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亿收费既然违规为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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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亿收费既然违规为何不退还?2008-02-29 10:17:54 徐刚 
    
    2月27日,审计署公布了《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了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
    
    一份审计结果叫我们等了两年,可谓姗姗来迟,但迟来总比不来要好。我们站在2008年去审视2005年底的数据,显然在时效性上已经大打折扣,但这丝毫不影响我们的思考。
    
    早在2007年6月27日,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所做的2006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就说,中国收费公路违规收费、超期收费已经成为一个突出问题。可这个问题有多突出,有多严重,我们不得而知。可从新近公布的这份审计调查结果中我们不难找到答案。16个省都存在类似问题说明公路乱收费问题之突出;158个违规收费站,149亿违规收费说明问题之严重。
    
    “在中国,公路收费站到底是在为谁收费?”这是美国《纽约时报》记者曾经发出的疑问。不可否认,1984年国家出台的“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对我国公路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有其积极意义。而随之而来的是收费站的乱如牛毛,收费期限的一再延长,人们对公路违规收费的怨声载道。在2006年中国十大暴利行业名单上,高速公路业与房地产等行业比肩而邻。 公路建设逐渐背离其公共服务的本质,变得商品化、市场化起来,车辆通行费和公路收费权转让已经成为不少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难怪有人戏言:“公路收费猛于虎”。
    
    对于公路哪些该收费,该如何收费,《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早有规定。可各地依然我行我素,这一问题似乎成了一个难解的死局。公路收费虽是顽疾,也并非无药可救。民众之所以有怨言,针对的并非是所有的公路收费。民众痛恨的是那些违规的,超时限的公路收费。所以破解公路违规收费的难题,应从以下三点入手:
    
    一是要解决哪些公路应该收费的问题。所以国家应该对全国的收费公路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哪些公路需要收费,都收到什么时候,把相关情况及时公开。
    
    二是出现了违规收费怎么办?针对2006年这次审计,已依法移送违法违纪案件15起,3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固然可喜。但是这样大规模的审计多长时间能搞一次呢?
    
    三是违规的收费该如何处置?现在很多地方出现类似问题,无非是追究相关人员,而那些违规收入呢?无非都是划归地方财政,这就造成一个让人难以理解的问题,审计不审计,查处不查处,地方都能拿到这笔“买路钱”,问责效果,审计效果可想而知。
    
    对于民众来说,既然那些通行费是违规收取的,是不合理收费,民众就有权利要求相关部门退还。将违规收费退还于民,有利于切断地方利益与公路收费的暧昧关系,也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所以依笔者看来,公路收费问题在国家相关部门大力整顿,加强监管,增强公路收费透明度的同时,建立违规收入退还机制不失为一记杀手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