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中評梁實秋文學翻譯獎得獎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15:43:55

君王與戰士的悲劇--翻譯類譯詩組合評
余光中 

    
 本屆譯詩組兩首詩的作者都是英國人,也都夭亡:江森得年僅三十五歲;道格拉斯更短,僅二十四。江森乃維多利亞末期的「次要詩人」(minor poet),與早年的葉慈同屬唯美的「詞人雅集」(Rhymers‘ Club)。他受了樞機主教紐曼的感召,廿四歲入了天主教會,一度有意成為神父。其詩文字精鍊,韻律恬靜,不同於十九世紀一般的浪漫風格,所以較易吸引現代的讀者。1915年,龐德為他編輯全集,稱頌他的作品「予人簡練之感,並具傳統秩序之精神」。
 道格拉斯出身於牛津大學,廿一歲投入二次大戰,先在北非任坦克隊長,並將沙漠戰役的經驗寫入詩中。後來調回英國受訓,參加諾曼第登陸之役,於1944年六月八日殉難。開始評論家視他為一般的「戰爭詩人」;直到60年代,名詩人休斯(Ted Hughes)為他編印詩選,才確定他在詩壇的重要地位。 

    
 〈查陵十字廣場英王查理銅像旁〉
 詩題太長,不妨簡化為〈弔查理一世銅像〉。英王查理一世(Charles I,1600-1649)於廿五歲時登基,娶法王路易十三之妹為后,引起英國人民疑慮;又與國會交惡,導致清教革命,兵敗為蘇格蘭軍所俘,復落英軍之手,被判叛國,並遭斬首。清教徒視為暴君,但天主教徒卻奉為明主。江森乃天主教徒,在銅像前瞻仰徘徊,夜深不去,賦此詩哀其不幸。
 〈弔查理一世銅像〉用的詩體,是十分簡潔的「抑揚三步格四行體」(quatrain in iambic trimeter):每行限用六個音節,三個重音,迴旋的空間很有限,加以韻腳依次是abab,所以很難寫得工整。當然,僅僅工整也還不算格律的至境;偶有變化才顯得多姿。例如首段的四行,第一重音反而落在第一個音節(Som-, Great, Gent-, Else),雖然錯位,卻有口語的自然。
 此體緊湊難工,寫來不易,譯來更是考人。優秀獎得主陶永強的中譯「知難而進」,有意緊密追隨原作的格律,雖非完全成功,方向卻是對的,其志可嘉。譯詩而不照顧原作的詩體,畢竟是避重就輕(the easy way out),不足為訓。
 陶譯將原作韻腳的順序,由abab改成aabb,不失為變通之道,總比通篇無韻要好。不過押韻也是有講究的:首先要求自然,否則就是勉強「湊韻」,例如將「漣漪」拗成「漪淪」或是將「猶豫」拗成「豫猶」。其次要求穩當,韻腳不宜相差太遠,也不宜依靠虛字。陶譯此詩第二段,用「夜」、「著」相押,就欠穩當;第五段的「的、夜」亦然。又如倒數第二段,將「啊、洒」相配,也不穩當;而「儀容」拗成「容儀」,則不自然。
 陶譯每行設定為七字,顯得太緊了。幸好他的中文相當老練,大致上應付有方。總之,陶譯相當注意格律,無論句長或韻尾,都少見失控。
 再說個別的段落。首段somber、rich、glooms、starry四字關係微妙,譯得不妥,就會相互矛盾。Rich在此譯成「華貴」,不妥。第二行的glooms也未譯出。不妨放鬆每行七字之限,譯成:
  陰沉而濃厚的穹蒼;
  幢幢巨影,不掩星光。
 第二段splendid silence之splendid,應指星光下的靜夜,譯文漏了此意。前二行不妨譯成:
  燦爛的靜謐包著
  我;也緊緊地繞著
 第四行的crown除王冠外亦有「頭頂」之意,所以dicrowned逕譯「丟了頭」,也不妨。第三段hard by是貼近之意,乃介詞:hard是by的副詞,非ride的副詞,陶譯犯了一個大錯。要知道查里騎姿十分從容,安寧,不可能ride hard。第四段譯文不拘原文順序,語氣也近文言,但意思不錯,可稱通達。第六段的brown譯成額頭,當較可解:「穹蒼和他的天庭/是哪樣更博大,更靜?」第七段Never was face so sterm / With sweet austerity。原文極美,也極難譯;sweet austerity形成矛盾之調和,尤難表達。英文善於在抽象名詞之前加上形容詞,中文卻拙於此道。陶譯在此顯得束手無策。也許可譯如下:
  他的臉卻無比冷峻,
  嚴肅中竟顯得可親。
 第八段也不好譯,但陶譯十分稱職。第九段speak after sentence譯「慷慨赴義的陳詞」,言重了,查理一世的是非見仁見智,恐難當「慷慨赴義」之讚詞。也許直譯成「死刑判罷猶抗告」較為適宜。陶先生乃專業律師,以為然否?
