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狗的生活意见 (英)彼得·梅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17:48:39
一只狗的生活意见
作者:彼得·梅尔   廖月娟/译
【作者简介】
彼得·梅尔(Peter Mayle)英藉知名作家彼得·梅尔曾任国际大广告公司的高级主管,在广告界任职达15年之久。在事业登峰造极之时,携妻子珍妮及爱犬隐居法国南部的普罗旺斯地区,潜心写作。主要作品有《山居岁月》、《恋恋山城》、《一只狗的生活意见》、《有关品味》、《有求必应》《追踪塞尚》等等。
【内容提要】
仔仔有些像一个睁着懵懂的眼睛观看成人世界、同时活在这个世界边缘的孩子。它的目光剔透单纯因此也分外敏锐,比如爱猫女士的自私、伪艺术家的矫情、贫困者因其贫困而难以避免的贪婪、商人貌似真诚的狡猾以及所有它有可能看到的人性中不太美丽的东西都在它的一双眼睛中放大开去,放大到十分滑稽可笑,滑稽可笑到让人类自己也有几分汗颜。然而仔仔又非常宽容,它似乎很容易就对人类表示了谅解,似乎它比我们自己更清楚,也许在人的一生中由于种种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使我们几乎永远没有可能完全剔除这一切,我们只有以“人之为人……”来聊以自慰。仔仔聪明地在它的世界里为人类留下了一份最后的自尊,毕竟,世界上还有如仔仔之辈尚需仰人之鼻息,仔仔再聪明,也只是一只出身贫寒的狗啊! 仔仔又有些像那种一面天真微笑、一面看破红尘的 求爱的女人。它曾经历经种种不顺利,曾经得不到任何 宠爱和呵护,因此一旦获得关照和温饱,它立即无师自 通地学会了怎样讨好、献媚以求得更多至少是保住眼前 利益。仔仔的生活无非是通过示爱来换取更多的爱,然 后得以在人类的关爱中维持自娱自乐的日子。仔仔有点 狡黠,也有点卑微,也许是因为它实在害怕有一天重新 被人类扔回不理——如果想获得,必需要付出。仔仔身 体力行地付出它做为一只狗所能付出的一切,并且以它 的语言告诉自恃比它聪明一千倍的人类:你也应该这样 做。 大概和仔仔一起散步的黄昏是一个又一个轻松的时 刻,我总是能从它的身上看到一个幻化的人形。不知道 梅尔的心和仔仔的心哪一个更大,然而二者的合而为一 却造就了一种圆满的思维。梅尔和仔仔都是幸运的,因 为他们彼此遇到了对方,而且彼此抱着极大的兴趣来阅 读和倾听对方。他们都不再是孤独的生灵。
【目录】
从丑小鸭到天鹅
童年往事
在天国与地狱之间
我的闺房和一场“澡缸浩劫”
命名大典
我的家庭教育
诌媚的艺术
世纪大对决
酒徒大会
母鸡挽歌
灌篮高手
邻家有狗初怀春
闻其味而知其人
客串模特儿
我对人类的看法
给小狗的忠告
推荐及作者声明推荐序一 心灵对话安顿 这不是第一次读彼得·梅尔的书,《山居岁月》和《恋恋山城》都曾经在疲于奔命的旅途中或者是殚精竭虑的工作间歇给我带来片刻的玄想,想象中一位优雅的英国绅士盘桓于普罗旺斯的美丽乡间,他是那么令人羡慕,他可以把玩自己的心情并且活在其中,钻进时日的底里,把每一分钟都放在手心里摩挲出别人感受不到或者来不及感受的质感。 然而,这一次读《一只狗的生活意见》却不同。我在清爽的滨海小城大连,把终日响个不停的BP机留在北京的家里,只带一部除了家人几乎没有人知道号码的手机,我想给心情放个假。当然,我还随身带着仔仔和它的生活意见。 常常是在黄昏的时候,我倚在半圆形的、通透的玻璃窗边,在落霞长天下和仔仔一起漫步,谛听各自心里的声音。 仔仔有些像一个睁着懵懵的眼睛观看成人世界、同时活在这个世界边缘的孩子。它的目光剔透单纯因此也 分外敏锐,比如爱猫女士的自私、伪艺术家的矫情、贫困者因其贫困而难以避免的贪婪、商人貌似真诚的狡猾以及所有它有可能看到的人性中不太美丽的东西都在它的一双眼睛中放大开去,放大到十分滑稽可笑,滑稽可笑到让人类自己也有几分汗颜。然而仔仔又非常宽容,它似乎很容易就对人类表示了谅解,似乎它比我们自己更清楚,也许在人的一生中由于种种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使我们几乎永远没有可能完全剔除这一切,我们只有以“人之为人……”来聊以自慰。仔仔聪明地在它的世界里为人类留下了一份最后的自尊,毕竟,世界上还有如仔仔之辈尚需仰人之鼻息,仔仔再聪明,也只是一只出身贫寒的狗啊! 仔仔又有些像那种一面天真微笑、一面看破红尘的求爱的女人。它曾经历经种种不顺利,曾经得不到任何宠爱和呵护,因此一旦获得关照和温饱,它立即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怎样讨好、献媚以求得更多至少是保住眼前利益。仔仔的生活无非是通过示爱来换取更多的爱,然后得以在人类的关爱中维持自娱自乐的日子。仔仔有点狡黠,也有点卑微,也许是因为它实在害怕有一天重新被人类扔回不理——如果想获得,必需要付出。仔仔身体力行地付出它做为一只狗所能付出的一切,并且以它的语言告诉自恃比它聪明一千倍的人类:你也应该这样做。 大概和仔仔一起散步的黄昏是一个又—个轻松的时刻,我总是能从它的身上看到一个幻化的人形。不知道梅尔的心和仔仔的心哪一个更大,然而二者的合而为一却造就了一种圆满的思维。梅尔和仔仔都是幸运的,因为他们彼此遇到了对方,而且彼此抱着极大的兴趣来阅读和倾听对方。他们都不再是孤独的生灵。 《一只狗的生活意见》与其说是仔仔提供给梅尔另一双看世界的眼睛,不如说是睿智的作家以心灵对话的形式呈现出小人物人性的两面。狗眼中的人类和人眼中的狗族整合成一个丰饶的灵境,这时才发现原来我们在每一天的时光流逝之中不过是一会儿做梅尔、一会儿做仔仔。 普罗旺斯的轻松岁月究其背后依然是深邃的,也许这才是梅尔或者仔仔提供的、最真实的生活意见。推荐序二 不一样的眼睛作家 蔡康永 好作家好在什么地方? 好作家常常用跟你不——佯的眼睛,看见一个你从没见识过的世界,这就够你瞧老半天的了。 彼得·梅尔,在把自己丢进普罗旺斯以后,又把自己丢进了一只狗的身体里。这下可好了,做人时说不出口的话,—旦做狗,就百无禁忌的源源而出了。 正是:狗眼看人低,看得人笑嘻嘻!推荐序三 只要你愿意朱天衣 处在现今的社会,一切讲究效率,一切追求功利,当物质文明充塞,却仍然填不满心灵的空虚时,就是亲若父子母女,也难有耐性坐下来互诉衷曲,人与人之间的空隙要靠什么来填补呢?非我族类中又有谁能来替补这个位置呢? 首先它必须从一而终,不嫌你丑、不嫌你穷、不嫌你病、不嫌你老,甚至喜欢你唠叨,最好还有唤之则来,呼之则去,不必理会人与人相处时的许多礼数与顾虑,而且既然为伴,在生活习惯上只有它迁就你,没有你迁就它的道理。 符合以上条件,首先浮现脑海的,除了狗儿还有谁呢?每天一餐饭,他就可以是忠义之士、可以是朋友、可以是小孩,也可以担任保全工作,端看人们的需要。它无法人语,却懂得察颜观色,欢喜时它能助兴,伤心失意时它会舔拭你的涕泣,光火暴怒时它可以当你的出气筒。它只知道感激不懂得要求,哪怕疏忽了喂食,它也不会弃你而去。 狗儿的愚忠也是它们的致命伤、经人豢养过的狗儿,哪怕只是一天,它便完全失去了自谋生路的本能,就算流浪在外也终生仰人鼻息,狗儿对人类近乎饥渴的需求,注定一生命运操控在人的手里。 “仔仔”的命运很好,落在一个视狗胜过孩子的绅士家庭里。《—只只狗的生活意见》可以解释成彼得·梅尔为不能人语的仔仔代言,我更愿意视作是人与狗儿心灵契合的圆满表现。“仔仔”的幸运不仅因为温饱无虞,或是身处我们人类都期盼不及的普罗旺斯山城岁月,而是他拥有了狗一生的最大满足——人类的爱。 曾经有过狗儿走进你的生命吗?你给了它一个什么样的命运?面对那一双双渴盼祈慕的眼神,你我可以只供温饱、可以置之不理、也可以忍心抛弃,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它成为“仔仔”,自己当另一个彼得·梅尔——只要你愿意。推荐序四 狗辈仁心专业兽医师 杜白 它是我见过最玩世不恭,同时也是最老气横秋的狗仔。 它讲了许多,我常常要求人们的,包括蹲下来跟狗猫说话等等。 它是主人的镜子,这也是狗年时,我告诉人们的。 它“扮猪吃老虎”,这些最菜的狼的后代,因为跟定了人类,以致几乎其他野生动物都需要被保护时,它跟猫却过得十分好,繁衍得让人们措手不及。地球表面的陆地上,不知道有哪个地方看不见它。 它的社会地位,从以前的家畜,到宠物到伴侣动物,等级越来越高,让许多人大叹“人不如狗!” 人本来就不如狗,除了会花言巧语,大言不惭,制造了许多有严重后遗症的文明。人类总是自以为聪明,于是有工业革命,这个地球悲剧的前奏曲。人们刻意繁殖纯血统的狗,结果面临像埃及王朝,乃至当今白金汉宫的相同命运,反而毁灭了它们。不必经过“门当户对”的配对、当今满街都是些杂种狗,人人都知道它们是抗病力最强的好狗。 狗辈,其实是悲天悯人的,它冷眼看着人类作茧自缚,却说不出来,帮不上忙,因此宁愿与人类共存亡,而不肯抛弃人类。 聪明而笨拙的彼得·梅尔,把狗仔的心绪猜出个五六分,已经很难能可贵了。因为把狗养得健康而长寿,这只是刚刚及格罢了。 它们时时而急迫的示范着,诉说如何生存以及简单的生活之道。只要你多花点时间跟它聊聊,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它实在丑得可以,我却很喜欢它,因为它奉劝狗辈不可咬兽医,它们都是没有恶意的。 把书暂时放下,去陪你家的狗儿散散步吧!推荐序五 酷狗看世界电视广播主持人 曲艾玲 虽然从来没有和梅尔照过面,但是我仿佛认识他多年了。我在看过他的两本大作《山居岁月》、《恋恋山城》之后,让我知道什么才叫生活,什么才叫世外桃源。 同时也因为这两本经典之作而让我走进了他的山居生活中。他!彼得·梅尔可以算是最了解生活的专家,他大方地由他的作品中让我们分享他的天堂和他的山居生活。梅尔让我真正的找到许多我多年来无法解答的疑问:“什么是有品质的生活?……我们在繁华绚丽的都会中到底在追求什么?”当然更感谢他在我肌肠辘辘时,把普罗旺斯的美食呈献在我眼前,让我神游美食天堂.满足精神以及口腹之欲。 这一次梅尔又出书了! 我真想拍一拍梅尔的肩膀并且对他说:“你太了解读者在想什么了!”因为我正是一个爱狗成痴的人。无论是杂种狗、流浪狗、名犬,只要在视线范围之内,我就一定不会放过亲近它们的机会。但是我时常望着狗儿圆溜溜的眼睛,深情地问它们:“你们到底在想什么?”二十多年来一直没有办法深入了解。这次透过梅尔的《一只狗的生活意见》,我终于走入它们小小的心灵中。更棒的是我可以由“仔仔”的眼中看人性、命运、人生、爱情、快乐、政客、生存之道。我又找到了全新的角度来看世界、看生命! 我在此大力推荐这本书,虽然我不敢说透过一只狗的思绪来看生命会有什么稀奇的,但我能保证“仔仔”可不是一般泛泛之辈,因为它具有坎坷的身世和生活磨练,我相信由“仔仔”的眼中看世界绝对会有不同凡响的收获!放慢你我的脚步,坐下来好好的让“仔仔”——梅尔最忠实的知己,带你品味最真实的人生! 作者声明 本书乃根据真实事件写成,同时仿效当今政客写回忆录的惯例,因此,若有对我自身不利之事实,则略加修饰。
往事不堪回首 我出生那天真是乱哄哄的。如果可能,我才不会要这一大堆兄弟姊妹来凑热闹呢。一开始,我什么都看不到,因为我的眼睛要过好几天才能张开,不过还是可以感到他们的存在。想象跟一整队打美式足球的彪形大汉共进早餐的情况吧——为了抢夺唯一的一片吐司,大家无不使出浑身解数,奋力一搏。这么比喻,你该明白了吧。在一片喧闹之中,大伙儿无不为了口腹之欲,争先恐后,拚命把别人挤到一旁,哪管什么“国民生活须知”。当时年纪小,无法想象人生除了用餐时刻的碰撞、拥挤外,还会有什么问题。哎,我真是大错特错。 ※ ※ ※ 我们兄弟姊妹一共有13个之多,母亲胸前那可让我们吸吮乳汁的部位却明显不足。更大的问题是出在母亲身上。她先是为在谷仓后出现的父亲大吃一惊,后来看到我们这一大群更是惊煌失色。她一次顶多只能照顾6个,我们只好分批哺乳。她老是抱怨睡眠不足、长疹子,还得了产后忧郁症。回溯既往、对于这一切,我已不再惊讶。 近日,你大概听过不少什么:“独生子女的悲哀”。人人碟碟不休,带着关怀的语气说道,这样的小孩是多么寂寞啦、缺乏手足之情啦、父母太过关注啦、还有常常必须静默,孤单地进食等等。对我来说,这简直是天堂,百分之百的仙境! 如果这样,我就不必在饥饿难耐之时,和十来个手足打得你死我活,以争一口奶吃。这可真教人精疲力竭,对消化器官更是一大拆磨。大家族座谈只限于温驯的兔子。我想,大作家普鲁斯特一定会同意这一点。我那可怜、劳累的母亲应该也有同感,因为过了不久,在我们能够刚刚站立、对着这个世界眨眼时,她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那一刻,我记忆犹深;在一个死寂的夜里,我在半睡半醒之间,搜寻一点香甜的乳汁。突然发现,我用力吸吮的,不是母亲的乳头,而是小弟的耳朵,顿时睡意全消。我们俩都吓了一跳,后来有一段时间,他都斜眼看我。我很好奇,不知研究兄弟关系的专家对这种现象有何建议?无疑地,我们必得接受集体心理治疗,加上一回自我意识训练,受伤的那一方还得打一针高剂量的抗菌素。 你可以想见,那天晚上大家都没睡好。到了早上,饥肠辘辘,比较瘦弱的就开始嚎哭。 由于天性乐观,我猜亲爱的母亲一定是偷偷跑到谷仓后,和其他的伯叔阿姨相会,早餐前一定会赶回来,嘴角还有一抹得意的微笑。 怎知,连个影儿也没有。几个小时后,已是一片混乱,哭声不绝于耳,还有愈演愈烈之势。开始担心最严重的后果——失去母爱的我,身旁围绕着一群小傻瓜,弟弟耳朵的味道还留在唇际,不能指望什么时候才能一饱口福。 这就是我初次体验到生命的黑暗面。 ※ ※ ※ 不晓得接下来的几个礼拜是怎么过的。主人给我们一碗味道怪异而且谈得出奇的牛奶,还有一些不知搁了几餐的残羹剩饭(因此,直到今天,我还提不起对冷面条的兴趣)。不管怎么说,这些不但难吃,更不足以果腹。但是,看我弟姐妹吵得不可开交的样子,人家还当我们吃的是上等牛排呢。 每天,我都看到人们站在谷仓门口进行唇枪舌战。女主人穿的是毛绒绒的拖鞋。男主人脚下则是一双靴子。有些字句从我左耳进,右耳出,然而我才不在意他们那又臭又长的对话:“有太多张嘴要吃饭……花钱像流水……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好歹拿出个办法来嘛……都是你的错,谁叫你在满月的时候把她从谷仓放出来的…… 我从未见过有人会为了区区几根陈年的鸡骨头和半条发霉的法国面包吵得面红耳赤。然而,主人对我们摆出一副“不吃就拉倒“的面孔,看来只好将就。 之后,这户人家陆陆续续来了些客人。那个穿着靴子的老伪君子开始用不一样的声调说话。他找来一些朋友来看我们,把我们捧成“传世之宝”。 “它们都是一流的猎犬。好几代都是冠军名犬哩。基因更是无懈可击。瞧那优美的头形,还有那肩骨的线条,多美啊!” 不用说,这一切都是他捏造的。我猜,他从来就没见过我的父亲,因此连我自己都不晓得老爸的长相。然而,他滔滔不绝地细数我们的血统记录和种系,上溯至路易十四的时代! 这副吹嘘的模样,恐怕连二手车的推销员见了也会自惭形秽。 他的朋友大抵都能看穿他的伎俩,不过还是有几个傻瓜上钩,因此我的兄弟婉妹就冒充纯种猎狗一一被人收养。从这件事可以得知:一个不知羞耻的骗子真能偷天换日。我牢牢地记住这一课,日后受用无穷。记得有一天,我在森林里碰到一群野猪,这招就派上用场。不过,那又是另一回中了。 你可能想知道,眼看着亲人接二连三地离我而去,我的感受如何呢?无依无靠?或许吧。孤独凄惨?那倒未必。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不久,我就了解到,少几张嘴讨食,吃饭的时候就舒服多了。或许,你会说我真是没心没肝,自私自利的家伙,然而一个空空如也的胃确实会改变一只狗的人生观。此外,我自认是捡垃圾的高手,因此有自信以后可以发挥“天赋”,一天好好地吃三餐,还有个地方可以避风遮雨。 然而,我又错了。 ※ ※ ※ 显然,穿靴子的那个人是主子,因此,我密切地注意他的一举一动。每次,这个可耻的骗子来到我的视线范围,我就摇头摆尾地巴结了。当年的技巧和今天相比,实在逊色多了,但还是死命地摇着尾巴,并发出快乐的尖声叫。 我有种错觉,以为自己小有所获;想象在他那讨人厌的相貌下,有一个亲切的灵魂,最后一定会对我伸出欢迎的双臂。哎,那人的内在比起外表要简单得多。或许,你听过有人描述人生:险恶、残酷,而且出奇地短。这些形容词套在他身上再合适不过了。此外,更令人愤恨的是他那双无法无天的靴子,从那时起,我对人类的脚便抱着深深的恐惧。 不过,有—天,他居然把我从谷仓中放出来,我想,终于时来运转。我希望至少可以出去溜达一下,或许认识一下四周的环境吧,并设法弄一顿吃的,好庆祝我来到这个人世,啊,这又是少不更事的错误。 他带我到一个“面目全非”的花园——里面长满了杂草,还有一些生锈的油罐和几个老旧的大轮胎。他用绳索打个活套,套在我头上,另一端系在一棵法国梧桐的树干上,然后后退几步,上下地打量我。你是否看过有人在肉铺里盯着羊肉和牛肉,不知选择哪一种?他的眼神就是如此,好像在算计什么。 我跳上跳下,耍把戏来讨好他,差点被绳结勒死了,最后只好作罢,颓坐在尘土中。我们大眼瞪小眼地瞧着对方。他舔着自己的胡须,我则发出一声声可怜的哀鸣。最后,他嘴里咕哦了几声,便走回屋内。我们这人狗之间的“神交”仅止于此。 ※ ※ ※ 整个夏天我都被绑起来,无聊得要死,而且三餐不继,只能从梧桐树荫得到一点儿抚慰。主人时常会过来,上下打量着我,若有所思似的,我想逃却没处躲。 我很爱叫,不然就没有什么事好做了,只能看看蚂蚁,这些忙碌的小东西常让我看得出神。瞧,他们目视前方,三只脚并肩齐步,四处奔走。听说,大城市也像这样——数以百万的人从一个洞钻到另一个洞,又钻回来。这真是一种奇怪的生活方式,不过有人就是过着这样的日子。 夜晚,我总蜷曲着身子在破轮胎里睡觉。有一天早上,醒来时发现空气的味道完全变了,充满着另一个季节的气味,轮胎的橡皮上还有着豆大的露珠——夏天已经结束了。 