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办理指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9:51:08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一)申报材料
1、土地使用权抵押借款申请审批表;
2、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图复印2份);
3、用地批文、出让合同、出让金交纳单据复印件(验原件);
4、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或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
5、抵押人为个人的,提交抵押人身份证、户口薄或结婚证复印件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离婚证或未婚证明(验原件);为单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属国有资产的,需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属有限责任或股份制企业的,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其成员名单(工商部门出具证明);属集体企业的,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6、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的,其抵押借款行为依法应当办理有关批准手续的,需提供有关批准文件;
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8、土地抵押估价报告及土地评估价值认可证明(抵押权人出具);
9、抵押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供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和房产证复印件(验原件);
10、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审批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登记发证
(三)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文第三条
九、国有土地供地审批(九县)
(一)申报材料
1、县政府请示;
2、建设用地申请表;
3、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收回决定);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
6、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文件或登记备案表;
7、县局证明:无违法占地证明;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适易工程建设证明;无压覆矿床证明;
8、“两公告一批复”和被征地单位补偿到位的证明(使用原国有土地的不需要);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
10、地价评估报告(划拨地不提供);
11、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12、用地勘测定界图;
13、需提交的其它资料;
(二)审批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审核——报市政府审批
(三)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政府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