 第十一段譯文大致不差,但未逼近原文,不妨修正如下:
  困於世上的俗務,
  我們不勝其勞神;
  他卻與聖徒為伍,
  游於藝術的賞心。
 第十二段譯得頗佳,可惜韻腳欠穩。不妨考慮下列的譯法:
  歷經劫火的君王,
  臣民苦盼你恩賞;
  而我卻徘徊終宵,
  惜你哀戚的容貌。
 末段後二行頗難妥譯,陶譯相當圓融。Will究竟指意志願望或遺囑,或許見仁見智。
 優秀獎另一得主胡守芳中譯此詩,完全沒有照顧原作的詩體;不但沒有押韻,也未控制詩句的長度,任其短到一行只有五字,到一行多達十字,十分參差。
 此詩第二段末行:Crowned, and again discrowned,胡譯作「加冕後又失皇位」,沒錯,但原文的discrown有形象,「皇位」不但沒有呼應前文「加冕」,也失之抽象,不如原文之因字生字。同樣,第四段的court與dourtiers呼應,胡譯的「王朝」與「侍臣」在字面上也不重疊,如改成「朝廷」與「朝臣」,就呼應緊密了。第五段的fair and fatal有對照又有頭韻,譯文難尋頭韻,至少應求對照。若將原譯「貌美而歹命」改成「貌美而命苦」,就比較工整了。第六段的長句其實不難縮短;第二與第四行大可縮成「星辰,或那雙愁目」與「額頭,或黯黯夜幕」。第九段的「法場留言」很簡練,但「判完卻申訴」當更近原意。整段不妨洗鍊如下:
  短命而不幸?不,
  生因死而高貴。
  判定還申訴?對,
  直到千秋萬歲。
 第十一段大致不差,但可參考我在前文對陶譯的評析。第十二段首行的「飽嘗憂苦」,未譯出形象生動的tried in fires,可惜。Through the night有「通宵」、「整夜」之意,惜未譯出。末段清暢可誦,但句法長短失控,work out如譯「呈現」,當勝過「實現」。 

    
 〈勿忘我〉是一首反戰詩,用愛人與凶手、相親與相殘的矛盾統一表現戰爭的荒謬,出於一位年輕戰士之口,尤其感人。作者道格拉斯比濟慈更加早夭;這首詩寫成不久,他自己也死於沙場。
 在詩體上,這是一首不很拘泥的格律詩,大致上符合「抑揚四步格」(iambic tetrameter)的要求,但詩行有時長九個音節或十個,重音落點也不很規則。押韻較有彈性,四行韻序有時是abab,有時是aabb或abba;韻腳有時正押,有時偏押(例如spoil與girl,heart與hurt),顯然師承歐文(Wilfred  Owen)甚或狄金森(Emily Dickinson)。因此,在譯文中要銖兩悉稱追隨原詩韻律,絕非易事。
 胡守芳的中譯仍然無意保留原作的格律;詩行的長度她也不大在乎,有的譯成六個字,有的長達十二個字,出入頗大。這是她譯詩的一大弱點,必須注意改進。
 首段末二行,胡譯「找到那個/四肢張開仰臥日頭下的士兵」,句法太緊也太直。其實更自然也更靈活的譯法,可以說:「找到/那士兵四肢朝天躺在日下」。Sprawl也可指狼狽伏地,也就是「趴」。所以如譯「找到/那士兵趴倒在日頭下」,也不算錯。第二段的gun本來可是槍也可以是炮,但在此地必然是炮,否則frowning, overshadowing, gunpit三字就頗難解,尤其是gunpit。既然如此,forwning譯「悉眉不展」就太弱了,應譯「怒眉」。第二段不妨譯成:
  他的大炮仍在怒眉,
  陰影橫空。那天我們上陣,
  他發炮打中我的坦克,
  像惡魔一般找上了門。
