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网了,党何时走下神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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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上网了,党何时走下神坛
[2172] (2007-02-10)

  2007年1月1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据参与起草“条例”的有关专家介绍,该条例的核心精神是“以信息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由此可以期待,中国各级政府系统的“阳光政务”工作进程,在政府上网工程、新闻发言人制度、政务服务中心等一系列举措之后,又将进入规范化、法制化时代。

  其实,早在2000年年底前,国务院各部门、全国省级政府、地市级政府基本上都设立了自己的网站,并已经开始向公众提供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机构设置、政府办事程序、具体联系方式、资讯查询等网上服务。同时,政府上网工程正在向县、乡扩展,且发展势头迅猛。虽然众多政府网站还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但较高的普及率足以说明政府在提高行政透明度方面的真实作为。政府上网后,民众与政府之间的心理距离拉近了,制度成本降低了,好处很多。更重要的是,实行政务公开,使政府回归于“人民政府”的法定位置,这对于建立民主法治社会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必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与此相对照的是,政党系统虽然也在倡导党务公开,党内民主,但是党的“阳光政治”工程,显得进展迟缓,方向不明了。迟至2006年7月,中共中央组织部才举办有史以来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情况?从根源上说,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长期滞后,这是人所共知的原因。数十年的政治宣传和政治运动所构筑的意识形态,宛若一座高高的神坛,使党成了一种信仰的符号和一种超现实的神秘力量。为此,我们有必要反思政治伦理神圣化和政治行为神秘化这两方面的问题。

  政治伦理的神圣化。

  党的本意就是集团;政党即是一部分人组成的政治团体。这种定义通俗易懂,并不神秘。但若说政党是阶级社会的最高组织形式,这就玄了,神了。政党只有在它代表一部分人的利益时,那个政党才有存在的意义。这是因为广大社会成员中客观上存在着不同的利益,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完全统一,若想实现统一则必然要发生政治歧视或“阶级斗争”。这即是说,要破除政治伦理的神圣化,首先就应使政党回归于本来的、天然的、真实的社会属性,让民众知道:任何政党都有自己的利益;政党利益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是不可能重叠、同等的。否则,有国家(政府)足矣,政党何必多此一举?

  长期以来,党与国家的关系、党与民众的关系、党组织与党员个人的关系,以及执政党与非执政党的关系,等等这些政治伦理问题被绝对化的意识形态理论抹上了一层神圣色彩,走进了极端抽象化的误区而导致这种理论不能具体化,缺少可操作性。例如说:“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虽然我们对这句话听了几十年,但谁也不知它怎样才能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

  过去,党的领袖被神圣化,留下了一段值得反思的历史。政治文明发展到今天,领导人职务终身制和个人崇拜已被破除,靠领袖的个人风格维持政治伦理的神圣化已经不可能了。那么,意识形态的重建工作,不能指望再出现一个伟大的天才,而只能让政治伦理平民化、现实化,以增强意识形态的真实性、建设性和包容性。相反,若是政治伦理不走下神坛,则党对于民众则仍将是一种神圣的、超自然的力量。

  政治行为的神秘化。

  林彪已死去30多年,但对于他的“死亡真相”却始终有多种版本在社会流传;某位领导人若有一段时间未在媒体上露面,就会引发各种各样的传说和猜测。如此等等的现象,说明了党的政治行为缺乏透明度。

  在目前体制下,党的最大政治权力是各级官员职务任免的决定权,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则是时下官场最为典型的腐败行为。这并不奇怪,因为官员职务变动,是党委内部研究的结果,具有不可预知的神秘性。

  中国的各类新闻媒体、舆论工具均由党的宣传部门在掌握,这是公开的秘密。说它公开,是因这个社会常识已经普及到了妇儒皆知的程度;而说它秘密,则因为新闻和出版的言论空间没有透明的法定尺度,要以当时的政治尺度为尺度,并且会因政策执行者的不同而不同。

  有人说,中国实行的是“两个政府”的政治体制:党委和政府各有一套自己的机构系统,公权力的设置、运行、监督,被这种“双轨机制”引导出了“模糊效应”,促使各种潜规则盛行于世。

  其实,政治行为的神秘化,反映了现行体制对于内幕式权谋的惯性依赖。这种体制长期靠“密码”运行,不能自发地生长出阳光政治的因素。以原有体制的力量反腐败、或者在体制内倡导阳光政治,无法使人找到真实的感觉。因此,只能在体制改革之后才有机制的新生。

  结论是:党走下神坛,政治改革才有现实的可行性。诚然,党走下神坛,也是政治改革的一部分。

  (作者:许 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