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拆迁条例》,应该是为了民权与民生[转帖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09:36:50
文章提交者:刘松萝 加帖在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四、关于征收或者拆迁的宪法问题
1. 任务不能高于宪法和法律
对于宪法的权威,没有人提出疑问。但是,在现实的操作当中,宪法却要让位于官员和任务,其地位还不如方针政策。尽管一再地反省过去有法不依的教训,只要一有新的任务,比如抵御金融危机、举办奥运、扩大内需等等,宪法和法律就会再一次让位于任务。
针对征收或者拆迁问题,我们必须警惕今后一旦有新的任务出现的时候,以往的问题会再一次出现。
我们必须认识到,任务不能高于宪法和法律。
2. 政府行政的非营利性原则
政府的主要责任,按照旧时代的观念,是守土之责。按照现代观念,是保持社会的安定和秩序,维护社会公平,让国民安居乐业。
政府的行政,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宏盛最近在文章里引用了《大学》中的话:“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他认为,“这句话提出了一个至今仍非常适用的宪政原则,即政府只能以适当的税率收税的形式、而不是经营一般性商业的形式获得提供公共物品的资源。”
3. 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被动性、中立性和非营利性原则
经济的发展,并不是政府的直接目标。政府有时需要通过财政和税收手段来刺激经济或者调节经济,但总的说来,政府在经济活动中应该遵循被动性、中立性和非营利性原则。
就是说,政府可以干预经济,但不可以过度,也不可以在干预经济的过程中获利。
4. 政府不应该在征收或者拆迁中获利,不应该在城市建设中获利
做到,或者部分做到这一点,就可以减少大规模的拆迁,减少扰民了。
5. 改革,必须包括限制政府的权力
改革初期,我们认识到权力过于集中的管理体制阻碍了经济的发展。那时,曾经放松了对经济的管制。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自由有了长足的进步。
但是,暂时放松对经济的管制并不意味着权力作用的下降。上个世纪末,为了抵御东南亚经济危机的影响,政府再一次直接地介入到经济发展之中。
既然改革初期的放权是为了经济发展,那么同样为了经济发展自然就可以集权了。集权的结果,是经济发展方式出现了问题,腐败日甚一日。
现在,已经到了限制政府权力的时候了。
6. 必须否定“经营城市”的理念
“经营城市”,曾经是一个很时兴的理念。城市的大拆大建,政府对市民生活的随意干扰,就是在这种理念指导下发生的。
现在,已经到了摈弃“经营城市”的理念的时候了。
7. 政府不可以公司化,不可以与民争利
政府热衷于拆迁,热衷于房地产,势必成为类似于公司的营利机构。不仅如此,政府之利是以垄断地位从市民手中攫取的。
决绝好征用或者拆迁问题,一是要限制政府的权力,而是要改变政府与民争利的现实。
  *.*.*.*   2010-1-26 22: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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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农友 加帖在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咱不谈别的,先把官员的财产公开了才相信你是来真格的,否则,咱只能认为你是忽悠。和暂住证改居住证一样的德性
  *.*.*.*   2010-1-26 22: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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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被违法 加帖在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支持支持支持支持支持者支持者支持!!!!!!!!!!!!!!!