第三段dishonored picture譯成「污損的」已足,不必說「被糟蹋的」。「哥特字體」難懂,不妨說「印刷正體」。那長達十五字母的德文,用印刷體寫來,大有可觀,但譯成中文,除了「毋忘我」三個字之外,也別無他法保其迤邐了。第四段的equipment譯成「裝備」沒錯;但此字當然是指武器,只因要和dontent押韻,不能逕說weapon或arms。所以這一段不妨說:
  我們近乎自得地看他
  受辱,好像已付出代價,
  卻被自己的武裝嘲笑,
  武裝仍堅挺,人卻壞掉。
  末段的結論仍此詩之主題:戀人與殺手目的相反,但密不可分。死神要領去的不過是殺手,但殺手與戀人同命,戀人又豈能獨活?這種相生相剋的矛盾統一,頗有玄學詩派的妙趣,令人聯想到鄧約翰的機心。胡譯的末段相當暢達,可惜的是,現成的韻被她錯過,而第一行的現在式與第二行的過去式之間形成的微妙情況,也未譯出。彌補之道如下:
  因戀人與殺手在此同命,
  兩者本來是一心一體。
  死神挑中的本是士兵,
  卻給予戀人致命一擊。
 陶譯的〈勿忘我〉對原詩格律頗為留心,可惜韻押得不夠妥貼,句長從六字到十四字,也屢次失控,比他所譯的〈弔查理一世銅像〉稍遜。
 首段的「鬥士」與「原野」,應譯為「戰士」與「戰場」(或陣地)。Ground也就是battle-ground。次段「眉頭緊鎖的炮管」,前半句與胡譯同誤,後半句卻比她正確。次段的分行,陶譯處理不妥,致前疏後擠,一行長過一行,不成比例。第三段次行長達十四字,大可縮成「他女友一張沾污的照片」。下一行十三字也可以減為「她用端正的黑體寫道」。第四段末行也可以改成:「武器仍硬朗,人卻已腐化」。第五段也大可改進:前兩行太冗長,後兩行太參差。不妨譯成:
  她定會流淚,若今天親睹
  蒼繩成群爬過他皮膚;
  塵土落在他乾癟的眼上.
  還有爆出大洞的肚腹。
  Paper eye含意欠明,不過paper的形容詞papery,有thin, dry之意,或可依據。陶譯的末段,前二行現在式與過去式動詞的對比,也未譯出,可惜。末行也拖得太長。讓我們試加修正:
  在此地愛侶與殺手不分
  生前本就是同心,共體。
  死神要的不過是士兵,
  卻同時對愛侶狠命一擊 

    
 佳作獎得主姜葳所譯〈行經嘉陵渡查爾斯王銅像〉,題目不妥。Charing Cross是倫敦市中心有名的廣場,與泰晤士河邊的Charing Cross Pier不可相淆,所以不能稱為「嘉陵渡」。同時詩人江森自稱終宵在銅像下仰望、徘徊,所也不能說是「行經」。
 姜譯對詩體十分尊重,不但追隨原詩abab的韻序,更嚴守每行六字的句法。不過六字的短句實在侷促,很難迴旋,所以譯文往往施展不開,無法盡傳原意。其實譯文比原文長些,是應該的:莎士比亞戲劇的台詞採用無韻體的詩句,每行十個音節,梁宗岱用十二個方塊字來譯,長度恰好。姜譯用六個字來應付英文的六個音節,未免太緊。
 第二段第三行,「可悲」之後應加「的」字以免太促。「得天命,復喪天命」意思對了,卻未能保留「王冠」的形象,失之抽象。第三段的「爽颯」,不但勉強顛倒,而且不合glide;不如改成「輕滑」。第四段前二行相當「隔」,未能譯出court與courtiers之間的呼應成趣。整段可以改譯如下:
  朝廷亦已散盡,
  星辰且充廷臣:
  若干坐鎮重藩,
  若干漫天馳騁。
