语间的同一关系。翻译时一般可在谓语前加上判断词“是”,也可根据文义灵活译出,或不译。
例: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师说》)
(二)用于陈述句句末,加强陈述语气,强调所陈述的内容或确认某种事情或状态的真实性。可译为“啊”,或不译出。
例: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兰亭集序》)
(三)用于陈述句句末,用以加强原因、结果、动机、目的和情况的解释说明。可根据文义灵活译出。
例:①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兰亭集序》)
②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兰亭集序》)
(四)用于祈使句末,助请求、商量、劝阻或禁止语气。根据文义可灵活译为“吧”“呀”“啊”等,或不译出。
例:停数日,辞去。此中人语曰:“不足为外人道也。”(《桃花源记》)
(五)用于感叹句末,助赞颂、悲痛、惊讶、慨叹等语气。可译为“呀”“啊”等。
例:恶!是何言也!(《孟子•公孙丑下》)
(六)用于特指疑问句末,助各种特指疑问语气。
1.用于询问原因的特指疑问句末。句中常有疑问代词“何”“奚”“何以”“如之何”“若之何”等与之相配合。可译为“呢”“呀”等。
例:乐正子入见,曰:“君奚为不见孟轲也?”曰:“或告寡人曰,‘孟子之后丧逾前丧’,是以不往见也。”(《孟子•梁惠王下》)
2.用于询问人的特指疑问句末。句中常有疑问代词“谁”“何”等与之相配合。可译为“呀”“呢”等。
例:孟尝君怪之曰:“此谁也?”(《战国策•齐策四》)
3.用于询问处所的特指疑问句末。句中常有疑问代词“何”等与之相配合。可译为“呢”“呀”等。
例:尝有所验,何县里人也?(《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4.用于询问事物的特指疑问句末。句中常有疑问代词“何”“何等”“何谓”等与之相配合。可译为“呢”。
例:樊迟退,见子夏曰:“乡也吾见于夫子而问知,子曰:‘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何谓也?”(《论语•颜渊》)
5.用于询问方法的特指疑问句末。句中常有疑问代词“何”“何以”“何用”“何由” “奚”等与之相配合。可译为“呢”。
例:曰:“若寡人者,可以保民乎哉?”曰:“可。”曰:“何由知吾可也?”(《孟子•梁惠王上》)
6.用于询问情况、性质、经过等的特指疑问句末。句中常有疑问代词“何”“何等”“何如”等与之相配合。可译为“呢”“呀”等。
例:苏代为齐使燕,王问之曰:“齐王亦何如主也?”对曰:“必不霸矣。”(《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七)用于是非疑问句末,助是非疑问语气。可译为“吗”。
例:(赵)高自知权重,乃献鹿,谓之马。二世问左右:“此乃鹿也?”左右皆曰:“马也。”(《史记•李斯列传》)
(八)用于选择疑问句末,助选择疑问语气。有时与“耶”“乎”“与”等疑问语气词相呼应。可译为“呢”。
例:敢问天道乎?抑人故也?(《国语•周语下》)
(九)用于反诘疑问句末,助反诘疑问语气。常同表示反诘的副词“岂”“胡”“安”“得不”“得无”等相呼应。可译为“吗”“呢”等。
例: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马说》)
二、“也”用于句中。
(一)用于主语之后,表示停顿、舒缓,同时兼有提示作用,以待下文对所提示的对象进行解释或叙述。根据文义可灵活译为“呀”“么”等,或不译出。
例: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论语•雍也》)
(二)用于时间词或其他状语之后,表示停顿、舒缓语气,兼有提示下文的作用。可不译出。
例: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兰亭集序》)
(三)用于并列的句子成分之后,表示并列关系在句读上的停顿和相互的关联。一般可不译出。
例: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庄子•逍遥游》)
副词
表示类同或强调,用于谓语前,作状语。可仍译为“也”。
例:①西向轮台万里余,也知乡信日应疏。(《岑参集•赴北庭度陇思家》)
②眼前无俗物,多病也身轻。(《杜工部集•漫成二首》)
常用文言文虚词之十二:以
《说文》:“以,用也。”由此引申为介词诸义先秦已有用例,后沿用与文言中。“以”又可用作连词、代词、副词、助词、语气词,是假借字。连词用例已见先秦,后沿用与文言中,其中有的用法(“……以上”“……以后”等)一直沿用至今。代词、副词、助词、语气词的用例,多见于先秦两汉古籍以及后世的仿古著作之中。
介词
