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主要教派的思想和特点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09:38:46

九世纪中期以后,西藏长期分裂割据的局面,造成各地区政权间的持续斗争。佛教势力与地方封建领主的结合,是藏传佛教派别产主的主要原因。十一世纪中叶起,随着地区性经济的发展,佛教寺院迅速增加并稳定发展,传承关系得到强化,门户之见日益鲜明地表现出来。而一些吐蕃贵族的后裔,出家后取得主持寺院的特权,为保证家族的政治经济利益,他们难免滋长出宗派观念。此外,当时由各地传入西藏的印度佛教,显密俱备,流派众多,它们自立门庭,各有传承,“设教布道,各化一方”;“各标一胜,各树一帜”,逐渐形成各自的教理和修持方法。总之,藏传佛教特别强烈的宗派观念,主要源于各地寺院与世俗政权相一致的政治、经济方面的利益冲突,以及各自传承的教义修持方面的差别。至十五世纪初,宗喀巴改革藏传佛教,创立格鲁派,此后便再也没有出现过新的教派。这表明政教在西藏已获得完全统一。

藏传佛教在历史上曾先后存在过近三十种教派及支系,其中主要的有宁玛派、噶当派、萨迦派、噶举派、格鲁派等。现分别予以介绍。

宁玛派

宁玛派是藏传佛教诸教派中历史最为悠久的一派。该派自称他们的教法是直接从莲华生传下来的,以传承前弘期所译的密教典籍为主,要比其他教派的产生早三百年。因为在朗达玛灭佛时,通过秘密单传的密教得以部分幸存,所以宁玛派在早期也采取秘密单传,具有严重的宗法性和苯教色彩,尚未出现寺院组织和系统教义。十一世纪时,素尔家族的三个成员(素尔波且、素尔穹·喜饶札巴、素尔穹·卓浦巴)供奉莲华生为祖师,依据他入藏时所传的密咒和伏藏修习为传承,开始建立寺庙,整理教法,组织活动,逐渐形成一派。这“三素尔”即宁玛派的实际创始人。当时并无派别之名,在藏传佛教其他教派形成之后,因该派遵循旧传密咒,故被称之为“宁玛派”。宁玛,意为“古”或“旧”。又因该派僧侣多戴红帽,故又被俗称为“红教”或“红帽派”。

在“三素尔”之外,宁玛派还有两位重要人物:绒·却吉桑波和隆钦然绛巴。绒·却吉桑波精通因明、吠陀和其他典籍,除翻译密教经典外,还对密典作注疏,撰论著。由他传承下来的教法“大圆满法”,是宁玛派特有的密法。隆钦然绛巴兼通显密二教,他对宁玛派密法进行了修订,并著有大量有关著述,其代表作《隆钦七宝藏论》成为该派僧侣的必读著作。

宁玛派把佛法判为九乘,即:声闻乘、独觉乘、菩萨乘,事部(作密)、行部(行密)、瑜伽部(瑜伽密),生起大瑜伽(大瑜伽密)、教敕阿鲁瑜伽(无比瑜伽密)、大圆满阿底瑜伽(无上瑜伽密)。前三乘名“共三乘”,为化身佛释迦牟尼所说,属显密二宗所共修;中三乘名“外密乘”,为报生佛金刚萨埵所说,属密教诸派所共修;后三乘名“无上内三乘”,为法身佛普贤所说,密教所修最高密法,属宁玛派所独有。

宁玛派修习密法所依据的根本密典是“十八怛特罗”,它们是《大圆满菩提心遍作王》、《金刚庄严续教密意集》、《一切如来大密藏猛电轮续》、《一切如来遍集明经瑜伽成就续》、《胜密藏决定》、《释续幻网明镜》、《决定秘密真实性》、《圣方便绢索莲华曼》、《幻网天女续》、《秘密藏续》、《文殊轮秘密续》、《后续》、《胜马游戏续》、《大悲游戏续》、《甘露》、《空行母焰然续》、《猛咒集金刚根本续》、《世间供赞修行根本续》。“怛特罗”,本意为“相续”,转意为“密咒”,这里指秘密经典。