当时,我并不晓得秋天的来到意昧着人类的心中开始有—种欲望蠢蠢欲动,特别是在我身处的这个世界。人们成群结队,全副武装地冲到林子里,和画眉鸟、兔子、沙链鸟或是任何在灌木林里发出奇怪声响的东西作战,简直是草木皆兵。据说,这些人还曾相互彼此开枪。这是可以理解的——假如你追逐了—天的兔子却毫无所获,如何对老婆交代?不过,这又离题了。 说到那天,我从破轮胎中爬出,伸了个懒腰,吸了—口早晨的空气,等待另—个无聊的口子,看着那像个幽灵的躯体走出屋子。说来说去,就是那个穿靴子的老头儿。平常总是一件背心加上一件千疮百孔的长裤,这会儿却一身漂亮的迷彩装:—顶棕绿交错的帽子、行军夹克,一排子弹,肩膀一边挂着袋子,另—边扛着枪——哇塞,活像是圣经中神勇的猎人再度出现。 他—走近,我就闻到了那袋子的血臭昧。比起从前的大蒜、香烟和汗臭昧,这可是大有长进,我直觉一定有什么事。果然,他把我松绑,用靴子向我示意,跳上他那辆货车。对诸君而言,这可能不像是个美好的一天。不过,想想看吧,好几个月来只能在同一个地方打转转的我,这么—来,真是大喜过望,准备进行—场伟大的探险。毕竟,蚂蚁虽有趣,看久了也会生厌。 于是,我们出发了,车在平坦的马路上开了一会儿就驶上—条崎岖、颠簸的路,停下来之后,大猎人们下了车,但要我待在车内。我听到同类的叫声,于是把鼻子伸出车窗外。 在林子里的空地上已停了三四辆车。每一辆车里都有一条狗。大猎人和他的朋友昂首阔步,拍着彼此的背,称兄道弟,并较量随身携带的枪械弹药。 有人拿出一瓶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大家轮流喝了一口。另一个战士拿出一把大得可以剖杀鲸鱼的刀,把一条大香肠砍成数段。瞧,他们狼吞虎咽的样子,好像不知多少天没见过食物似的。他们不是才吃过早餐吗?真奇怪。接着,又把那酒瓶子传来传去。 吠声渐弱,我想,我一定在打磕睡了。 突然间,感觉到有人在抓我的颈背,把我拉下车,而且命令我进林子去。其他的似乎已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反正跟着做准没错。我们低头在地上嗅啊嗅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似的。那些全副武装的猎人殿后,但是,他们这么大声喧哗,恐怕没有耳聋的都被吓走了,有一点脑筋的鸟类在我们这队人马到达之前,早就飞到安全如宪兵司令部的屋顶上栖息了 不过,我们永远无法解释兔子的行为。有一只狗突然停下来,那个姿势时常可在浪漫画派的作品中看到——头伸得长长的,颈部、脊椎和尾巴形成笔直的线条,前脚掌高高举起,好像踩到什么令人不悦的东西。这—刻仿佛冻结似的那么漫长。 不管怎样,我还是快步向前,探探究竟。一看,蹲在那灌木丛下的是只兔子,吓得屁滚尿流,全没了主意,不知要在地上打滚,装死,竖起白旗,还是要逃之夭夭? 后面整队人马为之兴高采烈,下达不少命令,我却当作耳边风。毕竟,这是我生命中的第一只兔子,非瞧个清楚不可。心中闪过一个念头,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于是向前一冲。那兔子显然知道我的如意算盘,从我的腿下狂奔而去——第三次世界大战就此爆发。 你知道,我从来没有上过战场。生平看到那么多只枪在我脑袋上面几寸之处挥来摆去,真教人害怕。这次,我所受到的震撼真是非同小可,于是连一句解释的话也没有,在本能的驱使下,逃得比那只兔子还快,以免被不长眼睛的子弹打到了。 事实上,我在想,或许在回到车子的路上,还可以逮到那只兔子呢。 我无法上车,只得趴在车底。就在我得以喘一口气,庆幸逃过死亡的魔掌之时,突然发现我不是独自一个。周边传来笑声,还有不堪入耳的三字经。那正是老骗子的咒骂声。大家都开怀大笑,唯独他沉着一张脸。 他大声吼叫,要我滚出来。不过,我想,最好先按兵不动,等他气消了再说。他开始朝车身猛踹,那些看热闹的人这下子更乐不可支了。他眼见这么做没用,于是趴下去,用枪托把我推出来。打开车门,一脚把我踢上车。 ※ ※ ※ 在回家的路上,气氛凝重。我知道自己没有猎狗的技术和灵巧。但是,这是我第一次出门啊,我怎晓得持猎的规则?然而,为了日后生活的和谐与平静,我还是主动表示歉意,但是主人的回应却是拳打脚踢和一连串的臭骂。 当然,那时我并不了解,因为我的缘故,他在同伴面前像个白痴(其实,他那些朋友也好不到哪里去,不过他们比较有幽默感)。我发现,人类都很在意自己的形象;只要自尊的镜子出现了条小缝,好几个小时都会板着一张脸。要不然,就把怒气出在最近的东西上——在这次的事件中,我就是那个倒楣鬼。 ※ ※ ※ 我又回到绳子的一端,好几天主人都懒得理我。我们各自盘算自己的立场;主人期待的是可以和他双双出击、追逐猎物的伙伴,而我最大的野心莫过于安份守己地待在家里,也许可承担一点简单的警卫任务,只要有个可以避风遮雨的地方就心满意足了。 你明白吗?我不是因为道德的原则而反对打猎,我认为一只此翘翘的兔子要比会到处乱窜的来得容易掌握,还有,我实在无法忍受枪声——我的耳朵实在太敏感了。 几天后,主人决定看看我是否真是“朽木不可雕也”,于是准备给我一点野外追猎的基本训练。他从屋里走出,挥舞着枪支,还有一切毛茸茸、无以名状的东西。我想,可能是他的破烂背心,再用一张兔皮捆在外面。 他把我松绑,将那一团东西放在我的鼻子下让我嗅嗅,咕哦地说着什么原野的气息,他忘了他在乱修那部车时,就是用这破背心来擦手的。柴油味道这么重,哪能让我感受到闻到猎物时的兴奋?但是,我还是尽量装出机警、敏捷的神情,之后,另一场闹剧又上演了。 ※ ※ ※ 他把那团东西丢到20公尺外的杂草丛里,然后双手下垂,做出阻挡我冲出去的手势。我才不想动呢,特别是有个会拿枪胡乱扫射的老疯子在身后,因此静待下一步的进展。这个蠢蛋还以为我表现出节制和追猎的技巧,斜眼看我,微笑着说:“好,”又加强语气:“好,这是个不错的开始。” 接下来呢?我们该等那件毛茸茸的破背心从杂草中跳出来投降、求饶?还是要偷偷地爬进去,把它逮个正着?在我们决定下一步的行动时,我躺下来了——这真是个错误的决定。主人这下子变得怒不可遏。 我不敢正眼看主人,因此不知道他居然举起枪只。一听到他扣动板机,我就死命地逃,在“砰”一声之前,躲进巨大的破轮胎里,头朝下,用脚掌蒙住耳朵。 ※ ※ ※ 你看过一个完全失控的人吗?这种景象想必不太赏心悦目,特别是他一边朝你的方向挥动手中的枪,一边叽哩咕噜地破口大骂。 我想,我还是找个厚实的东西放在我俩中间比较妥当。我一跃,跳出轮胎,在他得以用绳子绑住我的脖子之前,躲到树干的后面。我们就绕着那棵梧桐树打转,他大肆咒骂,像个被魔鬼附身的人,我—面全速逃跑,一面向后看,并摆出悔悟的神情。这可真是高难度的动作,而且挺危险的。不过,他的枪法是最臭的,应该打不中。 要不是他的朋友突然来到,目睹这—幕,笑得眼泪直流,我们早就精疲力竭准备停战了。那人一点都不认为这是“生死之搏”,反而觉得我们在玩“绕圈转”的游戏。现在回想起来。日后我的住所—再变更,都要怪这种嘲弄。你可能也有这种了悟:有些人就是开不起玩笑,动不动就翻脸。 ※ ※ ※ 之后,情况急转直下。他把我逼到角落,用绳子的一端痛击我,然后一把抓起我来,丢到货车后面。在上车之前,他对我咆哮,并大声对老婆吼叫 (这可怜的女—人,不知得忍受多久这种折磨), 然后飞速前进,好像快来不及参加好友的葬礼一般。 我安稳地待在货车后头,沉思默想。我看得出,我们不是要去打猎,因为他没戴那顶可笑的帽子,也没拿那只可怕的枪。不过,想必这趟旅程也愉快不到哪里去。他整个头部和肩膀都很僵硬,怒气冲冲地,开起车来像不要命似的,而且乱按喇叭,车身东倒西歪,有如瘸了一条腿的醉汉。 我们一直向前疾驰,几乎一路爬坡而上,最后猛然停在路边。我准备好面对另—场考验。他下车,来到货车的后面,我就趁机溜到驾驶座上,以防他使出狠毒的招数。我们大眼瞪小眼:他从车厢门外看着我,我从前座望着他。 我想他又要对我嘶吼一番。怎料他从口袋掏出一条不算小的香肠,拿到我面前。我早该预料到这么一个卑鄙的老坏蛋不会突然宽大为怀的,但是我实在太饿了,因此大喜望外。我死命地盯着那根香肠。他慢慢地后退,我则跳出前座。摆出诌媚的姿势——前脚掌并拢、头高高抬起,口水更是已经汩汩地流了。 他点点头,咕哝了—声,把香肠放在我的鼻子正下方。我依稀记得那是猪肉口味,肥的部分恰到好处,而且香辣诱人。就在我倾身,想大咬—口时,他随即转身,把香肠丢到灌木丛里。 以前,他动不动就呻吟,抱怨浑身关节痛、这一掷倒是挺厉害的,可和铁饼选手比拟。 我想,你可能猜到结果如何了。我追逐那根香肠,心想,这就是我的猎物了,一头钻进小树丛中,不断地嗅啊嗅,希望找到一丝线索。我大概因为这种追逐的快感而忘我了,丝毫没注意到周遭的动静。当时,我可不是“蹑手蹑脚”的,简直把整个树林搞得天翻地覆。搜索了约莫十分钟,没有所获,于是我开始想找回一点方向感。我向后一看,天啊,什么都不见了! 身后荒凉一片。没有车,也没有人。主人一定趁我专心找寻“猎物”时,开溜了。 更惨的是——我连那根香肠也没找到。
我的闺房和一场“澡缸浩劫” 和那位女士巧遇那天,证实我的第一印象果然没错,我似乎真碰到了贵人。 下午,我们屋后的小径散步,我也改变了自己对森林的看法。以纯娱乐的目的来看森林还是有着一些特别的优点——可以见到各式各样的树木;你—接近,小动物就落荒而逃;地底下还不时传来各种奇奇怪怪的声音。 我甚至捡到一只魂归西天的鸽子,好生享用了—会儿,特别注意颈后和耳朵后难以啃干净的部位。总之,森林真是个好有趣的地方。不过,我可不想长年住在那里。现在,终于有人收留我,因此不必流浪林间了。 回家之后,还有更多食物在等着我呢。我还不习惯面对这么丰盛的餐点。饱食一顿后,我的大脑已不能作用,于是摇摇摆摆地爬到桌下睡午觉。那只拉布拉多大的毛真舒服,正好可以给我当枕头。醒来时,夜幕低垂。我还是有点昏沉沉,不过?感觉得到主人,也就是我现在的“老板”轻声细语地不知在说什么。希望是庆幸让我这不错的家伙进门来。 然而,我那竖起的耳朵捕捉到一个不太妙的消息——他们在讨论我今晚该睡在哪儿,显然我的床不在屋里。我想,可能是我的脖子和肩膀还有那只腐鸽的味道,因此不得其门而入。男主人还说,假如我愿意的话,他可以放我回到原处。我赶紧表明,自己百分之百的满意,待在桌下—点问题都没有。 哎,人类有时实在异常迟钝,不懂我的心,只是催我走出漆黑的门外,带我到房子外的狗屋。 ※ ※ ※ 我承认,这地方比我原来的住处改善很多——有厚毛毯、一盆水,以及睡前吃的小甜饼。他们还亲切地拍拍我的头,祝我晚安。但是,我还是被锁在门外啊! 我真正想待的地方是在门里,头靠着那头胖胖的拉布拉多犬,像是家庭中的一份子在室内的窝里睡觉。 但今晚恐怕机会渺茫了。就在灯火惧寂后,我只得趴在我的小窝,从敞开的门凝视繁星。 这是个宜于思索的时刻。哎,生命真是曲折,前一分钟还得意洋洋下一分钟就失魂落魄了。所谓“多采多姿”的人生,大概就是这样来的吧。要是大作家普鲁斯特遭遇到类似的处境,会作何反应?我想,可能是呼天抢地叫妈妈吧,但绝不会流落在屋外。记得,这位大文豪是足不出户的。 这时,我试着发出一两声哀嚎,再以啜泣的颤音作结,看看室内的灯光是否会随之开启?这招果然灵光,屋里的灯火突然间亮了起来,“老板”起身到我下榻之处,以关切的眼神查看我是不是被哪只逞凶斗狠的野鼠偷袭了?发现我毫发无伤,转身离去的时候,他们藏起怜悯之心,严厉地命令我安分一点。 有些争论注定是没有结果的,比方说想跟水电工人或律师讨个公道。我想,今晚的事最好就此罢休,以免自讨没趣。我叹了—口气——这口气不但长,而且深沉,道出我的满怀愁绪与无尽的情思,可谓一种艺术的表现了,然而却没什么作用。在那睡袍之下,是颗铁石心肠,无视于我的孤单寂寞。我一边打磕睡,一边还在思索,如何让他们了解这种住宿安排是个错误。 这就是抱着问题入眠的后果。潜意识不断地作用,彻夜忧心,辗转反侧,直止凌晨时分——啊,有了!解决之道自然而然地在我脑海中浮现。 醒来时,我已有了对策。 ※ ※ ※ 显然,我所犯的错误在于高佑人类的智慧。我们大抵不能否定人类的成就,诸如小羊排的烹调法,或中央空调系统等。然而有不少人对微妙之处的反应实在是出奇地迟钝。暗示、用手肘轻推示意和种种婉转的说法——这些对一条肠子通到底的人而言,实在不知其所以然。人跟狗之间正是如此,有着茫然不解的迷雾。这也就是我和“老板”之间的写照。 尽管他们的确欢迎我的来到,但似乎反应不太敏捷。有些姿态实是再明显不过了,他们却巧妙地视若无睹,有时,你过于率直,最后便落得潸然泪下,我认识一只喇叭狗,一朝发现自己失宠居然气愤得大啃家惧。噢,这么做有失风范,我得想出个妙计展现我的机灵和魅力。 当我从“闺房”步出时,清新的空气迎面而来,我也嗅到微风中飘来各种有趣的气味。嗯,东边不远处有我的同类,还有几只活蹦乱跳的鸡。这些鸡的味可真教人胃口大开。我暗自记下,等家中私中解决,必当造访。瞧,那些母鸡不仅好玩,更是营养多多。你一追逐,她们就一边狂奔,一边咯咯叫,实在令人快意。此外,一想到羽毛处理好后的滋味。哇,我的口水都流了一地。 鸡真是一种“实用”的鸟类。 经过一番沙盘推演,计划周详后,我就朝屋子走去。门窗紧闭,于是我把耳朵贴在门上一听,静悄悄的,没有任何活动的声响。我决定不吠一声,而采取较不传统的作法——用爪子抓门。过了几分钟,那两只母狗终于注意到了——天已大白,早该起床走动了——它们像二流的女高音,抬起头来,开始嚎叫,而且一直保持那种尖声的风格。这正是我想要的效果,这么一来必定会吵醒“老板”,让他们大大地不悦。然后我就溜得远远地,双唇紧闭,表现“沉默是金”。 不久,门就开了,那两只老小姐兴奋地冲出户外,“老板”跟随在后,揉着惺松的眼睛,对着灿烂的朝阳眨眼。第一步告捷。 我确定引起他们的注意后,就立刻跑回“闺房”把毛毯拖到门口,摇着尾巴,我想,这足以表白我最真诚的渴望——让我进门吧! 为了安全起见,我摆动身躯接近女主人,轻轻咬着她的手腕,拉着她朝着屋子的方向前进,同时发出微弱的哀求之声。进门后,我放开她的手,马上跑到桌下趴好,并拢爪子,就像一只温驯、教养良好的猎犬,并静待下一步的进展。 “老板”双双在我面前蹲下,我装模作样地发出几声悲鸣。我敢打赌,过不了多久,“老板”一定会心软,就在此时,我注意到女主人的鼻子抽搐着,脱口说了一个字——toilettage (法文,“梳洗”之意。) 当时,我想她可能在说一种奇特的古物名称或是婆婆的名字,因此还是正襟危坐,并设法传达我那热切的心意。从日后的经验得知,在这种情况之下,我最好与人保持距离,直到我身上的腐鸽味道淡一点再说。 哎,不经一事,不长一智。 ※ ※ ※ 关键是最后我和我的毛毯都得以入内。万岁! 这真是突破性的一步。我跟大家走进厨房,机灵地蹬来蹬去,看是否有表现一番的地方。我一边吃早餐,一边盘算下一步——耍乖乖地待在桌下,还是冒个险到花园溜溜?食毕,“老板”唤我上车。看来、我们要出门了。 我们开进村里,停在一栋房子前面,这个地方似曾相识,因为大老远就可闻到一股刺鼻的消毒药水味。进门之后,那股味道更是强烈得叫人晕眩。我本能地想逃出外,此时跑出两个浑身肥肉的女人,一前一后紧紧地抓住我,把我擒进澡缸“行刑”。 只有“创痛”一词足以形容以下发生的事:全身浸湿、涂抹肥皂、冲水、再抹肥皂、又冲一次水——而这只是序曲。然后,她们拿出迷你“除草机”,修理我的毛。这个过程有如永恒那么长。接着又亮出剪刀攻击我的耳朵、胡子、尾巴还有其他敏感部位。最后的“羞辱”,就是拿出一种灰尘似的粉末往我身上猛倒,味道像是混合了“巴黎之夜”香水和除草剂。 我赤身裸体、浑身香喷喷的,羞得不知如何是好。最后,终于被选回接待室。有只贵宾狗从女主人的手提袋里探出头来,高傲地端详着我,并对我轻蔑地一笑。她以为安全无虞,才这么放肆。我对我自己说:等着瞧吧,看她们把你修理得全身光溜溜,只剩脚上四团毛和一声“汪汪”。 诸君可以想见,我对贵宾狗并不特别有好感,此时,我倒生起了一丝怜悯之意。 原来toilettage提的就是这么—回事,之后还有驯狗学校、教养课程、肛门温度计,以及专人指导我们“独身禁欲”——这实在是人类铸成的大错之一。 接着发生的,又让我大吃一惊。回家后,好比得到乐透大奖后所得的礼遇——有好多小甜饼可吃、有人不断地轻抚我、兴奋和赞许的呼声、合照,好比欢迎英雄凯旋归来。我觉得有点茫然,不过是剃毛洗身而已,更何况那种遭遇难过得令人不堪回首。是不是每天早上我从浴缸走出后,他们都会这般狂喜? 很难说,毕竟“老板”有一点洁癖。 这天早上的终曲几乎令我感动得落泪。男主人回到车子上,把一只圆形的大篮子拿到厨房。噢,他把我的毛毯放到篮子里了。这一幕终于让我恍然大悟——这就是让我踏入喜悦之国的护照。从此,我将荣任“汪汪总长”,取得永久居留权,并护卫主人,赶走入侵的晰蜴和其他不速之客。 啊,再也不用担心三餐不继,害怕谁冷不防踢我肋骨一下了。从此,我将迈入吾等狗族的“特权阶级”,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我有种冲动想跑到屋外,看看那只还没吃完的腐鸽是否还在,好好庆祝一下,并去除身上讨厌的香味。既而一想,还是作罢。假如“老板”喜欢干净的我,我最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管如何,还是等到明天再说。 上一次当,学一次乖,现在的我总算聪明了一点了。
