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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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本市场
在日本资本自由化的推动下,80年代中期后,外国对日本的直接投资有了较快的增长。但是,比较而言,其规模和速度远不如日本对外投资的增长。两者之间的差距甚大,形成日本与其他国家之间投资的失衡,而且日趋严重。
从英美德日的对外直接投资与外国对其直接投资累计额的比率来看,也反映出这种投资失衡的严重程度。例如,1989年,美国的这一比率为1.0,英国1.7,西德2.2,而日本则高达20.5;再从各国人均占有外国投资余额来看,1990年,美国为1626美元,英国为2047美元,西德为472美元,而日本却只有80美元;最后,从外资企业在美日两国的地位来看,1991年,外资企业在美国企业中占就业人数的3.2%,总资产的17.9%,销售额的14.5%,而外资企业日本企业中所占的比率分别只有0.5%、0.8%和1.1%。
此外,据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1989年11月对外资企业的一项调查表明,外资企业感到难以适应的问题存在于各个方面。见下表。
表11-5 外资企业难以适应的日本市场特征
项目                            %
1、品质要求严格                     24.4
2、交货期、交货方式要求严格         20.7
3、客户对价格要求严格               20.3
4、难以确保人才、事业场所           19.0
5、客户容易因人际关系变更交易对象   15.7
6、要求提供广泛的售后服务           14.1
7、流通渠道复杂                     13.5
8、因股权关系导致交易对象固定化     13.4
9、竞争者追随其降价                 13.4
10、交易惯例复杂和难以适应           13.0
11、政府以法律、行政指导进行限制     12.5
12、客户用以前的交易条件进行压价     12.4
13、流通利润过高                     11.3
14、流通业者常常只接受特定厂家客户   10.7
15、要求长期稳定的供给               10.4
16、不习惯日本式洽谈方式              9.7
17、外国企业有随时撤走的形象          8.2
18、重视同著名企业、金融机构的联系    7.1
19、竞争者的直接或间接妨碍            5.9
20、事业团体活动的妨碍                4.4
21、客户要求以购买其产品为交换条件    4.1
22、限制赠品、广告等促销手段          3.3
资料来源:《战后日本的对外开放》,第190页。
(3)金融市场
自从日本推行金融自由化后,从表面上看日本不再限制外国金融机构、证券公司进入国内,法律上许可外国收购日本国内银行。但是,实际上在实施时却困难重重。由于日本金融、证券公司大规模相互持股,因此在市场所能得到的这些公司的股票有限,加之股价又很高,外国公司难以收购。此外,在日本设立证券分公司被视同建立新的证券公司,要求其拥有较多的资本。这样,到1990年只有4家外国证券公司在日本拥有2个以上的分公司。日本的下列因素也阻碍了外国金融公司、证券公司的进入:(1)在日本的业务成本较高;(2)日本市场垄断程度高;(3)外国机构在日本开展业务活动受到较多限制;(4)日本的金融国际化在某些方面削弱了外国银行的竞争力;(5)日本居民和企业大多喜欢把钱存入国内银行和具有习惯于与一向有往来的银行进行交易的保守性。
外国金融、证券机构在日本的市场地位也很低,并有下降趋势。1979年,外资银行在日本金融机构中占资产总额的4.4%,银行利润总额的3.0%,外汇市场交易额的38.5%,而到1987年则分别下降到3.8%、1.0%和31.4%。1985年,日本银行在英美的总资产,分别占英美总资产的22.7%和12.1%,而英美在日本的银行资产加起来也只有1.0%。英美金融、证券机构进入日本市场的规模和速度,远远落后于日本同行进入其市场的规模和速度。
日本国际金融中心曾以驻外国金融机构和证券公司为对象,1984年1987年进行过两次调查,并把东京市场与伦敦、纽约市场进行了比较。从调查结果来看,就国际金融中心应具备的各项条件而言,日本除了是市场规模方面满足程度较高之外,其他条件,特别是在市场的自由度、效率、多样性市场的存在、外汇及资本的自由流动方面,与英美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