一、介绍动作实施时的工具、凭借、身份、计数单位等。“以”及其宾语可在动词前,也可在动词后。可译为“用”“凭借”“按照”“根据”等。
例: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二、介绍动作施行的原因。可译为“因为”。
例:与吾居十二年者,今其室十无四五焉,非死即徙尔。而吾以捕蛇独存。(《捕蛇者说》)
三、介绍动作施行时涉及的对象。可译为“把”“同”等,或不译出。
例:若舍郑以(郑)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烛之武退秦师》)
四、介绍动作施行的时间。可译为“在”“从”等。
例:赏以春夏,刑以秋冬。(《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五、“以”的宾语经常在“以”前,如果“以”的宾语是疑问代词“何”“曷”“胡”“谁”等,或宾语是代词“是”,多在“以”前,也有在后的。
例:一旦山陵崩,长安君何以自托于赵。(《触龙说赵太后》)
六、介词“以”的宾语常常不出现。
例: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烛之武退秦师》)
连词
一、连接两个并列成分。可译为“和”“而又”等。
例:季康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论语•为政》)
二、连接前后两项,后者是前者的目的。可译为“去”“来”“用来”等。
例: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勾践灭吴》)
三、连接前后两项,后者是前者的结果。可译为“使得”“以致”。
例: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
四、连接前后两项,或前因后果,或前果后因。可译为“因为”。
例: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烛之武退秦师》)
五、连接状语和谓语主要成分。可译为“地”,或不译出。
例:舟遥遥以轻颺,风飘飘而吹衣。(《归去来兮辞》)
六、用于上、下、来、往、南、北等词前,表示范围、时间等。可仍译作“以”,或根据上下文义灵活译出。
例:今三世以前,至于赵之为赵,赵王之子孙侯者,其继有在者乎?(《触龙说赵太后》)
代词
一、表示近指。可译为“这”“这样”。
例:未死而言死,不论。以虽知之与勿知同。(《吕氏春秋•知化》)
二、用在介词“于”后询问处所。可译为“哪里”。
例:天则不雨,而望之愚妇人,于以求之,毋乃已疏乎?(《礼记•檀弓下》)
副词
一、表示程度之甚。可译为“太”。
例:三月无君则吊,不以急乎?(《孟子•滕文公下》)
二、表示动作已经实施,情况已经出现。可译为“已经”。
例:其闻之者,吾以除之矣。(《国语•晋语四》)
三、表示仅限。可译为“只”。
例:如其礼乐,以俟君子。(《论语•先进》)
助词
用于意义相近的两个动词之前,表示相近的两种动作行为相继出现,或同时出现。可根据上下文义灵活译出。
例:习习谷风,以阴以雨。(《诗经•邶风•谷风》)
语气词
用于句末,表示叙述语气。可译为“了”。或不译出。
例:蜻蛉其小者也,黄雀因是以。(《战国策•楚策四》)
常用文言文虚词之十三:因
《说文解字》:“因,就也,从口大。”会意字,以口、大取“能大者,众围而就之”之意。因的本义为“依靠”“凭借”,引申有“因袭”“沿袭”“原因”等义,均为实词,现代汉语仍沿用。“因”的虚词用法是从实词义引申而来的,先秦早期便已产生。可作介词和连词。介词“因”的用法从古至今一直沿用下来,变化不大;连词“因”随着汉语词汇逐渐复音化的趋势,渐渐被“因为”“因而”“因此”等复音词所取代,但在现代汉语书面语中仍偶或使用。
一、介词
1.引进动作行为发生、出现的处所、方向。可译为“从”“由”等。
例:因井中视星,所视不过数星;自邱上以视,则见其始出又见其入(《尸子•广泽》)
2.引进动作行为发生、出现时所借助的时机、条件。可译为“乘”“趁着”“趁”“顺着”等,或仍作“因”。
例:于是相如前进缶,因跪请秦王(《廉颇蔺项如列传》)
3.引进动作行为发生、出现时所凭借、依靠、依赖的事物或条件。可译为“凭借”“依赖”“依靠”“凭(着)”等,或仍作“因”。
例:如楚,又因厚币用事者臣靳尚,而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屈原列传》)
4.引进动作行为实施的根据、前提。可译为“根据”“依据”“按照”等,或仍作“因”。
例:因地制宜  因时制宜  因任授官(成语)
5.以人或事物为媒介或手段而达到某种目的或实施某一动作行为。可译为“通过”“由”等,或仍作“因”。
例:廉颇闻之,肉袒负荆,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廉颇蔺项如列传》)