宁玛派的教法以“大圆满法”为正传。大圆满法分为三部,即心部、界部、教授部。心部偏重于通过直观心性本空而修持解脱之道;界部主张通过脱离心所思虑的对象而体验“心性自然本智”;教授部以男女合身修法(所谓“无上瑜伽”)为手段,同时也包含后三乘的全部瑜伽密。三部的核心是教授部。它的理论基础与汉地佛教占统治地位的“真如缘起”说一致,认为人的心体就本质而言是纯净的,只是因受烦恼、尘垢的障蔽,才生起世俗世界的一切现象。修习的目的,就是要保持心体的本净空寂状态。因此,在修持中,就应远离取舍,双融无分别智,视生死即涅槃,由此而摆脱各种迷惑,以空虚明净之心领悟性空之理。其结果,证得万法皆空,心体与宇宙本体契合,超越世俗认识,脱离世俗生活,使自己的肉体成为金刚锁身。、这便是修持“大圆满法”的最高成就。

宁玛派作为一个教派,其组织比较涣散,教徒分散各地,教法内容也不很一致,有各自的传承。教徒主要由两类人组成。一类是出家的僧侣,他们住在寺院,遵守戒律,有严密的教阶制度和寺院管理制度,相对注重经典和教义。另一类是在家的咒师,他们专以法术和咒术在社会上展开禳灾祈福、治病驱邪的活动,既不读佛经,也不重佛理,有似于本教的咒师。这一类人数大大多于出家僧侣,且在文化落后的群众中很有影响。

宁玛派在早期仅有为数不多且规模不大的寺院,未能获得较大的发展,也未形成完整的、自成体系的、政教合一形式的稳定寺院集团。直至十七世纪,在黄教首领五世达赖喇嘛的支持下,该派获得了一定的发展。此时,宁玛派在各地建起了几座较大影响的寺院;由于没有中心寺院,该派此后的六个支系,便以各自的主寺为名。它们是:一、多吉扎寺,位于拉萨以南、雅鲁藏布江北岸;二、敏珠林寺,位于西藏山南扎囊县;三、佐钦寺,在今四川德格东北;四、噶陀寺,在今四川白玉县境;五、贝域寺,在今四川白玉县;六、西钦寺,在今四川德格县。

噶当派

藏语“噶”意为“佛语”,“当”意为“教授”、“教诫”;“噶当”,意为一切佛的教说(显密佛教的经、律、论三藏)都具有对僧侣修行全过程的指导意义。

噶当派的教法源于阿底峡,以阿底峡所著的《菩提道灯论》为基础。但该派的正式创始人则是阿底峡的弟子仲敦巴。

仲敦巴(1005-1064),出生于富豪之家,曾拜赛尊为师学佛。1045年,去阿里迎请阿底峡,经后藏贝塘返抵拉萨。此后便始终跟从阿底峡学习显、密二教各种教法。1055年,仲敦巴在聂塘主持阿底峡去世一周年纪念会,并在那里建立一所寺庙。翌年,他受当雄一带封建主之请,前往传教,并在热振兴建热振寺为根本道场,逐渐形成噶当派。仲敦巴一生未受比丘戒,但他以讲经传法为业,有众多出家弟子。

仲敦巴去世后,他的三个弟子(博多哇、京俄巴、普琼哇)分别传法,形成教典派、教授派和教诫派三个噶当派的分支。教典派注重佛教经典的学习,传授阿底峡思想,视一切经典为修行的依据,但以阿底峡《菩提道灯论》和“噶当六论”(《菩萨地论》、《大乘庄严论》、《集菩萨学论》、《入菩提行论》、《本生鬘论》、《集法句论》)为主。教授派偏重于师长的指导,注意念咒、供佛和静修,以阿底峡《菩提道灯论》中“三士道”次第见行双运为主旨,以“四谛”、“缘起”等学说为教授内容,以明“无我义”之正见;通依一切大乘经典,别作《华严经》、龙树《宝鬘论》、静天《集学论》、《入学论》为主。教诫派注重戒律和修行,主张下自戒律,上至金刚乘法,能在一座中一齐修习,所崇本尊为释迦佛、观音、绿度母、不动明王,四本尊与三藏教法合称为“噶当七宝”。

