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蓉书香】中国的汉字拼音是谁发明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6 20:37:55

中国的汉字拼音是谁发明的,为什么和英文的字母差不多?

明朝末年西方传教士来中国传教,为了学习汉字,他们开始用拉丁字母来拼写汉语。1605年,意大利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Matteo Ricci, 1552-1610)在北京出版了《西字奇迹》,其中有4篇汉字文章加了拉丁字母的注音。这是最早用拉丁字母给汉字注音的出版物,《西字奇迹》原书已不容易找到,据说,梵蒂冈图书馆尚有藏本。

1626年,法国耶稣会传教士金尼阁在杭州出版了《西儒耳目资》,这是一本用拉丁字母给汉字注音的字汇。注音所用的方案是在利玛窦方案的基础上修改的。

利玛窦和金尼阁的方案是以“官话读书音”为标准设计的,适于拼写北京语音。但是,在两三百年间,利玛窦和金尼阁的方案只是在外国传教士中使用,没有在中国人当中广为传播。

1815年到1823年之间,在广州传教的英国传教士马礼逊编了一部《中文字典》,这是最早的汉英字典,字典中用他自己设计的拼音方案来拼写汉语的广东方言,实际上是一种方言教会罗马字。接着,在其他的方言区也设计了不同方言的方言教会罗马字。其中厦门的“话音字”1850年开始传播,仅在1921年就印刷出售五万册读物,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前,大约还有十万人左右使用这样的方言教会罗马字。其他各地的方言教会罗马字,在南方的通商口岸传播,主要用来传教。

1867年,英国大使馆秘书威妥玛(Thomas F. Wade)出版了北京语音官话课本《语言自迩集》,他设计了一套拼写法,用拉丁字母来拼写中国人名、地名和事物的名称,叫做“威妥玛式”。

1931年到1932年间,有两个外国传教士提出了“辣体汉字”,这是一种根据《广韵》设计的、以音节为单位的汉语拉丁字母文字,同音字几乎都有不同的拼写法,拼写的是方言。

这些用拉丁字母拼写汉字的方案,为以后的汉语拼音运动提供了经验。五四运动之后,于1918年,钱玄同在《新青年》四卷四期上发表《中国今后之文字问题》的文章,提出了“废孔学”、“废汉字”的主张。他说:“欲废孔学,不可不先废汉文;欲驱除一般人之幼稚的野蛮的顽固的思想,尤不可不先废汉文”;甚至说:“欲使中国不亡,欲使中国民族为二十世纪文明之民族,必以废孔学、灭道教为根本之解决;而废记载孔门学说及道教妖言之汉文,尤为根本解决之根本解决”;他提出:“废汉文之后”,“当采用文法简赅,发音整齐,语根精良之人为的文字Esperanto(世界语)”。

中国的拉丁化新文字运动

《现代汉语拼音方案》源于近代以来在中国开展了拉丁化新文字运动,中国的拉丁化新文字是20年代末30年代初在苏联创制的,其目的是在苏联远东的10万华工中扫除文盲,今后在条件成熟时,用拉丁化新文字代替汉字,以解决中国大多数人的识字问题。当时的苏联政府把在苏联远东地区的华工中扫除文盲也列为苏联本国的工作任务,于是,在苏联的中国共产党员瞿秋白、吴玉章、林伯渠、萧三等人与苏联汉学家龙果夫、郭质生合作,研究并创制拉丁化新文字。瞿秋白写成《中国拉丁式字母草案》,于1929年由莫斯科中国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出版社出版,1930年,瞿秋白又出版了《中国拉丁化字母》一书,引起很大反响。

[B]1931年5月,苏联各民族新文字中央委员会科学会议主席团对中国拉丁化字母的方案进行了审定,并批准了这个方案。1931年9月26日在苏联海参威召开的中国文字拉丁化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又通过了书面方案《中国汉字拉丁化的原则和规则》。拉丁化新文字方案通过后,首先在华工中推行,出版书籍47种,刊印10多万册,许多华工学会了新文字,可以用新文字读书写信。