6.引进动作行为发生、出现的原因、理由。可译为“因为”“由于”,或仍作“因”。
例:恩所加,则思无因喜以谬赏;罚所及,则思无因怒而滥刑(《谏太宗十思疏》)
二、连词
1.连接分句,表示顺承关系,前后两事在时间或事理上前后相继,可译为“于是”“就”“因而”等。
例:入武关,秦伏兵绝其后,因留怀王以求割地(《屈原列传》)
2.连接分句,用于因果关系复句的前一分句,表示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或仍作“因”。
例:十娘因见鸨儿贪财无义,久有从良之志(《杜十娘怒沉百宝箱》)
常用文言文虚词之十四:于
《说文解字》:“于,於也。象气之舒。”本义为叹词,音xū。“于”的其他虚词义是其假借用法,今音读yú。可用作介词、连词、助词和语气词。介词“于”早在甲骨文中就已大量出现,西周以后,随着介词“於”的出现,“于”的一些用法逐渐被“於”所代替,魏晋以后,除了在引用古籍或固定格式中以外,“于”就很少出现了。“于”的连词、助词和语气词的用法只出现在先秦汉语中,汉代以后逐渐消失了。
一、介词
“于”与名词、代词或名词性词组结合起来组成介宾结构,在句中充当状语或补语。
1.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处发生、出现或进行。
A.“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在”,或仍作“于”。
例:身直为闺閤之臣,宁得自引深藏于岩穴邪(《报任安书》)
B.“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在”。
例:韩遂等起凉州,复为中郎将,西拒遂。于望垣硖北,为羌、胡数万人所围,粮食乏绝(《三国志•魏书•吕布传》)
⑵引进行为动作的起始处所或来源。“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从”“由”“自”等。
例:公子自度终不能得之于王,计不独生而令赵亡(《信陵君窃符救赵》)
⑶引进动作行为到达的处所。“于”所在的介宾结构用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至”“到”等。
例:平原君使者冠盖相属于魏,让魏公子曰(《信陵君窃符救赵》)
2.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时间。
⑴表示动作行为在何时发生或出现。“于”所在的介宾结构既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前作状语,也可出现在动词谓语后作补语。可译为“在”。
例:故士有画地为牢,势不可入,削木为吏,议不可对,定计于鲜也(《报任安书》)
⑵表示动作行为延续或终止的时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到……时”“至”,或仍作“于”。
例:夫人不能早自裁绳墨之外,以稍陵迟,至于鞭箠之间,乃欲引节,斯不亦远乎(《报任安书》)
3.引进动作行为的内容。“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以”“把”等。
例:今予其敷心腹贤肠,历告尔百姓于朕志(《尚书•盘庚下》)
4.引进动作行为直接涉及的对象。“于”所在的介宾结构常用在动词之后,作补语。不必译出。
例:少卿足下:曩者辱赐书,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报任安书》)
5.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向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或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向”。
例:公子姊为赵惠文王弟平原君夫人,数遗魏王及公子书,请救于魏(《信陵君窃符救赵》)
6.引进交付、传递的接受者。“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给”,或仍作“于”。
例:景公有爱女,请嫁于晏子(《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7.引进与动作行为有关的人或事物,表示人、事物与行为动作之间的对待关系。
⑴“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今虽欲自雕琢,曼辞以自饰,无益于俗,不信,适足取辱耳(《报任安书》)
⑵“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谓语之前,作状语。可译为“对”“对于”。