  *.*.*.*   2010-1-26 22: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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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manman178 加帖在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2001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是一部恶法。
  *.*.*.*   2010-1-26 23: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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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征收或者拆迁的宪法问题
8. 取消对地方政府的GDP考核
我们常说的对地方政府的考核,通常无法得到具体的事例。GDP在考核中占据什么样的比重,我们也无从知晓。尽管如此,新闻里常常提到GDP考核。
GDP考核是有害的。由政府来推动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又表现为不可靠的数字,结果只能是造假或者扰民。无休止的拆迁,与GDP考核就有所关联。
9. 结束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
目前,很多地方靠卖地支撑财政,也就是土地财政已经难以为继了。因此,必须寻找新的税源,并且减小地方政府的规模和开支。
10. 必须重新安排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成
为结束土地财政,还应该改变目前地方政府事权过大,财政收入过小的状况。必须指出的是,解决这一问题已经刻不容缓了。
  *.*.*.*   2010-1-27 23: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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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征收或者拆迁的公民权问题
1. 发展不是硬道理
“发展是硬道理”的提法,曾经有着积极的意义。问题在于,把这个有策略性和时效性的提法当成纲领,必然会导致片面和极端。既然发展是硬道理,公民权利就变成了软道理。
最早的时候,有人强调等到经济发达了,公民权利就会提高。以后,又有人把发展当做理由去侵犯人权。最后,侵犯人权已经成为某些人暴富的捷径。就拆迁来说,最核心的问题在于权势者其实是在用掠夺的方法获利。
因此,现在必须反对“发展是硬道理”的说法。
2. 没有平等的谈判权,就没有公平合理的补偿
关于拆迁的评估,过去是政府或拆迁方单方面定价,现在又试行市场定价。而在现实生活中,居民没有与政府平等的谈判权,就不会有公平合理的补偿。
补偿合理不合理,不能够由单方面说了算,更不能由强势者说了算。当然,居民一方的要价也不可能全都是合理的,合理的价格就是由谈判产生的。
谈判是艰难的,而没有谈判的社会则以一时的便利积累长远的隐患。
3. 保护业主的地权
目前,中国城市的土地是国有的。土地国有制的缺陷,已经是很明显了。在土地国有制没有改变之前,确保房屋业主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一个保护私有财产的变通方案。
在变通方案之下,业主的土地使用权是私有财产的一部分,受到法律保护,政府无权随意收回。土地国有是说土地属于国家,并不是属于政府,政府只是受国民委托管理这些土地。政府对土地的管理,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要受到国民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新制定的法律或者法规,应该减少政府对国有土地的支配权。规模大一些的土地使用权变动应该经过听证,并且交由地方人大审议。
征收或者拆迁的补偿,理应包括业主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业主的土地使用权进入谈判的议题,并且不可以被无偿或者低价收回,将会减少政府实行征收或者拆迁的冲动。
4. 征收或者拆迁的补偿不仅仅包括房屋和土地使用权
在征收或者拆迁的时候,有时仅仅补偿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是不够的。举例来说,在城市交通尚不够便利的时候,强行把居民迁到远郊区,使得有些人远离工作地点,造成极大的不便。比如,一个人在胡同里摆摊修自行车,搬迁之后就有可能会失去生计了。再比如,一家饭店搬迁以后,在经营上有可能大不如前,甚至一蹶不振。
征收或者拆迁的补偿包括上述考虑,不但能够照顾到民生需要,而且能够减少社会动荡,减少征收或者拆迁的随意性。
5. 居民有不搬迁的权利
居民有不搬迁的权利。比如,我在平房住惯了,不想住平房。再比如,我从小住惯了。在商业征收或者拆迁中,居民也有权主张“给多少钱都不搬”。
对于居民不搬迁的权利,有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这种权利不一定能够得到体现。第二,这种权利是征收或者拆迁必须考虑的。
征收或者拆迁即使是合理的,过多地侵犯居民不搬迁的权利,哪怕是合法地侵犯,也是不好的,要加以避免。
6. 大规模的搬迁和移民,有可能导致苛政或者暴政
必须指出,频繁的、大规模的搬迁和移民,会扰乱正常的社会生活,威胁到社会的安定。特别是强制性的大规模搬迁和移民本身就是苛政或者暴政,至少会导致苛政或者暴政。
中国的历史和现实都能够证明这一点。
7. 人民有免于恐惧和掠夺的权利
即使大规模的搬迁完全合乎法律程序,过多和过大的搬迁仍然会造成社会的恐慌和动荡。此时,公众和媒体有权发出声音,制止这种趋势。
人民有免于恐惧和掠夺的权利。从现在起,再也不应该容忍暴徒骚扰、驱赶、伤害居民的事件了,再也不能够容忍拆迁中不等价的交换甚至掠夺了。
  *.*.*.*   2010-1-27 23: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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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manman178 加帖在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房子拆了 民心失了。
  *.*.*.*   2010-1-28 0: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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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王才亮律师 加帖在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858b220100gabj.html
六忧征收条例草案!