我的家庭教育 早岁时的我真是块未经雕琢的璞玉,有着无穷的潜力,只是缺乏社交礼仪的熏陶而已。 从未用碗进食过的我,常摆出自我防卫的姿态,使得我的“老板”扬起眉毛,表示惊讶;我也不习惯在家具旁盘旋。此外,我对美食毫无研究,也不知如何和商人应对。换句话说,我有待教养。想想看吧,我出生不久就被幽禁在一个鸟不生蛋的地方,难得有人来看我,而第一个主人唯一的“修养”就是在上床前脱靴子。 这也难怪。 然而,“英雄不怕出身低”,对于卑贱的过去,我不会念念不忘,只叹没有学到吃饭定时定量、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与那两只母狗的相处之道。 从今以后,我要修的学分还真多。 好在,我天资聪颖、而且明察秋毫。世上多得是视而不见的人。听说,企业的接待人员就是如此,不过,我还没有机会得一相见。我不只是随便瞧瞧,而是细心观察、加以注意,并消化吸收。我对动物、昆虫的行为有着十分兴趣,不管是蚂蚁、蜥蜴、其他同辈或是人类,无一不让我好奇,进而研究他们的奇癖与习惯。我想,这不仅有助于我的心智发展,并让我老练世故、在社交场合保持冷静沉着——这些都是与人类和谐相处的要诀。 我就从观察两位室友着手。一只是拉布拉多大,毛色暗沉,像是长年裹着肮脏的黑色丧服;另一只年纪更大的母狗,与其说是狗,不如说是一团纠结的毛球。有人说,我有点像她——我不禁怀疑那人是不是瞎了眼?我想,她们俩必定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才学得这些居家诀窍,就以她们为模范,好好学习日常生活的小节和正确的行为举止。不久,我就可以掌握这些技巧,让“老板”对我刮目相看,从此便可出人头地,让吾等狗族瞠目其后。 不知你是否曾和两个年长的女性共同生活过?她们一天到晚唠叨个没完,常为了—点芝麻绿豆大的小事暴跳如雷。我刚到这儿不久,就发生这么一件事,让我整个礼拜都成了“瘸脚大笨狗”。 ※ ※ ※ 我不是告诉过你,我从来没有用碗吃过东西吗?用碗吃饭有点窍门——你愈猴急,一头扑上去,碗就滑得愈远。因此,我学会把碗推到墙角,这样就不会滑走了。后来,我的技巧又更上一层楼了,我用一只爪子放在碗中央,如此碗固定不动了。而且,我吃饭最安分守已了,不会吃了一口就四处溜跶,过了许久,再回来吃。除非碗底一干二净,我绝不会离开,我想,这是常识,也是礼貌。此外,我总是吃得津津有味。(或许,你会说简直是“狼吞虎咽”嘛。不过,请不要忘记,我的童年是如何三餐不继。) 有一次,我吃完最后一口,正在吸吮爪子时。嘿嘿,旁边居然有一只碗乏人问津,还有半碗菜饭呢。我最看不得暴殄天物了,于是把爪子移过去。就在张开嘴巴那一刻,老母狗回来了,发现我居心叵测,想对她的食物下手,于是死命往我的腿上一咬。哎呀,我的妈啊,接下来是一阵狂吠怒吼。之后,我不得不用三只脚一蹦一跳地行走。我对“女性平权运动”的同情,到此为止。她们绝非柔弱无助的“第二性”,比你想象的要厉害的多——我腿上的疤就是明证。 ※ ※ ※ 我发现,她们除了对食物具有强烈的占有欲,大抵还算和善。说来我之所以能学会居家生活的诀窍,她们功劳不小。 比方说,吠叫要看对象、时机——如误闯进来的邻家狗、每月来访的《瑜珈》杂志推销员,或是站在门口的陌生人,不可每次电话一响就叫个不停,或是对好心到府修理的水电工人吠叫;当然,夜半三更,在睡觉的篮子里看到蜈蚣,也不可以大声嚷嚷。此外,咆哮或咬牙切齿也是不当的举动,更不可在花园里大肆挖掘、把骨头偷偷藏在客人的手提袋里,或是在沙发上活蹦乱跳。 放屁也是在禁止之列。听说,那只拉布拉多大可说是“屁冠群伦”。很不幸,如果你在这方面成名了,空气一有异味,大家立刻以怀疑的眼光看着你——真是不公平。 记得有一个冬日夜晚,柴火在壁炉里劈啪作响,大伙儿齐聚在晚餐桌上谈笑,我们三只狗辈静静地待在一旁,做自己的事。突然间,原本美好的气氛被一枚“臭气鱼雷”破坏殆尽,也许是吃了太多香浓的乳酪所致。这是不可能“充鼻不闻”的,于是谈话顿时中止,大家都在找罪魁祸首。 我刚好趴在那个“罪人”的旁边——一个短小精悍、生性激动的记者。他会俯首认罪吗?别傻了。由于,先前类似的经验,这人的“无耻”显然已经相当地道了。他随即拿起酒杯,指着那无辜的拉布拉多犬,直截了当地说:“来人啊,把那只狗抓起来!”那只可怜的老母狗就此被赶出家门,在荒凉的夜色中饮泣。 哎!谁叫她的屁名声已“名满天下”。我的家庭教育并不只限定在少惹“老板”生气而已。由于对他们衷心喜爱与感激,或许再加上一点私人利益的考量,我更希望能讨他们的欢心。我很快就学到了得人宠爱的秘诀,积累他们对我的好感,以防哪天意外或误解发生时,得以派上用场。 ※ ※ ※ 据我观察,人类最经不起情感的诱惑。不管是露骨的表白、深深的鞠躬、默默含情的凝视,或是一大早拼命摇尾示意,直至较复杂的表现,如欢喜、信赖、忠诚和逢迎馅媚等。最高级的作法要算是使出“魔狗宅急便”的看家本领。 有一次,我做了件有失教养的事,为了弥补我的过错,我只好把珍藏已久的死老鼠拖出来,献给正在厨房做美乃滋的女主人。她感激得眩然欲泣,召来她的“另一半”,他们皆对我捕获老鼠的技巧,感到惊奇。因此,不消吹灰之力,我的罪过立刻被赦免了。我又如法炮制把一些宝贵的东西衔到“老板”面前——如坐垫、帽子、乱放的机票、被丢弃在客房中的内衣裤、他们最心爱的书、从国外来的紧急传真,乃至于半截小青蛇。说来,这些东西的价值并不重要,要紧的是我费尽心思去搜寻对个人而言意义重大之物。 我算是满机灵的狗,很快就可洞察何者对我有利。家居生活的技巧我不消两下子就学会了,之后把目光转移到外面的世界。当然,走出大门,我就得靠“老板”了。之后他们的个性,在此简单地素描一下。 ※ ※ ※ 我发现,他们不像一般的夫妇,因为两人都待在家里。听说,一般夫妻总是乱糟糟地吃完早餐,然后出门,赶着上班,在办公室里进行重要的事,像是开会、处理文件等。我们家的情况可不同,男女主人似乎都没有什么“正经事”。有时,我也觉得很奇怪。女主人看来相当能干,特别是在厨房。我想,她应该适合开饭馆摆大排挡的。 哎!她的“另一半”似乎没有多大本事。过去几年,我看到他试着做一些园艺工作,或是修理家里的东西,常是以瘀青、流血收场。被螺丝起子、铲子、剪刀弄伤了;手指被锅子烫伤;脚趾被重物砸到,或是拿着杀虫剂乱喷,让自己的双眼受害。哎,可怜的家伙。谢天谢地,他对打猎没有兴趣。他总是笨手笨脚的,只有使用螺丝链开酒瓶时,特别有一套。“天生我材必有用”,我想他这本事也有商业潜力——比方去做酒吧招待。但他似乎一点野心也无,成天把自己关在房里,不是削铅笔,就是对着墙壁发呆。真是个怪人。 然而,他们似乎心满意足,我也过得优游自在。在和一对夫妻交往时, 很难同时和两位结为莫逆朋友。我觉得自己挺中运的——和任何一位相处都很快乐,但若同时拥有他俩,更不在话下。他们总是准时给我三餐,并深信新鲜空气和运动的益处,在我生病时,更是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唯一的缺点是,对卫生方面太过吹毛求疵。不过,没有人是完美的。就他们对我的关爱而言,我实在没有什么怨言。 如果可以提出一项批评的话——这是我的书,我想我有权这么做——那就是他们似乎无法抵抗社交生活的诱惑。哎! 他们的社交习惯实在是太夸张了。 ※ ※ ※ 他们常常大言不惭地宣示,他们爱好平静的生活、静若植物,而且颇能领略山林之美,在“太阳那颗金色的球体慢慢滑落西方时”(他们的用字,不是我的),啜饮一杯咖啡,然后准备上床就寝——这真是可笑的幻觉。这对夫妻不肯离开山居岁月一步,坚持隐居的生活,家里却是门庭若市,没有一天有空档。来访的不是邻居,也非那些老是来搅拌水泥的工人,而是一整个“都市人难民代表团。”大抵而言,声名狼籍、喜欢大声喧哗、酷爱饮酒、三更半夜不睡,还把音乐开得震耳欲聋;此外,最爱说人闲话。 我才不在意呢。这些人实在很无聊,然而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之下,我发现——躲在桌子底下偷听,就可大开眼界。 就这样我接受了好几年广泛而且极其多样化的教育。例如,我从中得知:新教城堡85年份的酒特别好;有一个市长喜欢穿着护士制服吹喇叭;写作是神圣的工作;被出版社剥削的可怜的艺术家;英法海峡隧道一开,英国的末日也就到了;邻村一个西点师傅和一个来自马赛的舞娘私奔;鹅肝和红酒可以延年益寿;欧洲经济共同体的主事者都是见钱眼开的笨蛋;英国皇室有意前往好莱坞发展……可见,人生真是多彩多姿,如果你不让眼皮掉下来的话,保证可听到不少有趣的题材。更好玩的是,那些酒鬼离去后,我在厨房听到的评语。让我们再回到我那两位“老板”。 就在杯盘狼藉、人去楼空之时,身为主人的他们就轻言细语地交换意见。听他们说话真是一大享受,因此我连只字片语皆不放过。一开始、各自表示对食物的看法——女主人说,她的厨艺还不够好。她的“另一半”就说、你看客人不是把菜扫个精光,连骨头都啃得一干二净吗? 然后,对晚上的娱乐节目进行冗长的讨论,并发表对每位客人的意见。第三幕就是异口同声地说,六个月内不再理会这些“狐群狗党”了。 不过,好戏总是再次上演。他们明明口口声声地说:“再也不让他们来了。”接到电话后,说的又是完全不同:“下礼拜二见!” 就这样,人来人往,我也睁大眼睛、拉长耳朵,从中学到不少、使我具备有今天的修养。可说,观察和窃听就是我的教育基础。 就实用的知识而言,无可取代的是从困苦、挫折中得到的经验。常到我们家的水管工人所引发的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 他名叫亨利,通常在近午时分现身。先把所有的工具在厨房地板上摆整齐——显然这是水管工程重大的一环,在这“热身运动”后,他才能开始研究活门、塞子和水流四溢形成的谜题。 于是,地上一排工具——铁糙、扳手、电钻、焊灯,还有一顶很特别的帽子,前头有一盏灯,以照亮黑暗的角落。工具定位后,他看了一下表,就准备外出吃饭。他说,水管师傅胃部空空,脑袋也空空,因此不能工作。女主人小心翼翼地越过这些工具,念念有辞地说,她真想放弃这幢房子,去住帐篷算了。她的“另—半”眼不见为净,早就去找事情做了,以远离厨房通常,我对水管没有多大兴趣,这会儿反倒有点好奇。因为水槽下面的橱柜传来一股愈来愈浓的异昧。我无法断定这是何物,但亨利说,依他专业之见,在水管的深处可能有一只,甚至是一群死掉的小动物。我对尸体并不会特别嫌恶——只要不是我的就好了。 凶此,我决定视察整个修理过程,看躲在厨房“消化道”里的,到底是何方神圣? 亨利吃完午饭回来工作时,我的“老板”已经逃之夭夭了,这是他们预见灾难来临的应对之道。自从上回亨利修楼上马桶浮球阀的惨痛经验,他们山心里有数,做了最坏的打算。亨利铿铿锵锵地和那些水管搏斗。他们的成绩实在惨不忍睹,进行了12个回合,只赢10次。“老板”早就逃难去也,因此厨房只剩我俩。 接着,他调整了一下帽子,打开上面的灯,爬近水槽下方。他的诊断方式就是拿着铁锤乱敲一通。他一边工作,一边喃喃自语,我冷眼旁观他的工作进度,愈看愈无聊,除非你对那些生锈的接合处和钮曲的污水管有兴致。 他大概有所发现了。他的深呼吸声清晰可闻,还以心满意足的语气说了好几次:“啊,我找到了!”“哇!就是这个。”然后,从水槽下钻出,在那一大堆工具中翻找。我见状,趁他不注意,一溜烟跑进水槽下方的柜子。我一进去就知道塞在那U型管中的是什么东西。哇,臭死了,他难道没闻到吗?也许这就是水管工人——粗壮有力,嗅觉其差。 我确定那是只野鼠,正想着该让这家伙在哪儿入土为安时,突然有人敲敲我的肩膀。我转头一看——是亨利和他头顶那盏强而有力的探照灯。他急着要我滚蛋,因此拉着我的后腿,想把我拖出去,还一边说些不堪入耳的话,企图钻进来并把我挤到一边。 于是,我身上的基因开始作用,在这“杀戮战场”我不禁心生一股原始而狂野的欲望。再说,水槽下方也是我的地盘。然而,我还是先躲在他身后,探头到他肩上看那野鼠被挖掘出的经过。亨利用手肘推我,我也不甘示弱,向前挤。就这样过了几分钟。这真是一场意志的战争,最后,正如以往,我终于凭借着无可动摇的决心占了上风。 瞧,狗是不是比人类要来得坚定?试看看,看你是否有能耐把一头杰克拉萨尔狗从兔子洞中哄骗出来? 我想,若地方够大,亨利是不会在乎的。不过,这么挤,他一定觉得不是滋味。然而,他却向我点头示意,要我靠近一点,看他使用扳手。我实在是直肠子的笨瓜,我想我们的领土纷争巴经解决了,于是我放心地把下巴靠在他的肩上,好一探究竟。 真是大错特错了。他用扳手转开水管那一刻,立刻躲到一旁,那只死野鼠和好几加仑的水柱就这么喷上来,让我张不开眼睛。事后,他还说这场水灾都是我害的。 这个故事的教训是:千万别相信呆在一个小地方的水管工。 ※ ※ ※ 这种经验造成我情感上的疤痕。然而,除了水管工人,还有一些人也不好惹,邮差就是一例。他难道不明白,我只是绕着他的车子玩耍,别无恶意,为什么总是拿着一把石子,想要给我—点颜色瞧瞧?还有一个脚踏车骑士拿着车胎打气筒想要修理我,后来骑车时,它失去平衡,摔个四脚朝天;衬衫破了,脚上鲜血直流——真是恶有恶报。 不过,并非每件事都有如此公平的结局。 记住我的话:世间到处有陷阱,人心险诈不可测。
世纪大对决 正如法国哲学家萨待所言,世间有两大派别:一派爱猫,另一派看到猫就讨厌,我就是后者的重要成员。听我娓娓道来,你就知道我和猫水火不容的原因了。 ※ ※ ※ 这件事要追溯到我幼儿时期那段晦暗且贫乏的日子。那时,主人总是为他的爱猫特别准备一袋鱼骨头——真是差别待遇。 这只猫叫做黑普丝巴,天性阴险,白天总在屋内睡懒觉。她的外貌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痴肥。那时,她比我们这些小狗要来得大,简直是个目光如炬的庞然怪兽。她那一身厚毛杂有黑棕二色、一颗又长又黄的牙齿从下唇的上方突出,脚掌中还藏有锋利的爪子。这就是我们那些小不点儿当时的印象。每天傍晚,到了用餐时刻,她就会大摇大摆地光临谷仓,看看主厨今晚为她准备什么。因此,在阴错阳差之下、偶尔摆在我们面前的是美味佳肴——可不是陈年的面包和难吃的骨头。每回碰到这种情形,黑普丝巴总是狠狠地“扁”我们一顿,再享受大餐。这就是她最喜爱的消逝活动,才不是饿得受不了呢。你瞧,她简直壮得像沙发一样。 由于年少的创痛,直至今日,我对猫一直没有好感,因此看到人类对“家猫”那股宠爱劲儿,真是大惑不解。说来,猫不就是一团不擅社交、为自身优越感蒙蔽的毛球吗? ※ ※ ※ 任何一个历史学家都可告诉你,溺爱猫类这种腐败堕落的行径始自数千年前的埃及。也许是气候炎热、大脑迟钝所致,或是盖了太多金字塔发了疯才会如此。这些埃及人居然把猫这种专抓鼠辈、微不足道的小动物当作神祗来崇拜,视之为法老一族的守护神、高高在上的圣兽。 因此,猫一出生就不可一世,以为自己是荒漠的主宰、图坦卡门国王的座上嘉宾,爪涂圣油,从此无所事事,再也不用以捕鼠为生——真令吾等狗族不耻。至今,他们的环境还相当优越。 到了法老衰亡之时——宠信小人,无怪乎落到这种下场——你可能认为这种因果循环可教全世界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崇拜猫者,必败无疑;至多只能希望绷带裹身,在通风不良的墓穴取得一席之地。此外,猫是绝不可能永远忠实的。他们是见异思迁的动物,只要有一点机会,马上把原来的主人抛在脑后,另结新欢。 ※ ※ ※ 或许你会说,那些晦暗、野蛮的日子已成过去,狗辈该也有出头的一天了。没错,然而由于现代知识的飞快增长,产生了新的神——电视就是一例,美式足球选手也是。亲爱的读者,哎,吾等狗族的地位仍差强人意,但“爱猫运动”不但末见消颓,反倒有如火如荼之势,它们那毛茸茸的触手可说是无远弗届。 就拿艺术来说,猫的画像比比皆是,歌颂他们的诗文更是汗牛充栋。 一走进文具店,一整排贺卡都是他们虚伪的面容,鬼魅似地对你微笑。据说,有一部歌舞剧就叫做《猫》,我真想见识一下。想到一群成年男女,屁股装着假尾巴,脸上贴着尼龙胡须,在舞台上跳来跳去,就觉得无比荒谬。我敢打赌,这出歌舞剧在埃及上演时,铁定一票难求。 ※ ※ ※ 此外,关于猫还有很多可笑的事,我不想继续穷追猛打了。我的目的只是想解释清楚吾等狗族和猫的关系。我向来对猫没有好感。如果你要说,这是“酸葡萄心态”也没关系,或许都该怪那只暴虐的黑普丝巴。一想起那些脑满肠肥的家伙可以在沙发跳上、跳下,并享受鲜嫩的鸡肉特餐,就使我热血沸腾,怀疑人类的判断力。 好在,我现在的“老板”相当明智。偶尔到森林溜溜时,才见得到猫辈那鬼鬼祟祟的身影,除此之外,我和它们可说是“并水不犯河水”。我可不希望它们出现在我的势力范围之内,特别是家里的车库。 然而不久以前,有一天早上我准备去吓吓入侵的蜥蜴,经过敞开的车库大门时,突然嗅到一股骚昧。这种强烈的气味,我一辈子都念不了:没错,就是猫。 对于猫,最大的误解就是——它们是最干净的动物,没有臭味,还懂得清除自己的粪便,表现出难得的公德心。它们装腔作势地又洗、又舔、又用爪子挠耳,这种种博得人类欢心的模样真是令人不耻。如果把—只老公猫关在一个密闭的地方,包准臭得让你无法呼吸。 我探头进去,查看四周。为了让你了解这个场景,我约莫描述—下。这个车库参加整洁比赛—定名落孙山。车子在正中央,旁边堆满了一袋袋的肥料、好几条浇花水管、一部除草机、二四张乘凉用的椅子、数桶玫瑰,驱虫剂、陈旧的陶土花盆,还有一大排架子,上面从油漆到链锯应有尽有。 由于“老板”是多才多艺的人,犯不着干江洋大盗的勾当。但这一大堆工具、机械之凌乱,就好像偷儿趁着夜黑风高的深夜,洗劫五金行,然后用卡车运回家,直接倒在车库里。 我想,那只心怀不轨的入侵者,就在这堆“残骸”当中。 ※ ※ ※ 我走近大门,摆出凶神恶煞的姿态,查看四处。没有动静——这个入侵者也许正紧贴着墙壁,吓得直打寒颤,或是藏身在一袋袋盆栽土壤的后头。放眼望去,一丝鬼影子都没有。你知道吗?猫还喜欢躲在车子底下。这就是为什么它的背上总有一抹油污。我弯下腰一看,没有。这个家伙真是狡猾。 然而,我的嗅觉还是可以约略告诉我它的藏身之处。我小心翼翼地穿越一地的东西,走向后面的架子。我的鼻子不断地抽动者,这家伙最好别被我逮住,否则就准备尝尝我的“致命武器”。 啊,我看到它了——描述精确一点,该说我看到猫身体的一部分。 有几只较浅,最上一层似乎长了根尾毛。那东西就挂在边缘,毛有点秃秃的,呈赤黄色,而且奇脏无比,就像是用来疏通水沟的刷子,而且一样臭臭的。于是,我对我自己说:“你给我等着瞧。”跟着这根尾巴,就可以找到那只猫。 我计划突然猛咬那根下垂的尾巴,看看这个红毛访客是否有通天的本领,在不碰触地板的情况下,以破世界记录的速度飞出车库。然而,让我恼火的是,我根本抓不到那根尾巴,即使是伸直后腿站起来,也无济于事。于是,一边跳上跳下,一边另谋对策,准备给它出奇不意地一击。就在此时,我意识到对方也在监视我。