1933年,拉丁化新文字介绍到国内。1934年8月,上海成立了“中文拉丁化研究会”,出版介绍拉丁化新文字的书籍。接着,在北方和南方的一些大城市都先后成立了拉丁化新文字团体,甚至在海外华人中也成立了这样的拉丁化新文字团体,据统计,从1934年到1955年二十一年中,拉丁化新文字团体总共有300多个。

拉丁化新文字的传播还得到了文化教育界人士的热情赞助。1935年12月,蔡元培、鲁迅、郭沫若、茅盾、陈望道、陶行知等688位知名人士,共同发表文章《我们对于推行新文字的意见》,其中说:“我们觉得这种新文字值得向全国介绍。我们深望大家一齐来研究它,推行它,使它成为推进大众文化和民族解放运动的重要工具”。这是拉丁化新文字运动的一份革命宣言。

毛泽东对于当时新文字运动给以极大的赞赏。毛泽东对于新文字运动是积极支持的。他在1940年1月发表的《新民主主义论》中说:“文字必须在一定条件下加以改革,言语必须接近民众”。[B]1941年1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新文字工作委员会”,正式宣布新文字与汉字有同等的法律地位。[B]同年,在延安出版的 《Sin WenziBao》(《新文字报》)第一期上,发表了毛泽东的题字:“切实推行,愈广愈好”;朱德也题了字:“大家把实用的新文字推行到全国去”。

拉丁化新文字运动一直延续到1958年《汉语拼音方案》公布时为止,历时近30年。它对中国的文字改革事业,对制定和推广《汉语拼音方案》,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现代汉语拼音方案》的出笼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就马上着手研制拼音方案。1949年10月成立了民间团体“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协会设立“拼音方案研究委员会”,讨论拼音方案采用什么字母的问题。

在1951年,毛泽东就指出:“文字必须改革,必须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但是,究竟采用什么形式的拼音方案,他本人也是经过了反复斟酌的。毛泽东到苏联访问时,他曾经问斯大林,中国的文字改革应当怎么办;斯大林说,中国是一个大国,可以有自己的字母。毛泽东回到北京之后,指示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制订民族形式的拼音方案。同时,上海的新文字研究会停止推广北方拉丁化新文字,等待新方案的产生。

1955年10月15日,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上印发给代表们六种拼音方案的草案,有四种是汉字笔画式的,一种是拉丁字母式的,一种是斯拉夫字母式的。会议之后,当时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吴玉章向毛泽东报告,他说,民族形式方案搞了三年,难以得到大家都满意的设计,不如采用拉丁字母。毛泽东同意采用拉丁字母,并在中央开会通过。

1956年1月20日,毛泽东在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发表了赞成拉丁字母的讲话。他说,“关于文字改革的意见,我很赞成。在将来采用拉丁字母,你们赞成不赞成呀?我看,在广大群众里头,问题不大;在知识分子里头,有些问题。中国怎么能用外国字母呢?但是,看起来还是采用这种外国字母比较好。因为这种字母很少,只有二十几个,向一面写,简单明了。我们汉字在这方面实在比不上。比不上就比不上,不要以为汉字那么好。有几位教授跟我说,汉字是‘世界万国’最好的一种文字,改革不得。假使拉丁字母是中国人发明的,大概就没有问题了。问题就出在外国人发明,中国人学习。”(转引自郑林曦《论语说文》)。

在中国制定拼音方案的时候,苏联已经不再搞拉丁化,改为搞斯拉夫化,把所有的拉丁化民族文字一律改成了斯拉夫字母。蒙古人民共和国也把蒙古字母改成了斯拉夫字母。50年代,中国向苏联一边倒,有人主张采用斯拉夫字母,跟苏联在文字上结盟。苏联派到中国的语言学家谢尔久琴柯也提出使用斯拉夫字母的建议。据说,苏联的一位副总理来中国访问时,曾经向陈毅副总理说,希望中苏两国都采用相同的字母。陈毅副总理回答说,中国文化必须跟东亚和东南亚联系,东亚和东南亚都习惯用拉丁字母。这样,中国才没有采用斯拉夫字母。

