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式学习”:建设学习型组织的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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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式学习”:建设学习型组织的新探索

刘汉峰  2010年01月25日11:29   来源:《北京日报》

  建设学习型组织不仅是构建新型企业管理模式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发展、激励组织机制创新、实现“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需要,建设学习型组织已然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建设学习型组织中容易出现的三个误区

  建设学习型组织关键是创建学习型组织单位找好自身定位,把自身的“角色”搞清楚。只有定位清楚了,“位置感”强了,才能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把组织建设好。认不清楚自己的角色与定位,生搬硬套、笼统行事、简单处理,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误区与偏差。在建设学习型组织中出现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表现:第一是模式化。这是在许多建设学习型组织的单位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主要是用西方的理论强加在本单位的实践中,表现是对西方理论模式的盲目崇拜,即机械的拿来主义,最终导致食而不化,学非所用。在实践中完全按照西方理论和模式,照搬照抄,不考虑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来安排建设学习型组织活动。第二是简单化。所谓简单化包括两个层次,一是认识理解的低层次。在建立学习型组织过程中,有的单位或组织内部尽管积极倡导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布置学习材料,组织宣传讨论,颁布奖惩措施等等,但这种形式无法深入到学习者个人的思想中去形成互动和共鸣。尽管组织方忙上忙下、费心费力,学习方却只是机械接受、被动学习。二是用概念简单套用日常工作,即把日常工作套用到建设学习型组织活动中去,把活动当成什么都能装的“箩筐”。第三是短期化。开展活动一阵风,搞起来轰轰烈烈,动静很大,领导讲话、大会动员,经过一段时间的活动,逐渐淡化活动内容,最后是开个总结会,把行动化成文字、把制度化成经验,出个报告便束之高阁了。

  二、建设学习型组织需把握好三个基本关系

  为了避免实践中的种种误区,我们要从认识理解建设学习型组织基本内涵的角度出发,根据自身的条件分析研究建设学习型组织的方法和途径,着力在认识上把握三个方面的辩证统一。第一是要处理好学习工作化与工作学习化的辩证统一。对学习工作化与工作学习化的理解不能庸俗化,那种把日常工作套在学习型组织建设之中的做法不是这里提的学习工作化的内容。学习工作化是指学习的内容与工作中所需要的知识技能紧密相联,把学习作为工作的内容,学习为工作服务、为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而工作学习化是把工作思考纳入学习系统之中,将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归纳总结、分析研究,把一个困难当作一个课题,研究攻关,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矛盾。学习工作化与工作学习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从根本上促进和保障学习型组织建设的一个步骤。第二是要处理好个人学习和组织学习的辩证统一。个人学习和组织学习拥有不同的学习资源。个人学习重在自身能力的提高,而组织学习重在组织为个人学习提供思考、交流、反馈、融合的思想活动平台和学习机制。在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开展组织与组织间的交流,将会在更高层次上提高个人学习的方式与效果,把握处理好个人学习和组织学习的关系,对于不断深化对学习型组织的认识、提高建设学习型组织的绩效,是有着重要意义的。第三是要处理好学习理论模式与把握自身特点的辩证统一。任何一个西方理论传到中国来,要想在中国扎根、成长,必须经过本土化的过程,建设学习型组织也不例外。理论模式必须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必须与中国文化传统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才能创造性地践行理论。对于西方理论而言,本土化是一个必经之路,这是一个消化、吸收、改造、创新的过程。对于这一过程,每个建设学习型组织的单位都有成为“创新模范”的可能,其关键在于能否认清特点,摆正位置,把促进学习力建设作为基本手段,结合自身优势,形成自己的特点,打出属于自己的品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拓展式学习”是对学习型组织建设的一种新的探索

  学习,既是一种知识的积累过程,也是一种能力、阅历、经历的积累过程。之所以这么说,关键是要看学习的形式是什么样的。“拓展式学习”的提出,正是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待学习和诠释学习的。在以党政部门为主要对象的“拓展式学习”中,“拓展”是指在现有理论学习资源以外的资源系统中去审视、寻求学习的方式。“拓展”不是无限的,而是以学习工作化和工作学习化为原则,有目的、有条件、有对象地进行“拓展”。从具体形式上看,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拓展式学习”是一种任务式学习。我们在建设学习型组织的过程中,首先就要定位好自身的学习方式。在党政部门建设学习型组织与企业建设学习型组织有很大的不同。党政部门是行使运用权力的部门,这种部门强调的是管理的严格和高效,突出的是管理能力和水平,而不是财富创造的能力和水平;而且,党政部门的组织行为要大大强于其他单位,这是党政部门的特点和优势所在,对于这些部门的学习而言,组织领导和指挥的能力就显得十分突出和重要。

  其次,“拓展式学习”是一种交叉式学习。这种交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知识与能力的交叉。“拓展式学习”方式需要涉及不同资源系统的协调运用,涉及不同学习形式的相互使用。建设学习型组织一个最易于形成的误区就是只见学习,不见能力;只是把学习知识、优化知识结构放在首位,忽视了对解决问题能力的创造性学习。知识的学习和能力的学习都不是学习的最终结果,但都是学习的重要形式和过程。因此,一方面要学习知识,在本职工作中寻找热点、难点,分析研究;另一方面还要在知识学习之外,进行能力训练,包括领导能力、协调能力、适应能力、处置问题能力,甚至可以拓展到运动能力、生存能力、极限能力、潜在能力等等的训练。能力的学习培养既与个人的主观能动有关,更与环境有关,只有经过艰难困苦磨砺而成的人,才能做实践的主人,学习的主人。二是职位与岗位的交叉。“拓展式学习”的一个突出特点或优势即在于此。对于岗位的交叉,其实并不陌生。我们身边经常有“挂职”、“轮岗”之说,但那只是在后备干部等少部分人中进行,“拓展式学习”的职位与岗位的交叉是探索在大多数人中实行岗位交流的问题。这样就可以在机关、基层之间形成交流,了解以前不熟悉的程序,接触以前没遇到过的困难和问题,开拓视野,促进能力的提高。三是能动与互动的交叉。组织为学习者个人提供了素质训练的条件,以激发学习者的主观能动作用,而最终需要的还是能否形成组织内的各种互动关系。产生互动的关键在于建立有效的交流系统。无论是能力阅历的提高,还是知识的积累,都要通过交流系统得以交换信息、展示成果、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总结经验。因此,交流系统的建立对于促进学习者个人的能动以及组织与个人间的互动、对于建立互动交流模式具有关键意义。

  最后,“拓展式学习”是一种体验式学习。“拓展式学习”的一个特别之处就是强调体验,只有对事物有了感性认识,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才能做到入木三分、有的放矢。体验式学习是形成理性升华的基础,也是感受不同环境条件下的各种历练。基于不同环境的体验和思考,将会对学习者的人生观产生重要而深刻的影响。 (作者单位:北京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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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型社会”概念的发展

  作为一个学术概念,“学习化社会”的提出始于20世纪60年代。1990年,随着《第五项修炼》的出版,标志着学习型组织理论的形成。2001年,“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概念在亚太经合组织人才资源能力建设高峰会上正式提出;2002年,中央要求“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城市’活动”;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