例:沣州人张居士,于禅学有所得,临终之岁,禅坐静室,约其徒满百日乃开(《续夷坚志•张居士》)
8.引进与甲方动作行为有关的乙方,表示动作行为是甲、乙双方共同完成或进行的,并表示在动作行为过程中甲方起主导作用,是主动者。“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同”“与”等。
例:六年春,齐伐宋,以其不同盟于齐(《史记•齐太公世家》)
9.引进用来比较或比拟的对象。一般用以说明异同。“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跟”“与”等。
例:当此之时,平原君不敢自比于人(《信陵君窃符救赵》)
10.引进比较的对象,表示程度的比较。“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形容词谓语之后,作补语。可译为“比”。
例:人固有一死,或重于太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
11.在被动句中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表示被动。“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后,作补语。可译为“被”。
例:怀王以不知忠臣之分,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屈原列传》)
12.引进动作行为受益的对象,表示动作行为为谁而发。“于”所在的介宾结构位于动词之前或之后,作状语或补语。可译为“为”。
例:群臣不尽力于鲁君者,非不能事君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按:群臣不为鲁君尽力。
二、连词
连接词或词组,表示并列关系。《尚书》中用得较多。可译为“和”“与”等。
例:告汝德之说于罚之行(《尚书•康诰》)
按:告诉你施与恩德的说法和施行惩罚的道理。
三、助词
1.用于句中,标志宾语前置。
例:四国于蕃,四方于宣(《诗经•大雅•崧高》)
按:蕃,捍御;宣,教化。捍御四国,教化四方。
2.用于句中,位于动词之前,主语之后,有时在表时间的词语或状语之后。使语句和谐,并有加强咏叹意味的作用。
例: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诗经•秦风•无衣》)
3.用于句首,有时并列用于动词前。
例:于疆于理,至于南海(《诗经•大雅•崧高》)
四、语气词
用于句末,表示疑问语气。可译为“吗”等。
例:昭王曰:然则先生圣于?(《吕氏春秋•审应》)
常用文言文虚词之十五:与
《说文解字》:“与,赐予也。一勺为与。”会意字,以一、勺示意,勺即酌,以物与人不问所欲,当斟酌而与之。与的本义为“赐予”,为实词。虚词“与”是假借字,可作介词、连词和副词。作连词的“与”,从先秦至现在没有大的变化。介词“与”,唐宋以后又产生了新义,如“使”“将”等义,但这些新义在现代汉语中有消失了。副词“与”是“举”的通假字。
一、连词
1.连接词与词、词组与词组,表示并列。可译为“和”,或仍作“与”。
例:屈平既绌,其后秦欲伐齐,齐与楚从亲(《屈原列传》)
2.连接词与词、词组与词组,从对举中表示选择。可译为“或者”“还是”等。
例: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孙子兵法•谋攻》)
二、介词
“与”和它的宾语一起用在动词前作状语。
1.表示施动者在发出动作行为是所涉及的对象。可译为“和”“跟”“同”等。
例:今少卿乃教以推贤进士,无乃与仆私心剌谬乎(《报任安书》)
按:现代汉语中“与”的宾语一般不能省略;但在古代汉语中,常可省略,例:旦日,客从外来,与坐谈(《邹忌讽齐王纳谏》)。可以理解为“(邹忌)与(客)坐谈”。
2.表示比较的对象。可译为“跟……(相比)”“同……(相比)”等。
例:假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异(《报任安书》)
3.表示施动者发出动作以后所受益的对象。可译为“为”“替”等。有时受益的对象可承上文而省略。
例:①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史记•陈涉世家》)
②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李白《将进酒》)
③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杜甫《兵车行》)
4.表示施动者在发出动作行为时所伴随的条件。可译为“随”,或仍作“与”。
例:故且从俗浮沉,与时俯仰,以通其狂惑(《报任安书》)
5.表示对宾语所表示人、事、物的处置或使令。可译为“将”“把”“使”等。这种用法唐宋期间较多见,在现代汉语中已不见此种用法。
