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拆迁条例》,应该是为了民权与民生[转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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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xx能上树 加帖在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支持废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因为这是一部匪法。
  *.*.*.*   2010-1-29 9: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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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刘松萝 加帖在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八、杂论
1. 不搞强迫拆迁,建设慢了怎么办?
中国经济和建设的高速发展,一直让很多国民感到自豪,也让国外的一些人所羡慕。中国的高速度得益于改革开放,同时不可否认的是,也得益于公民权利的缺失。就城市建设来说,不顾被拆迁居民的权利,可以随意驱赶居民,建设的速度当然可以加快。而就建立开发区和招商引资来说,随意占用农地,尽量满足投资方的利益,当然可以加快发展。但是,这样的发展不但无法惠及大众,而且难以为继。
拆迁难是一件好事情。现在,有些地方已经没有什么旧房可拆了,地方政府正在积极地寻找半旧甚至半新的房子去拆除。这种大拆大建的做法,与大跃进的时候砸锅炼钢已经没有区别了。
提高拆迁的成本,不仅有利于搬迁居民的权利,而且有利于减少频繁的、无意义的拆迁。
2. 关于“瑞士建一个机场也要议而不决”的问题
按照以前的一个宣传材料,瑞士的民主造成了效率低下,连建一个机场也要议而不决。这个故事不但在报刊上登载,很多学者也加以引用。
好几年过去了。看看中国的现状,我们就可以知道像建设机场一类的事情是不可以草率行事的。安徽阜阳的贪官王怀忠,就曾经没有经过正常的手续就扩建机场,以至于扩建部分长期荒废。
不考虑民意,不参照专家的意见,不经过合法程序就匆忙启动建设项目,最终会劳民伤财,加剧腐败并且造成极大的浪费。
  *.*.*.*   2010-1-29 21: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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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阿斗婆婆 加帖在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2001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一部恶法!
  *.*.*.*   2010-1-29 21: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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