噶当派虽以显教为主,但并不排斥密教,而取一种调和态度。在修习次第上,主张先显后密,并且强调密法只能授给经过考验的有根器的人。其密教修习以《真实摄论》为指导,此属于密教四部中仍以显教教义为基础的瑜伽部,既与萨迦派、噶举派等推崇无上瑜伽密有所区别,又与宁玛派大量吸收苯教成分的做法有很大不同。所以该派在藏传佛教中享有显密教法“纯净”的声誉。

噶当派全部教法的理论基础是阿底峡的《菩提道灯论》。该论强调,修习佛法要依“三士道”的修行次第,循序渐进;修法者要“发菩提心”,“严守戒律”,“修习止观”,“福慧双修”。认为只有在以上显教阶段圆满修持的基础上,才可转入密法修持,达到“即身成佛”。

“三士”是对学佛者的分类。一、“下士”,指那些只求今生利乐,不知生死轮回之苦,不求解脱的纭纭众生,属于“人天乘”;二、“中士”,指那些只是追求个人解脱,不想普渡众生,仍局限于自利之心的人,属于“小乘”;三、“上士”,指那些既求自身解脱,又愿普渡众生,有自利利他之德的人,属于“大乘”。与此“三士”相应的修行次第,即为“三士道”。学佛者从学“三士道”,必须先求名师,依照师长指导,再去身体力行,否则难免误入歧途。有了这一先决条件,就可以从“下士道”起依次修习。

噶当派的主要寺院是拉萨以南的桑浦寺,它于1073年由阿底峡弟子俄·雷必喜饶创建。该寺在第六任堪布恰巴却吉僧格之后,分为上、下两院。

噶当派在十一、十二世纪时,曾有很大发展,僧徒众多,寺院广布。藏传佛教其他教派曾普遍受到噶当教派的影响。十五世纪初,宗喀巴在噶当派基础上创立格鲁派(又名新噶当派),原来属于噶当派的寺院(包括桑浦寺)都归入格鲁派,此后噶当派便不复存在。

萨迦派

藏语“萨迦”意为“灰土”,因该派主寺座落于一片灰白色的土地上,名“萨迦寺”,故其教派即名萨迦派。又因该派寺庙围墙上涂有象征文殊、观音、金刚手三菩萨的红、白、蓝三色线条,故又俗称“花教”。

萨迦派的创始人为贡却杰布(1034-1102)。他自小随父学习宁玛派教法,后来拜卓弥译师释迦益希为师,广学后弘期所译密教经典,又从其他译师学一切显密教法,而以卓弥所传“道果法”为主要教法。四十岁时,贡却杰布在奔波山建立萨迦寺,逐渐形成萨迦派。

萨迦派形成后,经贡却杰布子孙四代人的经营,日益得到发展。尤其是在四祖贡噶坚赞和五祖八思巴时期,该派进入鼎盛时期。由于该派主寺萨迦寺的住持都由贡却杰布后裔担任,教法的传承也由家族世袭,其他族系不能介入,所以该派世称“血统传承”,为贡却杰布家族所御用。

“萨迦四祖”贡噶坚赞(1182-1251)自幼学习祖传萨迦派显密经典教法,并修习因明等大小“五明”。除萨迦教法外,他对噶当派、希解派的教法也很有造诣。他因学识宏富,被人尊为“班智达”,称作“萨班”(即萨迦班智达的简称)。有著作十余部,其中影响较大的有《正理宝藏论》、《分别三律仪论》、《萨迦格言》等。

十三世纪三十年代,蒙古统治者着手进军西藏。1240年,元太宗窝阔台之子阔端领兵驻扎凉州。阔端派遣大将达尔汗台吉多达那布率军入藏,抵达藏北热振寺一带。多达那布向阔端建议,根据西藏政治势力与佛教势力结合的特点,采取扶植萨迦派的方式,使之协助蒙古进行有效统治。阔端接受建议,于1244年委派多达那布和加曼二人持函入藏,邀请贡噶坚赞去凉州,商谈西藏归顺蒙古的问题。1247年,贡噶坚赞抵达凉州,经与阔端磋商,议妥关于西藏归顺的条件,并由他给西藏各地方势力写信,劝说他们一起归顺,此即著名的《萨迦班智达致乌斯藏纳里僧俗诸首领书》。协议规定了元朝中央对西藏地方的行政管理权力,萨迦派也由此而取得在西藏地区的政治和宗教的领袖地位。

