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生:文强、李庄案今日开审(中国青年报 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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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重庆2月1日电(记者田文生)2月2日,在重庆打黑风暴中落马的最大“黑帮保护伞”文强将在重庆受审,他被控受贿、强奸、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文强37岁便被提拔为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各种关于其升迁、陨落的传闻一直在坊间盛传。此次庭审,意味着这个被指控为黑社会“服务”的“大佬”,从普通警察成长起来的厅级领导干部,由红转黑的人生角色转换将最终定格。

    文强曾作为“知青”下乡,22岁时,考取了某警校,随后,进入巴县(记者按:今巴南区,重庆主城区之一)公安局工作,随后开始“坐直升机”般被提拔,28岁时,成为县委政法口的常委,30岁时,升任分管政法的县委副书记。

    1992年,也就是他37岁时,文强出任四川省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重庆直辖后,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2000年11月,提任正厅局级侦察员,不久后担任常务副局长,2008年,任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文强曾是警界名声显赫的“英雄”,他主办的多起要案被公安部记一等功:1992年震惊全国的重庆警匪枪战、1994年“中国第一盗”案、2000年重庆抢劫运钞车案、2000年张君案……

    关于文强最为传神的一个细节是,“中国头号悍匪”张君在重庆被擒获,当时主管刑侦的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飞奔而上,一脚踏在张君脸上,然后拿出手机汇报。上级问在哪儿抓获?文强回答:“在我脚下!”

    就在文强多年分管刑事侦查战功卓著的同时,坊间多年来一直盛传文强与“黑帮”交往甚密,传言称,上世纪90年代,重庆一王姓“黑社会大佬”在解放碑为女儿办生日宴,文强高调参加了这次宴会。两人甚至可以一道在街头吃小面。这种传言在重庆打黑风暴启动后,逐渐得以证实。

    去年8月,文强在北京参加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期间被限制行动。

    2009年8月7日凌晨3时23分,天涯论坛首次发布了“文强因涉黑,今日凌晨两点被双规”的消息。随后,该消息被证实为真。

    当日的网站上,已出现文强在机场被带上警用防暴车的照片。同日深夜,华龙网打黑论坛上,一条被标注为来自重庆市纪委的消息称,文强正在接受调查。

    2009年8月13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周波正式宣布文强已被双规。

    2009年9月26日,文强被执行逮捕。

    2009年10月29日,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表示,文强、彭长健案预计将于2009年11月移送审查起诉。

    2009年11月20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文天平说,文强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今年1月24日,重庆市高院院长钱锋在参加重庆“两会”审议时透露,重庆市五中院将于2月2日开庭审理文强案,可能会审理4至5天时间。该案的审理会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也允许媒体旁听。

    酒色一直是关于文强的花边新闻的重要内容,“文强与女明星”的各种版本在坊间广为流传,今年1月14日上午,被指控为重庆娱乐业“黑老大”的岳宁涉黑案庭审期间,检方出具一名包房公主的证词证实:她曾为文强提供过性服务。

    岳宁是号称“重庆最奢华”、“小姐最漂亮”的某夜总会的老板,庭审显示,该夜总会的包房公主只对极少数的“VIP”客户卖淫。

    有媒体报道称,文强被控强奸罪的犯罪事实只有一起。文强曾结识一名女大学生,两人一起喝酒,文强醉后在宾馆提出与该女大学生发生性关系遭拒,文强遂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该报道还介绍说,文强案的起诉书中,指控文强受贿110余起,受贿总额1810万元。

    此前,1月6日,文强之妻周晓亚“小金库”案的庭审曾让文强的财产戏剧性地出现在公众视线:周晓亚担心有一天会和文强离婚而断了退路,而背着文强分多次将百万巨款交给自己的亲弟弟周泽新拿去放高利贷、投资等。

    2009年8月,文强东窗事发后,周泽新选择远房亲戚冉某在乡下的农家房的楼顶蓄水池藏匿巨款。父子俩将包裹丢到水池底隐藏。

    关于文强的财产,还有两个热点,一是文强曾占有价值难以估量的石刻佛头、象牙雕刻、清代瓷瓶、张大千的真迹画等文物、古董。

    另一个热点是,文强拥有重庆武隆著名的仙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的“双子别墅”,去年12月23日,文强儿子的干妈周红梅受审时表示,该别墅是她修建的。

    而在该别墅院内,曾立有一块重达1吨多的石碑——“福兮祸兮”碑,该碑的来源是,222年,刘备被陆逊火烧连营,大败而归,立下“福兮祸兮碑”,希望祸福转换,自己的江山牢靠,功业永固。但这块碑并没有带来好运,刘备在永安宫忧愤成疾,悲壮“托孤”。

    在坊间看来,这块碑具有象征和预示意义,暗含着文强的结局。而等待文强的,将会是怎样的结局?本报记者已获准旁听文强案庭审,将密切关注案情进展。

    又讯(记者田文生)记者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证实,北京律师李庄上诉案将于2月2日公开开庭审理。

    1月8日,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对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证案一审公开宣判,李庄被法院以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案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此后,李庄及其辩护律师向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舆论对此案二审的关注焦点是:关键证人会不会出庭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控辩双方是否有新的证据提交、李庄会不会再次要求回避、辩护律师将同案嫌疑人的供述材料读给被告人听是否达到《刑法》处罚的界限等。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透露,将向合议庭提交一批新证据,证明李庄无罪。在一审宣判后,李庄的家属除了继续请高子程担任二审辩护律师外,还从中国社会科学院请了一位教授参与辩护。根据该报道,另一位李庄的一审辩护律师陈有西将不再担任二审辩护律师。

    李庄案是因其被自己的当事人龚刚模检举而引发的,检方指控,李庄为帮助龚刚模开脱罪责,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龚刚模、樊奇杭涉黑案于1月5日至11日开庭审理,至今未宣判。在龚案审理过程中,龚刚模等人一直表示自己未被刑讯逼供,而同案的樊奇杭等人则声称被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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