我之所以感觉如此敏锐,是因为早年生活困厄、动不动就有人拿扫把“扁”我,因此有这种超感觉的能力。这招法宝一直是我的护身符。 我往上一看,吓了—跳,血液好像在血管中凝固—般。哇。那只猫的头真大,就像—颗稍微小一点的哈密瓜。两只耳朵参差不齐,眼珠的颜色有如干掉的兔子大便。由于本人慈悲为怀,因此对这家伙的长相,我只能说——它若参加选美比赛,一定惨遭淘汰。我们大眼瞪小眼,相对了几秒钟,然后我决定告诉它,没有收留它的余地。我用后脚—蹬,打算好好“招待”它一顿。我露齿嗥叫、狂吠、嘴边不自主地吹出泡沫,杀气腾腾,不可抑制。你绝无法想象我这样凶狠残暴,除非你见识过文人相聚,喝到放浪形骸的模样。 结果呢?这只猫伸了个懒腰、闭起眼睛,继续睡它的大头觉。 此时,我叫得喉咙有点沙哑了。坦白地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突然间,一阵狂风吹起,门“砰”的一声关死了。它为之惊醒,于是从箱中跳出,一溜烟站到除草机的后面。 它立于地面上时,那副德性更令人不敢恭维了,特别是它摆出的那种可笑的架式。尾巴指向天际、背部拱起、毛发竖立——有如喝了通上高压电的牛奶;那对参差不齐的耳朵紧贴着它那活像是被虫子啃过的癞痢头。我心想,即使它参加那出名叫《猫》的歌舞剧试演会,也没有希望录取。这时,又发生了一连串的事件。 我们对峙了几秒钟。我上下跳跃、左右摇摆,他伸出利爪对我打了几拳,却落了空。不久;它知道自己失败了,赶紧逃跑。我们在一地的油漆桶和空罐子间,展开追逐。然后,来到大门。由于门已紧闭,它便无路可逃。于是,我们屏气凝神,准备进行第二回合博斗。 就在这时,我学到另一课宝贵的经验。请好好记住,说不定哪天你也会用到:敌手虽已走投无路,还是得小心提防。 据说,被逮到做不法勾当的高官和老鼠差不多,在恼羞成怒之时,无不使出全力,做困兽之斗,不管是否会连累到无辜的第三者——我就是这种情况的受害者。 它身体贴着大门——以拳击赛做为比喻的话,我已把它逼到边缘的围绳,使之无可脱逃。如果它竖白旗寻求和解的话,我打算给它一顿小小的教训,然后让他滚蛋。但是,这家伙突然间像着了魔一般,从角落冒出来,瞄准我的鼻子,给我重重的一击。这个小东西,力量真是惊人。它那利爪也亮了出来。我想,它的本能大概发挥作用了,一下子的功夫,它就往后飞跃到车顶上也许你会想,这家伙真是可怜。然而,如果你是被揍的一方,就不会这么想了。 就在此刻,车库内的骚动引起了主人的注意,于是前来一探究竟。门一开,那猫连忙逃出门外,像只穿着溜冰鞋的跳蚤,然后跃上扁桃树,躲在高高的枝叶当中。我在树下摆开阵势,又咆哮、又跺脚的,胡须往上翘,好像急于有所行动。说实在的,我真想算了。但是,情况是由不得我。 ※ ※ ※ 住在乡下的缺点之一就是——我永远挡不住邻居的好奇心。他们会乐于放下手边的事,看看你究竟在干什么。我用后腿站立,摆出即将爬树的姿态。这时,有人在房子后方的葡萄地里大叫。 “住手! 那是诺瓦瑞夫人的爱猫,已经相当老弱了。快把你的狗拉走!” 主人、我,还有那只猫不约而同地转头一看。曳引机上有个怒气冲冲的身影,狂乱地拍打着手臂——法国人在危急时,通常是这个样子。我大声吠叫,那只猫发出嘘的一声,又爬上更高的枝干。主人从后面抓着我,那个多管闲事的人跳下曳引机,降降地走到车道,与我们碰头。 他坚持和主人握手,于是我趁机挣脱,跑到一旁。我不想随主人进去屋里,于是坐在他们抓不到我的地方,等着地心引力对那只猫发挥作用。 那只猫已经爬上了最高处。枝叶随风摇摆,它也就播摇欲坠。那棵树可是不怎么牢靠,我可以预见,树枝迟早会断裂的,因此暗自心喜,等待那“红毛飞弹”重击地表的一刻。对这不速之客,我只有一句话奉送——自作孽,不可活。 然而,这时从树下传来惊惶之声。 “赶快救那只猫!” “决点通知诺瓦瑞夫人吧!” “在这千钩一发之际,我们该怎么办?” 哈,我知道要怎么做。下一步就是躲到人家抓不到我的地方,等着看那只猫跌下来。看来,风力加强了,我真想知道猫从高空落下时,是否能安全着陆、毫发无伤。 主人喃喃地说,他有个要紧的约会,打算先行告退,走到栅栏旁时,被那个好事的人叫住。 “你得先去拿梯子过来。我就去通知诺瓦瑞夫人。我们赶紧分头去办,尽快回来吧。“然后,他就跑着去进行救援工作。 主人心不甘情不愿地拖着步伐走进车库,拿着一只伸缩梯前来。真难得,他这次立起这个梯子时,总算没伤到手指了。他一边把梯子固定在树干上,一边低声咒骂着。女主人在一旁告诉他小心,并注意和那只猫交谈时用的语言。他爬上梯子时,树枝的弯度又更大了。那只赤黄色的公猫死命地抓着枝子,怕得歇斯底里,不断地发出嘶嘶声。 我则以绝佳的地点观看以下发生的一切。主人说道:“乖乖,别怕。”然后,伸出手去救那只猫。没想到,却惨遭牙齿和利爪的攻击。我不是一再地告诉过大家,小心提防这忘恩负义的禽兽吗?可怜的主人,连手肘都被抓伤了。他回到地面上时,想出一两个绝妙好词来形容那家伙。这时,诺瓦瑞夫人和她的亲信刚好赶到。 当然,她简直是焦急万分,紧握着双手,放声大哭。 “噢,我的小太阳。不要怕。妈妈在这里!”还说,如果他愿意下来的话,今晚就可以吃到双份的小牛肝了。 然而,那只猫还是不为所动。其他的人看了主人手臂上的伤痕,都裹足不前,没有人愿意爬上去救那只猫。 要是我能发号施令的话,我就让它在上面一直待到秋天,再和叶子一齐落下。然而,诺瓦瑞夫人这时激动得口不择言,指着主人的鼻子说:“都是你的错! 谁叫你的狗吓坏了我那可怜的啾啾。你说,该怎么办!” “夫人,是您的猫自己跑到我们家的车库喔。您可以使用我的梯子。我得进门包扎伤口,顺便喝杯酒压压惊,再见。” 答得真好!而且合情合理。 然而,诺瓦瑞夫人不会就此罢休的。她气咻咻地,双颊涨得像红色的汽球一般,直嚷着要用电话。她说,面对这种不人道的行为,她只好向最高当局授诉。且说,英国人实在冷血无情。看到无助的小动物,居然袖手旁观,文明的法国人绝不会坐视不顾的。接着,准备召来消防队员,让那些英雄来救她的啾啾。 主人的座右铭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于是他们走进屋里,打了电话后,四眼相对。我觉得好无聊,索性和那只拉布拉多犬去挖土,好消磨时间,等那些消防队员的来到。 那支义勇大队,身着蓝色制服,带着起重机前来。我想,他们可能打算用油压装置来拉出那只猫! 哇,法国的消防队真是先进。我想象啾啾即将被—只大钳子从树枝中突出。 然而,多情并没有我们预期的圆满。 消防队适时赶到,我们都列车道上迎接。诺瓦瑞夫人带头、连连叫了几声:“谢天谢地。”对每个穿制服的人致意,却向主人伸出不屑的指头。真是个专横、令人讨厌的老女人。 难怪之后会有那样的遭遇,真是罪有应得。 在她喋喋不休的时候,队长插嘴问道:“那只猫在哪?” “带着你的人马和工具,跟着我来吧。快—点,我们没有时间了。” 这一队人马浩浩荡荡地前往那棵扁桃树。诺瓦瑞夫人就像所有养猫的人,用极其亲呢恶心的声调呼唤爱猫。突然间,—阵静默,气氛煞是尴尬——树上已空无一物。啾啾最后终于表现出一点常识了,抓住机会溜走了,而大伙儿却忙成—团。 ※ ※ ※ 这时,换咱们看诺瓦瑞夫人的好戏。由于是她要求消防队前来救援的,这时又提不出正当理由,于是必须承担一切的费用。她不断地抗议,正如一般人的钱包遭到威胁时,那样大惊小叫。然而,还是于事无补。队长当场开了一张帐单给她。 之后,主人似乎忘了手伤,一整天都露出得意的微笑。
母鸡挽歌 生命中有许多早晨皆散发出奇幻之美。在阳光透入树梢之际,空气犹有一丝寒意,露水滋润着脚下的土地,每一幅景象皆赏心悦目。这时的感觉真是称心快意,轻松愉快地让我想手舞足蹈。 在这样的早晨,我体内的血液开始澎湃汹涌,一迳直想溜到葡萄园里,吓吓那些没用的小动物。据说。大企业的董事长也是如此,一大早就四处突击检查。看看那些副总和小主管有没有混水摸鱼,同时显示自己高高在上,大权在握。 你瞧,我们是不是颇有神似之处?只不过,我的目标是那些长着羽毛的家伙,而不是身穿深色西装的上班族。 葡萄园这会还相当湿冷,一片葱葱郁郁,有如绿色隧道,一直延伸到山丘。 这回破例,附近没有任何一个猎人的身影。我之所以讨厌猎人,是有来由的。他们实在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即便蹑手蹑脚,还是声如洪钟,从这儿到山的另一头所有的小动物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他们一来,有如大象过境,加上一连串的咒骂声,天晓得那些冬眠中的生物如何得到片刻的安宁?也许,由于自然演化,这些可怜虫已慢慢丧失听力。 啊,大自然的可塑性可真大。 ※ ※ ※ 正当我有此伟大的觉悟时,葡萄藤的边缘出现一窝母鸡。我停止脚步,继续思索演化的问题。眼前这种鸟类,徒有一对翅膀,只会咯咯啼叫和下蛋。真是奇怪。我暂时把这样的问题抛在一边,变成一只饥饿的野兽,像是幽灵般,准备对这些肥美的小东西伸出魔爪。 这一群约莫有四五只,正在地上乱扒,头部猛然抬起,又垂下——真像是人类中的舞者。然后,我—跃而起,向最迟顿的那只老母鸡下手。 她拔腿就跑,赶上其他只鸡,有如奥运会赛跑选手听到鸣枪的那一刻,动作神速的令人惊异。她一路尖叫,好像我已经一口咬住她的要害似的。于是我们在葡萄园展开一场追逐。我想,她们大概知道不赶紧逃跑,脑袋瓜子就不保了,因此冲刺的速度又更快了。她们精神抖擞,有如训练有数的短跑悍将,我落后了几公尺。突然间,她们一溜烟似的钻过石头拱门。里面是座摇摇欲坠的农舍,前面有个院子。哈哈,这下子可谓囊中取物。这些走投无路的鸡可要倒大楣了。过去,速度不再是关键了,于是我悠然漫步,准备好挑一只来祭我的五脏庙。 ※ ※ ※ 伏尔泰说的没错,先别得意洋洋地计算鸡的数目;指望太早,恐怕成空。 那些鸡的确无处可逃,然而旁边却多了一个人——有个横眉竖眼的老家伙就站在成堆的木头旁,手里拿着链锯;头戴布帽,脚着长靴,面色如土,眼露杀机。我年少时的噩梦又浮现在眼前。这副德性足以警告世人,杂种繁殖之为害大矣。然而,也有可能是早餐喝了太多廉价的酒所致。我不解,最高当局怎么让这种凶神恶煞横行于世? 我不动声色,犹如到这逛逛而已,别无恶意,并向那人点头致意。他回瞪我一眼,并端详那只老母鸡,她已经吓得魂飞胆丧,瘫痪在院子的一角,似乎已喘不过气来了。母鸡哪禁得起这番长久的追逐;在全力奔驰和极度亢奋之下、险些魂归西天。 这时,你仿佛可听见那人脑袋里那部马达转动的声音——他开始分析这来龙去脉。最后,他开窍了,认为我的出现非比寻常,要是没什么事,他的鸡怎么吓得屁滚尿流?于是放下手中的链锯,拿起最近的一根圆木。我也不是省油的灯,一看情形不对,马上掉头,奔向葡萄园。跑了一会儿,停住脚步,往后一瞧,那人犹站在院子口,手拿圆木,瞪着我。我猜,他一定很想扁我一顿。我告诉自己,以后非得对这个人敬而远之不可。 那天晚上,有人来敲门,一声急似一声。你可以想见我的恐慌——此时,站在门口,对我家大门使出蛮力的,莫非是母鸡的主人?没错,正是他,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 虽然来者不善,主人还是保持风度,以礼相待,请他入内相谈。还倒了杯酒给他喝,假装没注意到他脚下带进来的泥巴、杂草和粪便。我识趣地躲在厨房,竖起耳朵,看怎样的收听效果最好。 他先自我介绍,然后叙说自己可怜的遭遇。 “我叫罗索。今天早上我们家最多产的一只母鸡死了。她可不是只普通母鸡。从她还在蛋壳里的时候,我就悉心照顾,一直到破壳而出,成为一只亭亭玉立的母鸡。因此,我对她可说是视如己出。她既高贵又柔情,可谓鸡中之后。但是,她竟然因心脏病香消玉陨了。呜呼哀哉。” 说完,这位老兄猛喝着酒,希望我们完全浸润在这段可歌可泣的故事中。 主人亦装出惊愕的样子,并表达哀悼之意。但我看得出来,他们满头雾水,不晓得自己和这出悲剧何干。当然,我知道接着将要上演的好戏。 罗素又纵容自己再喝一杯,像个男子汉般,强忍住泪水,然后继续说道。 “这只高贵的母鸡之所以会心脏病发作,完全是因为一只野蛮又没教养的狗,企图对她伸出魔爪,害她惊吓过度所致。而这只卑鄙下流的狗,就在贵府。没错,就在府上!” 在这东窗事发的一刻,我赶紧躲到厨房的一角。主人真是英明,如我所料,质问罗素有何证据。他们说,毕竟这条村子有好几十条狗,每一只或多或少都有犯罪记录,怎见得一定是我们家仔仔所为? “啊,”罗素倾身向前,眼珠子好像要冒出火来:“我亲眼看见这只贱狗跑到我家院子。我可以形容他的长相给你们听。”于是这个存心不良的老骗子开始诬蔑我的人格,并丑化我的外貌。这种偏见,我不想复述了。接着,这个寡廉鲜耻的小人居然无中生有,一口咬定那天早上看到我满嘴是羽毛。为什么不干脆说,我颈上还系着餐巾,刀叉都一应俱全了?如果他想到这点,保证会胡诌上去的。这种伪证明眼人立刻可以拆穿。我就不相信,他不会被逮个正着。 结果呢?实在太令人大失所望了,主人居然信以为真! 女主人不一会儿就惊惶地喘着气,而她的另一半每隔五分钟就借酒浇愁。 “拜托,犯不着这样子吧?你们大可把这家伙撵出大门。”我心想。 我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对夫妻竟然中了他的诡计,掏出钱包来。最后,大骗子戴上帽子准备离去时,和主人窃窃私语,一副推心置腹的样子。我想,最后他们可能随便责备我几句,说我这只宝贝狗不该如此,这件事就到此为止。 但,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由于几杯黄汤下肚,连连得逞,加上鼓涨的荷包,这个老不羞在门口停下脚步,得意忘形地说:“府上这只狗啊,可以好好训练,成为看守鸡群的狗,这么一来他就可以将功赎罪了。两位这么通情达理,何不让我试试?我会好好教他的。” 不知你是否有这么经验——眼见大难临头,却只能坐以待毙。我使出各种诌媚的招式,还假装跛足、猛咳嗽、在床底下发抖,然而都没有用。主人已中了这个虐待狂的圈套,以为这样有益于我的教育。 我早就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他不但死要钱,更想让对方下十八层地狱——听说,人类离婚也是这个样子。 ※ ※ ※ 第二天一早,正如我预期的,一片愁云惨雾。主人把我拖进“罗素训练学院”,请罗大教授好好指教。他跟主人说,只消一个小时,他们就会发现我已改头换面,戒除所有的恶习,更重要的是,从此对鸡再也没有非份之想了。你知道吗?他们还谢谢他。我真是错看他们了。我一直以为主人是少见的好人,然而这时,他们已经善恶不分了。 罗素把我关在一个小仓库。我马上想起出生时的家。连泥泞的地板和内部陈设都很近似,活像捡破烂的大库房,有生锈的水桶、老旧得不堪使用的脚踏车、一袋袋腐败发臭的东西、破裂的桶子,还有许多像是空前时代的器具。显然,罗素把这些当作传世珍宝,准备留给他的子子孙孙。 我的眼睛打量着四周,看有无逃脱之道。这时,那只死去的老母鸡映入眼帘,教我看得目瞪口呆。她就平躺在铁桌子上,肉冠疲软,头悬在桌子的一边,翻着白眼。我凝视着她,充满哀悼之情。此情此景,真是凄侧。然而,让我不解的是,为何她不是静静地躺在炉子上的炖锅里?即使是老母鸡,如果煮得够烂,还是会令人食指大动。 罗索抓着那只老母鸡的脚前后摇晃,真是对死者一点敬意都没有。然后,走向前来,把死尸摊在我面前。我亦上前——才不是有什么兴趣呢,而是表现我的礼貌。怎知,他旋即提起鸡,往我的脑袋用力一摔。我的妈呀,那只死母鸡的尖喙不偏不倚地戳进我的吻部,好痛! 就在此时,我才领悟这一课的要点。原来罗素以为把死鸡当铁槌,打我几下,就可以让我忘却吾等狗族天生的本能。真是个大笨蛋。因此,他又向前,把死鸡当双节棍甩,我则中出玩躲避球的本领,过了好久,这个呆瓜才想到把我绑起来。 他疯狂地在这个破烂堆中找铁链和绳索,脾气愈来愈火爆,我则能躲则躲。最后,他似乎终于想起哪儿有绳子了——或许是床下的保险柜,于是,破口大骂,砰一声把门关上,让我独自面对那只死鸡。 ※ ※ ※ 非常情况当然得诉诸非常手段。也许,你还记得我说过,这个破烂屋子的地上是一片泥泞。所以,我就趁罗素出去时,在角落挖一个洞,把那只死鸡埋进去,然而有一只脚却硬生生地突出来——不知那母鸡已成僵尸,还是我挖得不够深?不管怎么样,我已想到解决之道。我一屁股坐在墓地上,鸡脚便藏好了。罗索拿着长绳进来时,刚好瞧见我这个模样。 眼尖的读者可能会发现,这么做有个破绽,罗索准备把我绑起来时,这个问题就显现出来了。我一跳起来躲到墙角,那只鸡脚就直挺挺地立在地上。 你真该瞧瞧他的表情,我再怎么形容都不够传神。也许,我这么说,你就明白了——他吓了—跳,连忙放下手中的绳索、跪在地上,扒着泥土,屁股朝着大门,迎向正准备来接我的主人。 我连一刻都不想多留。门一开,我立刻飞奔出去,跑过田野,回到甜蜜的家。这段课程唯—留下的印记便是我口鼻间的外伤。主人回来后,正如往常,马上无罪赦免我了。我也很高兴和罗素刚要发展的“关系”无疾而终。 偶尔会发现他在地平线上,他—看到我,马上朝着我的方向扔掷石块,然而却是百发白不中。 我是否从这—课学到什么? 是的,我的心得就是:绝不要接近一个拿着死鸡当武器的人。就如那本薄薄的《兵法》说的“强而避之”——不要和强敌发生正面冲突。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可以告诉你,作者就是孙子。 邻家有狗初怀春 我天生厚颜,看到万头攒动,从不怯场;应对陌生人,神色自若。要是有人当面赞美我,我亦从容、优雅,一如往昔。只有一件事例外。 “你瞧,仔仔不就是我们家的一份子吗?” 这种无聊的话,我已经听过不知几百遍了,但是每每总教我形不起头来。为什么呢?我怎么会像家里的人?女主人吗?不可能,我们性别不同。我猜,可能在说我像她的“另—半”。如果你认为这是恭维的话,拿我这只狗来相比真是有点不伦不类。 从很多方面来看,主人的确挺不赖的。走起路来,威风凛凛犹如王子,更是一个慷慨的人,总是给不少好吃的。然而,不可讳言的是,他近视,脸部无毛,笨手笨脚的,面对兔子时,更呆若木鸡,整天游手好闲——这些,他自己也承认。 走笔自此,你该对我了解不少,因此明白我为何对这比喻不以为然了。 ※ ※ ※ 据说,某些人和某些狗在个性上有着相同的缺点,甚至有着一样怪异的动作。几天前,我就见到活生生的例子。主人的朋友老瑞(瑞典人的简称)来访,还带着—只今人讨厌的威尔斯短腿狗,唤作“英格玛”。首先,我得光说明一番,免得“瑞典名誉毁损反对联盟”气急败坏地找上我。说来,我对瑞典人没有成见,大抵认为他们相当亲切,而且他们的拿手好菜——那高不见顶的三明治总让我垂涎三尺。 然而,这个老瑞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怪物,只是尺寸小了一点——好斗成性、蛮横专制、自以为是、吵嚷不休,而且目中无人。他的腿奇短无比,走起路来却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 敏感的读者,或许你已注意到这些形象词,从“好斗成性”到“趾高气扬”恰巧皆可加在这只短腿狗身上。哎,一只狗长成这副德性,可说是上帝的一大败笔。瞧,这会儿真不知是狗如其主,还是主如其狗?这个老瑞和英格玛一同尖叫、跳上跳下,蔚为世界一大奇观。主人想必也有同感。正当他一手拿伏特加、一手握着狗饼干来款待来客时,竟然迷惑了起来,不知该把哪一样给哪一位? ※ ※ ※ 不过,这不是本章的主题。我所说的,必定让诸位大吃一惊。你们可能以为,就地表上的同类而言,吾等狗族大都相当讨厌。这点我不否认。他们老是碍手碍脚的,还喜欢乱咬人家。但是,也有例外。近日,我发觉自己愈来愈魂不守舍,老是想起邻家那娇羞可人的小宝贝。 自从上次邂逅,好几个星期以来,我一有机会就溜去看她,为早先的问题寻求解决之道。真爱的道路总是坎坷难行,但我深信凭借着一番巧思,最后必能化险为夷。 身经百战的将军和经验老练的窃贼都会告诉你,成功之钥在于中先的勘察。因此,我不知花了多久的时间藏身在农舍上方草丛中仔细观看,等待最好的时机。 这里的生活十分规律。每天早上农舍的女主人总带着我爱慕的“芬芬”(如果我没听错的话),像是大家闺秀般,在田野中漫步,之后,再把她系在后门。有一天,我想有点突破,于是就从草丛发出一长声极尽缠绵的呼唤。芬芬竖起耳朵,她似乎朝着我这个方向,给我一个—长吻。我才刚滑下斜坡,门嘎然开启,农舍男主人赫然出现,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挥舞着菜刀,对我咆哮。 每每,就在我现身向芬芬示爱时,这个老怪物总会从厨房冲出,客串一幕“棒打鸳鸯”。然而,我之所以会心灰意冷,是因为后来发生的——个事件。 ※ ※ ※ 约是饮一杯饭前酒的时分,农舍男主人结束了一天的劳累之后,捧着一杯酒,坐在树荫下。偶尔,他会将芬芬松绑,让她自由一下。于是双双在夕阳余辉中沉思。令人大惑不解的是,芬芬明明可以投入我的怀抱,却选择窝在那个老怪物的脚下。女性的行为真是像谜一样,前一刻还跟你如胶似漆,下一刻却冷若冰霜。这可是我的经验之谈。据说,她们这种难以捉摸的行为和月亮有关。 这会儿从后门出现的身影,不是别人,正是“母鸡学院”的罗索教授。他还带着一只狗。瞧这狗的长相,我想他的远祖必是鼠辈——肥肥、胖胖、四脚短小、吻部狭窄,看了教人退避三舍。我想,你该在狂犬病的防治海报上看过它们。显然,芬芬和这只小肥狗交情匪浅。那两个男人开始把酒言欢,芬芬就和它——就叫它小肥吧,在草丛间玩耍、嬉戏。这幅景象对我来说,有如晴天霹雷,然而更惨不忍睹的还在后头呢。 那两个男人大口喝着浓稠得有如咳嗽药水的酒,聊得口沫横流,因此没注意到我就在一旁观看。芬芬这时的表现,就像是个迫不急待的荡妇,把她的情郎拉到房子的—侧——猛然冲向他、在他身子上、跳上跳下、四脚朝天地滚来滚去,然后仓皇离去。这分明是吊人胃口、欲擒放纵的姿态,真是恶心。不如抓着这奸夫的颈背,强行把它拖走算了。 这一幕真教我恨得牙痒痒的,然而我知道接下来发生的,将犹如一部精彩的恐怖片,尽管害怕,还是目不转睛地往下看。 高雅拘谨的我,对于下面发生的一切,实在说不出口。我只能形容,芬芬和小肥在蔷薇花丛中“如胶似漆”“为所欲为”后,回到主人的脚边时,那一本正经的模样,犹如打了一回激烈的槌球赛而已。 我带着破碎的美梦和一颗桔搞的心,柔肠寸断地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家。还好,我运气不错,在途中发现那只拉布拉多大埋藏起来的骨头,这一天不算虚度了。即使如此,情感的挫折仍在,也证实了我对短腿狗的观念——色欲薰心,雌雄皆同。 自此,我那张梦中情人的名单,已没叫芬芬的狗。“天涯何处无芳草”,也许星期天早晨我遇见的那两只哈巴宾狗姊妹,才是我理想的伴侣。说不定,我还可以享受“齐人之福”呢。我保证,绝不会有大小眼之分。 ※ ※ ※ 直到秋天,我才想起芬芬——我心中的刺。在一个难得清静的晚上,我与主人一同享受“天伦之乐”。炉火摇以,一道道美昧的晚餐从厨房端出,那两只老母狗在篮子里轻轻地打鼾。突然间,有人敲门。 居然有人不识趣,在用餐时刻来访。主人满脸不悦,根本不想去理会来者。女主人翻着眼珠,看着天花板,她的另一半低声咒骂,然后双双消失。我知道,他们一定躲在浴室,假装没有人在家。但是,敲门声依旧,没有放弃的迹象。于是男主人受命前往打发这不速之客。 他无功而返——每次,总是这样——恐怕到门槛就下不了手了;我真想教他如何咬人。跟在主人身后的是一个矮小的人,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啊,是芬芬的主人!他看到我蜷曲在火炉旁时,手里拿着帽子,一脸愠气。 他先报上姓名,说自己名叫白鲁,接着就暴跳如雷,手里拿着帽子,朝我的方向挥舞,像是遭到天大的冤枉似的。 “噢,我的宝贝芬芬——内人和我膝下没有一男半女,因此我们对待芬芬就像自己的女儿。然而,她的纯真无邪却被珐污丁。现在巴经身怀六甲。躲在这屋子一角那只好色的贱狗得给我负责。” 他还以为自己说得不够清楚,于是大摇大摆地走过来,指着我的鼻子;手指因为太激动而颤抖。 接着继续大声痛骂:“就是他,这只野兽。尽管身躯这么庞大——不知他是怎么凌虐我那娇小无助的芬芬。呜呼,她的一生已经毁了。内人更是因此受到莫大的打击,这会儿已看了一回医生,破费不少。我们全家就此陷入愁云惨雾……” 他停下来喘口气,想着下一句该怎么说。我想着这些莫名其妙的事。天啊,我才冤呢。虽然我曾有过非分之想,但不是我干的好中。我还亲眼目睹那肮脏的一幕。如果有一方因此而失去童贞,绝对不是芬芬,恐是那只小肥。 我仔细回想这—切……啊,对了,白鲁一定从他的朋友罗索那儿听到高额赔偿金的事、认为机不可失,于是前来兴师问罪,骗一点银子,除了付芬芬的妇产科诊疗费、替太大买偏头痛药片,还可上馆子订牙祭。换句话说,这是一场生父确认的官司;若是罪证确凿,可要讨一大笔抚育金。 或许,你会认为我这番推论太过刻薄,这人没这么坏吧。告诉你,我对这种人可是了如指掌,钱包正如他们身体里的重要器官。 当然,主人无从得知真相,只是黯然地点着头。白鲁在屋里踱来踱去,抓着发热的额头,口沫横飞地说到罪恶的报应。最后,不再气咻咻地乱叫,只是瞪着我,胸部剧烈地起伏,或许是说了太多,口渴了。我想、他说不定就要掏出一张帐单来。主人头一次没有借酒侥愁,开始质问他。 “你看到了吗?发生在什么时候?怎见得不是另—只狗干的?” 白鲁气急败坏地说,那天他就在场,还带着笔记本,记下详细的犯罪过程。接着,他又不自觉提到芬芬的娇小玲珑,想引起听众的罪恶感和同情心。最后,主人提出我等待已久的问题。 “啊,既然她这么娇小、可爱,这个小点儿……”白鲁—听,马上以手势强调,好比芬芬是一条营养不良的小金鱼。 “这么说来,扯上我们家的狗就实在有点不伦不类。你瞧,他这么高大,是芬芬的好几倍,至少比她高两倍。看来,要有男女关系的话,恐怕不是易事。” 说得好。我不是告诉过诸位,我想克服自然的障碍,但徒劳无功吗?我想,这么说,他该哑口无言了。审判终结!主人英明! 这下子,可以还我清白了吧。白鲁这个骗子终于露出马脚了,我打了个哈欠,翻个身,装作不知道刚开始发生什么事。 但是,他还是赖着不走。 “请给我一只箱子。” 于是主人到车库中—只装酒的旧板条箱。这个骗子把这只木箱放在地上。然后,把帽子放在木箱上。 “好,现在请府上的狗站到箱子边。” 我大惑不解,主人亦不知其所以然,然而,他们还是决定迁就这个无赖。于是,把我拉到箱子边。 这箱子大约到我的胸部。白鲁一看,乐不可支。他连连点了几个头,咕哝咕哝地绕着箱子走。 “哈,我想的没错。把那顶帽子想象成我家芬芬吧这么一来,高度的问题就解决了。” “是的,”他搓着双手,心满意起地说了好几次:“跟我想的没错,就是这样。” ※ ※ ※ 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连主人都难以保持严肃的表情。接着,白鲁—手摸着心脏,对天发誓,我想他打算脱口而出,说什么曾经看到我鬼鬼祟祟地扛着—只板条箱、梯子,还是什么升降机、潜入他家。 然而,女主人突然想起炉子的烤猪排。平常,她的脾气好得没话说,但若做的菜有什么差错就不好惹了。 “胡说八道!”说完,马上冲到厨房,让她的另—半和白鲁互相嘶吼。 这两个男人就这样对骂了几分钟。白鲁最后了解,时间已经很晚了,他早该上床睡觉了。但今天要想拿到支票,大概没有什么指望了。 “这件事还没有解决呢。你给我记住!”语毕,怒发冲冠地拿回帽子,转身离去。 ※ ※ ※ 然而,我们一直都没有他的消息,显然,芬芬生的那一窝小狗只有瞎了眼的母亲才不会嫌弃。有一天,我和主人出门散步时,刚好撞见他们——一堆毛色灰浊,肚子圆鼓鼓的短腿小杂种——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这场官司就此自动撤消。
麻雀变凤凰 生命真是不公平——这点大家都知道,不过,也有好的—面。如果—切按照上帝的计划,我该是条被绑在农舍外头的狗;四面苍凉、每天只能分到一丁点儿的食物,对风狂吠。然而,我们当中还是有得天独厚、得以摆脱卑微的出身,在竞争的世界中成名立万的,号称“灵犬”的莱西就是个实例。这小子一生不可一世,老爱以极不自然的角度将头仰得高高的,倾听古董留声机流泻而出的音乐。他的命可真好,不似吾等犬类——聪明才智有限,又烦煞人也的小畜生——这可是我的亲身体验。 在这本回忆录当中,我想详尽地描述自己的生命历程:从出生以至于今天的功成名就、历经无数的挣扎与沧桑、在荒野流浪的日子,被人类追赶、巧遇贵人、生命中的里程碑和转折点等可歌可泣的遭遇。但此时此刻,让我们把那些都抛到脑后,转向这个重大事件——我成为狗族名流的经过,以及为何决定把生命的观点公诸于世。 ※ ※ ※ 正如很多事情,我的发迹亦纯属巧台。 有位摄影师来到我住的地方要杯水喝,顺便研究一下屋前美丽的薰衣草。我好奇地嗅了一下,并不太想答理他。然而,他却把镜头拉下,对着我拍了几张即兴之作。记得,相片中的我,只有黑色的轮廓——因为太阳在我身后关系,也就是我们法文说的contre -jour(逆光)。我拾起后腿为天竺葵“浇水”之时,还听见他喃喃地说着什么“高贵的蛮族”。 那件事,我压根儿就没在意。有的狗很上相,有些就是见光死。 几个礼拜后,乖乖,我居然上了杂志:哇!全彩的,鬃毛林立、尾巴上翘——一只大无畏的看门狗跃然纸上。有人说,镜头后不撒谎。真是天晓得。 之后,就开始没完没了——其他杂志和星探接踵而来;新闻记者、电视工作人员、四面八方的仰慕者前仆后继,其中还有一对鬼鬼祟祟,想要贩卖过期狗食的夫妻。我都一一搞定了。然后,我开始收到追星族迷哥迷姊写来的信。 我不知道你是否曾有过这种经验: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写信问你有何癖好?天啊,说到癖好,我大概有好几百个,有些可是“难登大雅之堂”。有人还来信教我如何和那高大凶猛的牧羊犬进行“安全的性行为”!(我才不来这一“套”呢。它们那下颌多吓人。) 后来,似乎整个世界都在等待我吐露一言半语,想听听我的“原则”,或是什么“生活风格指南”于是,我认真地思考起这个课题。 ※ ※ ※ 多年后的现在,我发现自己对大文豪普鲁斯特(法国著名作家)情有独钟,他似乎很合我的口味。然而,我们之间也有不少共同的特色。当然,我们都是法裔:他是法国人,我是法国狗;两个都喜欢沉思默想,而且都非常、非常地爱吃小甜饼——他最爱上面有果酱、糖霜、果仁或水果的,我则偏好高钙、酥脆,而且做成骨头形状的。我不禁想到,如果他能把对人生、爱情、母亲、下午茶以及追逐快乐等看法公诸于世,我又何尝不可? 不过,我并非和他一样,可细说母亲过去的点点滴滴,事实上,我老妈生下我和其他12个兄弟姊妹之后,就抛下我们不管了。虽然,当时我对所谓的“母性本能”感到存疑,但在那种情况下,还是不能责怪她。哎,那真是一段昏暗的日子,而且充满着各种渴望。日后再述。 言归正传。由于受到文学那致命的吸引力,我非得好好地整理自己的思绪不可,免得离题太远。 大体而言、我虽出身贫贱,但这一生看来仍是多采多姿,这该归功于—直对我保佑有加的圣伯纳神灵——也许你不知道,圣伯纳就是我们狗族的保护神。我的生命经验形成了我的一些特定的看法。敏感的读者或许会对我的一些奇特的观点不以为然。诸如谈到婴儿、猫、卫生、贵宾狗和好些坚持用老方法量体温的兽医等。对于那些真诚的批评,我不想多做辩解。毕竟像这类作品,如果企图“遮丑”,不能表露作者的一切,就不值得一读了。
在天国与地狱之间 一瞥空旷无垠的地平线,看不到车子和邪恶的主人,刹那间“流浪狗”一词闪过心头。我想,主人莫非摆明他们那“沮丧之家”已不需要我的服务。果真如此.现在我便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思量一下未来。 无庸置疑,这可真是个“转折点”。我发觉,所谓的转折点要看你从哪个角度来看——世间事物好坏参半、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半杯水”究竟是一半空的,还是一半满的?而山穷水尽之后是否真能见到柳暗花明?诸如此类。 正如前述,我天性乐观,因此开始朝好的方面想。现在,我自由自在,可以到处逼遥了。不会冷不防肋骨被猛踢一下,也不必跟着一群荷枪实弹的白痴,在震耳欲聋的枪声下奋力急驰。至于以后的食宿,说句老实话,不可能比先前更差了。因此,把这些抛在脑后,对我来说可谓不费吹灰之力。 不过。有个问题却悄悄袭来。不管我具有多少中中,却天生不会捍卫自己。这就是猫和狗之间的不同。早年,我和一只名叫黑普丝巴的猫有点过节,因此对猫一直很“感冒”这件事,我会日后详述。 把猫丢到旷野中(我可是很愿意第一个挺身而出),在你的发觉以前,他们早就囤固吞下一客“鸟排”,找个喜欢的巢穴或兔窟占为已有。换句话说,它们的适应力强得很,一听到大自然的呼唤,就兽性大发。猫就是有这种本能。顺便一提,依我之见,它们非但靠不住,还有一两项令人恶心的劣习。 如此沉思默想,是把吾等狗族的立场置于所谓的“文明社会”之中。想必你知道我等一族被誉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这个老掉牙的词儿就像项圈般一直跟随着我们。我想,这大概是某个慈爱的老绅士发明的说法,一看到我们那湿润的鼻子,和深情款款的凝视,就不能自己了。但是,人们常常忘却狗儿最痴心梦想的是什么。 其实,人类和狗之间的关系是满功利的。当然,它们之间亦有友谊存在。(说真格的,要不是这种“友谊”,我也不会在这儿高谈阔论了。)哎,谁能否定一张温暖的床、丰盛的三餐和舒适的家居生活呢? 我们高瞻远瞩的祖先,想必在几千年前就了解这一点,判断并下结论:人类是吾等狗族最可靠的饭票。是的,我们有自己的技巧和才能,但这些能担保三餐温饱吗?噢,恐怕不行。我们自己能建造一个温暖舒适、可以避风遮雨的窝吗?答案还是否定的。(尽管猫儿再怎么神气活现,还不是做不到!) 因此,吾等狗族的祖先当机立断,还在“爱犬者惧乐部”和“贵宾狗美容院”出现之前,就决心让我们在人类家庭中繁衍。 人类最经不起馅媚了,把我们的摇头摆尾当作是友谊、手足之情、真爱的誓约……有关吾等狗族的迷思于焉而生。之后,我们就轻松愉快了,不但工作时间相当有弹性,且食宿无缺,而这一切只要些许的运气和一丁点儿阿谀奉承的功夫。 ※ ※ ※ 理论上是如此。然而,我的经验还相当有限,没有人曾亲切地呼唤过我,连物质的享受都谈不上。此外,我现在的遭遇可谓每况愈下。独自坐在山丘上,看着伟大而沧凉的景色,我开始忐忑不安——甚至还想回去找那老魔鬼,趴在他无情的靴子旁。好在,远处车子的声音使我分神,于是我沿着小径下山,走到大马路。觉得眼前有无穷的希望。 有部车子从我身边呼啸而过,其他的车子也是,好像都在赶着上班。尽管我和善地点头示意、跳上跳下地打招呼,众人皆视若无睹。我索性大模大样地坐在马路中间,可人们只会刻意地避开我,或是对我大按喇叭,显然他们是缺乏同情心的一群。这种事见多了之后,让我更加不敢相信人性。 最后,我灵机一动——对了!何不跟着行人? 这么一来,说不定会时来运转。跟用双脚走路的人沟通可能比较有希望,以时速五十公里飞驰而过的人根本不给你一点机会嘛。跟汽车如何“互谅互让?”我想你知道我的意思。所以,我决定把目标转到行人身上。 哎,说比做要来得容易。今天我落到这个下场,还不是因为那个爱打猎的老伙伴把我遗弃在一个像是新西兰的地方——听说,那儿除了林木、树丛和高山,其他一无所有。当然,有人就是喜欢这钟原始的大自然,然而对渴望同伴和救援、孤独得发慌的我而言,实在没有心思享受这种“山林之乐”。于是,我一往直前,寻找文明社会的踪迹。 时间一分一秒地溜走,我闻到一丝微弱而熟悉的汽车废气,想必已是黄昏时刻。对你来说,这一点或许并不重要,甚至令人生厌;对我而言,却意义非凡——因为人类的足迹近了。果然,一到下个山头,就望见了一大堆石头砌成的建筑物,更靠近一点,人世的活动便纳入眼底——熙攘忙碌,人声嘈杂。说真的,跟蚂蚁的世界有一点点像,不过喧嚣多了。 你一定还记得,我是出生在一栋废墟一样的房舍,所见皆孤独沧凉,因此山脚下的世间让我大开眼界——有好几十幢房子,大概佐着好几百人。我想,我未来的灵魂伴侣必定在这村落的某处。