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腐败长期潜伏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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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腐败长期潜伏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09日 07:53 廉政瞭望

  ■文/邵道生

  在当今的反腐败斗争中,怎样破解贪官长期潜伏是一个相当大的难题,所涉及的问题多而复杂,然而归根到底,则是一个如何吏治的问题。

  “有本事”还要“靠得住”

  长期潜伏的巨贪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有本事”但“靠不住”。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批位高权重的贪官?原因大致有两个:一是当初选官的时候只注意了“有本事”和“有能耐”,忽略了是不是“靠得住”,结果让一批心术不正的人混进了官场。另一个原因则是我们还缺乏有效的治官之法,那些原本还算是“靠得住”的“有本事”的贪官,慢慢地蜕变,变成“靠不住”了。

  怎么办?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安危在号令,存亡在所任’。用人上的不良之风,影响坏,危害大。反对腐败必须坚决把住选人关,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所以在选拔用人问题上一定要讲政治、讲原则、讲大局,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

  对此要把好“三关”:一是“用人关”,将“靠得住”和“有本事”的人选进来,不能让“党的陌路人”混进来。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二是“制度关”,用制度来管理、监督干部,让“有本事”的人永远“靠得住”。三是“淘汰关”,将一批“靠不住”的“有本事”之人坚决而彻底地清除出领导干部队伍。这“三关”把好了,贪官潜伏的源头就清除了。

  “苗头性问题”不仅是小节

  当今,除了“党的陌路人”坚决不能用外,另一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规定的那些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亦不能重用。“苗头性问题”一般是“两面人”的重要指标,领导干部走向腐败深渊往往是从“苗头性问题”开始的。

  什么叫“苗头性问题”?这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然而却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令人深思的“社会学概念”。譬如,一个领导干部的外号极多又极差时;一个领导干部的家族系统都当官、都暴富时;一个领导干部的子女或夫人莫名其妙地出了国,在国外还有资产或一掷千金时;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富朋友、没有穷朋友,整天只是围着款爷转;一个领导干部的周围经常有漂亮、时髦的女性出入,外出公干、考察都有靓丽女子相伴时,甚至情人、二奶一大帮时……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看一看长期潜伏的巨贪哪一个不是从这些“苗头性问题”发展起来的?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领导却认为这是“小节”问题,面对自己喜欢的干部,尽管存在一大堆“苗头性问题”,不仅充耳不闻、不理不睬,反而百般为其包庇、开脱,心慈手软,下不了手,结果呢?祸害无穷。所以,对这类“苗头性问题”该“诫勉谈话”时就得“诫勉谈话”,该“拿下”时就得“拿下”,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了,就能在相当程度上破解贪官长期潜伏问题。

  反腐败不能“点到为止”

  当今贪官长期潜伏的问题相当突出,然而有几个主要负责人因此而被问责了的?现在存在这样一种怪现象:一个长期潜伏的巨贪被送上了审判台,有些地方就津津乐道反腐败的成绩,而不去总结这个贪官为什么能长期潜伏,将有些地方领导在管理干部中的“用人失察”问题忘得一干二净,对这个贪官为什么能“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边腐边升”等严重问题或是置之不理或是装聋作哑。

  如果认为每一个长期潜伏着的巨贪都有“保护伞”,过于绝对;然而从根本上忽略巨贪们的“保护伞”,那是很不负责任的。譬如说,在当今的一些地方上的反腐败斗争中,腐败案子刚刚搬上来,有的查案查到节骨眼儿时,反贪机关就会感到阻力重重,黑幕如壁,甚至达到查不下去的程度,一股巨大的无形的腐败保护势力就会袭来。阻力来自何方?来自于官官相护的“生物链”,有的甚至是直接管理自己的领导机关或主要负责人,不少大案不得不异地办案、异地审判……

  有的人认为,拿下现在的贪官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了,若是再去顺藤摸瓜、拔出萝卜带出泥,恐怕不仅仅会“吃力不讨好”,更严重的是会留下严重的官场“后遗症”,影响主要负责人的“政绩”……为此,一些地方的反腐败也就只能点到为止,至于民意中留下的众多需要穷追猛打的问题,也就只能说声“对不起”了。

  “用人失察”责任是一个深层次的问题,这个问题若是得不到很好解决,那么解决官场中的“用人腐败”、“人事腐败”、“吏治腐败”问题就有很大的难度。

  改革“一把手体制”

  一把手权力过大、过分集中一直是执政党试图解决而又没有解决好的问题。它既是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腐败高发、频发的原因,也是巨贪得以长期潜伏的重要原因。

