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话题:严禁“擅查网民”来得正是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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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7-08-28 作者:魏文彪

    近日,河南洛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为保障公民言论自由,严禁利用网络通讯技术追查网民真实资料,进行所谓的“调查”甚至打击报复。(见8月24日《新京报》)
    洛阳有关方面要求不得擅查网民真实资料,首先体现出对于公民权利的应有尊重。公民有在包括网络论坛在内的传媒上发表观点的自由,有对政府工作进行实事求是批评的权利。如果政府部门或有关工作人员可以擅自追查网民真实资料,以所谓“调查”名义进行打击报复,则不但构成对于被追查公民合法权利的侵犯,而且会因为制造紧张气氛造成人们不敢发言,这于政府通过网络了解民意改进工作,是极其不利的。
    严禁擅自追查网民真实资料,也是政府具有权力边界意识的体现。政府拥有的权力无疑是巨大的,但是政府行使权力并非没有边界,政府权力必须止步于公民合法权利之前。既然正常发表言论包括善意评价政府工作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则政府部门或其工作人员对网民真实资料进行追查甚至打击报复,就属违法越权行为。
    在严禁擅自追查网民真实资料的同时,洛阳市的通知还提出,针对网上出现的不实信息、虚假信息,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发布相关真实情况,正确引导舆情,消除负面影响。这表明一些地方政府在网络管理方式上的与时俱进,网络管理变得更为理性而明智。
    网上难免会有不准确信息,但只要这种不实信息不属蓄意制造社会混乱的性质,政府就应更多地通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的方式,来消除消极影响,稳定社会情绪。相比于随意追查网民真实资料,这种疏导的办法既有利于遏制不实消息的传播,又能避免政府可能侵犯公民权益的行为发生,因而值得提倡。
    近些年来,个别地方出现了少数政府官员通过通讯部门擅自追查网民真实资料并进行打击报复的现象,不但严重损害当事公民的合法权利,且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洛阳出台有关严禁擅自追查网民真实资料的规定,无疑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本文编辑: 周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