表11-6  三大国际金融中心条件比较
1987、8、31调查             1984、12、3调查
伦敦     纽约     东京      伦敦     纽约     东京
交易机会、收益机会             253      197       87       140      134       68
交易机会                   169      127      146       121      112      133
收益机会                    84       68      -59        19       22      -65
市场自由度、效率               240      200     -308       393      338     -362
存在高效率短期金融市场      64       95     -121        72       79      -81
存在多样化金融、资本市场    99       91      -37       138      144     -104
金融交易限制                31      -14      -87        68       17     -127
外汇交易、资本移动自由度    71       43        7       102       96      -55
提交报告义务               -18      -10     -102         2       -1      -54
市场规模、经济状况             -38        3      482        94      142      328
金融资本市场规模            77      106      109        78      108       60
政治稳定性                  55       60      197        68       93      201
资本输出国地位             -64      -81      101       -17      -10       17
基础设施                        58       58     -329        19       10      -79
人才确保                    67       33       87        23       19      -59
费用水平                   -41      -33     -141       -41      -45      -33
通讯、情报网络发达程度      11       51       74        52       61       82
税收制度                   -28      -10      -88       -37      -55      -57
综合评价(与其他条件合计)     508      458      -67       658      636      -59
资料来源:《战后日本的对外开放》,第344页。
2、封闭滞后的体制根源
日本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隐蔽复杂,对外国资本和金融机构的进入有比较严格的审核程序和制度,其经贸政策表面上看是吸引外资和加强内需,实际上其中有些则往往起到阻止外国商品和外资进入的作用。这些显然涉及到更深层次的结构性体制问题。影响日本进一步开放的障碍因素包括:
(1)日本市场几乎由十几个大垄断企业全部垄断,而它们是强烈反对竞争的,哪怕是象征性的竞争,也不论这种竞争来自国内或国外。
(2)盘根错节的官僚体制。日本的官僚集团历来起草、制订和实施各种法律和规章制度,贸易改革和对外开放将使这些权力受到触动和威胁。
(3)企业和政府之间长期的合作关系,有助于互相勾结,阻止外国企业进入本国市场。
(4)日本农民坚决支持对农产品的进口限制,已成为一种强有力的政治势力之一。
(5)对既定做法和关系高度发达的忠诚感。这种忠诚感往往超过对社会的责任感。
(6)社会各阶层尊重对决策的谨慎和一致意见,反对个人决策,即使个人决策是政府首脑也会遭到强烈的反对,这源于即使是在过一座石桥时也要先试试是否牢固的传统习惯。
