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国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11:38:34

闲话国家



关于国家,按马列的观点,在旧社会“是剥削阶级压迫被剥削阶级的暴力机器”,在新社会“是无产阶级对剥削阶级实行专政的暴力机器”。我有幸生在新社会,对旧社会国家如何暴力地镇压被剥削阶级没有体会,但对新社会国家对剥削阶级实行专政仍记忆犹新。

新社会,在这种国家观的指导下,国家机器首先对地主、资本家、商人实行专政,对其财产没收为国有,对本人或镇压或改造,对其家属列为控制和防范对象。然后通过一波接一波的政治运动,扩大到被认为有剥削阶级思想的人,先为知识分子、后为走资派、再后甚至为学生,或批判戴帽、或下狱改造、或枪毙镇压。这种国家观,确实让不少国人吃足了苦头。这种国家观直到党的十一届三全会后才被淡化。那以后也才逐渐知道,最先步入新社会的俄国人在这种国家观的指导下,比中国人走得更远、更触目惊心。

难道国家一定暴力,毫无文明可言。直到前两年,在读过法国人卢梭写于十六世纪的社会学名著《社会契约论》后,才知道关于国家还有着别样的解释。

在远古,人类按血缘关系过着群居生活,有块土地有片山林,即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无所谓国家。国家出现于何时,很难说清,但是国家的初创原因,显然是为了保卫家园免受异族的入侵。因为,生活在相邻区域的族群结为联盟,在抗击异族的入侵时,明显优于族群的单打独斗;这种结盟就是国家的诞生。因此,保卫盟员的家园免受异族的入侵应该是国家诞生的直接原因,也是国家的第一职能。

避免异族的入侵是结盟成员的共同利益。但这种共同利益只是个体利益的部分,而不是个体利益的全部,即在国家内存在着个体利益。个体利益的存在,就难免引发矛盾冲突,这种冲突按理纯属个体之间的问题。但如果任由个体自行解决冲突,很容易演变为严重的暴力事件,甚至于引发联盟的解体。为避免这种危险的发生,人们赋予了国家另一种重要职能,维护公民的权益不受任何形式的侵犯。这种权益主要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个人尊严,思想自由等,即当这些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国家有责任对受害者给予维护,对害人者给予惩罚。

关于将个人冲突交由国家来解决的最好例子,莫过于欧洲人决斗习惯的消除。欧洲人非常看重自己的尊严,被人辱骂等于尊严被冒犯。曾有一个时期,维护个人尊严的方法是决斗,结果当然不会合理。后交由国家解决,即通过立法由法院来解决,效果显然好多了。过去辱骂他人收到决斗书,现在收到法院通知书。欧洲人待人文明,不会张口粗话,原因在此。中国如果也交由国家来处理,辱骂人者,蹲监一年,中国人很快也变得文明了,看现在的网骂,不堪入目,丑陋之极。

关于个人权力与国家权力的关系,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做了非常到位的描述。捍卫个人权益免受侵犯是每个自然人都具有的权力。但在联盟的情况下,应将个人权力交由国家作为公共权力使用。即当个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不再任由个人解决,而是由国家用公权的力量,并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解决。个人权力的移交不是强制的,是通过契约方式,有条件主动交出的。条件一、仅使用权交给国家,所有权仍属个人;条件二、当国家不能维护个人权益时,公民有权收回权力。因此,这种权力的转移不等于个人失去了什么,而是等于个人获得了更为有效的保障,并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按照卢梭的观点,关于国家的定义应该为:国家是生活在一定区域内的人们,为了更有效地保卫家园免受异族的入侵,以及更有效地维护个人权益免受侵害,通过契约方式建立的联盟体。

按此定义,国家应该是个中性的概念。它应该为每个公民提供一视同仁的服务,营造机会均等的发展平台,不仰视任何一个人,也不俯视任何一个人。决不应该成为某个人、某种派别、某种主义强制达成目的工具。如果国家发生了这种质变,通常是国民最不幸的时期。

后记:国家的本真面目是怎样的,我觉得国人多半模糊,我自己也是现在方有些明白。我感觉理清这个问题,对民族的将来应该有益。但愿我这种明白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