  *.*.*.*   2010-1-28 22: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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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王才亮律师 加帖在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变“拆”为“征”,新条例能否去掉拆迁暴力与暴…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858b220100gc65.html
  *.*.*.*   2010-1-28 22: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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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它要完蛋了 加帖在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再拆就有汽油弹等着他们
  *.*.*.*   2010-1-28 22: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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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刘松萝 加帖在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就《一虎一席谈》拆迁话题,致王才亮秋风诸君
刘松萝
虽然有人说,过度的正义感是很多灾难的根源,我还是认为,在有些历史时刻,学者和社会活动家的正义感和良知是必不可少的。虽然人民不需要别人来代表,但在有些历史时刻,需要有人出来为人民代言。
你们站在讲坛上,像影片中主持正义的律师,像古代罗马的雄辩家,像议会中的议员。你们的身上,散发出正义与良知的光芒。在那一时刻,历史的机遇和个人的勇气让你们成为英雄。记住这一时刻吧。
向你们致敬。
2010.1.17.
  *.*.*.*   2010-1-28 22: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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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花2花 加帖在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原创]白虎头村:国内首例反拆迁扑火演习(多图)
文章提交者:1十1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http://www.kdnet.net
[原创]白虎头村民备足油,准备第三次保卫战(多图)
新年伊始,人们多在忙于准备年货,但白虎头村被拆户,家家打足汽油回来。
这是白虎头村被拆迁户们,走了很多法律途径,上访途径,并在北京开完新闻发布会之后所出现的景象。
请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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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虎头村:国内首例反拆迁扑火演习(多图)
2010年1月17日报道
经过多方努力之后,无奈之下的村民在半个月之前作出了上述行动。今天,村民们自发组织了凡拆迁区扑救演习,目的是为了避免国内之前类似的不幸。因为村民们深刻地了解到,在这样的强制拆迁之下,不少的人们很容易愤而极端,所以他们积极做好防患的准备。这真是可喜可贺的事情,可喜我们的村民们觉悟如此之高。真乃民族之大幸也。
  *.*.*.*   2010-1-28 23: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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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刘松萝 加帖在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六、改变热衷以“紧急状态”模式治国的机会主义理念
依法治国不但是正确的,而且是可行的。为了实现国家的治理和经济的发展,现行的法律是够用的。在法律的范围内完成各项任务,国家就可以长治久安。
一个法治国家,当国家处于战争、内乱和灾荒的时候,可以实行紧急状态法,扩大政府和军队的权力,简化行政程序,限制公民权利。紧急状态结束之后,国家恢复原有的法律框架。
遗憾的是,几十年来,由于革命政治的影响,中国在处理日常事务的时候过于依赖法律之外的手段,尤其是依赖强制手段。只要遇到棘手一些的事情,或者是长官重视的事情,正常的法律和程序就会弃之一旁。在政治上,经常出现各种运动、严打和风暴等等。在经济上,则是大跃进、大干快上和大轰大嗡。
在和平时期,处理诸如城市建设和危房改造之类的事情的时候采用类似紧急状态中的措施,加剧社会的紧张,侵犯公民的权益,是非常危险的。
在修订《条例》或者制定《不动产征收法》的时候,我们必须认识到不可以用紧急状态下的措施处理日常事务,必须摈弃这种机会主义的治国理念。
  *.*.*.*   2010-1-28 23: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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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刘松萝 加帖在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七、与民休息,减少拆迁,否定大拆大建
就在方方面面急于促进经济发展,并且不惜使用包括大规模拆迁的非常手段的时候,我们必须认识到,人民早已疲惫不堪了,国家已经经不起折腾了。不仅如此,人民的忍耐力就要达到极限,危险就在眼前。
因此,现在必须摈弃极端手段,摈弃不实际的目标,踏踏实实地工作了。概括起来,就是要与民休息,就是不要多事,不要扰民,不要横生事端。
为了国家的安定,为了人民能够修养生息,必须减少拆迁,坚决制止大拆大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9 9:56:21编辑过]
  *.*.*.*   2010-1-29 9: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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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刘松萝 加帖在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其余篇目:
八、杂论
九、更加重要的农村征地问题
十、关于广义的征收
十一、保留惩办暴力拆迁策划者和执行者的可能性
十二、一些说明
  *.*.*.*   2010-1-29 9: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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