例:争得大裘长万丈,与君都盖洛阳城(《白居易集•新制绫袄成》)
按:张相《诗词曲语辞汇释》:“君即指大裘,言将大裘覆盖之也。”
[辨析]如何分辨介词“与”和连词“与”,这里提供两点供参考:
第一,“与”字前有修饰成分的,是介词,如“相如每朝时,常称病,不欲与廉颇争列(《《廉颇蔺相如列传》》”,在介词“与”前有修饰成分“不”“欲”;连词“与”前一般没有修饰成分。
第二,“与”字前后的成分属于不同词类的,是介词,如“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短文两篇》)”,“与”字前后成分分别属于代词和动词;连词“与”连接的双方属于同一词类,如“有志与力,而又不随以怠,至于幽暗昏惑而无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游褒禅山记》)”,“与”字前后成分都属于名词。
三、副词
通“举”,用在谓语前,表示在某一范围内没有例外。可译为“全”“都”等。
例:数日,号令召三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史记•陈涉世家》)
四、语气词
1.用在句中,表示停顿,有舒缓语气以引起下文的作用,常常几个“与”字排比运用。可译为“吗”“么”等。
例: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鼓乐也(《庄暴见孟子》)
2.用在句末,表示疑问、感叹或反问。可译为“吗”“吧”“呢”等。
例:①对曰:然则废衅钟与(《齐桓晋文之事》)
②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齐桓晋文之事》)
常用文言文虚词之十六:则
《说文解字》:“則,等画物也。从刀,从貝。貝,古之物货也。”会意字,本义为定出差等而区划物体(分画),以刀、貝示意。虚词与本义无关,而是“曾”“即”“才”等的假借字。“则”可用作连词、副词和语气词。先秦已有用例,后一直沿用在文言中。
一、连词
连接词与词、短语与短语、句与句,表示顺承或转折关系。
1.表示并列关系
这种用法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句之间是并列关系(不是表示两个词之间)。可译为“就”,或不译。
例:⑴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师说》)
⑵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荀子•劝学》)
2.表示顺承关系
⑴所连接的后一部分是对前一部分的说明或解释。可译为“有“就是”“就是因为”等,或随上下文义灵活译出。
例:楚得枳而国亡,齐得宋而国亡,齐、楚不得以有枳、宋而事秦者,何也?则有功者,秦之深仇也(《史记•苏秦列传》)
按:“则有功”句:就是因为凡是有功绩的国家,都是秦国刻骨的仇敌。
⑵所连接的前一部分表原因,后一部分表结果,或在事理上有相承关系。可译为“就”“便”等,或随上下文义灵活译出。
例:夫夷以近 ,则游者众;险以远 ,则至者少(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⑶表示所连接的两项在时间上前后相承。可译为“就”“便”“才”等。
例:登斯楼也,则有心旷神怡,宠辱偕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范仲淹•岳阳楼记》)
3.表示转折关系
⑴表示意思有转折时,“则”字用在后一分句,可译为“可是”“反而”“却”;表示姑且承认一件事,预备下句转入正意时,“则”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译为“虽然”“倒是”。
例:A.欲速则不达(《论语•子路》)
B.其室则迩,其人甚远。(《诗经•郑风•东门之墠》)
按:B.他家虽在我近旁,人儿却象在远方。
⑵用在由相同的两个词(或词组)构成的复合谓语中,表示让步。可译为“是”“倒是”等。
例:治则治矣,非书意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按:(燕国)治倒是治理好了,但这并不是信的原意啊。
4.表示假设关系。
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设的情况,相当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
例:⑴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⑵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捕蛇者说》)
按:⑴国内如果没有有法度的世臣和辅助君主的贤士,国外如果没有敌对的国家和外犯的祸害,国家常会因此灭亡。
二、副词