上述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和官僚体制非常不利于外国进入日本市场。难怪80年代时,中曾根首相一再呼吁日本国民更多地购买进口货,就好像对牛弹琴一样。换言之,在日本,仅靠一位政治领导人去大幅度扭转外贸和外资政策,显然是低估了日本传统文化的强大影响。
首先,从日本的体制来看,大企业和几十名并不出头露面的高级官僚拥有的权力,并不亚于当选的最高领导人。政府首相及其大臣和副大臣任职两三年就离去,而官僚体制则一直存在。
其次,反对开放市场或有限度地开放市场,基本上是大企业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他们来说,这是一场真正的战争。国内市场开放得越慢,时间拖得越长,他们的既得利益就越少受到冲击和威胁。而这对他们来说亦并非难事。因为政府的高级官僚在离开公职后,一般都到大企业担任重要职务,与大企业共命运。这就像一位外国观察家所说的,“这些人不可能运用自己的权力和影响去为一些外国出口商说好话,而冒失去自己的地位和前程的风险。更何况大企业也有直接影响和参与决策的渠道。它们在制订具体立法和规章制度的各种委员会中都有其忠实的代表或代言人。”
再其次,大企业施加影响的另一种方式是,可以直接和间接地控制由其组建的复杂的商品经销体系。因为日本的许多零售商必须与批发商保持良好的关系,而批发商则又必须与大企业建立良好的关系。忠于国内长期的客户这一传统就足以使零售商们不把外国货放到其货架上,而对那些同意接收和销售外国产品的零售商只要以削减定期供货这一招相威胁,就足以使他们变老实了。
最后,不像在英美国家那样,在日本没有强大的消费者运动,来要求开放市场,加强同国内产品的竞争,以便降低价格,扩大选择自由,从中获取更多的实惠。日本消费者从小就被灌输要购买国货,即使国货比外国货更贵或质量不太好。所以尽管首相出面,史无前例地呼吁日本国民购买外国货,而大部分日本人则充耳不闻,仍然以购买国货为荣。
日本国内长期存在支持和反对开放市场的两种势力。日本对外开放的快慢取决于这两种势力的观点哪一种占上风。每一次结果总是以打了折扣的妥协决策而告终,实际上使开放带有了某种附加条件或局限性。
对外开放是大势所趋,日本已经这样做了,不过是被动的,由外界推动的。日本的上述传统文化不利于其进一步对外开放。美国推动日本不断开放其市场,不可能单凭一次电视讲话,一些一般建议或甚至动用“超级301条款”,就指望能一夜之间从根本上解决日本的开放问题。推动日本经济进一步对外开放,无异于推动整个日本民族这样做,其难度可想而知。
第三节  贸易摩擦由此而生
一、贸易摩擦的背景与原因
(一)历史背景
从1945年到1990年的战后45年是东西方“冷战”时期。战后,东西方“冷战”经历了以下几个时期:1945-1953年的“冷战”时期;1954-1964年的“共处”时期;1965-1982年的“缓和”时期;1983-1985年的“新冷战”时期;1986-1990年的“新缓和”时期。
1992年底苏联解体。苏联解体,德国统一,东欧剧变,“冷战”结束。西方国家没有了一致对外的对手,其凝聚力下降,离心力加强。在国际关系中,意识形态作用逐渐淡化,军事实力作用也大为下降,发展经济和贸易成为时代的主流。欧日、美日贸易摩擦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突现出来的,也必须将其摆放到这一世界格局的大背景下加以考察和分析。这并不是因为它们之间在“冷战”结束前没有任何贸易摩擦,而是因为“冷战”期间,“冷战”是主要矛盾,贸易摩擦在一定程度上被掩盖了,不那么突出和尖锐;“冷战”结束后则上升和突现出来了。这在美日之间表现得尤为明显。
(二)主要原因
美日贸易摩擦的主要原因在于日本的投资自由化和市场开放严重滞后。
1、投资自由化滞后
从60年代初起,日本政府全力推进《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经济进入高速增长时期。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进一步加强与欧美国家的经济联系和合作,全面重返国际社会,为日本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同时扩大日本在国际社会中的影响,提高自身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便成为日本政府必须实施的一个重大而又迫切的经贸战略。因此,日本采取的一个重要战略步骤就是争取进入发达国家俱乐部——1961年成立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为此,1962年秋,在刚刚推行贸易自由化后不久,首相池田就出访西欧,开始了以加入经合组织为目标的一系列活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后,日本于1964年4月正式加入了该组织。日本政府认为,这将有利于日本今后的经济发展。
