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中国豆侵美国“权”? 孟山都要垄断中国高产大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3:11:56

来源:摘自南方周末2001-10-26

         中国是大豆的原产地,拥有世界上已知野生大豆品种的90%,共超过6000多种。同时,大豆也是中国最早食用和种植的五谷之一,栽培历史在4000年以上。直到现在,中国仍然是世界上大豆的生产大国之一。

  但是,目前美国孟山都(Monsanto)公司正在对一项大豆的研究申请国际专利,专利一旦获得批准,极有可能出现的情形是:中国农民或育种专家在并不知晓的情况下,就已经侵犯了孟山都的专利;中国的有些大豆产品甚至因此无法出口,否则甚至会引起国际贸易制裁。虽然孟山都这项研究的关键材料来自中国的一个野生大豆品种。

  如果没有适当的对策,类似的危机也极有可能落到中国的小麦、水稻或玉米身上。有关专家称:“处理不好,将会危及一国的经济安全。”

  本月22日是联合国于德国波恩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会议的开幕日。绿色和平组织揭发了跨国农业企业孟山都公司(总部在美国)试图以垄断性的专利权,控制源自中国的野生和栽培大豆,影响大豆的研究育种,威胁地球生物多样性。

  孟山都对中国野生大豆申请专利 

  美国孟山都公司目前是全球第二大农业化工公司和头号生物工程公司。2000年4月6日,孟山都公司向全球包括中国在内的101个国家申请一项有关高产大豆及其栽培、检测的国际专利。目前,这项专利各国正在审查中。

  这项专利源自对中国上海附近的一种野生大豆品种的检测和分析,孟山都从中发现了与控制大豆高产性状密切相关的基因“标记”(即Marker,生物学术语,指一段DNA序列,能够控制特定的性状)。

  孟山都接着用这一野生大豆品种作为亲本,与一栽培大豆品种杂交,培育出含有该“标记”的大豆。孟山都即据此申请专利,保护其发明的“高产大豆”,并一口气提出了64项专利保护请求。

  长达90多页的英文专利申请书对专利保护范围逐一说明,其中包括:与控制大豆高产性状的基因有密切关系的“标记”;所有含有这些“标记”的大豆(无论是野生大豆还是栽培大豆)及其后代;生产具有高产性状的栽培大豆的育种方法;以及凡被植入这些“标记”的转基因植物,其中包括:大麦、燕麦、卷心菜、棉花、大蒜、油菜、亚麻、花生、高粱、甜菜、甘蔗、土豆,甚至还有诸如苜蓿、向日葵、棕桐、花椰菜……

  “绿色和平”和复旦女生的发现

  最早发现孟山都对中国野生大豆申请国际专利的,是它的老对头绿色和平组织的一名德国成员,时间是去年年底。当他得知中国国内并不关注此事,相当惊讶,因为在国际上,对动植物品种方面的生命专利权讨论非常热烈。

  绿色和平香港方面负责人卢思骋在了解此事后,希望在国内找到对此问题有兴趣的人,最终,复旦大学法律系98级女学生林燕梅成了合适人选。

  林也是上海一家民间环保组织的成员,当时她正在选修一门专利法课程。其间,著名的印度香米官司引起了她的强烈关注。

  让林燕梅没想到的是,这种事情很快就发生在中国身上,而且事关中国野生大豆资源。香港中文大学学生施鹏祥和林燕梅一起展开了研究。

  今年年初,林燕梅利用业余时间,就孟山都申请专利一事,先后访问了国内一些著名的生物专家、法律专家。也就是说,虽然孟山都早在2000年4月就公布了其专利申请,但开始引起国内注意,已是今年之事。

  接受林燕梅访问的专家,大都对孟山都的做法提出质疑。在此基础上,林、施二人合作写出了专门的研究报告《新世纪的圈地运动:生命专利》,作为其中重要一节,孟山都申请大豆专利一事被专门讨论。

  中国农民可能侵犯国际专利

  由于国际上已有不少类似的例子,林燕梅等人争取到了来自一些国际专家对此事件的评估。

  评估报告认为,鉴于世界各国对专利权在生物技术领域授予标准不一,此项专利将很有可能在如美国、欧盟获得批准。专利通过将意味着孟山都公司对所有大豆的高产品种都拥有了垄断权,并允许孟山都对中国这一野生大豆遗传资源的控制。

