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 一定要会讲故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15:54:33
有一段我真的很恼火,也想不通为什么这样的早点铺还能赚钱。我赌气不再去这个早点铺,但我发现我错了。

  会讲故事,对做买卖的人来讲,真的是很重要。有个与自己生意密切相关的、合适的故事,起到的就是事半功倍的效果。要是这故事再有点传奇色彩,那简直就是妙不可言了。

  做生意的人分两种:会讲故事的和不会讲故事的。

  秀水街附近有个日坛商务会馆,说是会馆,倒像个集市,每间办公室都挂满了时尚衣服,是国贸和嘉里中心白领淘货的地方。秀水街火的时候,那个会馆比较冷清,现在秀水街被整得江河日下了,那里反倒红火起来。会馆对面,立刻就有楼跟了风,也练起服装摊。而新跟进的人,总免不了先吃折箩,残羹冷炙的,想要火起来,估计还得有些时日。

  就在这座多少有些寂寞的商务楼的角落里,有一个不起眼的小店,店主人是个女孩。这个女孩就是一个会讲故事的人。讲的是什么呢?从前啊,有个女孩养了一只猫,她和猫甭提有多亲了,那只猫是她费了很大力气才从遥远的大西北带回家的。只是有一天,这只猫突然走失了,女孩伤心欲绝。这样,就有了这个纪念猫的小店。店里的所有东西,都是用猫作为造型的,比如钓鱼猫、招财猫什么的。除了各种工艺品以外,也有实用的——一大块围巾,上面是猫的图案。总之,这是一个以猫为主题的店,它的来由,就是店主与猫的渊源。

  这个小店的位置,是在楼道的尽头。很少有人能在这样的楼中坚持逛到这个位置。但是,自从女孩把故事给媒介讲了以后,好多男男女女就专门为了猫来寻女孩的小店。也就是说,故事几乎弥补了地利上的不足。

  开饭馆的也需要会讲故事。当年,四平的李连贵熏肉大饼和长春的李连贵熏肉大饼,就为了谁更正宗打过官司。这场官司下来,食客们除了知道李连贵何许人以外,还知道了大饼店的发展过程,的确起到普及大饼历史知识的效果。当然,四平店和长春店都没垮。

  前两天北京德寿堂药店重张,在药店的房顶上,居然安装了一个有轨小火车。掌柜的向大家讲述,当年的德寿堂,就是靠着房顶小火车来吸引客户,甚至引起了交通堵塞。虽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事情毕竟过去了70年),但小火车的确成了药店开张的最大卖点。老实说,那小火车,也就和现在博览会上的火车模型一样,富裕人家的孩子,都能买回来当玩具,已经不是那么新鲜了,可它毕竟能让人想起当年那个刚刚接触工业文明的北京,有很大的怀旧味道。药店也正好靠这个说明:自己的字号有多么老。

  讲故事这一招,实际上是炒作自己的一种手段。也许,讲故事的人都是无心的,故事也都是真的,记者要是不问,也许还想不起来讲呢。开小店的女孩的确是为她的猫伤心过,而“李连贵”官司的初衷,也的确是想分出个雌雄。只是在客观上,让别人对你这个店产生了一种“商品”之外的感觉,那就是对这个店、对这个开店的人的理解。往高级的层次说,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店(甭管有多小)文化的雏形。一家小店,没有什么历史,更不可能有什么资金去做宣传和推广,在林林总总的商品社会,靠什么来引起公众注意呢?那就是讲故事。从这个角度来讲,会讲故事的人,比不会讲故事的人要占些便宜,而经营者的文化修养,在这个时候就起到了作用。

  会讲故事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得有故事,这个故事可以是个人经历,也可以是同类产业的故事,比较高级一点的,还可以是创业、经营、管理的经验。另一个标准,就是故事不能讲得太过,动不动就告诉别人,买咱的东西能一夜暴富、包治百病,或者口气大得让人受不了,那效果很有可能是适得其反。

  做生意讲故事,其实也不是什么新招了。当年可口可乐还小本营生当糖浆水卖的时候,故事可多了去了。怎么凑的本、怎么配的药、怎么分的股份……在当时看来,和别的小企业没什么不同。后来可口可乐大发了,整出一本发家史来,还成为畅销书,这比做广告可合算多了。好多研究者还孜孜不倦地从中总结小企业做大的经验呢。这样的例子有好多,要不张朝阳干嘛去爬珠穆朗玛峰?王石干嘛去坐热气球?都是在为自己的故事丰富脚本。就连比尔·盖茨小时候搞怪,都被人拿出来津津乐道。所以,做企业一定要满足公众要求,不仅是物质上的,而且还得有精神上的。

  会讲故事,对做买卖的人来讲,真的是很重要。有个与自己生意密切相关的、合适的故事,起到的就是事半功倍的效果。要是这故事再有点传奇色彩,那简直就是妙不可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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