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难公开因基础工作不到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00:47:37

预算报告审议为何遇“冷场”?

    “记得20年前,我在财政部当预算司长的时候,每年提交的表格只有3、4页纸,但现在是将近1尺厚的资料,代表充分翻阅这些资料有一定的困难。”新闻采访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如是回应记者的提问。

    连日来,记者发现,代表们对预算草案报告和去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积极性并不高,预算审议报告在各个代表团都不同程度地遭遇到“冷场”。

    “我们阅读讨论预算的时间少了点,我是没看完的,只能大致上看几个数字。”一位全国人大代表坦言,两会这几天时间,要把预算报告都读懂,时间是不够的;另外,报告专业性也很强,一般代表要读懂恐怕很困难。

    “如果有一个口头报告,大家可能会关注。”全国政协委员侯欣一紧急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恢复财政部长向全国人大报告年度预算草案的制度。

    对此,高强做出了专门的解答:“希望恢复财政部长在会议上作报告这个问题,涉及程序的改变,需要进行一定的研究才能做出决策。”他坦承,这几年为了细化预算,财政部准备的有关预算的资料越来越多。为了让代表有效地审查预算,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今年也做了一些改进,向人民代表提供一些有关预算的参阅资料。

    “但是这还不够,如何帮助人民代表全面、系统、深入地了解预算安排的情况,是我们今后的工作。”高强说。

为何“三公”支出至今难公开?

    “为什么现在政府难以公开‘三公’支出呢?在于基础工作不到位。”在解答包括“公车消费、公费出国、公务接待费”等预算信息未能公开的问题时,高强这样表示。

    在预算信息公开这方面,一些地方已经开始了探索。2009年,广州市在网上公开了114个政府部门的2009年部门预算。

    “其实我觉得没什么,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政府早就应该做到这点。”高强说,即便是广州市公开了部门预算,实际上还有很多大家想了解到的情况了解不到。

    “为什么这么说?这不仅取决于政府部门有一个公开的意识,还要做很多基础性的工作,具备公开的条件。”高强进一步解释说,现在财政预算科目还细不到每一项的支出,政府支出中的“购置费支出”范围很广,既包括汽车,也包括桌椅板凳、办公用品、电脑、纸张等。这是今后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科目、进一步明确预算支出统计的一个很重要的工作。

    “我也可以坦率地告诉大家,今年即便公开了,也达不到大家要求的那么细。”高强在回应中也表明了有关部门的努力——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审查预算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求在明年向人大报告预算时,要报告政府的基本建设情况和政府行政开支情况。正在修改的预算法中,我们也明确地提出预算公开的要求,即政府编制的预算、调整预算、决算、部门预算,经过批准后,都要向社会公开。”

预算报告“民生成色”几何?

    “在今年的预算安排中突出解决的是民生问题。”高强特别强调了这一点,他说,比如教育、农业、医疗、文化、社保、就业等方面的支出,都是突出做了安排。

    记者注意到,2010年的预算报告中,中央本级财政支出增长5%,而上述几项涉及民生的重点支出,都大大地高于财政支出平均的增长。

    如何确保这些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投入花到实处,不仅是人大代表们关心的事情,更是百姓的牵挂。对此,高强补充说:“现在财政部和有关部门对于某些支出项目的绩效考评进行了一些工作,包括对农业开支、农村合作医疗开支等等,都进行了一些考核。”

    “如何通过一个有效的渠道让大家知道,这应该是我们督促和推动部门做的事。”高强强调说,同时,在预算法的修改中也有规定,对某些社会关心的重点支出要建立绩效评估制度,这可以让政府部门不仅要完成预算,也要注意资金的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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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预算外收支将成为历史

    高强表示,预算法的修改将明确地提出“所有的政府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正式实施以后,在我国存在多年的政府预算外收支将成为历史。

    据高强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财政部会同15个部门,已经提出了一个预算法的修改征求意见稿,最近就要广泛地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这次修改的核心内容是三句话——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预算的执行,增强预算监督的严肃性。

    他说,在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方面,将明确提出“所有的政府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预算法正式实施以后,在我国存在多年的政府预算外收支将成为历史。”高强特别强调。

    在规范预算的执行方面明确提出“经人大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律程序不得改变。”对此,高强进一步介绍说,这个要求也是比较严的,而且对于预算的调整作出明确规定。现行预算法规定的预算调整是,只要是人大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不出现赤字,或者是不突破批准的赤字预算,就不算调整。

    “这几年各级财政超收的很多,最多的超几千亿,只要不出现赤字,就可以不作为预算调整。大量预算收支的增加都脱离了人大监督,这是不完善的,这一点要作出修改。”他说。

    关于“增强预算监督的严肃性”,高强解释说,修改在预算监督的内容、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追究违反预算法各项行为的处罚规定,都作了明确规定。

建立每月预算执行分析制度

    高强还表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预算监督方面做了很多的改进,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建立了每月预算执行分析制度。根据每个月预算收支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交换意见,提出一些改进管理的建议。

    二是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逐项落实人大预算决议中提出的一些要求。有一些是当年必须要解决的,有一些是以后年度逐步要解决的,将分门别类地进行监督和推动。

    三是吴邦国委员长做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年要在8月份专门审议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这改变了往年审查上年决算时一并审查当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做法,开始把预算执行情况和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连同在一起进行审议,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加全面地了解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四是在每年的预算报告中,要专门向大会报告预算决议的落实情况。今年的预算报告中有很长的篇幅是关于预算决议的落实情况,要一项一项地进行汇报,这既体现了政府对人大的尊重,也便于人大对于政府预算工作的监督。

(记者邹伟 谭浩)综合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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