首先,加入该组织是取得挤身于先进工业国家的一种“资格”证书,可以提高其国际地位。
其次,加入该组织后可出席其所属的各委员会会议,既能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发达国家的经济交往与合作,也能名正言顺地获得这些国家有关的经贸信息,有助于制订相应的经贸政策。
最后,可以由此阻止西欧各国对日本产品实行的歧视性进口限制。
日本加入该组织后,实行资本自由化便势在必行。因为该组织条约第一条规定,各成员国应当努力促进资本在国际间自由流动。根据这一规定,成员国分别签订两个相关的协定——《关于经常性非贸易交易自由化协定》和《关于资本移动自由化协定》,后者被称为要求各成员国承担资本自由化义务的“资本自由化纲领”。在“纲领”附件中列有各成员国实行自由化的具体的资本交易项目共37项,分别列入A、B两表。其中A表27项,该组织要求各国在加入时,如果无保留地全部接受A表所列义务,那么今后也不得采取任何保留的做法;B表10项,是允许各成员国在实施中增加保留措施和取消所承担的自由化义务的项目。日本在加入该组织时同时也加入了这一协定,对A表的18个资本交易项目承担了自由化义务,对其余9项实行保留或部分保留,对B表的一项承担了自由化义务,对其余9个项目实行保留或部分保留。同时,日本还承诺今后将逐步取消其对保留项目的交易限制,以促进资本的国际流动。
正当日本为加入该组织而高兴得意之时,却不料出师不利,遇到麻烦。
日本履行其承担义务的情况并不令人满意。一方面,日本在加入该组织后对其资本市场的开放度,与该组织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其具体表现是,在外国直接投资、进出口信贷、发行外国证券以及金融信贷等多种资本交易项目方面,日本仍然采取全面或部分限制措施,致使欧美对日投资进展十分缓慢。
1966年,该组织在进行定期检查后,对日本执行自由化纲领的情况提出了批评,指出日本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其保留的限制项目太多。因为各成员国对资本自由化纲领的立场大致可分为4种类型,日本属于最差之列。第一种类型为资本交易接近自由化的国家,包括无保留承担自由化“纲领”规定义务的比、卢、西德,保留极少的美国、瑞士和惟一未参加该协定的加拿大;第二种类型为对资本交易原则上实行自由化和只对少数项目实行限制的国家,包括法、奥、意等;第三种类型为旨在推进资本自由化而灵活运用限制措施的国家,包括英、丹、爱、挪和瑞典等;第四种类型为存在大量保留和严格限制资本交易的国家,包括日本、西班牙和葡萄牙。而日本在该组织中是属于先进国家之列,而且60年代以来经济高速增长,而其保留项目之多却与经济比较落后的西班牙和葡萄牙为伍,这是该组织难以接受的。
二是日本缺乏推进资本自由化的实际行动。该组织在2次对日调查后得出如下结论:日本没有兑现其在加入时所作的承诺,加入后没有撤消任何保留,也没有这方面的意向。于是,1967年1月,该组织“非贸易交易委员会”就1966年定期审查结果向日本政府提出如下建议:(1)确定允许外国直接投资的产业部门,提高办公效率,缩短审批时间;(2)对于外国证券投资,应降低自动许可标准中关于外资持股比率的规定;(3)部分实行资本交易自由化;(4)全面取消对发行外国债券的限制。
在此期间,对日本批评最为激烈的是美英两个资本输出大国。1966年8月,该组织的民间咨询机构、由各成员国的主要经济团体组成的“经济产业咨询委员会”的英国委员会成员——“英国产业联盟”,向该委员会的日本委员会成员——“日本经团连”递交了一份《日本对外资的限制》文件。文件指出日本对外资的限制几乎没有任何缓和,如果日本在资本自由化问题上继续拖延,国际社会将认为日本不准备履行它所承担的有关国际义务,日本的威信将受到严重损害。同时文件向日本政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1)立即简化对外国投资的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2)明确各部门所许可的外资比率和外资企业从事商业活动的范围;(3)取消对外资企业的汇款限制;(4)停止对合资企业管理人员的构成以及技术引进中关于使用费率问题的行政干预;(5)即使不能立即实行资本自由化,也应确定最终取消限制的时间,并且尽早制定阶段性自由化计划。“英国产业联盟”也将此文件提交给“经济产业咨询委员会”本部。1967年5月12日,该委员会大会接受了这份文件并作出决定,在大会接受文件后3周内,如果日本政府在实行资本自由化问题上不作出任何具体决定,就将此文件提交该组织,由该组织进一步敦促其实行资本自由化。6月1日,3周期满后,此文件提交给了该组织。5天后即6月6日,日本政府宣布实施资本自由化计划。这一决定虽然超过了给委员会规定是期限,但却躲过了该组织的追查。