由于这种幻觉,我在经历劳累困顿的一天后,犹然兴奋地伸一伸脚爪,引领盼望。 ※ ※ ※ 这个村落在我看来、庞大无比,街道四通八达,每一丝微风都飘送着奇异而迷人的香味。人们似乎毫无目的地游荡者,心中唯一的盘算是晚餐该吃什么。有一群人在街角叽叽喳喳,我就在这儿学到一课宝贵的生存之道——人手里中着东西,好像就不会讲话似的。不要问我为什么,反正那几个人一停下脚步讨论世间事,就把购物袋和菜篮搁在地上,这种高度对我再好不过了。(我的头可举到人类的膝盖和腰部之间;探头到一只没人看管的篮子上,简直是易如反掌。) 机会在敲你的大门时,切不可犹豫再三。我连忙夺走一条凸出来的法国面包,赶紧跑到露天咖啡座的桌子下躲起来,大饱口福。我啃得一干二净,连面包屑都不放过,并计划再次对那只菜篮发动突击。 突然间,有一只手来到我的视线之内,轻轻地拍拍我的头,消失了一会儿又出现时,递上一块方糖给我。我抬起头,邻桌有对年轻男女正对着我笑,并发出有点滑稽的声音,也许他们认为这种没有意义的音节传到一对狗耳,可就意昧深长。我注意到,他们对婴儿也是如此。但是,从音调听来,他们的确相当友善,此外一只友谊的手要比无情的靴子好得多了。因此,我决定讨好他们。 也许你会想,他们是不是没有见过狗?两人不断地对我低声喁喁、一直轻拍我的头,方糖一块接一块地丢给我——这些不都表示“一见钟情”吗?那时,不经世事的我,还以为这是邀请我成为伙伴的姿态,于是在他们离开咖啡馆时,亦步亦趋地尾随其后。 我不否认,自己以为一张柔软的床和新生活已是唾手可得。你大可说我过于天真,哎,我和人类相处的经验还颇为有限,到目前所遭受的,不是辱骂就是虐待,因此有人对我示好,还不大习惯,才会有如此,才会有如此妄想。 我又从中学到一课:只看表面友谊,麻烦必定随后就到。当初瞧那对年轻人对我亲爱的劲儿,我以为——段留芳千古的友谊即将展开。然而,我不仅表错情,还会错意。我一路跟着他们,快到车子的当儿,他们开始尴尬地甩着脚,就在我试图上车的时候,奋力把我推走,猛然关上车门,差点夹住我的鼻子。有个教训不就说道:“小心陌生客的引诱。”我现在可以用超然的角度来思考此中的意义,但在当时,那个事件对我可是一大挫折。 吾等同辈有一些就禁不起这种考验,心理因此不能平衡。我就见过这样的猎犬——碰到—点儿挫折,就颓然倒下、翻过身来,四脚朝天乱舞。我就不会。 “自己跌倒自己爬”,就是这么一回事。我决定效法人类,上街享受购物之乐,让自己快活一下。 ※ ※ ※ 我在街上到处溜跶时,突然某家店门口传出一阵香昧,于是忙足一嗅。啊,“此味只应天上有”,是新鲜的生肉——猪排、羊腿、手工香肠、牛肚、牛肝、髓骨、牛肉等,应有尽有。我闻香而至,却连一个影儿都没见到。要不是后面房间传来让人昏昏欲睡的电视声,可说是死寂得犹如墓地。 在我朝向那摆满佳肴的木桌迈进时,甚至可以听到自己脚蹄划过地上尘土的沙沙声。我想先好好地端详一下,再做最后的选择,殊不知人类活命的定律——优柔寡断通常会坐失良机。但是,嘴巴能衔的毕竟有限,如果有上等牛排,我可不想只叼走一块多骨的脖子。这就是所谓的“三思而后行”吧。 哎,怎知最后反而落得两手空空? 有一对猪蹄膀吸引我的目光,还有一大块小牛肉也深得我心,就在不知如何抉择时,店后方传来一声怒吼。肉贩气冲冲地冲进来,眼球因愤怒而暴突,一边寻找对付我的武器。幸好,他就近拿得到的只是把扫帚,而不是切骨头的锯子或是剁肉的利刀。显然,他使用扫把的技巧不够纯熟,情急之下,打翻了一整排的玻璃罐。我想,里面大概是臆鸭。我趁他手忙脚乱之际,跳过一地的玻璃碎片,在逃之夭夭之前,只能再瞄一眼那块最中意的后腿肉。 早知道,当机立断就好了。犹豫再三只有挨饿的份儿。诸君购物时,勿忘这个教训。 ※ ※ ※ 我的策略不得不重新调整一番。在肉铺的遭遇还透露一件事。村里的店家对吾等狗族怀有某种偏见。你看,小孩子翻天覆地,大人就不会拿着可怕的武器对付他们。你知道了吧。所谓的规则视对象而有不同。有一天,我看到一个人和一条杂种狗离开面包店, 居然平安无事,没有人出来追打。真是奇怪。或许不是所有的狗都会引发人的怒气吧。嗯,也许不幸的只是像我这种落泊的狗。我灵机一动,跑到街上的杂货店,站在店门外,准备实行B计划。 我的计划就像许多伟大的理念,其实很简单。我决定尾随一个顾客进入店内,装作是他的跟班。一旦入内,我们就分道扬镳,待那人使老板分神之际,我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叼起一大块上等好肉。这个策略可说是天衣无缝吧! 杂货店里有许多让人垂涎三尺的美食,和肉铺里血淋淋的生肉各有千秋,但是更引人大发奇想。于是,我怀抱着期待的心情看着过往的人群,希望从中找到“共犯”。 以前,我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多的人,我想,我毕生对人类行为之所以有不灭的兴趣就源于这个黄昏。各种年纪、各种身份、燕瘦环肥都有,摩肩擦踵地齐聚在大街上,却对彼此相当冷漠,和吾等狗族聚集在一起的那股亲热劲儿截然不同——不会彼此好奇地嗅嗅、围成一圈,也没有抬腿的礼节。 说实在的,他们的社交接触贫乏得可怜,只是偶尔点点头或是握握手。当然,现在我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是当初看到他们那样陌然处之、对同类没有兴趣的样子,真是觉得怪异。也许是因为大都会的拥挤造成的,我不该大惊小怪。这的确会使人的感官麻木。 我是如此聚精会神地观察过往行人,乃至于有个女人轻拍我的头时,吓得我跳起来。我抬头一看,是一只空空的篮子和一张笑脸。然后,她转身离去,走向那家芳香四溢的杂货店。我对自己说:好好地把握这个机会吧! 于是像个影子般跟在她后面,装作是如假包换的家犬,这会儿出公差陪女主人购物。 这真是一家货色齐全、传统的杂货店。近来有不少店家里面都只是些罐头、盒子或是包着塑胶袋、奇怪的东西。这家店却有着真正的食物,而且完全“裸露”在空气中——一块块的乳酪、香肠、熏好的火腿,还有一整排熟食佳肴。 你晓得吧,法国人对吃最讲究了,从扁平的碎鸡肉灌肠到陶制的盖碗食物,应有尽有,让人大饱眼福。 我的临时女主人在蔬菜前停下脚步,我对菜叶可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同时抗拒了一下小甜饼的诱惑,随即溜进那条狭窄的走道,直接跑到店后方,也就是美食展售处。 我实在也很中意那些手工精制、有着干酪、肉末和善茄酱的意大利式厚面条。不过,不能犹豫再三了。由于上次在肉铺得到的惨痛的教训,我不假思索,伸直了后腿,爪子伸到放置食物的长桌,张开大嘴咬了约一公斤的上等火腿,然后一溜烟地趴下。 问题是:就在此时,我遇见了另一个同类,该大方地分给它一块吗?这只身材细细长长、尾巴卷得相当可笑的小动物,看来就像痛苦不堪的虫子。只要它用高亢的假声吠一下,不止我的耳膜受不了,”包管连死人都会被吵醒。我想,它行将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因为他的“私处”大概不小心被火腿切片机夹住了,谁料他只发出一小声的哀鸣,便飞快地朝我的膝盖猛咬,还做出“难吃死了”的表情。我忙着甩掉腿上这讨人厌的家伙,顾不得火腿了。就在此时,后面出现一个穿围裙的人。我依稀记得擀面棍打在身上的感觉。 哎,此地不易久留。 这大抵是村里店主对我的“欢迎”。我只能说,千万别相信明信片上那些对你傻笑的村民。这一天我遇上的那两个凶神恶煞足以让骁勇善战的成吉思汗恶梦连连(据说,他在粮食短缺之下,还曾以吾等狗族的肉骨充饥)。 ※ ※ ※ 我又躲在露天咖啡座的桌子下,沉思默想。今天,一度被拒于千里之外,二次掺遭追杀,总计所得只是一小条法国面包和几块方糖,可说所获不大。现在、影子被拉得愈来愈长,夜晚将至,而我今天的目标——张小床和伙食还没有着落。 管他的,明天—定会有新的欢乐和机会,但是长夜漫漫,何处是吾家?要继续躲在桌子底下,还是存未知的世界找个藏身之处?这的确是个问题。 咖啡店老板结我一个明确的答案了。所有的村民人手一把扫把,对付“不速之客”、这个老板也不例外。他是来清除桌下和街上的粪便的。他一步步地接近,就在我们四目相对的瞬间,扫把立即提高至攻击位置。我想对他的“待客之道”略为恭维—番,但是恐怕连提起腿来飞快撤泡尿的时间也没有了。我又再度落荒而逃,只得在乡间找个歇脚的地方。 思量人类对我的“厚爱”,我想还是识趣—点,别打这个村子的主意了。就在此时,小路的尽头传来—股腐败的气昧。原来是一只翻覆的大垃圾桶,里面的东西散落一地。我慢慢地走进,鼻子抽动着——啊,晚餐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于是,我开始研究菜色。 人类丢弃的东西真是无奇不有。骨头、面包屑、鸡鸭的内脏,还有吃剩的沙丁鱼……这些可说是藏在空罐头、纸屑和塑胶袋中的珍味。我推开了只破鞋子,拂去第一道菜——冷冻鸡皮上的灰尘,突然间听到咬牙切齿的声音,事实上,该说是“咆哮”。不管怎么说,这使老兄显然不太高兴。我抬头一看,一只同类的一半身从垃圾桶伸出,怒目龇牙,嘴巴大得可以吞下一颗头颅似的,显然到了高度警戒的状态,活脱是捍卫家园的忠狗。 我想,自己不是胆小鬼,特别是对付年事已高,而且身体赢弱,块头又比我小得多时。因此,我决定无视于他的存在,毫不在乎地把鸡肉吃完,再享用下一道——干酪皮。 美食当前,但是耳边不断地传来鸣鸣哀鸣,距离又是如此之近,真是煞风景。听说,晚宴要是有投资掮客在场也会让人索然无味。不管怎么说,他们不会轻易罢休的,垃圾桶里的那位老兄亦然。 撇开这小小的不悦,今天的晚餐还不错。酒足饭饱之后,我开始郑重其事地考虑住宿的问题。 搜索了几分钟之后,我发现这个村落有个特色:在主要道路上,每隔一二百公尺两旁就有小路,小路的尽头就是房舍。而每条小路都有一只垃圾桶,跟我那个脾气不太好的同伴所占据的大同小异。我运用了一下逻辑法则,断定每一只垃圾桶都有某种可以充饥的东西,虽然不一定能让人食欲大动,但是可供温饱,而且安全无虞、取得方便。 我—嗅,更证实我的理论正确。想到大脑和鼻子的功能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使得胃部得以满足,不禁佩服自己的才智。 第二天的早餐打点好了之后,我开始寻找栖身之处。就在此时,我遇上了困难,我拜访了约五六家,门外都有个可让我小憩一番的窝,然而我一走进,就听到连声威胁、警告,大抵对我的行动不表赞同——这会儿,不是人类看我不顺眼,而是咱家同类——家家户户至少有两只看门狗,看他们大惊大叫的样子,好像我是珠宝大盗似的。 好在,他们的行动都有限,不是被铁链就是被绳子绑住,这使得他们凶狠的本能受到牵制,我就在领土的界线,举起后腿撒了泡尿。嘻嘻,他们再怎么张牙咧嘴也不能动我一根毫毛。这种挑衅的姿态好比到人家做客,评论主人选的窗帘没有格调,准让人恨得牙痒痒的。 有一只牙齿其大无比的大疯皮狗就发狂地想挣脱铁链逮住我。可怜的家伙,我想他的声带可能要扯断了。他的怒吼突然变成了吱吱声,看起来颇难为情。活该! 然而,看完这些余兴节目后,我还是得找一个窝休息。今天真是漫长、高潮起伏的一天,而且学到不少东西,但是这会儿我已经疲惫不堪,对住宿不能再挑三捡四了,只在没有扫把和恶犬的地方就行了。我试着接近最后一家,又是一阵歇斯底里的狂吠猛叫交响曲,只好在森林边缘的灌木丛里倒头大睡。 一提起森林,总让人联想起许多浪漫的地方——静谧的林中空地、林荫深处、大地之浪漫安静的怀抱,以及一个宜于静思冥想之处,然而你也该跟我一样,住上几个礼拜看看。森林给我的记忆就只有一个字,那就是:吵。鸟儿的尖叫,还有它们扰人清梦的啁啾;白天猎人的喧哗和枪声;夜行动物出没沙沙作响,还有猫头鹰的叽哩咕噜,真是片刻不得安宁。因此,我常常辗转难眠,希望有一天能不被打扰,一觉睡到天明。 我常常溜进村子,为的就是暂时从森林的喧闹声中得到解脱。只要和肉贩及杂货店那只讨人厌的小家伙保持距离就没事了。可以四处逛逛,从容愉快地溜啦。中实上,有一两个比较有绅士风度的村民已经认得我了,对我伸出友谊的手。如同以往,只要我想把这个姿态发展成“恒久的关系”,那只手马上就缩回去了。 就在我白天流浪的生涯愈来愈乏味的时候(其实,晚上也一样无聊),我的命运出现转机。这可谓我生命中的里程碑,或是转折点。也许两者皆是。 不管如何,待我娓娓道来,请诸君自行判断。 ※ ※ ※ 有一天晚上,所有的猫头鹰都聚集在我脑袋上方的树上,不知是在进行辩论大会,还是到了交配季节,让我不得安眠。第二天,我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前往村子。我不但无精打采,而且面容憔悴,平常的活泼和机灵全不见了。 在去往村里的路上,我听到身后有汽车声,赶紧跳到排水沟中,让车子先行。不料,这车子停了下来。 驾驶人是位女士,从她下车的步伐,即可感觉我们志趣相投。她不是高高在上地睥睨着我,而是,蹲下来和我面对面。对人类来说,这实在是不算什么,但是对吾等狗族而言,可是意义非凡。此举表示同情、愿意以平等的地位来沟通——这实在是应有的礼貌。 如果有人老是在你头上一公尺以上的地方瞟着你说话,你是不是会觉得不屑而且认为这人有失教养?因此你该可以了解为何我对她这亲切的序曲这么热情——尾巴和身体奋力地摇,发出狂喜的呜呜声,伸出友好的爪子碰触她的膝盖。 就这样,我们在水沟旁“谈心”,过了几分钟,她好像已经下定决心。她打开车门。我的耳朵下垂、情绪低落,之前的经验告诉我,这就是仓促道别的前奏,下一刻车子即将急驰而去,奔向落日,把你抛下——一个孤独的流浪狗。 这次可不同了,她居然请我上车,于是我一跃而旧,乖乖地待在车地板上,尽量不讨不厌。之后,这个刚结交的好朋友居然请我坐在她身旁,你可以想象我的惊讶,心中突然涌起的希望之泉更不在话下。 在兴高采烈的时候,我们都有自己的表达方式。人类总是愉快地拍着彼此的背,而我却是想找个东西来咬。这种咬,并不是侵略的姿态,只是表明赞同目前的情况,眼前的安全带正可派上用场。 我们渐渐驶离村落,开上一条小路,两旁尽是葡萄园。 我们在一座房舍前停下来,跟我过去几个礼拜所见的房子无大差别。耳边又响起熟悉的低吠声,他们大概巴不得咬我一口,我从车上的座位瞥见,这家养的两只狗,都没有被绑起来。经过那位女士耐心地一番劝诱。我才怯生生地下车。跟同伴打声招呼。 幸好,这两只都是母的——一只是邋遢的老母狗,从远处看,像是一头猎犬;另一只则是黑色、跛足的拉布拉多犬。看来,它们对我不会造成任何威胁。互相问好后,她们立刻趴在花园里,一副悠哉悠哉的样子。 这时,我心想:此行恐怕不是单纯的拜访,那位女士把我胡须上的皮带碎屑捡起,带着若有所思的眼神,并喃喃地说道家中其他成员。 我记得,自己当时想着,天哪,千万别让我看到猫,也别是穿着靴子、拿着枪,有杀人倾向的疯子。不知怎么,在一生中最关键的现在,这些奇怪的念头不断地在我脑海中显现。 眼前出现的人,和我想的差了十万八千里——裸足、手无寸铁(这真是个好的开始),而且看起来好像在发呆。我们打趣地看着对方,但是我发现他全然没有那位女士的兴奋。之后,他们俩到角落窃窃私语、我就趁机测览一下四周环境。 对于室内设计,我并没有继承什么流派,只有自己一点看法,这房子对我来说,真是绰绰有余——前后都有花园、屋后不远是未经人工修饰的荒野、室内地板铺着地毯,四处弥漫着那两只母狗的气昧。显然他们住的地方可不寒酸,对我而言,更是高级的享受了。不过,这家已有两只狗了,为什么要让第三只来凑热闹呢? 我偷偷地走近他们开“家庭管理会议”的角落,竖起耳朵。 这家女主人显然执意将我留下,而男主人则犹豫不决。三只狗会不会太多?如果我留下来,有容身之处吗?他们淡淡地提起,可能得找到我原来的主人。但是,女主人使出高招,以痛苦的语调滔滔不绝地说我情况堪虑营养不良,而且连个安稳的窝都没有;更加上她私人的看法,谈到我身上的痤疮、突出的肋骨,以及惨不忍睹的外貌,最后为我恳求,认为我急需细心照料,不然小命恐怕不保……这些话听在我耳里,有如仙乐,我把身子靠在她腿上,表示我们团结一致。 老天保佑,她终于获得最后胜利(我注意到,老婆总是胜的一方)。他们暂留我下来,观察一段时间。哈,只要我保持干净、对那两只母狗言听计从,还有小心别惹男主人生气,我就可以正式登堂入室了。 我舒服地躺着,阳光照在我的肚子上,主人从门口观察我的一举一动。这个世界真是美好,浪迹天涯、好几个礼拜三餐不继的日子恍如昨日。 此时此刻的我,实在太幸福了。
命名大典 经验告诉我,狗的命名绝非想象中的简单。名字和我们一辈子形影不离,一旦成为可怕的错误,必引人发噱。 我就常想起两个朋友,一个是和女作家斯坦因(Gertrude Stein)同名的巴哥犬,另一个则是叫“毒牙”的哈巴狗。从人类的观点来看,当然滑稽有趣;但对吾等狗族而言,可谓无时无刻不难为情。终身成为别人耻笑的对象就不是可一笑置之的笑话了。不但遭人指指点点的,还成为低级趣味的材料。 瞧! 就是这种扭曲的幽默教人失控。一方笑得乐不可支,被讥笑的另一方心中却留下一道情感的疤痕。就拿我的朋友“毒牙”来说,忍受多年的嘲讽后,他几乎成为不折不扣的隐士。白天都躲在床底下,除非内急,或是轻咬主人的足踝表示意见时,才会现身。 幸好,“老板”在为我命名时,似乎已有一些正确的观念。 在那个重大的早晨,我躺在院子里,女主人轻轻摸我的腹部。他们提出好几个值得考虑的名字;我无法主动参与这个命名的过程,不过却相当有兴趣,因此精神奕奕。 过去,有人提到我,不是埋怨,就是咆哮,连骂人的三字经都出笼了,因此有个正式的名衔对我来说,真是件大新鲜事。 直到男主人提起单音节的称呼,我才想到名字长度的问题。他说,这样大老远狗儿就会竖起耳朵,也好叫。想想看吧,若取名“博雷加得”或是“亚里斯多德”,在用力呼唤之际,简直和自己的唇舌过不去。更冗长的名字通堂都简化了。记得那只冠军猎犬——弗辛格托里克斯·亚维家三世(Vercingetorixd‘Avignon III)吗?最后,大家还不是只叫他“弗德”? 女主人和我咿咿唔唔,极其温柔,说我真是“好狗狗”,我也以摇尾,提起脚掌来回应她。突然间,摸着我的手停了下来,倾身向前,面对着我。 “仔仔?”她叫道。 “仔仔?!” 显然,她不是在对她的另一半说话。男主人的年少已成久远的历史了,因此我的尾巴加速摇摆,并礼貌地向她点头示意,我想这是应对进退之道。这么做似乎没错。 “你瞧”,女主人说:“它喜欢这个名字。我们就叫它‘仔仔’好了。” 说实话,不管叫我什么名字,对我来说没什么两样。不管是叫我“希斯克里夫”、“凯萨大帝”、“奥古斯都”或是“密特朗”,都行,只要有美食、人道的待遇,还有腹部按摩就可以了。 他们似乎很高兴做了这个决定,从此我就叫“仔仔”了。说真的,多亏他们的巧思,我才有这么一个既简洁又好叫的名字,不过,听来有点像是在叫那身长腿短的德国腊肠狗。