  国际专家进一步认为,如果不经孟山都首肯,由于专利的排他性,中国的科研和育种人员将不能使用高产“标记”进行研究或育种,虽然它直接来自中国。

  我国出口到这些国家的大豆,如果在育种过程中使用了孟山都得到的这种野生大豆,或者仅含有这种所谓的高产“标记”,都会被视为侵权而遭索偿,甚至受到贸易制裁。

  记者又部分重复了林燕梅的工作,先后在上海、南京和北京三地采访有关专家学者,专家们最先想到的是专利一旦获准通过的后果。

  英国纽卡素大学育种专家卡罗·雷夫特教授认为:“若此项专利申请不被驳回,其他研究人员如果未经孟山都同意,将不能使用上述大豆的遗传资源作研究和育种,种植这些大豆的农民也将可能被迫交使用费,蒙受巨大的损失。”

  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中国不批准这项专利,至少在中国种植含有高产“标记”的大豆还不至于侵权。但孟山都远东有限公司中国区政府关系及公共关系总监刘石在接受采访时说,中国入世以后,根据WTO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协议,在本地生产也将遇到专利权约束问题。

  显然,专利的壁垒一旦确立,无论是中国的科学家,还是育种人员,或者中国农民,都将别无选择。

  野生大豆品种是非法取得的?

  很显然,在孟山都申请这份专利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使用了来自中国的野生大豆。

  但是,在孟山都的专利说明书中,只提及这种野生大豆来自中国上海附近,美国大豆种质的编号是PI407305。至于孟山都所使用的这种野生大豆到底如何获得,则只字未提。

  记者曾就此采访孟山都中国区的刘石,刘与美国总部进行了联系,但仍不能准确说出其来源。刘石推测,依据其编号,这个野生品种应该是来自美国农业部的种质资源库。

  盖钧镒教授是农业部国家大豆改良中心首席教授,也是南京农业大学大豆研究所所长,他在进行相关查询后表示,美国农业部(USDA)没有公开这个品种来源的详细情况,两国之间正常交换的品种,通常会予以注明。

  盖钧镒估计,这个品种是美国方面通过非正常途径获得的。

  中国农科院大豆种质资源库野生种管理员王克晶也表示,野生大豆在我国是受保护的物种,禁止流向国外,所以肯定与美国没有正式的交换。

  国内专家学者强烈质疑的是:如果美国方面不是从合法途径获得这个品种,又怎么可以堂而皇之向世界要求申请专利,甚至将中国也包括进去?

  “千金易得 一种难求”

  也许有人问,为这个美国农业部编号为PI407305的中国野生大豆品种,值得如此费心劳神吗?但是在生物技术公司和专家眼里,野生品种往往被视为宝贝一般。

  “有时候,如果找到一个合适的野生品种,甚至有可能改变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命运。”薛达元博士说。薛是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也是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中国首席科学家。

  薛达元举了关于水稻的经典例子:世界水稻生产曾有两次大的飞跃,都与中国发现的野生水稻品种有关。

  第一次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中国利用原产于我国的矮杆野生水稻与栽培水稻进行杂交,培育出矮秆水稻,连同矮秆小麦的育成,带动了全球粮食大面积增产,在世界农业领域引发了著名的“绿色革命”。

  第二次突破是杂交水稻的育成,再次大幅度提高了水稻产量。其关键在于袁隆平在海南岛发现了一种极其难得的没有花粉的野生水稻,通过接受栽培水稻的花粉,从而实现杂交优势,得到杂交水稻。

  而大豆方面的先例是,上个世纪50年代中期,美国14个州发生大豆孢囊线虫病,使得大豆生产濒于毁灭,“救星”又是来自中国的“北京小黑豆”。美国农业部将其抗病基因转育到当地栽培大豆中,育成新的高产抗病品种,使大豆生产迅速复苏。

  讲这个事例的是中国工程院院士董玉琛,国内种子研究的权威机构中国农科院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研究员。董说,从专利申请看,美国拿到的这个中国野生大豆品种估计也是相当珍贵的。

  中国大豆的经济账

  中国是大豆的故乡,已有4000多年的栽培史。直到六七十年代,中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大豆生产国和出口国。

