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副教授,你为啥要“换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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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3月24日《检察日报》消息,2007年夏天至2009年8月间,包括南京某大学副教授马晓海在内总共有22人参与了35起换妻聚会,近日被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起诉。其中马晓海就组织或参加了18起,在他家进行的有14起。他在这些人中不仅是学历最高的,同时也是年龄最大的。在这22人中,女的8人,男的14人,年龄最小的是1983年出生。真正是夫妻的只有两对。
“换妻”,是指两对或两对以上夫妻互相交换配偶,发生性关系。常理以为,人性本自私,婚姻更圣洁。在“性”上,每个男人都不会愿意让妻子成为他男的“所用”之物,每个女人更不愿意让其他女人“分享”自己的丈夫。而对于“换妻”者来说,婚姻和家庭已名存实亡。为了刺激和满足单一的肉欲,相互间达成默契,将自己妻子献出,将别人妻子换来。一夜后,不痛不痒再换回。当然,在男人们交换妻子的同时,妻子们相应的也交换了丈夫。看起来是一种平等的契约行为,却以纯粹的“性”作前提。其目的性很明确,形式猥亵而露骨,内容肮脏而淫秽。不管从伦理道德角度,还是从社会法律角度来说,都是违背常理的,简直连一些高级动物都不如!
从有关资料得知,“换妻”行为的群体,基本上为高收入阶层,也可归类为“次精英阶层”。群体特征大多具有高学历、“高素质”;所从事的职业也都属于“优越”之类。不过,令人疑惑的是,这样的夫妻依然能够同床共枕,这样的婚姻依然能够维持,这样的家庭依然能够“幸福”?!对于常人来说,的确难以理喻。最具讽剌意味的是,参与“换妻派对”者居然认为这只是一种游戏。分明是荒淫无耻,却辩称“感觉并不淫荡”;分明践踏了家庭,却奢谈“坚守着底线”。
在南京“换妻”案中,大部分夫妻就是由一方提出,另一方经不住“先进思想”和刺激诱导,一步步陷进去的。有一对夫妻,由于妻子性冷淡,夫妻生活一直不和谐。在他人开导下,丈夫逐渐接受了“换妻”概念,于是就做妻子的工作,遭到妻子反对后也不放弃,经过软磨硬泡,妻子终于同意去 “换妻”了。网名“丽人”的女子是南京某公司一位白领,月薪5000元以上。她说,“我接触换妻还是在2006年结婚以后,丈夫常常在外出差,我下班回家后基本泡在网上。”不久她就接触到了介绍“换妻”的网站,交了一批“换友”,好奇的她将丈夫“拉下水”。“第一次很紧张,看到别人脱衣服,自己有点放不开。第二次也还有些羞涩,但第三次后就很投入了!”“后来,我们决定要个小孩,就不再玩了。说实话,这玩的就是一种刺激。”
“除刺激外,这里面也不排除有个别人有一种‘病态’”,马晓海如是说。本案中一名1983年出生、网名叫“宝宝”的女孩就有这种“病态”。“她时常会半夜三更打电话给我,叫我组织活动。我说你一个人来就行,我陪你玩玩,她说我一个人不行,多喊几个人一起玩才过瘾。”
众所周知,人类经历了不断的演化,才最终形成了“一夫一妻”制。在正常的社会交往中,人的行为也总应受到一定道德规范和支配,而“换妻”行为从根本上违背了伦理道德,一旦伦理道德被歪曲,社会秩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会出现混乱。据介绍,即使在被称为开放的美国,“换妻”行为也得不到社会宽容。在韩国,政府也严厉查处了“换妻网站”。而在我国,换妻行为不仅触犯我国刑法,而且是对《婚姻法》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规定的一种挑战。“换妻”折射出的是一些人精神的荒芜和道德的沦丧,“换妻派对”是地地道道的集体“淫乱”。
从网恋到一夜情,从同性恋到换妻,每次相关事件出现后,都会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引发人们对当前社会伦理道德底线沦落的忧虑。然而,“性大家”李银河却大放厥词,2007年1月初呼吁国人要“宽容对待换妻一夜情行为”,今年两会期间又建议取消目前我国刑法中的“聚众淫乱罪”,实在无耻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