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于天”是法盲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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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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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放   ——   欢迎跟帖!    (来源:zt) 文章ID:647382 2010-2-2 18:10:04
“法大于天”是法盲言论
作者:better 2010-2-2
 
 
黑律师李庄案二审今天开庭,被告当庭承认一审判决“判定罪名成立”想必跌碎了许多人的眼镜,浇凉了许多颗澎湃激情的心。能让如此嚣张一时的“法界精英”低头服辩,背后付出的努力可想而知。中国的政治之路似乎终于出现了一线“拨乱反正”的曙光。
这个案件被赋予的政治含义几乎人所共知。回想几天前,极右派的舆论压力可谓排山倒海,抬出“法大于天”都犹嫌不足。可惜,咬牙切齿要给中国人民上“法治课”的精英们,其实连法盲的知识水准都未必达到,从他们提出的口号就可见一斑。
什么叫“法大于天”?“天”又指什么?难道是指大自然么?那怎么不制定一部《反汶川地震法》?干脆禁绝一切山崩、地裂、海啸、洪水?连法律的根本属性——物质制约性都不讲了,“法治”专家们的狂妄程度实在令人佩服!
老百姓还有一句话,“民以食为天”。那我们不禁要问,精英们的“法大于天”是不是意味着他们的“法”要大过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权利?他们所主张的这些东西,有没有问过陈胜、吴广答应不答应?有没有问过两百年来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先烈们答应不答应?有没有问过三十年来被抛到社会底层,血泪交织的下岗职工、劳苦大众答应不答应?
所以,我们还是奉劝这些高高在上的女士先生们。正视法律的根本属性——阶级性。也许你们心知肚明,当然你们也可以继续重复“法治”的谎言来麻痹世人。但是,千万不要因为自己“法大于天”之类的呓语重复了太多遍就真的给绕进去,骗人骗太多了,就真的以为自己的谎言是真理了。法是大不过天的,醒醒吧!
法律总是要靠人来制定、执行的,从这个意义来讲,人类永远不会有什么“法治”。除非上帝真的存在,或者人们都成了可以预先设置固定程序的机器人。法律永远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也许还是最好的工具之一,因为起码它会有点稳定性、逻辑性。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根本特点也正是会使用工具来发现、利用自然的、社会的规律。可惜,工具终究是工具,用好工具固然重要,指望工具统治人类却实在可笑。
还是用一句古来帝王将相都熟知的老话来奉劝你们,“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什么是天?民心向背就是天。是民大于天,还是法大于天,为什么人服务,走什么样的道路,好好掂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