“萨迦五祖”八思巴(1235-1280),本名罗追坚赞。他幼而颖悟,长博闻思,学富五明,淹贯三藏。1253年,忽必烈闻其名,召置左右,并从受密教灌顶。1260年,忽必烈即蒙古大汗位,封八思巴为“国师”,赐玉印,开创了元朝帝王任命帝师的先例。1264年,忽必烈迁都燕京,在中央设置总制院,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和西藏地方行政事务,命八思巴兼领总制院事,协助中央对西藏的管理。1269年,八思巴奉忽必烈之命,呈上由他依据藏文字母创制的“蒙古新字”(俗称“八思巴文”)。次年被加封为“帝师”。去世后,忽必烈赐谥号“皇天之下一人之上宣文辅治大圣至德普觉真智佑国如意大宝法王西天佛子大元帝师”。

八思巴之后,其家族和门徒继续为元朝政府重用,仅被封为帝师的就有十余人。他们的活动无疑出于各自的政治、经济利益目的,但在客观上加强了西藏与中央政权的隶属关系,密切了民族之间的联系。

十四世纪上半叶,元朝开始衰落,萨迦派失去了中央政权的有力支持,逐渐偏安于萨迦一隅。其地位后来为噶举派所取代。

萨迦派教义的核心是“道果法”,或名“道果论”。认为,修持者若抛弃一切恶业、断常之见,勤勉修行,就可以断除所有烦恼,获得“一切智”,成就涅槃之“果”。根据这一思想,形成三个修行次第。

首先是舍弃“非福”恶业(“非福”,指死后要遭恶报的一类坏事),专心致力于行善,这样,来世便可以转生“三善趣”(即人、天、阿修罗)。

第二是破除“我执”(“我执”,指将“我”执为实有的观念)。转生“三善趣”并非摆脱轮回之苦,所以还必须断除“我执”。“我执”是一切苦恼的根源,破除“我执”,证得诸法“皆非实有”、“一切皆空”,才能彻底超脱生死流转。

第三是破除“一切见”(“一切见”,指与佛教原理不符合的所有错误认识),如“断见”或“常见”,认识到事物“缘起性空”,既非有,也非无,由此而成为“智者”即真正领悟佛法的人。

依据上述三重程序修持,可以由生死此岸抵达涅槃彼岸。萨迦派将它概括为四句:“最初舍非福,中断于我执,后除一切见,知此为智者。”这种看法大致沿袭了龙树中观派思想。

噶举派

藏语“噶举”意为言传,因该派注重口授密法的传承,故名。又因该派的远祖玛尔巴、米拉日巴等人在修法时沿用印度僧侣身穿白色僧衣的习惯,故俗称“白教”。

噶举派有两大系统。一是由玛尔巴传下来的,称为达波噶举;二是由琼波南交巴传下来的,称为香巴噶举。这两个系统的密法教义均来自印度。因香巴噶举在十四、十五世纪时已湮灭无闻,因此通常所说的噶举派指的是达波噶举。

达波噶举的创始人达波拉杰(本名索南仁钦),其教法则渊源于玛尔巴和米拉日巴。

玛尔巴(1012-1097),本名却吉罗追,出身系西藏山南洛扎地方的富豪。十五岁起随卓弥译师学习佛法,成年后三赴印度、四入尼泊尔,听讲集密等无上瑜伽部密典,并详细研修“时轮金刚法”、“欢喜金刚法”、“大手印法”等各种密教教法。回藏后定居授徒,独成一派。弟子众多,由米拉日巴继承其教法。

米拉日巴(1040-1123),本名脱巴噶,出生于后藏阿里贡塘(吉隆县北)地方。归依佛教后,先从宁玛派僧侣学“大圆满法”,未觉满意。三十八岁时拜玛尔巴为师,学得全部密法,道行非凡,“即身获殊胜悉地”。四十五岁开始收徒授法。他用演唱道歌的方式传教,通俗易懂,颇受欢迎;所著《道歌集》脍炙人口,在藏族文学史上有一定地位。弟子众多,最著名的是达波拉杰。