1955年10月,国务院成立“汉语拼音方案审定委员会”,经过一年的工作,于1957年10月提出《修正草案》,11月1日由国务院全体会议第60次会议作为新的《汉语拼音方案(草案)》通过,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批准《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秋季开始,《汉语拼音方案》作为小学生必修的课程进入全国小学的课堂。

1977年,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决定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中国地名的国际标准。1978年9月,国务院转发了《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的报告》。1982年8月1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文献工作技术委员会决议采用汉语拼音作为世界文献工作中拼写中国专有词语的国际标准,标准号:ISO7098-1982。《汉语拼音方案》已经从中国标准发展成为国际标准。

未来的改革方向是汉字拼音化

1951年,毛泽东曾经指示:“文字要在一定的条件下加以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化方向”。在我国的学者中,还有一些公开主张“双文制”(digraphia)的人,例如,周有光就主张实行“two-scrīpt system”(文字双轨制),冯志伟提出首先在计算机通信中实行“文字双轨制”,认为文字书写方式的改革应该先从信息科学做起来。 政府对于这些持不同意见的学者并不干涉他们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继续进行科学研究的自由。国家一级学会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受到国家教育部的大力支持,该学会的宗旨之一就是倡导和研究“拼音化”问题。我国政府这样宽松的政策,为“双文制”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关于双文制的想法,早在清朝末年的汉语拼音运动中就产生了,后来有许多、著名的学者都关心这个问题。郭沫若曾经说过:“我们可以预想到必然还有一段相当长的时期,让汉字和新造的拼音文字平行使用,在新文字的逐渐推广中而让汉字在大多数人民的日用中逐渐归于隐退,汉字的归于隐退,是不是就完全废弃了呢?并不是!将来,永远的将来,都会有一部分学者来认真研究汉字,认识汉字,也就跟我们今天有一部分学者在认真研究甲骨文和金文一样。”

茅盾说得更明白,他说:“我希望,至少我们的孙儿孙女这一代能够两条腿走路,既能用汉字写,也能用拼音字母写,听报告作笔记,用拼音字母写,会比汉字写得快。如果可能,还能用上拼音字母的打字机。这样该是多么幸福呢!我并不幻想,在不远的将来,就可以废除汉字(方块字);然而即使在百年之内或在百年之后还要用汉字,让我们的子孙的一代能用‘两条腿走路’又有什么不好呢?”

郭沫若和茅盾生活的那个时代,计算机还没有普及,他们大约也没有使用过微型计算机,更没有可能通过计算机去访问互联网的网络、在网络上自由地漫游,但是,他们当时就已经慧眼独具地看到了双文制的好处,如果他们今天还健在,一定会举双手双脚赞成在计算机通信中首先实行双文制的建议。

在《汉语拼音方案》公布**周年的日子里,我们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一章第十八条规定,学好汉语拼音,用好汉语拼音,让汉语拼音在信息时代发挥更大的作用。


汉语拼音化进程急刹车


80年代中期,为了适应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新形势,我国在拼音化的政策上做了调整。

1986年1月,当时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导生在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新时期的语言文字工作》中指出:“关于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应该强调,《汉语拼音方案》是国家指定公布的法定标准。它的制定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公布之后已经在国内外广泛应用。《汉语拼音方案》有深厚的历史基础和群众基础,是一个科学实用的方案,我们应当努力推行,而不应当另起炉灶;要想用其它方案来取代,事实上难于办到。继续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是社会和科技发展的客观需要。今后要继续加强拼音教学,逐步扩大《汉语拼音方案》的应用范围,并研究、解决使用中的实际问题,如汉语拼音的同音字和同音词的区分,汉语拼音正词法的标准,汉语拼音技术应用中的标调法等。”

刘导生的报告完全没有提毛泽东指示的“拼音化方向”,只是谈到扩大拼音方案的应用范围。这意味着,我国政府放弃了毛泽东提出的“拼音化方向”的政策,汉语拼音不再被看作文字,而只是被看作是一种辅助汉字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