2、开放市场严重滞后
日本与欧美的贸易严重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贸易壁垒明显高于欧美
从关税水平来看,战后日本的关税最高,美国次之,西欧最低。虽经多次关贸总协定的减税谈判,但在1962-1967年的肯尼迪回合减税计划完成后,这种情况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直到1973-1979年的东京回合减税计划后,日本的关税才降到略低于欧美的水平。虽然东京回合后日本一再强调已是关税最低的国家了,但其非关税壁垒仍然十分严重。欧美也仍然继续敦促其开放市场。日本的进口障碍主要包括:①进口手续繁琐,拖延时间较长;②卫生安全检查标准过严,将一些药品拒之门外;③流通体制过于复杂,增加销售成本;④保留较多的进口数量限制。
由于上述原因,日本是贸易壁垒最多的国家。1986年,美国能源委员会监视调查小组报告,当前世界贸易中存在751项贸易障碍,其中关税和非关税障碍分别占229和522项,而日本占了其中72项,其中关税和非关税分别为23和49项,是世界贸易壁垒之最。此外,世界银行的《1987年世界发展报告》也同样指出,1986年,受非关税壁垒的核心手段控制的进口在全部进口中所占的比率,日本占了29%,是发达国家中最高的,远高于美国的15%,欧共体的13%和所有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16%。
(2)制成品进口比率大大低于欧美
欧美的出口以制成品为主。然而,战后以来,日本进口中制成品的比重提高非常缓慢,1970年甚至大幅度下降,直到1985年才恢复到1970年的水平。
尽管1985年后,日本制成品进口比率开始迅速提高,到1989年已升到50.3%,制成品进口额达1060.61亿美元,首次突破了1000亿大关,情况已大为改善,但与欧美相比,进口比率仍然偏低,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这是日本市场封闭的一个重要表现。
长期以来,欧美对此十分关注,对日强烈不满,因而成为贸易摩擦最集中的一个方面。
(3)进口增长缓慢与出口规模扩大严重失衡
这主要表现为日本对欧美贸易的巨额顺差。战后初期到60年代前半期,日本与欧美的贸易处于逆差地位。1965年为转折年,日本在这一年一举变为对欧美的贸易顺差国,以后逐年扩大,进入80年代则达到庞大的规模了。
在欧美要求限制日本产品进口的同时,也要求日本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努力扩大进口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在欧美对外贸易先后于70年代转入逆差状态后,它们对日本这种多出少进,进口大大落后于出口的局面越来越难以忍受了,特别是在一系列重要产品方面,日本贸易顺差颇为突出,有增无减,因此频频诱发严重的贸易摩擦。
1985年7月底,为了缓和与欧美贸易伙伴因不断增加的贸易顺差而产生的强烈不满情绪,以减少由此引起的贸易摩擦,中曾根内阁制订了一个“开放市场措施的3年行动计划”,允诺将采取下列措施开放其市场:①减少许多进口货物的关税,包括总共1790项商品削减20%关税,完全取消50多项商品的关税;②放松进口限制,如对进口许可证和配额制等;③改进对进口商品的标准和审核制度,以便放松政府的控制;④政府更多地采购进口货物;⑤向外国投资进一步开放国内金融和资本市场;⑥也向欧美开放国内服务市场。
欧共体官员对此计划表示了慎重的欢迎,同时认为这些一揽子措施并不足以扭转其对日贸易逆差。欧共体官员和一些成员国对日本的不满经常反映在其言论之中。像美国一样,在欧共体内,一谈起日本时,用的语言决非像对一个亲西方国家那样,更像是对苏联或利比亚。一位欧共体官员愤愤不平地说,日本的贸易手法具有欺骗性;另一位官员则称日本是“食肉动物式”的专以掠夺为生的贸易伙伴;也有官员说日本不能再这样长此下去了,一方面每年有上百亿美元的贸易顺差,而另一方面又是关贸总协定的成员国,日本的贸易方式如不加自制或遏制的话,将会使多边贸易体系毁于一旦!