  一把手权力过大、过于集中后,就变成了“谁都不敢管、不能管、不想管”。山东泰安原市委书记胡建学就非常得意地说:“官当到了我这一级,就无人监督了。”沈阳原市长慕绥新就这样说:“国家的法令、法规在我这里也得变通执行。我同意的执行,我不同意的就不能执行。”广西玉林市原市委书记李乘龙说:“我的权力太大,稍不注意,权力就会转化成金钱,监督机构对于我形同虚设。”当今社会流传的“一把手是绝对真理,二把手是相对真理,三把手没有真理”这种权力过分集中的不正常状态,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巨贪潜伏的有利条件之一。

  县级纪委监督县委书记理论上可能,但是实际上却很难。一些县级纪委书记说:“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成员,特别是县委书记,确实难度太大,难以监督”,“说实在的,一个副职要是敢于同县委书记持不同意见,是要付出惨重代价的!”所以,在一把手过于强大的今天,应该强调强化监督部门的垂直功能,逐步地将监督部门“剥离”出去,“弱化”被异化了的一把手对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控权”。

  如今,体制内的反腐机关的反腐败劲头挺大,却存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搞运动的痕迹:我指向哪里你们就打到那里,我没动的、碰的,你们亦不准动、不准碰;而处于体制外的广大群众则“想干又无事干”、“想使劲又使不上劲”。所以,应该尽快改变这种只重视体制内的监督而不太重视体制外监督的格局。

  为此,权力要优化、要分散,不仅要大力改变传统的“你办事,我放心”的人治式选官模式,要废除一把手“承包制”模式,更要避免“人权、财权和物权”都集中于一把手的身上,要注意那种“程序上的公正而实质上腐败”的选官形式,实行“三重一大”(重点项目、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以及大额金额)的集体讨论制度,并且应该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正职不能在会前定调,而应该实行集体研究的“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要渐渐让一把手也只有“一票”的权力,改变当今一把手对大小事都有绝对否决权的不正常现象。

  发挥舆论监督的威力

  纵观国外的反腐经验,社会舆论监督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如今贪官一落马,马上就是铺天盖地的揭露和批判,然而在没有出事以前呢?尽管劣迹斑斑路人皆知,然而仍是“莺歌燕舞”,仍是“一片大好形势”……什么原因?不少地方媒体类似“远程导弹战略部队”,对几千公里以外的目标瞄得准,战斗力也很强,威慑力、杀伤力都很强……而对近地点就哑了火,执行的是“四避原则”:即避近就远、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避大就小。当然,在现实环境下,这也是媒体不得已的生存之道。

  如今,在舆论监督这个问题上,“网络监督”发挥了很大的威力,尽管当今的“网络监督”还有不尽人意之处,但它的自由、开放、迅速、虚拟从而带给网络监督者相对安全的特质,为舆论监督松了绑。“周久耕事件”、 “封口费事件”、深圳“猥亵门事件”、公务员“出国考察门事件”……这些事件都因为网络的监督迅速集合成了强大的民意而使事件发生了急剧转向,使其成为万众瞩目的公众话题而使问题解决进入了快速通道。网络称得上“符合舆论民主理念的传播形式”。

  所以加大舆论监督力度,不仅仅要升级传统的监督方式,更要重视网络的作用,让网络舆论作为“原生态”的公众意见,真实地反映社会心理和社会情绪,以舆论的强大精神力量对国家权力和公共事务进行监督,让潜伏的贪官无处藏身。

  谁来为贪官潜伏负责?

  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处罚不逗硬、用人责任不追究,就是贪官长期潜伏的“沃土”。

  ■文/水风

  “查办案件千千万,查处贪官万万千。追究领导用人失察的责任没有?没有。”

  这自然是坊间戏言,当不得真。不过,追究对腐败官员“用人失察”、“管理失职”“监督失位”的问题,虽然提了多年,却至今没有一个满意的答案。

  最典型的是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他在位时平均每两年就加官晋级一次。其实,对王的腐化堕落,群众早有反映,当地流传:“只要反腐不放松,迟早抓住王怀忠!”然而王怀忠还是一路高升。后来王怀忠案发被判死刑,却没听说有哪个相关领导因此被“公开问责”。

  其实,对这一问题,中央不是没有认识。早在1996年,江泽民就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中指出:“要特别注意研究解决领导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凡是查出这样案件的地方和部门,都要弄清楚这些人是怎么上来的,怎么受表彰的,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避免这类现象继续发生。问题严重的地方和部门,首先要把那里的党组织整顿好。”

  但遗憾的是,现实中,腐败分子出事后,除了同属腐败阵营的“保护伞”有被揪出来的外,在公开报道上几乎还找不出单纯因为用人和监督管理责任被追究处理的典型。

  回首当年,刘青山、张子善案发后,河北省委副书记马国瑞、河北省长杨秀峰分别代表省委、省政府作的检讨,被公开刊登在《人民日报》上;河北省委书记林铁妻子弓彤轩的《检讨我接受刘青山、张子善礼物的错误》,也同样刊登在《人民日报》上。再看一看现在,真是别样滋味。

  当年关于“五毒书记”张二江案件的报道中,有这样一段文字:“近年来,他的问题不断被反映到省委。省委多次指出他的问题,但是,他对组织的告诫置若罔闻……”难道这么一说,就能撇清该负的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吗?既然知道张二江有这么多问题,为何还要闭着眼睛继续提拔和重用他?

