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接龙(领导版)1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22:05:41

成语接龙(领导版)

 

 

记得过去开联欢会时,经常玩一种“成语接龙”的游戏(前一个人说一个成语,后一个人接着最后一个字说一个成语,允许音同字不同)。而今天,别出心裁想出一种新的成语接龙,只不过,是发生在官场中人,也就是领导的身上。有人会说是胡编,有人会说是调侃,也许还会有不同意见,那就请诸位各抒已见。

一言九鼎:是领导,就要有权威,就应该“唯我独尊”。于是“家长制”、“一言堂”盛行。北京陈希同,河北程维高,哪一个不是“家长作风”,哪个不是唯我独尊。

顶礼膜拜:官越大,水平自然就越高,素质就越强。于是下级对待上级就应该具备这样的素质(哪怕是装的,也要装的天衣无缝)。大凡贪官,都喜欢在上面找更大的“靠山”,只所以对“靠山”顶礼膜拜,那是因为“靠山”就是他们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原安徽省毫州市委书记李兴民对王怀忠就是这样。作为回报,在许多时候他的指令受到反对时,他就会果断地祭起王怀忠这把“尚方宝剑”来压人。

百依百顺:在处理“后院”问题上应该遵循的原则之一。否则,“二奶”、情人争风吃醋、上访举报,后果不堪设想。云南李嘉廷为博情人一笑,竟然批示财政部门为情人“借”钱还债;南京市车管所一个年过花甲的原所长查金贵,居然包养着13个情人,而且对待情人个个百依百顺。

顺理成章:谐音“送礼”。既然咱送了,既然他收了,有钱能使鬼推磨,还有什么搞不定的事。安徽省卫生厅原副厅长尚军,就是在金钱和色相的双重贿赂下,一点点地把领导摆平,一步步地升上来,而且升迁的很有些“章法”。

仗势欺人:有道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有这顶强势的“官帽”罩着,身边的人,便会蠢蠢欲动飘飘然,胡作非为事事狂。云南巨贪李嘉廷的儿子李勃、北京陈希同的公子、河北衙内程慕阳,一个个狐假虎威疯狂敛财,一个个呼风唤雨不可一世。李真在给省委书记当秘书时,就享有“二书记”的“美称”。经常打着程维高的大旗,胡作非为,仗势欺人。

任人唯亲:“一朝天子一朝臣”。贵为领导,最主要的是识人、用人,什么人最可靠、什么人最亲密,心里自然要有个数。原江苏省委组织部长徐国健,就是利用提拔别人,继而通过被提拔人推荐再提拔自己劣迹斑斑的大公子徐扬。使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两年内从一个普通科员提拔为副厅级的“省管干部”,在江苏省内上演了一场“老子批准儿子”的“任人唯亲”的丑剧。

清风两袖:为官最讲“清正”,标榜个“清官”有何难。在办公室、家里的醒目处高悬“清廉”的条幅,作用主要是装饰(掩人耳目),而不是“贯彻”。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曾在多种场合大谈依法治国,清正为官;安徽省原交通厅厅长王兴尧常常把“廉”字挂在嘴上,大会小会上慷慨陈词,大谈廉政。而结果怎么样,还不是沦为了人民的罪人。

臭味相投:官场是张大网,关系就是网上的通行证。官场中人自然熟谙“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的道理,迎来送往,礼尚往来,蔚然成风。这些贪官不仅与关系户狼狈为奸,而且与家人“相濡以沫”。结成腐败链条,形成利益同盟。山东省供销社原主任矫智仁家有贪妻,单独索贿受贿达40多万元。江苏省洪泽县原公安局长孙亚光与妻子合演收贿“双簧”,一个台前弄权,一个背后收钱。配合默契,心有灵犀。

投桃报李:“人心都是肉长的”,多年不间断地孝敬,有金钱与感情的双份投资,付出总会有回报,换取赏识与举荐又有何难。河北第一秘李真,在为程维高鞍前马后服务多年后,从秘书身份摇身一变成了省国税局的局长,成了一名正厅级高官。

利欲熏心:地位升迁了,权力扩大了,欲望也就膨胀了。于是,渐渐地眼迷了、窍堵了、心黑了。成克杰在担任广西自治区政府主席期间,伙同其情夫李平疯狂攫取钱财,大肆收受贿赂,款物合计达4000万元之多。河北省机电厅原副厅长李友灿受贿4744万元,成为迄今为止全国个人受贿最多的案件。就是这样一个外表寒酸的副厅级干部,在收贿时居然自己开车像“运苹果一样”地往回拉现金,并且自己扛回家。这些堆积如山的现钞竟然重达474公斤之多。

衅起萧墙:俗话说“纸包不住火”、“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许多时候,祸患多出自于内部。而且证据确凿,防不胜防。2004年2月,中纪委对原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锦“涉嫌经济问题”进行立案查办,随后牵出了交通厅长章俊元,再牵出组织部长徐国健、省检察院副院长兼反贪局长韩建林。“拔出萝卜带出泥”,一个腐败“窝案”被一举拿下。

强弩之末:为官多年,一朝犯事,鸡飞狗跳,众叛亲离。面对大势已去的境地,才知道反悔当年的罪过。王怀忠案发后,一批干部因贪污受贿、买官卖官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引发了阜阳政坛的一场“地震”。

末日来临:“善恶终有报”。对于腐败变质的官员来说,终有自绝于人民的一天。是大势所趋?是必然结果?还是咎由自取?成克杰,从国家领导人的位置变成阶下囚,直到受到极刑。充分证明国家反腐败的决心和信心。也再一次证明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因果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