日本的贸易保护主义也激起欧共体及其一些成员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欧共体内要求对日本采取单边强硬行动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并先后采取具体行动以牙还牙,如提高日本某些货物的进口关税,对一些日本进口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等。
正是在这种对日采取贸易报复的情况下,日本政府才宣布其贸易自由化计划的。
三、美日贸易摩擦的特点
美日贸易摩擦比欧日贸易摩擦更严重,更激烈。
美日贸易摩擦由来已久,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双方各执一词;2、美国由抚转压;3、日本步步为营;4、摩擦不断升级。
(一)双方各执一词
自50年代中期起,美日就一直存在贸易摩擦,80年代后则愈演愈烈。美日双方均有理由和证据指责对方,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美国认为,自80年代中期后,日本销往美国比美国销往日本的货物每年多好几百亿美元,这是美国贸易赤字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此外,由于日本对美国商品关闭其市场,致使许多美国人失业。具体而言,美国认为,1、日本企业获得政府的扶植和保护,进行不公平竞争;2、日本政府经常采用回避拖延手法来与美国的公平竞争和自由贸易要求软磨硬泡;3、日本市场封闭,贸易壁垒甚多,美国产品不易进入日本市场,即使进入了也难以立脚;4、即使废除了日本的重商主义的一系列措施,也无法说服日本国民购买除原燃料和基本粮食以外的“外国货”,因为日本国民从小就被灌输了使用本国产品的习惯。
针对上述情况,美国认为日本必须开放其国内市场,加强内需,由此减少美国的巨额贸易逆差。
日本则认为,美日贸易不平衡的根本原因在于美国长期存在财政赤字。80年代,美国经常项目不平衡,这也是由美国的财政赤字造成的,不能单怪日本。日本也认为美国企业管理有问题,未能大量投资推动科技进步,因而其产品竞争力下降。因此,美国对日本指手划脚并不公平,美日贸易存在逆差是美国本身的问题,怪不得日本。
美日贸易摩擦涉及更深层次的冲突。
首先,美日双方一直存在许多文化障碍。日本至今仍然存在着对西方影响的恐惧心理
的残余。这种心理使日本在美国海军准将用武力打开日本大门之后更加强烈。尽管自明治维新尤其是战后以来,日本在政治经济方面更西方化,但日本人始终意识到西方商品、娱乐和时尚是外来的,他们极力抵制任何穿过最表层向深处渗透的西方影响,尽力在东西方文化之间寻求平衡,保持传统,因此,棒球与相扑、汉堡与寿司、西服与和服乃至议会与天皇均可同时存在。
美国人对日本人也有自己的疑虑。即使不算二战在人们心目中的记忆,美日之间仍然存在巨大的文化差异。时髦的美国青年对寿司了如指掌,却无法领悟神道这个至今仍为数百万日本人所信仰的古代宗教。美国农场主抱怨日本政府限制他们廉价的大米,但却很少有人意识到日本的官方理论是要限制进口大米,其原因至少一部分在于日本土生土长的  大米,是日本“精神文明的核心”。
其次,美国提出开放不是单方面的。日本人也必须向美国人开放,不仅要开放市场,而且还要开放他们自己。日本人必须学会不怕“西方毒害”,必须认识到曾经是他们主要长处之一的文化和种族单一性,也许会妨碍他们努力成为一个世界性的争取自由与繁荣的多民族联盟的一分子。
日本对美国也存有戒心,其部分原因也许是由于战争的影响,以及许多美国国会议员和政府官员认为教导日本人太容易了。美国认为自己是日本的恩人,常常表现出发号施令和狂妄自大,不断地要求日本:增加防务开支,放松银根,刺激对美国产品的需求,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以及向美国在波斯湾战争的开支提供资金和道义上的支持等。日本则不会以针锋相对的方式表明自己的观点,但是却会彬彬有礼地向美国建议:如果你们解决预算赤字,我们就会更多地购买你们的产品;如果你们证明你们的外交政策是前后一致的,我们就会增加防务开支和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
