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融资融券完全投资攻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10:20:32

国金证券:融资融券完全投资攻略

2010年01月08日19:11腾讯财经国金证券我要评论(0) 字号:T|T

基本结论:融资融券是股指期货的必经之路 推出时机或在春节前后

从全球37个主要资本市场来看,21个在股指期货之前推出融资融券,6个之前有看跌期权,3个随后很快推出卖空机制,5个在股指期货推出后,没有及时建立融资融券机制,致使资本市场出现了剧烈震荡。其中较为典型的例子便是香港1987年发生的股灾,著名的戴维森报告曾强调指出的:“香港股票市场缺乏卖空机制是引发1987年证券市场崩溃的一个主要原因”。

至于推出时机,我们期待春节迎来融资融券,五一接下股指期货。

融资融券的推出将刺激股市的上涨,尤其大盘股

国外经验来看,融资规模远大于融券,台湾的融资是融券规模的4-5倍左右;

融资融券初期,大型金融公司缺失使得转融通无法实施,证券公司只能用自有资金开展业务,使得证券公司从一个中间商变成了融券的对赌方,这是和国外最大的区别。从风险的角度来看,证券公司融券动力不足;

我们预计融资融券推出后,融资将给市场带来1900亿的新增资金,随着创新类券商的上市及再融资步伐的推进,该规模将进一步增大。截止2008年底,29家创新类券商的净资本总额为1930.11亿。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抵押ETF基金融资买股票能获得2.80倍的最大杠杆,而抵押现金融券卖空股票仅获得2倍的最大杠杆,单看杠杆倍数,融资意愿大于融券。

ETF基金折扣率最高为90%,大盘股折扣率最高为70%,均高于普通股票最高65%的折扣率,资金为追求更高的杠杆将更喜好ETF基金,这将导致ETF基金规模的增加间接刺激大盘股的上涨。

融资融券对各参与主体的影响

中国作为新兴市场国家,资本市场仅有十几年的历史,信用体系并不完善,我们认为集中授信单轨制更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现状。

在融资融券初期,大型证券金融公司的缺失使得证券公司只能用自有资金来做融资融券,参与主体则只需考虑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

证券公司:

增加利息收入。自2001 年至2007 年,美国证券行业信用交易利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在3%-7%左右;

增加佣金收入。我们预测融资融券初期,融资融券将带来每年2万亿的新增交易量。从国际经验看,融资融券对市场交易量放大作用明显,从而推动经纪业务增长。其中日本融资融券交易额占比为12%-21%,而台湾融资融券交易额占比为33%-56%;

增加中间业务收入,例如借款费、借券费、咨询服务费等;

有望扩大客户源和市场占有率。融资融券初期,只有少数创新类券商能开展业务,将导致投资者向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优质券商转移。

基金公司:

增加对场内基金的需求,尤其ETF基金折算率高达90%,增加了投资者尤其是具有融资需求的投资者对该品种的需求;

丰富基金产品设计,利用融资融券设计绝对受益产品;

丰富了交易策略。

融资融券增强股指期货定价效率,降低市场波动性,提高市场流动性

香港市场在推出融资融券后,期货定价的偏差逐步缩小,市场的有效性明显增强。统计结果表明在三个不同的时期,绝对定价误差分布的均值和方差随着卖空机制的逐步放开而显著的减小,市场的套利空间逐步缩小。

研究表明恒生指数波动率随着融资融券机制的逐步放开而出现明显降低。

融资融券的推出并没有增加香港市场的流动性,我们认为主要原因是在融资融券推出之前,香港已经有股指期货,而股指期货具有融资融券的类似功能。通过对日本及台湾市场的研究,融资融券的推出的确提高了市场的交易量及换手率,增强了市场的流动性。

融资融券的投资策略

融资融券提供了两种新的交易机制:1)交易杠杆2)做空机制,因此融资融券将催生新的投资策略。按功能来分,融资融券下的投资策略有套期保值策略、趋势投资策略和套利策略三大类。

趋势投资策略主要有杠杆趋势投资策略,130/30 策略;

套利策略主要有:市场中性策略、股指期货套利策略、封闭式基金套利策略、可转债套利策略及权证套利策略。

融资融券产生的风险

融资融券在可能带来高额收益的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风险,就投资者而言,其主要面临的是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内幕交易加剧风险。  

国金证券:融资融券完全投资攻略

2010年01月08日19:11腾讯财经国金证券我要评论(0) 字号:T|T

 

一、融资融券简介

1.融资融券的概念

大多数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都已引入卖空机制,但对新兴市场而言,卖空交易还不是很多。根据相关统计研究,发达国家中允许卖空的市场占90%以上,而新兴市场中允许卖空的市场只占31%。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的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简而言之,融资指买空,融券指卖空:

融资买入是指投资者以保证金作抵押,融入一定的资金,来买进证券,而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资金。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后,可通过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资金。卖券还款是指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卖券,结算时卖出证券所得资金直接划转至会员融资专用账户的一种还款方式。

