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适当限制大城市人口无限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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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6    作者:记者 董振国 邓华宁 王振宏 李舒 侯大伟 杨玉华/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长期以来,受传统的二元制户籍制度制约,我国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仍然只偏重于“管理”,“服务”意识比较淡漠,远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采访中,各方专家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积极引导流动人口合理流动,防范流动失衡。目前,我国流动人口在区域分布上极不均衡,过度集中在一些大城市和加工制造业城市,部分城市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倒挂严重,使得当地面临巨大的人口压力。为此,一方面应通过经济和行政手段,适当限制大城市人口的无限流入;同时,应适当分流高度集中的大城市社会资源,引导制造业集聚区产业转移,着力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镇的人口吸纳力,通过政策引导,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避免过度集中到大城市。
二是积极探索户籍改革,逐渐打破二元体制约束。目前,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不利于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但完全取消户籍一步到位仍有难度,一些体制性问题还无法解决。深圳等一些城市开始探索居住证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二元户籍的制约,已收到良好效果。我国应积极总结各地实施居住证制度的探索,淡化“户籍”、“乡土”概念,强化“居住”身份共识,增强流动人口对城市的归属感。以居住证为载体,逐步建成与户籍居民接轨的民生福利保障体系。
三是积极构建流动人口全国服务平台。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分属多个部门,分别涉及公安、劳动保障、医疗、计生、房管等等,这些部门大多没有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协调。同时,各地区之间、各省区之间、同一系统的不同层级之间,信息共享机制也未建立,不利于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流动人口情况。因此,应积极建立各部门参与、全国联网的流动人口信息服务平台,一方面全面掌握流动人口的各项信息,精确把握流动人口轨迹,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合理流动提供支持;同时,全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建立,有利于续接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有利于提供就业信息等各方面的社会服务。
四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积极维护农民工等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当前,流动人口引发的违法犯罪和社会稳定问题突出,很重要原因在于各地在对待农民工问题上更多的是进行管理,而为农民工提供基本的住房、教育、医疗方面的服务严重不足。因此,各级政府应强化服务和社会保障力度,为流动人口解决后顾之忧。
如加强流动人口的住房保障,在工业向园区集中的过程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农民工集体宿舍。目前,东部沿海地区正在进行工业企业进园区建设,一些工业园已经为农民工集中修建了大型的集体宿舍,一些大企业也给农民工修建了集体宿舍。但是对于量广面大的中小型企业来说,政府可以考虑集中建宿舍出租的方式,解决农民工居无定所的问题。
再者是给农民工子弟提供教育优惠。江苏宿迁市给本地没有进入高中的农民工子弟提供免费的职业教育,就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今年吸引了10多万农民工子弟在当地就业。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因为本地人口下降,近年来开始大规模招收农民工子弟,但是因为税收等费用过高,每年财政要投入上亿元。有关专家建议,农民工子弟在城市阶段,如果进入城市的中小学就读,国家是否能考虑在税收上对这部分学生给予减免,或者考虑向农民发放教育券的方式,凭教育券减免学费。对于无能力进入高中阶段的农民工子弟,给予减免职业教育收费的优惠。
另外,可考虑给农民工办理大病医疗保险。目前农村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后,解决了农民看大病的负担。但是农民工在城市里普遍没有大病医疗保险,一旦得大病往往导致农民工生活陷入极端困难的状态,应该设计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为他们解决这一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