 第五段末行「莊嚴肅穆的異邦」把strange敷衍成「異邦」,易生誤解。Thing很難譯妥,此行不如譯成「有莊嚴、奇異之象」。第六段的「悲眸」與「夜宿」不能協韻,不妨改成「愁目」與「夜幕」。「雄靜」二字太難匹配,不如改成「何者更博大,寧靜?」第七段末二行不妥,未能解決sweet austerity的正反合一。不妨改成「誰面容比他冷肅/剛毅中含著心甘」。此段首行的「追求」,只要改成「追逐」,就可以和「冷肅」協韻了。第九段的「噤聲」宜改成「判決」或「蓋棺」。第十段的「目睹倫敦夜沉」不妥,可改成「他死後得勝,冷觀/倫敦的夜色深沉」。第十二段的「我行經幽暗」不妥,可改成「我獨踱到夜闌」。
 姜譯的〈勿忘我〉無論在韻腳或句長下都控制有方,實在難得。但為了嚴守格律,有時也扭曲了語言,有損自然。例如第四段的「嘲侮」,末段的「獨吞」,均有此病。第一段「返回檢視夢魘般的戰場」一句,「檢視」兩字多餘。但其末句以「攤晒」二字就概括了sprawling in the sun,洵為佳譯。第二段將炮誤會為槍,因此把第三段的gunpit也譯為「步兵坑」,很可惜。第三段第三行的who has put譯成「她叮嚀」,頗佳,但原文本來樸素,只要說「她寫道」已足:如顧及押韻,也可說「史黛菲。勿忘我。她手題,/用習字帖裡的粗黑足」的表情呢?所以「略近滿足」乃是我們的心情,而非敵兵的表情。另一大錯是把death與killer混為一談,乃將末段的And death who had the soldier singled譯成「當士兵被殺手獨吞」。若非犯了這兩個大錯,姜譯當可贏得冠軍。 

    字體。」第四段「我們見他表情略近滿足」,是大錯。原文的正確讀法該是Almost with dontent we see him abased...那死者既已被abased,又被mocked at,怎會留下「略近滿
 另一佳作得表陳耿雄所譯〈引查理一世銅像〉於原詩格律亦頗用心,韻式與句長都能控制。大致說來,末四段譯得較佳,前面各段就較多失誤。第二段「受加冕,又遭罷黜的」一句,頭上一字與末尾一字都多餘,而且後半句失之抽象,不能呼應前半句。第三段「快馬」一詞也把hard by誤解了。第五段「那陌生而肅穆之物」乃拙譯,不妨說「黑夜,奇異而且肅穆」。第六段的great不必譯成「偉大」,可譯「博大」。Those brows譯成「那些神情」,失之抽象;中文的「神情」而用複數,也不妥當。第七段問題很多。Yearn怎可譯成「憐憫」?「可愛的嚴厲」也太勉強。解決之道,不妨參考我在前文對其他得主的評析。第八段錯誤不少:「死於非命」多餘;「俊美」拘於形而下的軀體;末二行承接前意,也有轉敗為勝的意思,所以末行不妨改成「從敗中取勝來收場」。第九段的speak譯成「演說」,太直了,不如改「申辯」。
 〈勿忘我〉的譯文也十分注意格律,但第三段末二行未能協韻:如何解決,我在前文已說過。「他那不光彩的女友玉照」,容易誤會是女友不光彩,其實只要說「他女友污損的玉照」已足。第四段前二行大錯:
 看著他,我們幾乎感到滿意,又覺羞愧……
 Abased上承him而來,形容的是him而非we。此一誤解也牽連其後兩行半的詮釋。可參閱前文我對他人同一段落的評析。〈勿忘我〉末二段的陳譯都正確而流暢,但是尚可濃縮。末段不妨簡化如下:
  在此愛人和兇手不分,
  生來本就是同體,同心。
  死神挑的不過是軍人,
  卻一併要了愛人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