  不客气地说,平时的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处罚不逗硬,就是对腐败分子变相纵容与鼓励。有的腐败分子,从最初的战战兢兢的小贪到后来肆无忌惮的大贪,就是这样被“惯”出来的。

  因贪腐1500多万元被判处死刑的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原党委书记朱福忠,当年就对办案人员说:“我早点遇到你就好了。早点查我,问题也不会这样严重。”而该区的另一个镇党委书记江兴明在被查处时则说:“以前拿红包,到后来连红包都看不起了。如果当初逗硬,也不至此啊。”这纵然是贪官的推塞之词,也委实令人深思——早点查了,不会潜伏得这样久,也就不会走得太远回不了头。

  西部一个县因超职配备领导及错误任用干部,被该省作为重大典型案例通报。当时一位省委领导在会上说,这地方这方面这么乱,还有没有别的问题?这里的县委书记,又会不会有其他问题?这样的人,还能重用吗?结果事隔8年,那个县委书记被提拔了,接着就被“两规”了。据说就在这8年间,他贪腐金额上千万。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失察的责任追究制度。但在现实生活中,谁该为举荐不当、用人失察承担责任却难以界定,没有真正落实下来。而如果对这一责任轻描淡写,甚至刻意回避,就只能是“野火烧不尽,潜伏无尽期了”。

  用民意反腐遏制贪官潜伏

  ■文/华山

  2010年的春节刚过,平时不太起眼的山东新泰市瞬间就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这一切源于新泰市新选拔的6名“80后”副科级干部,其中最年轻的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王然,只有23岁,工龄3年。众人的目光集中到这些“80后”官员的身份背景上,从而引来了媒体的调查和质疑:王然等人的提拔背后是否存在腐败行为?

  无独有偶,2009年湖北宜城29岁市长周森锋的家庭背景、晋升历程,也遇到类似的质疑。

  尽管有媒体调查并未发现王然、周森锋等人的提拔背后潜藏着腐败,但这些事件折射出的含义或许比直接得到真相更让人欣喜。因为,我们看到有一股对官员腐败保持着天然警惕之心的强大民意的存在,我们还看到公众具有越来越敏锐的权利意识和监督意识。

  在北京“两会”召开前夕,国内多家知名网站在其调查的众多热点选项中,反腐倡廉名列前茅。据人民网调查,自2008年以来,“反腐”连续3年成为最受关注的热词。

  在汹涌的反腐民意中,长期潜伏的贪官不断落马,一幕幕民意反腐的“经典版本”不断上演。

  2010年2月27日,一名网友在网上公布了某烟草专卖局原局长韩某的日记,日记显示韩某有贪污受贿的事实,顿时引发网友的热议,很快,有关部门就有了回应,“日记内容不是‘空穴来风’”。韩某已被停职审查。

  上海“楼跪跪”事件后,在网民的愤怒声讨声中,其始作俑者阙敬德被网名取绰号“缺尽德”,日前这名曾经的上海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所长垂头丧气地承认了检方指控的涉嫌贪污的罪名。

  在公众的热议中,有无处不在的民意监督,潜伏贪官空间将更为狭小。

  民众愿意帮助执政党清除腐败,执政党愿意接纳反腐民意。去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的举报网站、电话公布的第一天,立即被点“瘫”、打“爆”,民众的反腐热情和执政党的反腐败决心进行了一次有效对接;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网上和网民就反腐败话题进行直接交流;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对举报人的保护应更严格”如果能够成行,将会极大激发民众反腐的信心。

  而日前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正在研究手机网络实名制”的言论却引起民众的担心。网络失去了虚拟性,举报人的安全系数可能会降低。或许手握公共大权的潜伏贪官会弹冠相庆,长舒一口大气。但贪官们别高兴得太早,不管方式怎么改变,民众参与反腐败的热情在不断高涨,政府吸纳民意反腐的步伐在不断加快,汹涌澎湃的民意监督正如火如荼,势不可当,这正是潜伏贪官们的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