融券卖出是指投资者融入证券卖出,以保证金作为抵押,在规定的时间内,再以证券归还。融券期间,投资者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持有与融券卖出标的相同证券的。投资者融券卖出后,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证券。买券还券是指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至会员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

2.融资融券的主要特点

由融资融券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到,融资融券具有如下特点:

一、杠杆性。证券融资融券交易最显著的特点是借钱买证券和借证券卖证券。普通的股票交易必须支付全额价格,但融资融券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即可交易。例如,如果交纳10%的保证金,意味着可以用同样多的金额进行十倍的操作。投资者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扩大交易筹码,可以利用较少资本来获取较大的利润,这就是信用交易的杠杆效应。

二、资金疏通性。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两个有机组成部分,两个市场间的资金流动必须保持顺畅状态,如果相互间资金流动的通道阻塞或狭窄,势必降低金融市场的整体效率。信用交易机制以证券金融机构为中介,一头联结着银行金融机构,一头联结着证券市场的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引导资金在两个市场之间有序流动,从而提高证券市场的整体效率。因此,从信用交易机制的基本功能看,它是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重要的资金通道,具有资金疏通性。

三、信用双重性。证券融资融券交易中存在双重信用关系。在融资信用交易中,投资者仅支付部分价款就可买进证券,不足的价款由经纪人垫付,经纪人向投资者垫付资金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也就是说,经纪人垫付部分差价款,是以日后投资者能偿还这部分价款及支付相应利息为前提。这是第一层信用关系:另一方面,经纪人所垫付的差价款,按一般的作法,来源于券商的自有资金、客户保证金、银行借款或在货币市场融资。这称为转融通,包括资金转融通和证券转融通。我国由于试点期间只允许证券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因此融资融券建立初期,我国只有第一层信用关系。

四、做空机制。普通的股票交易必须先买后卖,当股票价格上涨时很容易获利,但是当股票价格下跌时,要么割肉止损要么等待价格重新上涨。而引入融资融券制度后,投资者可以先借入股票卖出,等股价真的下跌后再买回归还给证券公司。这意味着股价下跌时也能获利,改变了单边市场状况。

3.融资融券主要规则

融资融券中存在很多交易规则,我们这里主要强调以下三种投资者比较常见的规则:裸卖空、报升规则及保证金规则。

裸卖空(naked short selling)

裸卖空是指卖空者在本身不持有股票,也没有借入股票,只须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并在规定的T+3时间内借入股票并交付给买入者,这种卖空形式称为裸卖空,如果在结算日卖空者未能按时借入股票并交付给买入者,那么这被称为交付失败,但交付失败并非违法,即使交付失败,此项交易依然会被继续下去,只至交付完成。

起初,在美国裸卖空并不是违法的,仅仅是当滥用裸卖空并对股价进行操纵才是不合法的。2008 年7 月15 日,SEC 紧急下令禁止对房利美和房地美及花旗高盛雷曼兄弟等19 家金融类上市公司股票的裸卖空,以减少金融类股票的波动,9 月17 日,SEC 实行了更加严格的禁止裸卖空措施,并指出SEC 对裸卖空滥用行为已经达到了零容忍的程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会员业务指南中指出,客户不得卖出超过其信用证券帐户证券数量的证券,表明了卖空者必须在借入股票之后才能进行卖出,而且卖出量不得超过信用证券帐户中的标的证券的数量;试点期间试点券商只能以自有证券借给卖空者,这非常有利于对融券来源、交付和结算进行监管。实际上,裸卖空的借券、交付、结算都是比普通融券更为复杂的多,其投资风险也更为复杂,因此我们认为裸卖空在我国中短期几乎不可能进行。

报升规则(uptick rule)

报升规则,又称为上涨抛空,即卖空的价格必须高于最新的成交价,该项规则起初是为了防止金融危机中的空头打压导致暴跌。

报升规则起源于美国,不过美国从2005 年开始在pilot 项目中逐步取消了报升规则,2007 年彻底废除了报升规则,在此次金融市场动荡中也未对报升规则进行恢复;而我国香港地区在1996年取消了报升规则,后在1998 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卖空价规则于1998年9 月7 日再度实施,此后香港证监局也曾于2007 年考虑取消该限制,但至今未执行。欧洲地区一般不在卖空交易中设置该规则。

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根据上交所和深交所的融券融券暂行规定了融券卖空中的报升规则:“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其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因此,我国证券市场在推行融资融券初期将严格执行报升规则来规范卖空者的行为。

保证金规则

信用保证金有初始最低保证金和维持保证金。投资者在开立证券信用交易账户时,须存入初始保证金。设立维持保证金则是,防止信用交易的标的股票因市价变动,可能对券商产生的授信风险。

在上交所和深交所公布的融资融券实施细则中规定的融资融券比例清楚的规定了初始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维持担保比例(客户的总资产/总负债比)不得低于130%,并且客户如果补缴维持保证金,该比例必须回到150%以上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