  1898年,美国农业部派人到中国调查和采集大豆后,才开始引种、培养,但从70年代起,美国就取代中国,成为世界上大豆最大的生产国和出口国。中国大豆的国际地位却连续下滑,先后被巴西和阿根廷超过,位居第四。据说中国马上又有可能被印度超过,跌至第五。

  美国当上大豆霸主,与其对大豆研究的大力投入分不开。虽然引进大豆不过百来年历史,但是目前美国收集保存的大豆种质资源数量仅次于中国。

  此外,由于国内对大豆的需求猛增,中国还成了大豆及豆制品的进口大国。据了解,目前国内总需求40%以上的大豆依靠进口,这些进口大豆有70%以上又来自美国。内行人士估算,这实际相当于1亿多亩地的年产量。

  大豆的需求缺口反映出中国的人与地矛盾,中国大豆的增产只能靠科技。孟山都对来自中国的野生大豆物种的专利申请,则可能会阻断这一梦想。

  应该不应该授予专利?

  对孟山都申请大豆专利行为本身,质疑的声音也不在少数。

  “我并不认为这是一项发明,这只是一项发现。标记是自然界存在的,检测并没有改变其原来的生存状态。从专利申请说明书看,他们并未确知与高产有关的基因,亦未把基因克隆或分离出来。”盖钧镒表示,孟山都这种申请不应该授予专利。

  英国的卡罗·雷夫特教授也认为,孟山都公司只是使用了常规的检测技术,此项专利申请并没有什么创新技术可言。

  其实,是否应该对动植物品种等生命物质授予专利,在国际上也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

  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一直以来只涵盖技术发明项目。但1980年,美国最高法院对一种能够消化油脂的细菌有机体可以成为专利品的裁定,改写了专利史。此后,生物工程公司开始了对微生物、基因、细胞、胚胎等基因资源和转基因动植物品种的专利控制。这种专利被称为“生命专利权”(Patent on Life)。

  目前在国际上,即使有知识产权制度的国家,大多数都把生命物质排除在可授予专利权的范围外。这些国家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其中也包括中国。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化学审查一部部长张清奎说,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对“动物和植物品种”不可以授予专利。因此,不论是用传统的生物学方法饲养或培育的动物和植物新品种,还是通过基因工程的DNA重组技术或现代杂交技术得到的转基因试验动物或中草药新植物,目前在中国都不给予专利保护。

  孟山都的刘石认为,只有以专利保护的形式,才能确保生物技术公司的权利,从而推动生物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反对者则认为,现存的生物及其基因是人类的共同遗产,不能成为私有财产。如果允许这样做,将会威胁到物种的多样性,甚至引发社会、道德等问题。

  国际生物资源的跑马圈地

  即使在中国取得不了专利,孟山都公司看来也不会停止在其他国家申请的步伐。因为有专家认为,在申请国际专利的背后,发达国家的生物技术公司正在进行一场新圈地运动,对象是野生物种和遗传基因资源。在这些跨国公司眼里,如果能够控制野生物种及其他遗传资源,就可以保证对全球种子、药物和食物等庞大市场的垄断。

  圈地运动最有力、最直接的武器,就是生命专利权。

  孟山都对中国野生大豆申请专利事件,至少提供了观察这种问题的视角,虽只检测到了高产“标记”,却一次性林林总总提出了多达64项的权利要求。

  “孟山都要求保护范围太大了,到了一切理论可行的领域。”盖钧镒说。

  卡罗·雷夫特教授说:“我不得不说这是新的殖民主义,跨国公司正试图控制基因资源。”

  孟山都的刘石则辩称,这是因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他举例说,像美国先锋国际种子公司,是孟山都的强劲对手。先锋申请专利时,也都涵盖了很广的范围,给孟山都使用有些种质资源造成很大限制。轮到孟山都申请时,当然也希望在某一领域尽可能排除竞争对手。

  刘的解释似乎可以成为“跑马圈地”说的精当注解。跨国公司之间为争夺种质、基因等资源展开竞争,客观上形成了对这些资源的垄断。统计数据也表明,现在已批准的关于生命方面的专利,大部分都控制在跨国公司手中。

  对中国而言,这其中蕴含的潜在危险是不言而喻的。

  中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特别丰富的国家之一,分布有高等植物3万余种,脊椎动物6347种,分别占世界总数的10%和14%,仅水稻我国就有地方品种4万余个。

