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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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
作者:王英
来源:学习时报
来源日期:2010-3-23
本站发布时间:2010-3-23 10:11:12
阅读量:141次

2009年4 月1 日,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和总理普京分别公开了自己的家庭收入。随后,俄副总理和11 位部长也纷纷公开了自己的家庭收入,从而拉开了俄罗斯反腐败斗争的序幕。2008 年12 月25 日,俄总统梅德韦杰夫签署了《反腐败法》。《反腐败法》明确了“腐败”的定义,确立了预防和打击腐败的主要原则,指明了国家机关提高反腐工作效率的主要方向,规定了公务员及其配偶、子女提交收入和财产信息的义务等。
腐败一直是严重困扰俄罗斯的社会问题,梅德韦杰夫总统曾承认,“腐败是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腐败已经渗透到我们的生活。反腐败是国家面临的一个非常复杂、严峻而迫切的问题。”其实,早在1997 年生效的《俄罗斯联邦政府法》就规定了政府总理、副总理和各联邦部长每年向俄税务机关申报个人财产。当年,时任俄罗斯总统的叶利钦专门发布了一项总统令,要求官员申报财产。但是这些规定因欠缺具体内容,在执行过程中基本走了过场。2009 年5 月18 日,梅德韦杰夫签署五项总统令,对俄罗斯官员财产申报问题作了详尽规定。这些总统令连同2009 年初生效的《反腐败法》,构筑了俄罗斯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申报主体。目前俄罗斯官员财产申报主体大致可分为以下三部分:一是充任联邦国家职位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这些职位由俄罗斯联邦宪法、宪法性法律及联邦法律作出规定,包括总统、政府总理和副总理、总统办公厅主任、政府办公厅主任、列入政府成员的联邦部长、各联邦主体领导人、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席以及宪法法院、最高法院及最高仲裁法院正副院长及法官等等。这些人员要在每年4 月1 日前按规定提交上一年度所需申报信息。二是充任联邦国家公务职位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此外,充任这些职位的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也要申报财产。三是属于非营利性质的国有公司负责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后两类人员要在每年4月30 日前按规定提交上一年度所需申报信息。
申报内容。各类申报主体申报的信息是一致的,即关于收入、财产和财产性债权债务的信息。2009 年5 月18 日第558 号总统令以附件形式提供了几十张申报表,这些申报表把需要申报的信息细分为五类:第一类是收入信息。包括主要工作收入、教学活动收入、学术活动收入、其他创作活动收入、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存款收入、有价证券及商业组织参股收入、其他收入。第二类是财产信息。其中包括不动产和交通工具。不动产项下有地块、住宅楼、住宅、别墅、车库和其他不动产。交通工具项下有小型汽车、载重汽车、拖车、摩托车、农用机械、水上交通工具、空中交通工具和其他交通工具。第三类是银行和其他信贷机构账户的货币资金信息。第四类是有价证券信息。包括股票和其他股份,还包括债券、票据等。第五类是财产性债权债务信息,包括使用中的不动产,要求指出属于哪些不动产(如地块、住宅楼、别墅等)以及不动产使用形式(如租赁、无偿使用等)和期限等内容;其他债权债务,要求指出超过报告日最低工资额100 倍的定期金融性债权债务,指明债的内容(贷款或借款)、借款人或贷款人以及债的发生根据、数额和债的条件。
申报信息的核实和公开。申报信息由各机构人事部门负责在各自的官方网站发布或提供给全俄大众媒体。可以公布的信息包括:不动产、交通工具和年收入。禁止公布的信息有:上述可公布信息以外的收入、财产和财产性债权债务信息;公务员配偶、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的个人信息;可能判定公务员及其家庭成员居住地、通讯地址、电话号码以及其他通讯信息以及不动产所在地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
责任追究。希望获得国家公职职位的公民不提供个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收入、财产和财产性债权债务的信息或者故意提供不真实信息,将失去获得相应职位的机会;国家公职人员如果不提供或故意提供虚假申报信息,将被解除国家或地方公职,或者依联邦法律承担其他纪律责任。各机构人事部门公务员如果泄露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将依联邦法律追究其责任。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只是俄罗斯反腐败法的一项内容。俄罗斯还制定有庞大的反腐败计划,内容包括建立反腐败的法律基础和腐败预防机制、实现公众和议会对反腐工作的监督、优化国家管理、提高司法官员素质、加强法制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