最后,表面上看来,美国和日本也许是现代历史上曾经互为对手而战后却相处得最好的国家。两国已克服了彼此之间的分歧并学会为了共同的利益而携手合作。但不幸的事实是,许多美国人仍然记恨日本人偷袭珍珠港,而许多日本人则对美国对日本投掷原子弹和占领而感到愤恨。这种记恨和愤恨情绪在受到其他因素激化时则会一触即发,有时具有破坏性。美日贸易摩擦即其一例,成为一片笼罩美日关系的乌云。在美国,每逢贸易问题闹起来时,那些希望保住自己位置的政客便迎合贸易保护主义情绪,把日本当作一个方便的政治出气筒。日本人也十分自然地注意到美国国会就美日贸易问题进行辩论时的恶毒的语调和指责,认为美国是在把日本当作其经贸问题的替罪羊,并且敏感地联想到在其他领域能否信赖美国。
(二)美国由抚转压
由于“冷战”的需要,80年代中期以前,美国对日本不断上升的对美贸易顺差基本上采取了一种宽容的态度,对日本以安抚为主。这是因为日本已成为西方联盟不可缺少的一员,西方联盟有了日本有比没有日本强大得多:政治上和军事上,日本虽然是一个亚洲国家而不是欧洲国家,但它对西方联盟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北约的成员国;战略上,它是东西方反共反苏的堡垒;经济上,日本的力量对制订统一的西方经济政策是必不可少的;美国、西欧和日本的GNP占世界的2/3以上,这些经济力量全部纳入一个单一的地缘政治战略,对西方在“冷战”中取胜具有决定性意义。
50-60年代期间,在美国完全默许的情况下,日本所采取的政策使它几乎可将其全部人力和物力用于国内经济建设。日本的军事开支被控制在最低水平,因为有美国的核保护伞。在发生贸易摩擦时,美国一般只要求日本“自主限制”即了事。
70-80年代中期,情况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美国经济增长放慢,实力下降,加上越战后遗症,美国防务预算的增长大幅度下降。这样,日本的低水平防务开支在美国便成了一个问题。美国提出要日本“别再沾光了”。这是因为,首先,当初美国承担起日本防务时,几乎控制着50%的世界经济,而这时期维持这种承诺的美国经济已下降到占世界经济的1/4左右。因此,日本在防务上沾光很容易成为喜欢抨击日本的美国人的目标。其次,日本实力已强大,今非昔比,应该把本来用以解决国内问题的财力花在防务开支和外援上了,以充分发挥其作用,这不是一种特权,而是一种责任。日本应当主动履行一个大国的
义务。最后,除非日本切实履行作为一个大国的义务,否则美国看来就无法得到真正的国家安全。因为日本“不想与任何人为敌”,只想“向所有人推销商品”。这个目标很吸引人,却行不通。原因简单而无情:日本所处的地理位置使它成为前苏联的一个事实上的目标。不论是在前苏联的太平洋战争计划中,还是在西方联盟的遏制战略或必要时进行这样一场战争的计划中,日本的地位和作用都被双方估算在内。自70年代以后,前苏联一直在远东地区扩充军备;即使根据美苏中程导弹条约,撤除了前苏联在亚洲的一些中程导弹后,日本的所有关键目标仍然处于其战略核武器的射程之内。更主要的是,戈尔巴乔夫上台后,一方面在亚洲发动“和平攻势”,另一方面却仍在炫耀其军事实力,例如,对日本,前苏联飞机入侵日本领空次数增加,在千岛群岛进行军事演习,模拟对日本最北部的北海道的入侵等。
在此期间,美国在国际上积极推动了“肯尼迪回合”和“东京回合”的多边贸易自由化谈判,同时在国内于1975年实施国会制订的《1974年贸易法》。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1、授权总统就消除非关税壁垒问题与各国进行多边或双边谈判;2、消除对工业品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也应适用于农产品;3、授权总统在遇到某些不公平的贸易做法时,可以征收额外关税,或实行其他进口限制,并在其权力范围内采取任何其他“适当而又可行的行动”;4、授权总统在国际收支发生紧急情况或外汇市场上美元汇价下跌过度时,可采取有效期150天的限制进口措施,例如,征收进口附加税或实行进口限额等。其中反对外国“不公平贸易做法”的措施即称为“301条款”。这一时期,美国对日贸易摩擦也仍然保持在较低层次的摩擦,即美国由过去单纯地限制日本进口,转向要求日本对美某些产品的进口开放其市场,例如汽车等。