诌媚的艺术 据说,吾等狗族是人类家庭的装饰品、和善的伙伴、耐心的听众、先知先觉者、笑料的来源,以及地震警报器。但是,这几年来我发觉,这些美德对某些人来说并不够。依我的经验,对我们较有意见的总是女性。找想,或许她们小时候受到太多童话故事的影响。 ※ ※ ※ 在此地,最高贵的莫过于已成“村花”的碧珀格夫人。她年纪不小、身材高大,喜欢艺术品和极晶美酒——她认为这是非常英国式的作风。 她喜欢穿着颜色轻谈柔和、宽本蓬松的衣裳,香味袭人——或许是衣橱内的陈年干燥花的气味——手提袋也有爽身粉的味道。她搜集了好些小巧的陶瓷野猪和低头沉思的母牛。她的信纸下方则是群可爱的兔子。你应该看过,无疑地,她有一副好心肠,不过一开口就没完没了。 她以迷蒙的服神、嘴角带着微笑凝视着我时,我总知道她在想什么。如果我不临阵脱逃的话,她就会轻轻地拍着我的头,姿势高雅却有点犹豫不决——有人拾起死麻雀时,就是这种姿态。然后,她开始叹气:“这狗儿,真是可爱。是不?”她谈起她那些可怜的兔子时,用的也是这种口吻。 “噢,我真想知道,它在想什么?” 当年,我满脑子想的无非是性交,或是下一餐的好菜。当然,这些她是不会知道的。我真想—头钻进汽车底盘,好让她的“自作多情”能够打住,但是我却抑制了这股冲动来迁就她。 每个人都知道她所谓的随身“锦囊”里总有一些小甜饼;因此,我决定以最深情的面容迎向她。她又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后,果然拿出一块让我朝思暮想的饼干,并说道,“真希望它会说话。” 你瞧瞧,这么一位年长的女士居然讲这种傻话,连贵宾狗这种小马屁精听了都要为之脸红。事实上,我不需要讲话,一个人只要有最基本的观察力,就能知晓我的感情与希望。我的“老板”就相当了解我;邻人也不会对我有所误解。 最近,有位查税人员光临本地,他虽不是爱因斯坦,似乎也明白我的心思——因此落荒而逃,一只裤脚还有点湿。不过,这又是另一则故事了。 ※ ※ ※ 因此,虽然我不能言语,但我却认为我是最伟大的沟通专家。我的吠叫雄壮清晰、我的嗅觉胜过于言万语,我的尖声长鸣更教人闻之丧胆。此外,我的咆哮已成愤怒的最佳典范;轰隆一吼,小鸟惊骇纷飞,而踌躇不定的推销员更是拔腿而逃。不过,这样实在太伤喉咙,因此我很少使出这一招。 这些能力表示我音域宽广和音色多变,因此我可说有一副好嗓子。说来,太阳底下没有不会叫的狗,然而并不是每一只都会掌握时机、控制音调。狂吠乱叫并不能每回皆能引起人类的注意。 问问任何一个政客,就知道了,他会告诉你滔媚的艺术为何。如果你不会觉得太恶心的话,就可明白为了选票而甜言蜜语的,要比大吼大叫来得有用。 狗和人类实在没有多大的差别。“汪汪”无人理睬的话,试试展现你的魅力吧。请记住我的话。 依我之见,沟通的关键在于社会学家所谓的“身体语言”:表示哀求之意的爪子、不断抖动的尾巴、深情的凝视,以及狂喜的战傈……这些由专家来表现,简直比言语更有力。 我总认为自己是个专家——天晓得这是练习多久之后的成果。 就以前几天发生的事为例。那天,整个早上阴雨绵绵,到了中午,我的“老板”决定出外走走,并享受一顿悠闲的午餐。这常是他们顺应恶劣天气之道。我知道这真是自私的作法,完全没考虑到我的心情,不过,又有什么办法?于是,我只好跟那两只母狗乖乖地待在家里。从很多方面来看,它们不失为好伙伴,然而有点欠缺冒险精神,因此似乎无意跟着主人出门。我想,或许她们早年接受的训练过度,行为举止已经简化,至今仍无法复原。 于是,我只好自求多福,苦中作乐。先巡视一番——看看厨房是不是有残渣剩饭、试试门和电线的功能如何、重新排过屋里的小地毯……以显示我对这个家“尽心尽力”。 不知怎么,我突发奇想,想到楼上的客房一瞧。对我而言、那里一直是个禁地。天晓得,他们在楼上搞什么鬼。反正我总是不在欢迎之列。 于是我蹑手蹑脚地爬上去。咦,门怎么没关好?嘻,我可以进入这“豪华客房”一探究竟了。 天下的浴室都大同小异,一般而言皆弥漫着香皂的气味,干净得教我浑身不舒服。寝室可就大有不同了——脚下皆是长毛地毯、一团又—团软绵绵的垫子,哇!还有一张大床。真是好床,高度适中,光是枕头就有好几个,上面还铺着高级古典床单。在我看来,这无异于普遍的白床单;我对蕾丝绸可没有多大兴趣。就室内设计而言,我较属于“毛茸茸派”,长毛地毯才是我的最爱。 然而,这张床对我还是有相当的吸引力——如果你天天在地板上的小篮子过夜的话,就可明白我的心情了。于是,我一跃而上。一踏上去,脚底软绵绵地,让我吓了一跳,有如过去不小心踩到那头拉布拉多犬的感觉。一旦驾轻就熟了,我就开始探险、雀跃地跳上跳下,并把头靠在枕头上享受这难得的温存。 依我之见,把枕头排得这么四平八稳的,实在很不得宜。也许,人类睡觉喜欢这个样子,对吾等狗族而言,就有欠妥当。我们喜欢蜷曲着身体窝在一处睡,大概是想回归子宫的下意识(不过,我可一点都不想“旧地重游”)。 诸君可能还记得,我得和12个兄弟婉妹分享一切——唉,往事不堪回首。即使如此,我们仍有蜷曲身躯的本能,也许是为了保护自己吧。于是,我把梳头拖到大床中央,堆成一个圆形的窝。然后,心满意足地呼呼大睡。 不知过了多久,汽车的声音和那两只老母狗的吠叫吵醒了我。“老板”想必已酒足饭饱,打道回府了。 你可能不知道,养狗的人非常在意他们抵达家门时,是否全体列队欢迎,以确定大家忠心爱主。不过,把爱犬抛在脑后,迳行寻乐,至少也会有一点罪恶感吧。因此,他们回来后,总会给我们一点“甜头”,表示补偿之意。不管怎么说,迎接主人归来切切不可怠慢,得赶紧跑到门口,以明亮的眼神和活力十足的尾巴迎向主人。此外,更要表现“念主心切”,让主人明白,他们不在时,生命有如干涸的荒漠。我对这张“席梦思”再怎么依依不舍,也不可留多—刻,于是马上跑到楼下和那两只母狗恭迎主人回家。 直到晚上,事迹终于败露。 由于第二天有客人的即将来访,因此女工人拿着鲜花和一个装着除虫剂的细颈长瓶上楼去。客房是她精心安排的杰作,据说她还会为了床头该摆什么饮料——汽水?开水?——而煞费苦心。她喜欢客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不过,这么一来,他们不就更赖着不走吗?她的另一半就不同了,早早就想对这些客人说“再见”。因此,这桩婚姻势必大有问题。不管如何,女主人这会儿已踏入那“蜜月套房”了。 突然间,楼上传来一声惨叫。啊,大概是我的“枕头重整运动”让她大惊失色。于是,我一溜烟跳进篮子里,比老鼠从水管逃走的速度还快,女主人一来,我就假寐,装作毫不知情。我想,那两只老母狗中,必有一只成了代罪羔羊,真正的罪魁祸首便得以逍遥法外。 听说,近年来,冤情可说足家常便饭,因此我暗自希望这个事件能被列入《冤狱年谱》之中。 我双眼紧闭,竖起耳朵倾听暴风雨来临的前兆。女主人怒指床单上的脚印、弄皱撕裂的枕头,以及其他一两个小瑕疵,以致使她失去角逐“年度最佳家庭管理”大奖的资格。 我听到她的脚步声渐行渐近,于是睁开半只眼睛偷偷一瞄。女主人怒发冲冠,挥舞着手中的证据——玷污的床单,气得好像我在她最心爱的帽子中哎吐(我是做过一次,然而那时情况特殊,情有可原)。我试着保持镇定、摆出迷惑的神情。 然而,我低估了自己脚印的大小,也忘了晨间散步后脚掌间犹有泥巴。她一把抓起我的脚掌和床单上的脚印一对比——完了,铁证如山。我百口莫辩,可预期的是罪名必定成立,对日后的生活亦有严重影响——除非,我赶快行动。 ※ ※ ※ 我从人生中学到的一课就是、不管什么事都有商量的余地。无论是如何罪大恶极,都有得到救赎的可能。只要你协调的技巧够厉害,你可以偷吃主人星期天的午餐、把书啃个粉碎、咬掉小鸡的头……尽管使坏,亦未尝不可。 你知道有一招叫做“认罪辩诉协议”吗?亦即若检查官和被告律师可达到协议,被告愿意认罪,则从轻量刑。不少坏蛋就利用此法逃避制裁,声誉仍然完美无暇。若是你不相信,翻开报纸一看,就知道了。 在我们家,处罚亦如司法审判系统,视罪行之重大与否而定,然而也得看法官和陪审团当时的心情——这点或许更为重要。有时,一点无关痛痒的小错却导致体罚或暂时的流放;然而,同样的过错,有时只是口头警告一下,或是缓刑半小时,只要表现得宜就既往不究了。 所谓的“正义”真是诡异,你总是无法预期最后的决会如何。 ※ ※ ※ 那晚的气氛特别凝重。我怀疑,不只是因为我犯错,更是“老板”午餐过度放纵的后遗症。通常在傍晚时分就显示出来了:不断地抱怨头痛、消化不良、气胀,外加情绪不佳。我看,这下子凶多吉少,法官肯定将对我处以极刑。因此,我非得使出混身解数不可。在这关键时刻得运用上乘的身体语言,我名之为——“诌媚七技”。我将这几招传授给你们,但还是希望你们没有用到的一天。 1模仿可卡犬,四脚朝天,无精打采地摆动着。这种姿态意味着侮不当初,以浇熄人类的怒气,防止他们在盛怒之下揍你屁股。由于平躺在地上,人类也就难以逞凶施暴。 2你可以由语气判断法官和陪审团的火气是不是小一点了,如果是的话,就可以起身,接近他们。这个动作要运用一点颤抖的技巧——羞傀地低着头、全身打着寒颤,以示万分抱歉。你也可以轻轻发出几声哀鸣,表示悔悟之意,张牙咆哮可是大忌。 3坐好。抬起右脚爪,轻轻放在最近一位的膝盖上。不知为了什么,大多数的人都认为这是个亲爱的举动,断然不致挨上一记。 4移开脚掌,选一个人,把头靠在他的膝上。通常,那个人就会忍不住想拍拍你的头。这么一来,肯定能大功告成。万一失灵,再试试下面几招。 5寻找一只可以利用的手。但千万别挑上一只捧着一杯红葡萄酒的手。用你的头,由下往上以坚定的姿态碰触这只手。我之所以特别提到红酒,是因为有桩意外因之而起,不但前功尽弃、我还成了众矢之的。 6此时,应该已经风平浪静了。但是,—千万别得意得太早。我总是利用这个时机撒一下娇,倚偎着人的腿或手臂。此时,最重要的,还是要记得摆出惹人怜爱的姿态。 这么一来,可说是十拿九稳了。然而,要是情况危急,怎么巴结都被拒于千里之外,并惨遭可怕的威胁时,我就不得不亮出最后的秘密武器。 此武器是为何物?说来话长。记得几年前,有一个仰慕我的人送我一个状似圣诞饰品的玩具爆竹,大红色橡皮做的,两端还装饰着美洲的绿枝翠叶——绝对是值得搜集的艺术精品。衔在嘴里更是大小合度、又有弹性。你大概没有咬过松鼠的大腿吧。那橡皮爆竹啃起来的质感就和松鼠差不多,一样带劲儿。另一个相似点是,一咬就会嘎吱嘎吱地叫。我觉得很好玩,不知怎么也总惹得人类发笑。这招可说是履试不爽。因此,在非常时刻到来、乌云密布时,我会坐以待毙吗?或者在严厉的日光下抖缩成—团? 当然不。我飞快地去拿我的爆竹。 7即使到了这个地步,还是得留意技巧。不分青红皂白拚命咬着爆竹,不停地嘎吱,只有让人恼火的分儿。有好几次大家在看电视的时候,我就静静地立于一旁,摆出最落寞的神情,掌握时机发出嘎吱一声。然后呢?总是惹得哄堂大笑。就在几秒钟之内雨过天晴,我又再度受宠。这嘎吱声运用得妙,即可化险为夷。 在此、想奉送人类一句:如果不幸诉讼缠身,切记——不要忘了在口袋里放个橡皮爆竹。
诌媚的艺术 据说,吾等狗族是人类家庭的装饰品、和善的伙伴、耐心的听众、先知先觉者、笑料的来源,以及地震警报器。但是,这几年来我发觉,这些美德对某些人来说并不够。依我的经验,对我们较有意见的总是女性。找想,或许她们小时候受到太多童话故事的影响。 ※ ※ ※ 在此地,最高贵的莫过于已成“村花”的碧珀格夫人。她年纪不小、身材高大,喜欢艺术品和极晶美酒——她认为这是非常英国式的作风。 她喜欢穿着颜色轻谈柔和、宽本蓬松的衣裳,香味袭人——或许是衣橱内的陈年干燥花的气味——手提袋也有爽身粉的味道。她搜集了好些小巧的陶瓷野猪和低头沉思的母牛。她的信纸下方则是群可爱的兔子。你应该看过,无疑地,她有一副好心肠,不过一开口就没完没了。 她以迷蒙的服神、嘴角带着微笑凝视着我时,我总知道她在想什么。如果我不临阵脱逃的话,她就会轻轻地拍着我的头,姿势高雅却有点犹豫不决——有人拾起死麻雀时,就是这种姿态。然后,她开始叹气:“这狗儿,真是可爱。是不?”她谈起她那些可怜的兔子时,用的也是这种口吻。 “噢,我真想知道,它在想什么?” 当年,我满脑子想的无非是性交,或是下一餐的好菜。当然,这些她是不会知道的。我真想—头钻进汽车底盘,好让她的“自作多情”能够打住,但是我却抑制了这股冲动来迁就她。 每个人都知道她所谓的随身“锦囊”里总有一些小甜饼;因此,我决定以最深情的面容迎向她。她又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后,果然拿出一块让我朝思暮想的饼干,并说道,“真希望它会说话。” 你瞧瞧,这么一位年长的女士居然讲这种傻话,连贵宾狗这种小马屁精听了都要为之脸红。事实上,我不需要讲话,一个人只要有最基本的观察力,就能知晓我的感情与希望。我的“老板”就相当了解我;邻人也不会对我有所误解。 最近,有位查税人员光临本地,他虽不是爱因斯坦,似乎也明白我的心思——因此落荒而逃,一只裤脚还有点湿。不过,这又是另一则故事了。 ※ ※ ※ 因此,虽然我不能言语,但我却认为我是最伟大的沟通专家。我的吠叫雄壮清晰、我的嗅觉胜过于言万语,我的尖声长鸣更教人闻之丧胆。此外,我的咆哮已成愤怒的最佳典范;轰隆一吼,小鸟惊骇纷飞,而踌躇不定的推销员更是拔腿而逃。不过,这样实在太伤喉咙,因此我很少使出这一招。 这些能力表示我音域宽广和音色多变,因此我可说有一副好嗓子。说来,太阳底下没有不会叫的狗,然而并不是每一只都会掌握时机、控制音调。狂吠乱叫并不能每回皆能引起人类的注意。 问问任何一个政客,就知道了,他会告诉你滔媚的艺术为何。如果你不会觉得太恶心的话,就可明白为了选票而甜言蜜语的,要比大吼大叫来得有用。 狗和人类实在没有多大的差别。“汪汪”无人理睬的话,试试展现你的魅力吧。请记住我的话。 依我之见,沟通的关键在于社会学家所谓的“身体语言”:表示哀求之意的爪子、不断抖动的尾巴、深情的凝视,以及狂喜的战傈……这些由专家来表现,简直比言语更有力。 我总认为自己是个专家——天晓得这是练习多久之后的成果。 就以前几天发生的事为例。那天,整个早上阴雨绵绵,到了中午,我的“老板”决定出外走走,并享受一顿悠闲的午餐。这常是他们顺应恶劣天气之道。我知道这真是自私的作法,完全没考虑到我的心情,不过,又有什么办法?于是,我只好跟那两只母狗乖乖地待在家里。从很多方面来看,它们不失为好伙伴,然而有点欠缺冒险精神,因此似乎无意跟着主人出门。我想,或许她们早年接受的训练过度,行为举止已经简化,至今仍无法复原。 于是,我只好自求多福,苦中作乐。先巡视一番——看看厨房是不是有残渣剩饭、试试门和电线的功能如何、重新排过屋里的小地毯……以显示我对这个家“尽心尽力”。 不知怎么,我突发奇想,想到楼上的客房一瞧。对我而言、那里一直是个禁地。天晓得,他们在楼上搞什么鬼。反正我总是不在欢迎之列。 于是我蹑手蹑脚地爬上去。咦,门怎么没关好?嘻,我可以进入这“豪华客房”一探究竟了。 天下的浴室都大同小异,一般而言皆弥漫着香皂的气味,干净得教我浑身不舒服。寝室可就大有不同了——脚下皆是长毛地毯、一团又—团软绵绵的垫子,哇!还有一张大床。真是好床,高度适中,光是枕头就有好几个,上面还铺着高级古典床单。在我看来,这无异于普遍的白床单;我对蕾丝绸可没有多大兴趣。就室内设计而言,我较属于“毛茸茸派”,长毛地毯才是我的最爱。 然而,这张床对我还是有相当的吸引力——如果你天天在地板上的小篮子过夜的话,就可明白我的心情了。于是,我一跃而上。一踏上去,脚底软绵绵地,让我吓了一跳,有如过去不小心踩到那头拉布拉多犬的感觉。一旦驾轻就熟了,我就开始探险、雀跃地跳上跳下,并把头靠在枕头上享受这难得的温存。 依我之见,把枕头排得这么四平八稳的,实在很不得宜。也许,人类睡觉喜欢这个样子,对吾等狗族而言,就有欠妥当。我们喜欢蜷曲着身体窝在一处睡,大概是想回归子宫的下意识(不过,我可一点都不想“旧地重游”)。 诸君可能还记得,我得和12个兄弟婉妹分享一切——唉,往事不堪回首。即使如此,我们仍有蜷曲身躯的本能,也许是为了保护自己吧。于是,我把梳头拖到大床中央,堆成一个圆形的窝。然后,心满意足地呼呼大睡。 不知过了多久,汽车的声音和那两只老母狗的吠叫吵醒了我。“老板”想必已酒足饭饱,打道回府了。 你可能不知道,养狗的人非常在意他们抵达家门时,是否全体列队欢迎,以确定大家忠心爱主。不过,把爱犬抛在脑后,迳行寻乐,至少也会有一点罪恶感吧。因此,他们回来后,总会给我们一点“甜头”,表示补偿之意。不管怎么说,迎接主人归来切切不可怠慢,得赶紧跑到门口,以明亮的眼神和活力十足的尾巴迎向主人。此外,更要表现“念主心切”,让主人明白,他们不在时,生命有如干涸的荒漠。我对这张“席梦思”再怎么依依不舍,也不可留多—刻,于是马上跑到楼下和那两只母狗恭迎主人回家。 直到晚上,事迹终于败露。 由于第二天有客人的即将来访,因此女工人拿着鲜花和一个装着除虫剂的细颈长瓶上楼去。客房是她精心安排的杰作,据说她还会为了床头该摆什么饮料——汽水?开水?——而煞费苦心。她喜欢客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不过,这么一来,他们不就更赖着不走吗?她的另一半就不同了,早早就想对这些客人说“再见”。因此,这桩婚姻势必大有问题。不管如何,女主人这会儿已踏入那“蜜月套房”了。 突然间,楼上传来一声惨叫。啊,大概是我的“枕头重整运动”让她大惊失色。于是,我一溜烟跳进篮子里,比老鼠从水管逃走的速度还快,女主人一来,我就假寐,装作毫不知情。我想,那两只老母狗中,必有一只成了代罪羔羊,真正的罪魁祸首便得以逍遥法外。 