1.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
例: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阳楼记》)
2.表示对动作行为的强调。可按上下文义灵活译出。
例:⑴非死则徙尔(《捕蛇者说》)
⑵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哀公》)
表示仅限于某种范围。可译为“仅”“只”“才”等。
例:日初出,大如车盖,及日中,则如盘盂(《列子•汤问》)
三、语气词
用在句末,常与疑问代词“何”一起构成“何则”,表示疑问语气。可译为“呢”。
例:宋人闻之,俨然感悦,而晋国日昌。何则?以其诸逆存顺(《韩诗外传•卷一•第二十二章》)
常用文言文虚词之十七:者
《说文解字》:“者,别事词也。”虚词“者”可作助词、语气词、代词。
助词
一、在附加成分与中心成分之间,起连接作用。用同助词“之”。可译为“之”或“的”。
例:彼苍者天,歼我良人。(《诗•秦风•黄鸟》)
二、在动词性成分之后,组成名词性结构,提示具有该行为、性质的实体,多指人。可译为“……的(人、事、物)”等。
例: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齐桓晋文之事》)
三、在形容词性成分之后,组成名词性结构,提示具有某种特征、性质的实体,常指人。可译为“……的(人、事、物)”。
例:陋者乃以斧斤考击而求之。(《石钟山记》)
四、在数词之后,组成名词性结构,具体所指见一般见下文。译时一般要加上相应的名词和量词。
例:鸡脉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寡人之于国也》)
五、在时间词之后,构成名词性结构,表示时间。可根据文义选择适当的时间词来对译。
例:莫春者,春服既成。(《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
六、在名词性成分之后,起提示作用。常作主语,兼有表明语音停顿、引出下文的作用,可不译出。
例: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愚公移山》)
七、“者”字结构与“若”“如”“似”“伪(为)”等动词连用,表示事物间类同或类似关系。可译为“像……的(样子)”“……似的”等。
例:言之,貌若甚戚者。(《捕蛇者说》)
语气词
一、在句末,与前面疑问代词“谁”“何”等呼应,构成疑问句。可译为“呢”等。
例:安见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
二、在前句末,“者”之前,时有“所以”与之配合,提示某一事实,后句申述理由。可译为“……的原因”,或在后句加上表原因的词语。
例:所以遣将守关者,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鸿门宴》)
三、在前句末,提示假定的事实,时有假设连词“即”“若”等与之配合。可译为“……的话”“如果……的话”,或不译出。
例:即有所取者,是商贾之人也。(《战国策•赵策》)
代词
一、在动词后,有指代作用,义同“之”。句例集中在《诗经》。可译为“之”“的”。
例:其钓维何?维鲂及鱮。维鲂及鱮,薄言观者。(《诗•小雅•采绿》)
二、同“这”,表近指,字或作“著”或“咱”。句例见于唐宋以后的诗词曲语。可译为“这”。
例:者番佳话应传遍。(《聊斋志异•洞庭缘传奇》)
常用文言文虚词之十八:之
《说文》:“之,出也。”本义为动词,义为“出”“往”“到”。“之”的虚词用法是其假借义,可作代词、连词和助词。代词“之”用法灵活,可代人、事物、处所等,现代汉语仍保留了部分用法;连词“之”多见于先秦典籍中;助词“之”主要用于结构助词和语气助词。现代汉语书面语中也保留了结构助词“之”的一些用法。
代词
“之”既可作人称代词,亦可作指示代词。
一、人称代词。
“之”指代第三人称,不仅可指代人,而且可以指代事、物、时、地等。既可指单数,也可指复数。在句中主要用作宾语,少数充当定语。
(一)“之”作动词宾语。
1.“之”所指代的对象或事物出现在上文中。可译为“他(们)”“她(们)”“它(们)”,或根据文义灵活译出。
例:大夫种进对曰:“臣闻之:贾人夏则资皮 ,冬则资絺 ,旱则资舟 ,水则资车 ,以待乏也。夫虽无四方之忧 ,然谋臣与爪牙之士 ,不可不养而择也。譬如蓑笠 ,时雨既至 ,必求之。今君王既栖于会稽之上 ,然后乃求谋臣 ,无乃后乎?”勾践曰:“苟得闻子大夫之言 ,何后之有?”执其手而与之谋。(《勾践灭吴》)
2.“之”所指代的对象、事物出现在下文中,内容多为引述前人的名言或古书的记载。动词主要以“闻”“有”“识”“歌”等为常见。“之”可根据文义灵活译出。
例:臣闻之: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絺,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勾践灭吴》)