80年代中后期,东西方进入“新缓和”时期,“冷战”接近尾声。美国出现巨额贸易赤字,并且不断增加,其中主要是对日贸易逆差。例如,1986年,美国贸易逆差为1700亿美元,其中对日逆差则达600亿,占了1/3多。更主要的是,前苏联的威胁有所下降,日本的威胁则更现实。美国认为日本是战后以来美国所面临的最新和最艰巨的挑战,一种比同前苏联的政治和军事竞争更加艰难和激烈的竞争,日本已成为美国经贸方面的“头号对手”。因为日本已成为世界头号债权国,人均GNP超过美国,世界经济包括美国经济主要依靠日本提供资金,日本无论在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素质方面的竞争力和潜力均高于美国。美国在衰落,日本的国际地位迅速提高。日本不仅可与美国分庭抗礼,而且大有取代美国之势。
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日益下降,与欧日实力不断缩小,以及巨额贸易逆差的国内外压力下,1988年8月23日,里根总统签署了于5月曾否决过的参众两院通过的《1988年综合贸易法》。该法扩大了“301条款”中“不公平贸易做法”的范围,把出口指标制度、侵犯劳工权利和外国卡特尔等,也列入了“不合理”贸易做法范围之内;规定对于违反贸易协定或国际法的“不公平贸易做法”,美国必须实行报复;规定提高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作为领导机构的地位,把总统按照美国法律决定某一国的贸易做法公平与否,以及采取何种行动予以报复的权力,移交给该办公室;政府可对外国采取的“不公平贸易做法”进行调查,如果外国政府拒不消除障碍,美国贸易代表就可决定对其进行报复,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免于采取报复行动。
该法明确禁止日本的东芝公司和挪威一武器制造公司向美国政府出售产品,为期3年,同时也禁止这两家公司的子公司在美国大量销售其产品,为期也是3年,因为上述两家公司的子公司参与非法向前苏联出售潜艇用的消音设备,这是关键性的防务技术。为此,一些美国议员在国会大厦的台阶上,气愤地砸碎了东芝收音机。
此前,在1987年,里根曾下令对日本3种电子产品进口征收惩罚性的100%的关税,足以说明美国对日本采取的严厉态度。美日在半导体市场上的竞争十分激烈,为了缓和冲突,两国于1986年9月达成半导体协议,日本答应在美国市场和第三国市场停止廉价倾销。但是,日本阳奉阴违,被美国收集到证据,于是里根毫不犹豫地下令从1987年4月17日起,对3种输入美国的日本电子产品征收惩罚性的100%的关税,使美日贸易摩擦达到战后以来在最高点。
90年代,“冷战”结束后,维系西方联盟的共同敌人前苏联不再存在,政治、军事和安全问题的重要性日趋下降,经济发展与经济实力等经济方面的重要性不断上升。美国认为美日关系已今非昔比的主从关系,而是一种“平等的伙伴”关系,两国之间不能再有沾光和依赖心理,必须相互开放市场,公平竞争。克林顿上台后,比其前任里根和老布什更加强调对外经贸的重要性,主张不遗余力地谋求和保护美国在国外的经贸利益,大力推行“公平贸易”政策,以此作为增强美国国际竞争力的经贸战略。在此背景下,美国通过双边贸易谈判,不断向日本施压。美国坚持双方必须相互开放市场,否则就用“301条款”对日本进行制裁。美国施压的主要对象便是日本,要求日本政府把汽车、政府采购、电信设备和保险市场等对美开放。为此,仅1993-1995年两年中,美日就签署了20多个贸易协定。美国不仅与日本签订贸易协定,同时也强调日本的具体做法,以观其效,称“要进一步调查日本是否兑现了其放松管制和开放市场的承诺”。这样,美国向日本施加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旨在不达目标决不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