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官要官”,何罪之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13:40:01

“跑官要官”,何罪之有?

“为了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宁夏回族自治区将严肃整治跑官要官、拉票贿选问题。在近日召开的宁夏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工作会议上,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徐松南这样表示。”(新华网)

我们的喉舌经常义正词严、大义凛然地谴责“跑官要官”,我们的组织部门经常制定各种制度措施防止、严禁“跑官要官”,其实,这是一种典型的鼓励“既当婊子、又立牌坊”的打击诚实、激励作恶的最坏的制度。

首先问,跑官要官何罪之有?

人相对于其它生命的一个根本区别,就是人既有物质需求,又有精神需求。精神需求的范围及其广泛,诸如渴望尊敬、得到认可、价值实现、成名成家等等。其中,当官是人的精神需求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当官,既可以更好地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又可以满足作为人的价值实现、受人尊崇、光宗耀祖的精神需求。因此,人们渴望当官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既然是正常的事情,那么人们追求它也就是说“跑官要官”就没有错,那么它何罪之有?

其实,问题并不在于“跑官要官”,而在于“跑到官要到官”后利用官所拥有的权力“干什么”?如果当官后,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在为大众“谋利益”的同时,获得自己应有物质待遇和精神满足,这是很正常的,无可指责。但是,由于人的自利性,官员往往容易利用公权谋取私利,所以就要制定各种法律法规、制度措施对官员进行管理、进行规范。尤其是利用选举制度这个“杀手锏”对官员进行“威慑”和“惩处”,使他们不敢“越雷池一步”。使之尽可能地做到尽责和清廉。

既然“跑官要官”没有错、更没有罪,为什么我们的组织还这样对其“大加鞭挞”?首先,这是因为我们的组织把他们的成员都“神话”成了“圣贤”,即没有一点私心的“道德模范”,没有一点个人利益的“人民公仆”。惟其如此,才能天然地“代表人民”。既然是完人,既然是楷模,怎么能追求本质上是为了满足自己物质精神需求的“做官”呢?其次,“跑”、“要”就意味着有了一定的“自主”,我们的组织部门更希望它的手下是唯唯诺诺的、服帖听话的、尊守组织旨意的、放到哪就去哪的“螺丝钉”。

“跑官要官”既然是人的本性,是人的正常的精神需求,那么对其进行扼杀、鞭笞就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后果。

第一,逼着人们弄虚作假。就跟人本来都是有私利的,却偏僻大肆标榜“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等等而导致人们“满口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一样,禁止“跑官要官”的结果也造成了众多的只能心里想、暗中做但不能嘴上说的两面派。请问,中国哪一个官员没有对“官”的强烈欲望?中国哪一个“官员”是自己不愿意而人们非得用八台大轿硬抬上去的?既然对“官”有着浓厚的兴趣,为什么非得装得跟没事一样?也就是说,这种恶劣的制度逼迫着人们弄虚作假。

第二,导致官员道德败坏。官员的道德败坏已成不争的事实,换言之,包括弄虚作假在内的全面的道德崩溃已是既成事实。究其原因,就是以官员选拔制度为主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倒行逆施所致。正是这诸多的制度的联合负作用造成了当今官员的整体溃烂。

第三,促使全民道德堕落。官员的道德败坏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这就是进一步引起全民的道德堕落。其因果关系不用再论证,因为现今中国的严峻现实这个例子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个问题。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许多国家把“跑官要官”当做正常的事情让人们追求。君不见,越来越多的国家几年一次的各级官员的选举轰轰烈烈,“跑官要官”者“明目张胆”地、“大言不惭”地高呼“选我当总统(总理、首相、州长、省长、县长、镇长、村长、议员等等)吧”,结果却是国家整体政治清廉、社会文明、经济发达、人民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