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因小事自杀凸显生命教育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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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因小事自杀凸显生命教育缺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16日05:40  大众网-大众日报

  □汪代华

  1月12日,温州一大学的在校大学生小王,留下一份带着泪水的遗书后,在洞头一风景区跳崖身亡。就在前一天,他因为被怀疑在超市拿了一支28元的牙膏没付钱,在学生公寓楼下与人发生争执。(1月15日《今日早报》)

  作为一名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又是班里的班干部,偷超市一袋牙膏,是不应该的。这位大学生敢于承认错误,认识错误的勇气可嘉,可是他却不能正确对待错误,人们从其遗书中可以看出他对错误的忏悔。这种把名声、颜面看作比生命还重要的大学生的错误选择,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反思。

  首先,这反映出学校平时对大学生珍视生命教育的缺失。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还处于懵懂状态,需要加强教育和引导。作为教书育人、“传道、授业、解惑”的神圣殿堂的大学,平时应该对大学生进行社会道德、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灌输和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人的生命是宝贵的,珍视生命,应该成为大学教育的必修课。一些大学生往往为一些小事想不开钻“牛角尖”,企图用自杀方式解脱,实际上是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不负责任的态度。

  其次,“善待曾有不善”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人犯错误有时难免,但犯错误不要紧,关键是如何认识它、对待它。善待曾犯错误的人,给犯错误的同志改正错误的机会,有利于治病救人。朱伯儒同志曾经把一个年轻小偷领进家和其交朋友,循循善诱,批评教育和引导,使那位小偷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成为一个好同志。这就是正确对待犯错误人的正确方法和艺术。

  另外,作为大学生,犯了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应该正确对待,绝不能用极端的方式去解决。“偷牙膏”大学生付出的沉重代价,应当唤醒人们如何对待犯错误的孩子。“偷牙膏”者的自杀心态完全可以避免,那就是平时的心理干预和对珍视生命的教育不可或缺,这是防止犯错误的人自杀的最有效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