达波拉杰(1079-1153),本名索南仁钦。幼年学医,造诣很高,故有达波拉杰之称(意为达波地方的医生)。出家后,先从噶当派大师甲雨哇等学习噶当派教法。三十二岁拜米拉日巴为师,受金刚亥母灌顶,学得那若巴的瑜伽神心功及大手印法。后又于达波潜心修行多年,并以“大手印”为中心,形成自己的体系,创立达波噶举教派。1121年,他在达波创建岗波寺,作为本教派的祖寺,传授门徒。

达波拉杰之后,其门下四大弟子在前后藏分别建寺收徒,形成四大支系,即帕竹噶举、蔡巴噶举、拔戎噶举、噶玛噶举。此后,由帕竹噶举系又分化出八个小支系,它们是:止贡噶举、达垅噶举、主噶举、雅桑噶举、绰甫噶举、修赛噶举、叶噶举、玛仓噶举。

四大支系中影响最大的是帕竹噶举。

帕竹噶举的创始人是帕木竹巴(1110-1170),简称帕竹,本名多吉杰波,生于西康(今西藏东部)南部哲垅乃学地方。幼年出家,十九岁入藏游学,遍习噶当、萨迦、宁玛教法。后来投于达波拉杰门下,修习“俱生和合法”以及“大印法门”。返回西康后,先在察岗传法授徒,后至山南帕木竹地方,建立丹萨替寺,于此形成帕竹噶举派。在所著的《噶古酿格》一书中,阐述了他的教法。

1208年,山南的朗拉斯家族扎巴琼乃夺取帕竹噶举主寺丹萨替寺的寺主之职,此后该派首领职位便由朗氏家族世袭,被元朝封为“万户长”。元顺帝至正十一年(1351),其首领绛曲坚赞受封为“大司徒”,以武力取代萨迦派势力,掌握西藏地方政权。明永乐四年(1406),明成祖封绛曲坚赞的侄孙扎巴坚赞为“灌顶国师阐化王”,赐玉印。至此,帕竹噶举和朗氏家族的政教合一地方政权达到极盛。

1481年,帕竹政权被其属部仁蚌巴以武力击败,帕竹噶举也随之衰落。该派原有的八个小支系中,唯有止贡、达垅、主巴三家流传下来,其余五家先后绝传。

蔡巴噶举的创始人是向蔡巴。向蔡巴(1123-1194),本名达玛扎,二十六岁出家,改名尊追扎。先后受学密咒教授、三摩地灌顶、制息术、拙火定等。三十岁时,从贡巴楚臣宁波学习达波拉杰的密法“俱生和合法”,证得“真实义”。1175年,在拉萨东郊建立蔡巴寺,创建蔡巴噶举。后又在蔡巴寺附近建立贡塘寺。其门徒众多,分头建寺,使该派迅速发展。1268年,元世祖忽必烈封首领桑结额珠为蔡巴“万户长”,兼掌政教。此后,桑结额珠之子仁钦坚赞赴京朝贡,元世祖赐诰命金印,成为前藏地区势力强大的三个万户长之一。十四世纪后,随着蔡巴领主的失势而衰微,乃至绝传。

拔戎噶举的创始人是达玛旺秋,约十二世纪时人,系达波拉杰弟子。他在后藏昂仁地方建立拔戎寺,以此为中心成立拔戎噶举。该派以密教“大手印法”和显教“大印境界”为主要教法。寺主由家族世代相承。后因该宗家族内部纷争,逐渐衰绝无闻。

噶玛噶举的创始人是都松钦巴。都松钦巴(1110-1193),本名却吉扎巴,出生于西康哲雪地区。十六岁出家,除拜达波拉杰为师,学噶举派教法外,还曾学噶当派、萨迦派和宁玛派的教法。但以噶举派的“大手印”和“拙火定”为主要教法。1147年,都松钦巴在昌都类乌齐附近建立噶玛丹萨寺,标志着噶玛噶举派的形成。其后,又在拉萨西北的堆垅建立粗卜寺,成为该派的主寺。

