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卖身救母”事件,对陈易姑娘的劝解和希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17:05:33
关于“卖身救母”事件,对陈易姑娘的劝解和希望!
分页链接:[1] [2] 回复此帖
作者:八分斋 提交日期:2005-10-4 11:41:00
从我发质疑贴开始到现在,有四天时间,天涯的热心网友也自发的组织了起来,目的就是想让事情有个结果。我们不能去揣测这一结果的好坏,但根据其他网友之前的质疑、目前的追询,我觉得无论如何,陈易应该站出来面对这一局面,并坦诚的与大家沟通。如果对你有误会,则会烟消云散,如果对你有伤害,则会道歉澄清,如果是最坏的可能,你也不必觉得手足无措,看完我下面的话吧,当是稍微年长的我和一帮本来在帮你、现在还想帮你的人对你的劝解罢!
我首先要说你犯的错误,希望你能接受这个现实。你的第一个错误是没有客观尊重事实,隐瞒了你母亲之前的一些情况,比如去年已经接受过捐助、单位报销了部分费用等等。这个错误从你发贴的初衷和动机上,并不是不可以理解,至少在大家没有普遍质疑之前,这还是可以去设想并得到默许:毕竟无论如何都算你孝心有加,这么做也不为大过!你的第二个错误是不能坦然面对大家的质疑,不但对捐助者不礼貌,并且干脆回避大家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了大家对你信任的降低,也催化了大家对你所有生活细节的追查情绪。从最平常的礼节来看,这一点你做得不对,以前做得不对没关系,但你得知道错误。你的第三个错误是对大家要求公布帐目明细不予理睬,这也是不合法也不合情理的,或许你会觉得大家捐了钱帮人还要求被人这别人那,但这是捐助者最基本的权利。你的这个错误是促使大家群情激愤的最重要原因,希望你能反醒并做出弥补。
其次我得给你告知一下事情的严重性。其一,从你发布募捐贴,让网络媒体、传统媒体介入的时候起,你已经动用了社会资源,这是公众资源的范畴,已经不是个人行为的概念,你需要肩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而你母亲的病则只是你的个人责任,这是大小从属的关系,你可能搞混乱了;其二,在你去年接受了一次捐助之后,你应该知道捐助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而网络捐助第一个墨守成规的惯例就是在线更新公布最新捐助明细,你没有去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助法》第二十一条“捐助人有权向受赠人查询捐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助人的查询,受赠人应当如实答复。”你应该能明白自己错误不仅仅是简单的过失,而是触犯了法律;其三,在大家要求你公布帐目的前提下,你概不履行受捐者应有的义务,并且置若罔闻,连最简单的回话都没有一句,这同样违反了相关法律,你可以去查阅一下给你列举的相关法律条文,你是个大学生,无论成绩好坏,法律责任都是平等承担,希望你能明白。
后面我给你说一下解决办法,这也是大家对你的希望,也不是大家给你机会,时机仍然需要你自己把握。
第一:我们允许你有一定的错误,但你要坦诚的面对这些错误,哪怕你真的有隐瞒,都可以理解,或者你真的动用了捐款,也没关系,你只需要把捐助明细公布,把收支明细公布,并采取补救措施,大家仍然会原谅你。但你必须开诚布公的公布所有的捐助款项和支出款项,只有你坦诚相待大家,大家才会宽容理解你,所以你应该也必须把相应的帐单上传,才能让大家释疑。
第二:没有任何人怀疑你母亲的病,也没有人没有对你母亲的病进行揣测,不幸在这个世界上绝对不是唯一,有大家的关心和行动,无论你母亲的病最终结果如何,你都应该觉得欣慰(我指的是社会层面)。问题的关键都在你个人身上,你的隐私等都属于你自己的生活,属于你的权利,没有人能干涉,也没有人有权利干涉,但你应该知道做为一个生命垂危者的孩子、一个已经向社会发出求助信息并得到了普遍关爱的孩子,最应该把握的就是严于律己!你被同学或其他人查到了一些对你不利的事情,这都没关系,至少和你受捐助关系不大,只要你站出来坦然的面对大家,这些将不会成为被关注的焦点,你的生活仍然属于你自己。
第三:联系媒体进行澄清不具备公信力,因为你有一大部分是从网络发起,你得很负责任的面对网络媒体上成千上万双眼睛,同时你得摸着自己的良心面对社会上成千上万个良心!我们坚持认为应该给你最后的机会,这同样是对你的宽容和善意,而至于捐助资金的管理,你公布后可以转交慈善机构代管,不会对你形成很大的影响,反而对你挽回局面澄清事实有很大帮助。但我们希望看到的是你完全的公开和转交,你也很清楚任何的隐瞒都会在大家的监督中暴露,所以我们诚恳希望你坦然坦诚的面对这一事实,勇敢的承担为人子女的责任,勇敢的承担受捐者应负的责任,仅此足矣!
最后希望你的母亲病痛能够缓解,希望你能够站出来!如果真的等到我们去调查的那一天,机会将不再与你同在。你可以和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联系,也可以直接和我联系,假期内都是属于你的时间,假期后这个呼吁自动作废。后面跟贴的朋友也尽量避免恶意,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给陈易一次机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