3.“之”字指人,形式上是指第三人称,实际上是指说话者自己,即指第一人称。可译为“我”。
例:蒋氏大戚,汪然出涕曰:“君将哀而生之乎?则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捕蛇者说》)
4.“之”字指人,形式上是指第三人称,实际上是指听话人,即指第二人称。可译为“我”。
例:晋灵公不君,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宰夫胹熊蹯不熟,杀之,置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赵盾、士季见其手,问其故而患之。将谏,士季曰:“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会请先,不入,则子继之。”(《左传•宣公二年》)按:“之”指代听话人(赵盾),可译为“您”。下文“则子继之”中的“之”指代说话人(士季)自己,所以,当译为“我。”
5.否定句中,代词“之”作宾语一般置于动词的前面。如果动词前还有助动词如“能”“敢”等,副词如“尝”“忍”“曾”等作修饰语时,则代词宾语“之”一般位于动词和这些修饰语的前边、否定词的后边。翻译时须调整语序,可译为“他(们)”“她(们)”“它(们)”,或根据文义灵活译出所指代的对象。
①“之”用于有“未”的否定句中。
例:孟子对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齐桓晋文之事》)
②。“之”用于有“不”的否定句中。
例:其视富贵也,苟可得已,则必不之赖。(《吕氏春秋•离俗》)
③“之”用于有“弗”的否定句中。
例:今大臣执柄独断,而上弗之收,是人主不明也。(《韩非子•孤愤》)
④“之”用于有“无”的否定句中。
例:周而成,泄而败,明君无之有也。宣而成,隐而败,暗君无之有也。(《荀子•解蔽》)
⑤“之”用于有“勿”的否定句中。
例:丧三日而殡,凡附于身者,必诚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礼记•檀弓下》)
⑥“之”用于有无定代词“莫”的否定句中。“莫”在句中作主语,义为“没有谁”“没有人”。
例:行仁政而王,莫之能御也。(《孟子•公孙丑上》)
按:否定句中,代词“之”作宾语前置于动词,是先秦汉语的一个突出特点,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实际上,“之”也常常位于动词之后。
例:以天下之民莫为之也,然而是予独为之。(《荀子•君道》)
按:这说明,在先秦汉语中,否定句代词“之”作宾语前置和后置两种情况是并存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之”是否前置跟句中的否定词有很大关系。在有“未”“莫”的否定句中,“之”前置的较多,而在有“弗”“勿”“不”“无”等的否定句中。“之”前置的较少。汉以后,否定句中代词“之”作宾语前置的现象越来越少,但在历代文人的作品仍时有这种仿古的句式出现。
6.“之”用于动词后,“之”与后面的名词性成分同时作动词的宾语,即所谓双宾结构。“之”作间接宾语。
例: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子,公与之饩。(《《勾践灭吴》》)
7.“之”用于两个动词之间,既作它前面动词(这些动词往往是“使”“教“闻“命”一类)的宾语,同时又作它后面动词的主语。一般将这种“之”称作兼语。可根据上下文灵活译出“之”的指代对象。
例:上贤使之为三公,次贤使之为诸侯,下贤使之为士大夫。(《荀子•君道》)
8.“之”用于某些动词后,指代作用趋于虚化,往往用来表示动作的持续、或对动作行为的强调等。可根据上下文灵活译出。
例:公与之乘。战于长勺。公将鼓之。刿曰:“未可。”(《左传•庄公十年》)
(二)“之”作介词宾语。“之”与介词组成介宾结构,用于动词前,作状语。常与“之”搭配的介词主要是“为”“与”“因”“由”等。根据上下文义可灵活译出“之”所指代的对象。
例:益州险塞,沃野千里,天府之土,高祖因之以成帝业。(《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
(三)“之”作定语。相当于“其”。可译为“他(们)的”“它(们)的”。
例: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彼即肆然而为帝于天下,则连有蹈东海而死耳,不愿为之民也!(《战国策•赵策三》)
二、指示代词。
“之”用于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之间,起指示作用,表示近指。作定语。可译为“这”“此”“这样的”等。