噶玛噶举派在藏传佛教各派中最早采取活佛转世制度,有黑帽系和红帽系等转世系统。黑帽系的实际创始人是噶玛拔希,本名却吉喇嘛。1407年,明成祖封黑帽系五世得银协巴(本名却贝桑布)为“万行具足十方最胜圆觉妙智慧善普应佑国演教如来大宝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领天下释教”,并赐以“如来”名号。其弟子数人先后被封为国师、大国师。红帽系的创始人是扎巴僧格,至第三世却欠意希时,得到明王朝赐给的封号和佛像。

噶玛噶举派于元、明两代在康藏地区都曾有一定实力,但自清初起已开始衰落,红帽系在乾隆后被迫停止传承。

噶举派的另一系统香巴噶举,创始人为琼波南交(1086-?)幼年时学习苯教教法,后又学宁玛派大圆满法,曾多次赴印度、尼泊尔学习梵文和密教教法。因该派寺庙多集中在香地(今西藏南木林县),故名香巴噶举。琼波南交的门徒又建立甲寺和桑定寺,形成香巴噶举的两个支派。桑定寺在今浪卡子县羊卓雍湖畔,寺内除了主持多吉帕姆是女活佛(藏传佛教唯一的女活佛),其余全是男喇嘛。格鲁派的创始人宗喀巴及其弟子克主杰先后向香巴噶举僧侣学法。该派于十四、十五世纪后逐渐衰绝。

虽然噶举派派系复杂繁多,但各派教义大同小异,都属玛尔巴和米拉日巴的传承,以龙树的中观论为理论基础。该派最主要的教法是所谓“大手印法”,显密兼修。手印指佛陀的真实教法,由佛陀亲手印定;大,指佛陀的教法至高无上。它要求修持者从“拙火定”开始,调整呼吸,使身体不畏寒冷,不惧饥渴。由此逐渐做到心住一境,不起分别,无善无恶。然后再集中观察安住于一境的“心”是在身外还是身内,若是到了无处可寻之时,便已证悟到此心并非实有,达到“空智解脱合一”的境界。这就是成佛。该派的“大手印法”有显密之分,显教大手印如上所述,重视修心,利用呼吸控制意识活动;密教大手则重视修身,其最高修法即无上瑜伽密的所谓“双身修法”,证悟“空性”,达到“即身成佛”。

格鲁派

藏语“格鲁”意为善律、善规,表示该教教义最为完善。因格鲁派是在噶当派教义的基础上建立的,所以又名“新噶当派”。又因该派僧侣穿戴黄色僧衣僧帽,故俗称“黄教”或“黄帽派”。这是藏传佛教中最后兴起的、也是最有实权的大教派。它既是西藏佛教全部历史发展的总结,也为此后的西藏佛教开拓了新的方向,它给西藏的政治统治提供强有力精神支柱,使之最终确立起完备的“政教合一”体制,对西藏社会造成的影响,极其深远。

格鲁派的创始人是宗喀巴。宗喀巴(1357-1419),本名洛桑扎巴,生于青海湟中;藏语称湟中一带为“宗喀”,故名。他七岁出家,受沙弥戒,并开始从噶举派僧侣顿珠仁钦学习藏文和佛经,十年内在显教经论、宗教仪轨等方面打下坚实基础。十七岁赴西藏深造,先后在前后藏各地投师求法,在噶当、萨迦诸派大师指导下研习五论、五明,兼通显密,造诣精深。二十九岁从楚臣仁钦受比丘戒,并开始讲经收徒,同时系统学习密宗经典及其注疏,另外还学习萨迦、噶当、噶举等派的教法。他的学习,不拘一格,不受教派门户的限制,为此后进行宗教改革和创建新的藏传佛教思想体系,作了有益的准备。

宗喀巴的宗教改革,从整顿戒律入手。由于元朝政府给予藏传佛教僧侣以许多特权,当时藏传佛教各派戒律废弛,教风败坏。尤其是一些上层僧侣直接参与掌握政治、经济权力,享有高度特权,他们飞扬跋扈,为非作歹,巧取豪夺,残害民众;甚至借修持“密法”为名,霸占民女,取人心肝。其恶劣行径,为时人所不齿。《元史·释老志》记载说,从西藏到内地,上层喇嘛“气焰熏灼,延于四方,为害不可胜言。”至十四世纪后半叶,藏传佛教已呈现“颓废萎靡之相”,引起民众的普遍不满,逐渐失去宗教的号召力。