  《生物多样性公约》中国首席科学家薛达元忧心忡忡地表示,如果任由跨国公司对来自中国的物种进行专利申请,那么发生在中国野生大豆身上的事,完全可能随后落到中国的水稻、小麦、玉米、棉花等头上。

  中国保护的困境

  “我们国家自己的野生资源,孟山都作了一下标记,就说是他们的了,而且以后我们不能用这些材料,这算是怎么回事?”盖钧镒显然让孟山都搞伤心了。

  盖均镒由此认为,我国的生物资源保护必须引起重视。但是大多数接受采访的专家都承认,虽然野生动植物资源相当宝贵,而且像野生大豆、野生水稻等品种被严禁流向国外,但是现实的情况是,仍然有很多出了国门。

  直到现在,这些专家们也不知道孟山都使用的这种野生大豆何以到了国外。

  中国是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缔约国。薛达元说,根据公约,一国生物资源被视为国家主权范围,遗传资源的取得须经提供这种资源的缔约国事先知情同意,而且提供遗传资源的国家,有权“公平分享研究和开发此资源成果及商业和其它方面利用此种资源所获得的利益”。

  但这种约定其实并不能阻止资源的外流,仅与别人分享专利成果也是不够的。问题是:中国一味奉行对动植物品种不授予专利,行吗?


  背景 跨国企业垄断种子市场

  今天,十家跨国企业控制了全球种子市场的32%,并完全拥有基因改造种子市场,市值共230亿美元。同时,他们也控制了全球的化肥和农药市场。

  以孟山都公司(Monsanto)为例:1998年,全美国88%的基因改造农作物是源自孟山都的种子,旗下基因改造大豆占美国1999年总产量的一半,以后要提高至100%。

  从1995年到1998年,孟山都为了垄断全球种子市场,以确保基因改造种子的销路,总共花了80亿美元左右,四出收购种子公司,至今已成功控制了北美,并逐步攻占发展中国家和地区。

  中国当然也是孟山都进军的重要市场之一,它不单在中国投资了2个棉花方面的合资公司,更在中国栽种公司所拥有的转基因作物。

  此外,全球的谷物贸易,亦为五家跨国公司卡吉尔、大陆、邦奇、达孚、安德烈所垄断,在1998年底,其中最大的企业卡吉尔收购了第二大的大陆谷物公司,成为独占鳌头的霸主,控制过半的国际谷物贸易。

  由于这四家公司也同时拥有各地的主要谷物储存和运输设施,他们实际上控制了各种主要谷物在世界市场上的价格。而孟山都收购了卡吉尔在中南美、欧亚非的营运权。

  由于专利权制度容许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进行生物盗窃,以及赋予它们在研究、开发、生产及出售的绝对优势,粮食生产被少数超巨型企业完全控制的日子,恐怕离我们不远。
        前车之鉴:印度香米事件

  印度香米(Basmati Rice)被称为“皇冠的珠宝”,出产于印度与巴基斯坦的接壤地区,以细长的形状和浓郁的香味而闻名。

  1997年,种子公司Rice Tec获得了有关香米的20多项专利权,当中包括品种特质和培育方法等。Rice Tec公司将自己生产的印度香米称为Texmati大米及Kaomati大米,并推向市场,意在取代印度的农民种植了好几千年的香米。

  对印度来说,这意味着每年三亿美元的香米出口将受到威胁。为了挑战Rice Tec拥有的专利,印度于两年前委任了一批专家,用两年的时间准备了1500页的资料。去年,印度政府正式向Rice Tec的专利提出挑战,并于10月成功迫使Rice Tec撤销它所拥有的香米的四项权利要求,可Rice Tec仍然拥有另外16项的权利要求。

  为了防止生物盗窃,印度政府开始了对基因库的农作物及草药进行DNA鉴别。这个庞大的计划所费不菲,鉴别一个DNA样本就需要125美元。

  在成功盗窃了印度香米之后,Rice Tec公司现正部署盗窃泰国香米,当一名泰国的农民知道消息后,不禁大为愤怒:“泰国香米属于泰国的农民和社群,因为自我们的曾祖父开始,它就已经被种植于泰国的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