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网---石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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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2009-12-2 9:41:04    作者:陈先林 帅健 昌波



    石泉县委按照中纪委要求,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采取“十项措施”,充实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建立了干部管理长效机制,增强了队伍凝聚力,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落实机关人员编制。增加1名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制和1名工勤编制,使县纪委编制总数由21名增加到25名,并增配1名监察局非党副局长。同时在县纪委内增设效能办,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办6室增加到2办6室。
    二是落实纪委常委职级。县委明确了县纪委常委按正科级配备的标准。
    三是落实机关经费保障。预算人均公用经费1.5万元,预算专项办案经费10万元,预算干部培训经费5万元。
    四、落实科级纪检员配备。纪委机关设6名科级纪检员。正副科级纪检员按照实职领导对待。
    五、落实乡镇专职副书记。县委决定给各乡镇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并为乡镇配备专职科级纪检员。
    六、落实纪检干部提名权。乡镇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提名、任免,由县纪委和组织部协商后,报县委决定或进行选举;乡镇纪委副书记、派驻监察室主任、纪检员等非科级领导岗位的干部配备,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任命,报组织部备案,并作为科级后备干部培养。
    七、落实重大事项参与权。县纪委书记参与干部任用书记碰头会,以及“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点项目安排、重要人士任免、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调研和决策;监察局长参加或列席县长办公会;纪委常委参加县委全委扩大会、干部考核大会和综合目标考核大会。
    八、落实部门力量整合。县委要求县纪委抓点,对部门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力量进行整合,并探索成立系统纪工委。
    九、落实管理机制建设。以县委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思想政治,干部素质、作风建设、管理措施、激励关爱机制五个方面,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了要求,建立了干部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十、落实反腐协调体制。县上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纪委书记为责任组长,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使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更具权威性,协调解决问题更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