针对上述状况,宗喀巴强调,僧侣必须严守戒律,独身不娶,脱离生产;僧侣还必须常住寺院,不得在外滋事。他认为,无论大小显密之教,一切僧众在持律上不能有例外。他还利用各种讲经机会,详解戒律细则,并要求自己的门徒率先守戒,以作示范。同时,宗喀巴在号召广泛修复原有废旧寺院的基础上,主张建立起严格的寺院组织和管理体制,以便从制度上保证戒律的落实和践行。

1409年,宗喀巴在明成祖所封“阐化王”帕竹政权首领扎巴坚赞的支持下,在拉萨大昭寺举办了一个大规模的祈愿法会(传召大会)。这是一次不分教派和地区的全西藏教徒大集会,参加者有一万之众。这次法会,使宗喀巴的宗教改革设想得到充分体现,并奠定了他作为西藏教界领袖人物的地位。法会之后,宗喀巴在拉萨以东的达孜县境内兴建起甘丹寺。甘丹寺的建立,标志着格鲁派的正式形成。除甘丹寺外,格鲁派后来又相继建立起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这些寺院的建成,确保了格鲁派的稳定发展。

格鲁派创立不久,便与明王朝建立起重要联系。永乐十二年(1414),宗喀巴派其弟子释迦也失赴京朝贡;次年,明成祖封释迦也失为“西天佛子大国师”。宣德九年(1434),释迦也失再次进京,明宣宗封他为“大慈法王”。

在宗喀巴去世后,他的弟子们以拉萨为中心,分赴各地传教,大量建立寺庙。至十五世纪中叶以后,格鲁派已成为一个全藏性的、政治经济实力大大强于其他教派的派别。由于格鲁派禁止僧侣娶妻生子,随着教派的发展壮大,为解决宗教首领的继承问题,该派仿照噶玛噶举派,采取了以灵魂转世说和寺庙经济利益相结合为基础的活佛转世相承的办法,于是形成达赖和班禅两大活佛系统。

格鲁派的活佛转世制度开始于宗喀巴的弟子根敦嘉措。根敦嘉措于1542年去世,他去世后,迎请年仅三岁的索南嘉措作为转世灵童,于哲蚌寺继承寺主职位,成为格鲁派活佛。明万历六年(1578),索南嘉措应邀至青海会见蒙古土默特部落首领俺答汗,出于政治需要,两人互赠尊号。俺答汗赠给索南嘉措的尊号是“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达赖喇嘛”,意为在显、密两教方面都有最高成就的、学问如大海一般深广的超凡入圣大师。索南嘉措是为第三世达赖喇嘛;第一世根敦珠巴、第二世根敦嘉措均属后来追认。“达赖喇嘛”,系蒙语和藏语的合称,意为“智德深广犹如大海能包容一切的上师”。索南嘉措赠给俺答汗的尊号是“咱克喇瓦尔第彻辰汗”,意思是聪明智慧的转轮王兼汗王。索南嘉措曾向土默特部宣讲黄教教义,为该教以后在蒙古民族中的广泛传播奠定了基础。万历十五年(1587),索南嘉措受邀进京,并受“朵儿只唱”(执金刚)的封号。清顺治九年(1652),五世达赖阿旺·罗桑嘉措赴北京朝觐,受清政府优厚款待。他从内地带回的金银,在前后藏新建格鲁派寺庙十三所。翌年,他受清廷册封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取得藏传佛教各派总首领的称号,确立了达赖喇嘛系统在西藏的政教地位。

“班禅”,意思是“大学者”。以班禅作为历代转世活佛的称号是从第四世班禅即扎什伦布寺主罗桑却吉坚赞开始的(前三世均属追认)。明崇祯十四年(1641),蒙古和硕特部固始汗率军进藏,为了巩固他在西藏的统治,赠罗桑却吉坚赞“班禅博克多”称号。“博克多”,意为智勇双全。自此,原来西藏地区习惯上用于博学高僧的“班禅”称号,成了历代转世活佛的专有称号。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正当西藏上层为争夺六世达赖之位而内哄不已的时候,朝廷派员入藏,封五世班禅罗桑益西为“班禅额尔德尼”,正式确立了班禅的地位,以便分权统治。“额尔德尼”,意为“珍宝”。