例:适莽苍者,三餐而反,腹犹果然;适百里者,宿舂粮;适千里者,三月聚粮。之二虫又何知?(《逍遥游》)
连词
一、连接名词与名词、动词与动词,表示并列关系。可译为“和”“与”等。
例:孔子进以礼,退以义,得之不得,曰有命。(《孟子•万章上》)
按:“之”的这种表示并列的连词用法只出现在上古汉语中,汉以后这种用法极少见了。
二、“之”插在主语与谓语之间,形成“之”字结构。“之”的作用在于给原来的主谓结构增加一种形式上的体词化自指标记和内在的粘连性,使它总是与一个比它的语言单位联系起来。“之”字结构可以作单句的主语、谓语、宾语,也可以作复句的分句,还可以在一定的语段中单独成句。
(一)作主语。
例:师道之不传也久矣!(《师说》)
(二)作谓语。
例:刑之不乱,君之明也。(《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三)作宾语。
1.作动词宾语。
例: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论语•学而》)
2.作介词宾语。
例:逮吴之未定,君其取分焉。(《左传•定公四年》)
(四)在叙事句中用作表时间的关系句。
例: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逍遥游》)
(五)在复句中用作表假设或条件的分句。
例: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左传•僖公十四年》)
(六)在复句中用作表示让步的分句。
例:虽我之死,有子存焉。(《列子•汤问》)
(七)在复句中用作表原因的分句。
例: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左传•隐公四年》)
(八)在一定的语段中单独成句。多表示感叹。
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货》)
三、“之”插在名词和介宾结构之间,表示名词与介词宾语之间是对待关系,“之”将名词与介宾结构粘连在一起,变成一个体词性成分,在句中可以作主语和宾语。介宾结构的介词一般只限于“与”“于”。
(一)作主语。
例:民之于仁也,甚于水火。(《论语•卫灵公》)
(二)作宾语。
例:今之于古也,犹古之于后世也。(《吕氏春秋•长见》)
助词
一、用于定语和中心语之间,使二者组成名词性偏正结构,表示前后两项的各种关系。可译为“的”,或根据文义灵活译出。
(一)表示领属关系。
例: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孟子•告子上》)
(二)表示修饰、限制关系。“之”前的修饰、限制成分可以是名词、形容词、动词、数量词等,“之”后的成分一般为名词。
例:孝公既没,惠文、武、昭襄蒙故业,因遗策,南取汉中,西举巴蜀,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过秦论》)
(三)表示方位。
例:太行、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万仞。本在冀州之南,河阳之北。(《愚公移山》)
二、用于状语和中心语之间。可根据文义灵活译出。
例:宣子出曰:“吾浅之为丈夫也。”(《左传•襄公十九年》)
三、用于谓语和补语之间,表示补充关系。根据上下文义可灵活译作“得”“这么”“这样”等。
例:颜渊死,子哭之恸。(《论语•先进》)
四、标志宾语前置。不能译出。
(一)宾语之前不用其他副词强调。形成“宾语+之+动词(介词)”格式。
例:《传》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其李将军之谓也?(《史记•李将军列传》)
(二)为强调宾语的唯一性,在宾语前再加上副词“唯(惟)”构成“唯(惟)……之……”的格式。
例: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孟子•告子上》)
(三)前置宾语由疑问代词“何”与另一成分组成的偏正短语充当,构成“何……之……”的格式。动词常常是“有”。整个格式表示反问或疑问。
例:苟得闻子大夫之言,何后之有?(《《勾践灭吴》》)
五、用在表时间的副词后面,表示时间的持续等状态。可根据文义灵活译出。
例: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史记•陈涉世家》)
六、用于专名中,起调节音节、舒缓语气的作用。“之”可用于人名、地名、动植物名或其他事物名之间。凡人名一般加在姓与名之间,凡事物专名,一般加在种名和属名之间。
例: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 如太形、王屋何?(《列子•汤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