达赖和班禅两大活佛转世系统形成后,代代相传,同为格鲁派教主。在清王朝的大力支持下,格鲁派成为藏传佛教的正统派和西藏地方执政的教派。

清王朝对藏地佛教的支持,是它整个统治政策的组成部分。入关之前,清统治者采取满、蒙联合的手段对付明王朝。入关以后,为了巩固统治,清帝室根据满、蒙、藏民族相似的文化、宗教、历史背景,试图以藏传佛教激发他们的感情,并通过喇嘛上层控制边疆地区。如乾隆《御制喇嘛说》碑文所说:“盖中外黄教,总司以此二人(达赖、班禅),各部蒙古一心归之。兴黄教,即所以曳蒙古,所系非小,故不可不保护之,非若元朝之曲庇番僧也。”在清室悉心扶植下,藏传佛教在全国范围,尤其在蒙藏和三北地区,有相当大的发展。仅据藏地统计,乾隆二年(1737),属达赖系统的寺庙有三千一百五十多所,喇嘛有三十万二千五百六十人;属班禅系统的寺庙有三百二十七所,喇嘛有三千六百七十人。到光绪八年(1882),喀鲁派大寺庙有一千零二十六所,喇嘛四十九万一千二百四十二人。在蒙古地区,情况大体相似。

格鲁派的基本教义是由宗喀巴奠定的。宗喀巴曾以隐语诗的形式,宣布自己是阿底峡的继承者,而他的思想也确实是对噶当派的发展。宗喀巴相当重视宗教理论的建设。他撰写了大量著作(据说多达一百余种),其中最重要的是《菩提道次第广论》和《密宗道次第广论》。对于藏传佛教中流行的各种异说,他在著作中予以一一批判,并提出自己的思想体系以及修持解脱方法。《菩提道次第广论》是对阿底峡《菩提道灯论》的发展,书中提出了格鲁派的中心教法,即阐明三乘渐次修行之道,立“三士道”,注重“出离心”、“菩提心”、“空性见”三要。《密宗道次第广论》则以密教为究竟,对密教四部(事部、行部、瑜伽部、无上瑜伽部)的修行次第、仪轨、方法、法器使用等方面作出详细论述,使密教修持规范化。两书的哲学理论,以后期中观学说为主,宗奉缘起性空之说,以此指导显密二教的修持,比其他教派在教义上显得更加系统和严密。

宗喀巴认为,释迦如来的一代正法,不外教、证两种,而一切“教”的正法又摄在经、律、论“三藏”之中,一切“证”的正法则摄在戒、定、慧“三学”之中。因此提倡三藏不可偏废,必须全修。与此同时,他突出阐扬了“缘起性空”理论。他认为,“缘起”和“性空”是观察事物的两个相互依存和联系的范畴。一切事物都由因缘和合而起,故是“缘起”;缘起的事物都无自性,故是“性空”。所以,一切事物既是缘起“有”,又是自性“空”;只有同时认识到一切事物的这两个方面,才是完整的认识。世间一切烦恼都因无明而起,人们只有懂得“缘起性空”的道理,才能克服“无明”,获得智慧。所以,“缘起性空”实际上是格鲁派的理论核心,代表了该派的基本世界观和认识论。

在修持理论上,宗喀巴又提倡与内地天台宗形式相似但内容不同的止观并重、定慧双修的思想。这是针对当时藏传佛教中普遍存在的止观偏废的流弊而提出的。他把瑜伽行派在修“止”中所要达到的“轻安”(轻松安适)状态作为最高境界,认为以修止控制自己的心理活动,达到“心住一境”,即可获得身的“轻安”;修“观”在于“依止”如理思维,最后达到“心”与“理”的合一,可以获得心的“轻安”。止与观互相配合,由止到观,由观到止,由此而增长智慧,证得涅槃。

同时,由于格鲁派对于四部密教的一切道次,以历代相承的教授为依据加以会通,认为显密一切经论都是修行证果的教授,所以凡藏传佛教各派所传的密教教法,在该派中无不兼容并蓄。

藏传佛教除了上述五大教派外,尚有一些较小的派系。如希解派、觉域派、觉囊派、郭扎派、夏鲁派等,也都曾在历史上产生过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