听说,近年来,冤情可说足家常便饭,因此我暗自希望这个事件能被列入《冤狱年谱》之中。 我双眼紧闭,竖起耳朵倾听暴风雨来临的前兆。女主人怒指床单上的脚印、弄皱撕裂的枕头,以及其他一两个小瑕疵,以致使她失去角逐“年度最佳家庭管理”大奖的资格。 我听到她的脚步声渐行渐近,于是睁开半只眼睛偷偷一瞄。女主人怒发冲冠,挥舞着手中的证据——玷污的床单,气得好像我在她最心爱的帽子中哎吐(我是做过一次,然而那时情况特殊,情有可原)。我试着保持镇定、摆出迷惑的神情。 然而,我低估了自己脚印的大小,也忘了晨间散步后脚掌间犹有泥巴。她一把抓起我的脚掌和床单上的脚印一对比——完了,铁证如山。我百口莫辩,可预期的是罪名必定成立,对日后的生活亦有严重影响——除非,我赶快行动。 ※ ※ ※ 我从人生中学到的一课就是、不管什么事都有商量的余地。无论是如何罪大恶极,都有得到救赎的可能。只要你协调的技巧够厉害,你可以偷吃主人星期天的午餐、把书啃个粉碎、咬掉小鸡的头……尽管使坏,亦未尝不可。 你知道有一招叫做“认罪辩诉协议”吗?亦即若检查官和被告律师可达到协议,被告愿意认罪,则从轻量刑。不少坏蛋就利用此法逃避制裁,声誉仍然完美无暇。若是你不相信,翻开报纸一看,就知道了。 在我们家,处罚亦如司法审判系统,视罪行之重大与否而定,然而也得看法官和陪审团当时的心情——这点或许更为重要。有时,一点无关痛痒的小错却导致体罚或暂时的流放;然而,同样的过错,有时只是口头警告一下,或是缓刑半小时,只要表现得宜就既往不究了。 所谓的“正义”真是诡异,你总是无法预期最后的决会如何。 ※ ※ ※ 那晚的气氛特别凝重。我怀疑,不只是因为我犯错,更是“老板”午餐过度放纵的后遗症。通常在傍晚时分就显示出来了:不断地抱怨头痛、消化不良、气胀,外加情绪不佳。我看,这下子凶多吉少,法官肯定将对我处以极刑。因此,我非得使出混身解数不可。在这关键时刻得运用上乘的身体语言,我名之为——“诌媚七技”。我将这几招传授给你们,但还是希望你们没有用到的一天。 1模仿可卡犬,四脚朝天,无精打采地摆动着。这种姿态意味着侮不当初,以浇熄人类的怒气,防止他们在盛怒之下揍你屁股。由于平躺在地上,人类也就难以逞凶施暴。 2你可以由语气判断法官和陪审团的火气是不是小一点了,如果是的话,就可以起身,接近他们。这个动作要运用一点颤抖的技巧——羞傀地低着头、全身打着寒颤,以示万分抱歉。你也可以轻轻发出几声哀鸣,表示悔悟之意,张牙咆哮可是大忌。 3坐好。抬起右脚爪,轻轻放在最近一位的膝盖上。不知为了什么,大多数的人都认为这是个亲爱的举动,断然不致挨上一记。 4移开脚掌,选一个人,把头靠在他的膝上。通常,那个人就会忍不住想拍拍你的头。这么一来,肯定能大功告成。万一失灵,再试试下面几招。 5寻找一只可以利用的手。但千万别挑上一只捧着一杯红葡萄酒的手。用你的头,由下往上以坚定的姿态碰触这只手。我之所以特别提到红酒,是因为有桩意外因之而起,不但前功尽弃、我还成了众矢之的。 6此时,应该已经风平浪静了。但是,—千万别得意得太早。我总是利用这个时机撒一下娇,倚偎着人的腿或手臂。此时,最重要的,还是要记得摆出惹人怜爱的姿态。 这么一来,可说是十拿九稳了。然而,要是情况危急,怎么巴结都被拒于千里之外,并惨遭可怕的威胁时,我就不得不亮出最后的秘密武器。 此武器是为何物?说来话长。记得几年前,有一个仰慕我的人送我一个状似圣诞饰品的玩具爆竹,大红色橡皮做的,两端还装饰着美洲的绿枝翠叶——绝对是值得搜集的艺术精品。衔在嘴里更是大小合度、又有弹性。你大概没有咬过松鼠的大腿吧。那橡皮爆竹啃起来的质感就和松鼠差不多,一样带劲儿。另一个相似点是,一咬就会嘎吱嘎吱地叫。我觉得很好玩,不知怎么也总惹得人类发笑。这招可说是履试不爽。因此,在非常时刻到来、乌云密布时,我会坐以待毙吗?或者在严厉的日光下抖缩成—团? 当然不。我飞快地去拿我的爆竹。 7即使到了这个地步,还是得留意技巧。不分青红皂白拚命咬着爆竹,不停地嘎吱,只有让人恼火的分儿。有好几次大家在看电视的时候,我就静静地立于一旁,摆出最落寞的神情,掌握时机发出嘎吱一声。然后呢?总是惹得哄堂大笑。就在几秒钟之内雨过天晴,我又再度受宠。这嘎吱声运用得妙,即可化险为夷。 在此、想奉送人类一句:如果不幸诉讼缠身,切记——不要忘了在口袋里放个橡皮爆竹。
酒徒大会 如果你像我一样,有着逻辑思维、天性放纵,而且良知动不动就处于冬眠状态的话,恐怕难以忍受人类口口声声说的“中庸节制”。 说到这点,他们总是道貌岸然,批评这个不能过度、那个不能沉溺中不但要节食,还要禁欲、克制自我、实行灌肠、早餐之前洗冷水浴,而且不忘拜读有益道德修养之书。你一定体验过这些,要是加州友人来访,那就更糟了——他们会跟你啰嗦个没完。 就我自己而言,我的原则是“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去干涉别人。若是你选择的是禁欲修持之路,我只能混——悉听尊便,少来烦我。 ※ ※ ※ 不幸的是,世间到处都有伪君子。人类一方面刻意地弃绝享受,另一方面却对酒爱不释手。说来,人最爱喝酒了——在我抵达这个家后不久,就发现堆积如山的空酒瓶。 喝酒很少是个简单、自发性的过程,总是和时间有关。我不知注意到多少次了:每每有人提议喝一杯时,其他人第一个反应是什么呢?低头看表。好像时间和口渴有关似的。在一致赞许之前,还要装出有一点勉强的样子,接着再以国际时差借题发挥:“在地球表面,无论何时都有人在啜饮加冰块的烈酒。”这么一说,似乎就万无一失了。 然而,人类还是不厌其烦地编造喝酒的借口。如果要开怀畅饮、发抒一下自己的野性,我从来就不需要替自己解释,立即欣然加入。 人类非喝不可的场合还真多,举凡生日、婚礼、守夜、迎新年,或是岳母辞世,乃至于拿破仑爱马的忌日等,各种借口层出不穷,令人咀为观止。我还见过有人以看到第一只杜鹃为由,饮酒作乐的呢。 然而,依我的经验,最无聊的借口莫过于“品酒”。为什么呢?明明贪杯,却以“增广见闻”为名。请继续读下去,然后自行判断,看是不是如此。 ※ ※ ※ 这个事件的主角是一个身材短小、有着O型腿的家伙,一整个口袋都是开瓶的螺丝锥,仰慕者皆称之为“灵鼻葛斯东”。他提供当地居民自家葡萄园酿的酒,而且总是说,只献给少数的品酒行家。只要是馅媚奉承的话,他们一律照单全收。而且,家中便不虞缺酒,省得去他的葡萄园,被灌了几小时后,再东倒西歪地开车回家。 有一天葛斯东居然说服主人敝开大门,提供场地,以进行“品酒大会”,尝尝特选美酒。真不知道葛斯东是怎么办到的,大概是拿什么贿赂主人吧。于是,各方好友都在邀请之列,准备于午时十二点“开饮”,还有——不要忘了带支票簿喔。你瞧,原来葛斯东打算把行将上门的顾客灌醉,让他们迷迷糊糊地订这些昂贵的酒。 ※ ※ ※ 葛斯东提早到达打点一切。正如前述,他身材短小,唯一的特殊之处是鼻子。他忙进忙出地陈列他那些“宝贝”, 那副焦躁不安的样子,有如找不到爱马的骑师。 摆在桌上的是:一排酒瓶、一列金鱼缸似的酒杯、为那些垂涎三尺的人准备的纸巾,还有—些小桶子,以供品酒后吐掉之用。然后,他亮出开瓶的螺丝锥,这真是隆重壮严的一刻。他打开瓶子之时,轻声低吟:“每一瓶都是上帝的奇迹。”接着、拿着瓶塞冲进厨房,在女主人的鼻子下方摇晃着。那时,她正忙着准备食物。主人也放下削了一半的铅笔,助她一臂之力。很快地,饭厅就像是村里节庆时出现的点心摊。 ※ ※ ※ 酒瘾必定有助于守时的观念。我之所以这么认为,因为午时—到,这些美酒的“学习者”已经全员到齐了。大多数是老面孔:没有天份却想当水彩画家的爱洛依丝、在溪谷上方养殖蜗牛的女人和她的文夫——一个饮酒成癖的落魄作家、从苏格兰来此避难的安格丝、当地的村民莱儿和吉姆,还有天生长着酒糟鼻的英国绅士查尔斯,他专事名酒买卖可说是个品酒行家。换句话说,这些人代表着当地社会的渣滓,迫不急待地想—尝今天的第一杯酒。 外头烈日当空,因此我决定待在屋里,躲在桌下荫凉处,希望得到出奇不意的赏赐。 女主人在厨房忙得团团转、她准备的美食有馅饼、意大利蒜昧香肠、各式口味的水果塔,以及乳酪。过去经验告诉我,酒一入口,手就不中用了,因此食物常从指尖溜下,在桌下守株待兔,必有所获。然而,为了吃到一口美食,我也得付出相当的代价——我不得不听那些最荒诞不经的话。自从我放弃电视以来,耳根从来没有这么难受过。 一开始,众人惧寂,葛斯东一人唧唧喳喳地讲述品酒的规则,强调味蕾的准备工作,以品尝出微妙的滋味,还要注意鼻孔的关键地位,以及一些有的没有的废话。之后,是一阵短暂的肃静,每个人都全神贯注地凝视自己的酒杯。 突然间,一声巨响,把我吓了一跳,以为排水管爆裂了。 这简直是牛饮,大家无不咕噜咕噜地喝,用尽全力拉长那吸吮的声音,然后啐一口到小桶子里。真是难登大雅之堂的举动。就我所知,有些小朋友没这么粗野,就很丢脸地早早被父母送上床。然而,这群人似乎颇自鸣得意,那短小的葛斯东口口声声称道他们品酒的技巧已经“出神入化”了。我敢说,只要有人在品酒,这个葛斯东还是会用—样的话来赞扬。 依我的浅见,推销员的都夸奖实在是天底下最虚伪的语言。 又是一阵咕噜咕噜的声音;仔细一听,吐啐之声此起彼落。然后是长长的漱口声,接着那位专事名酒买卖的英国绅士查尔斯开始发表高见。 “嗯、黑莓、松露、几种香料,还有一丁点儿鼬的气味。哎! 实在是难以形容。不过——”这话博得满堂彩,你可察觉大家都醉了。接着查尔斯又以人来比喻酒。 “就如小孩子熬夜——似乎太早了些。” “但是,”短小精悍的葛斯东站了起来,尖声说道:“这酒可说早熟得好。不但身躯已经长成了,还有脚、肩膀、胆识,更是系出名门,有着受人警畏的品格。此外,还有企图心呢。”说着说着,又帮大家倒了—杯,其他的鉴赏家也加入了这场唇枪舌战。 这些人分成两派,法国人设法巩固自己的阵营,并把那些英国绅士团团围住,进行—场有趣的言语大攻击。查尔斯想要侮辱对方,却赞扬起法国波尔多洒来,这种错误好比把球投到对方的篮框里,长他人气焰,灭自己威风。茱儿和吉姆暗自窃笑,并问这昏了头的查尔斯,今年英国温布尔顿的葡萄收成如何。接着,大家又开始七嘴八舌。此是,爱洛依丝从恍惚中回到清明,说道:“这酒最奇待之处,就是有着一点灰烬的气味。我可以感觉出这点。像我们艺术家这么敏感的,才得以判断出来。” 然而,这个自称为“艺术家”的女孩子在有生之中还不曾拿过画笔。 着是周遭的人神智较为清楚的话,包准认定爱洛依丝“三度酩酊”,并把她送到阴暗的房里,给她一点嗅盐和—杯开水。我本来以为,英法两国的外交关系将因对酒的意见分歧而更加紧张。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些“壶中仙”却把她的话当真,平心静气地讨论起酒的香气来。 在研究人类行为方面,我虽是相当认真的学中,但听他们这番胡言乱语,也有受不了的时候,这时,刚好已是下午散步的时间。通常,我总是跟主人—齐出去溜跶的。但这会儿,这群人说得更天花乱坠了、而“老板”像生了根似的、粘在座位上像对咧嘴而笑的傻瓜,因为我决定让他们好自为之。 ※ ※ ※ 独自探险,说不定挺不错的。特别是,我早就想去造访邻家—只新来的狗。我曾在森林小径瞥见这只迷人的小东西。要不是主人强把我拉走。我就有机会当面向她示爱了。所以,此时此刻,就让这两个“品酒顾问”继续口沫横飞、我要出门散心了。我想,在历经品酒大会的脑力激荡后,葡萄园里的幽会将有助于我的思考。 然而,这种事是急不得的。若说我老古董也没关系,然而我不相信因渴望过度而喘着气,把舌头伸得长长的,会有助于感情的发展,太猴急绝对会坏事的。况且,我从来就不曾仓卒穿越森林,怕因此而错失了什么。我宁可眼观四面、耳听八方,小心翼翼地前进;另—方面,就像荒野的主宰般威风凛凛地巡视,让小动物闻之丧胆。 森林一日数变,不是人的肉眼能察觉得出来的,只有像吾等如此灵敏的鼻子才能判断出是否有猎犬经过、野猪有无穿越小径、兔子曾否出来嬉戏,以及人类的踪迹。 往下一嗅,是干燥、有点刺鼻的松针,混合着野生植物的气味。运气好的话,还能找到旅人遗留下来的火腿三明治——大自然无处不是惊奇。 我在树丛间翻了个大筋斗,随着声音和味道到处游走,来到一个斜坡,居高临下地观察那栋农舍。我往下一看。噢,我的睡美人就在树荫下沉睡,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我即将唤醒我的小美人。不过,还是先等一下——我不是想表现神勇或是浪漫的情怀说实在的,是提防拿着抢乱扫一通的果瓜。 嗯!四周静寂,真是个好时机,于是我蹑手蹑脚地前进。从近处一看,我的心上人比我想的要来得娇小,然而玲珑有致、散发着年轻的气味,还有迷人的小胡须。 她随即跳起,大叫一声,咬我一口,之后藏身在一只大花盆后面。如果你不晓得的话,让我告诉你——这些征兆就是一见钟情。 爱情的表达方式真是奇怪。 我们眉目传情。或许该说、我尽量摆出多情的姿态,含情默默地望着她。最后,她似乎感受到我的情意了,但我们之间却有严重的阻碍:我的身高是她的两倍,如果没有外力协助的话,我们根本无法从肉体接近(你知道我的意思吧)。唉,这种情况可谓——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不得不考量一下现实的问题。 然而,我是不会轻易打退堂鼓的。在暮色渐渐深沉的同时,我还在绞尽脑汁,企图以逻辑思维来解决问题。 然而,这段甜美的插曲嘎然而止。我觉得天摇地撼。地震了吗?才不是呢。我一直陷入沉思之中,就在不知不觉之间,有人朝我的肋骨猛赐一下。他就是这栋农舍的主人,从裁缝教室踏着蹒跚的步子走回家的这—刻,撞见我们。他心眼不正,便以为我们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丑事。 ※ ※ ※ 我赶紧开溜,回到农舍上方的斜坡,躲在灌木从的后面,沉思默想。唉! 我的爱可说是近在咫尺,远在天边。我们这一对时运不济的恋人,就这样活生生地被拆散了,留下的,只是无尽的相思。 我开始为一阵强烈的空虚感所攫获,这时猛然想起——天色已暗,我的午餐到现在还没入口呢。夕阳西下,星光满天,我带着既酸楚又甜蜜的回忆往回家的路走去,一边猜测,厨房里有什么大餐在等着我。我可不是为爱憔悴的人——至少,饥肠辘辘的时候不会。 入夜后的森林通常不是个熙来攘往之处。因此,我很诧异、前方的小径和树丛居然出现了好些手电筒的亮光。我屏气凝神。夜晚碰到陌生人时,不得不小心为上。他们说不定是猎人,我可不想被当作是美味的猎物。在树林里,意外事件有如家常便饭。据说,猎人总是先乱射一通,再来道歉。就在几天前,诺瓦端夫人的爱猫刚枉死枪下,她因此哀恸逾恒。不过,这可与我不相干,所以没有人怪到我头上。 我溜到小径旁的坡地,从高处查看这些手电筒的来源。就在闪烁的亮光之间,我依稀看到一群人的身影。他们跌跌撞撞地在草丛中行进,一下子碰到树干、一会儿被石头绊倒,摔个四脚朝天。就在此时,有人一屁股坐到尖锐的东西,痛得大声哀嚎。这声音似曾相识,我向前一看——原来是灵鼻葛斯东和他那一班酒肉朋友。显然,这场夜游就是品酒大会之后的余兴节目。 我想,反正快到家了,就跟着这些人一齐走吧。葛斯东按摩着他的伤处,我面向他轻轻地叫了几声,告诉他我来了。 他看到我,简直是大喜望外,忘了自己的伤痛,马上呼唤所有的人前来。他尖声叫道:“是仔仔! 我发现它了。谢天谢地,女主人一定高兴死了……” 这群人兴奋地轻拍我的头,对于我的出现啧啧称奇。我恍然大悟,原来他们已组成一支搜索队,特别出来寻找我这只宝贝狗。然而,要不是我自己现身,他们还在树林里东倒西歪。不过,这并不重要,让我感动的是他们的关心。我清点人数,确定大家都到齐后,就带领他们回家。 ※ ※ ※ 女主人看到我时,果真欣喜欲狂。随便数落我几句,就帮我准备晚餐。这一顿可真是美昧,还有些鲜嫩的鸡肉,是用我最喜爱的马沙拉白葡萄酒闷煮成的——也许是帮我压惊吧。你或许猜想,我在酒足饭泡之后,准备跳进篮子,进入黑暗的梦乡。 错了! 我前面不是说过,人类喝酒的借口简直是无奇不有。我的“历劫归来”便成了饮酒庆贺的最佳理由。这些酒徒不开怀畅饮才怪。小个子的葛斯东一马当先,又拿出那把开瓶螺丝锥。其他的人围绕着他,就像在撒哈拉沙漠流浪了一个月的骆驼。记得我在桌下睡着之前听到的最后一句是——玫瑰红葡萄酒禁不起长期的运送。 胡扯,若是极品,没有禁不起考验的。
灌蓝高手 主人有个朋友,和我一样做得钻到桌下放松自己。这神人真是风毛麟角。他不时来访,总是把餐桌礼仪和社交辞令置于—旁。从他第一次悄悄溜到桌下与我作伴,我们就结为莫逆。 诸位读者可能觉得难以置信,然而,我有照片为证。他说,这么做有益消化。但是,我猜他心里真正想要的,可能是一个安静而沉稳的伙伴,以从桌面上的唇枪舌战开溜。不管怎么说,他实在与我很投缘。 恰巧,他也是英国网球界的重要人物——不知是女王惧乐部的首席球童,还是承办酒席的资深干部?反正,他总是得以置身决战现场,与网球名人和皇室同在一堂,也可使用贵宾室的厕所。这种种真是难得的殊荣。 有天中午吃完饭后,我们在桌下待了好一会儿,我才得知这些。 ※ ※ ※ 正如前述,我在心血来潮时,常常喜欢哎东西,当然有活的东西可以啃,更好。但是,得先把这东西抓住。不知为什么,主人看到我这么做时,总是皱着眉头。因没有更好的替代品,我只好以棍子、拉布拉多犬用的毛毯或是客人的鞋子等将就将就,大抵而言,这些东西部相当乏味。有一次,我—口咬住一个小朋友的熊宝宝。没有多久,小熊的肚子就跑出来了,小朋友一面嚎啕大哭,一面对我咬牙切齿。最后,我这个胜利者反而遭到关禁闭的下场。此外,小熊肚子里的东西都是人造纤维,害得我消化不良。如果你曾在二流意大利餐厅吃过橡皮一样的乌贼,你就知道我的意思了。 ※ ※ ※ 就在小熊事件之后,我得到生命中的第一颗球——一颗网球。我对球从此一见钟情。这个小东西圆圆滚滚、弹性奇佳,我把它衔在嘴里的同时,还能吠叫。初相见之后的几个礼拜,我和这颗球可说是形影不离。 然而,有一天那个在女王惧乐部出入的朋友看了一眼我的球,居然不屑一顾地说:“实在不及冠军赛的标准。不但光秃秃的、又肮脏,而且走样了。”他这么批评我的“爱球”,你该可以想见我有多伤心,说实在的,你也可以把这句话套在几个在这里出现的客人身上。然而,我就不会出言不逊,随便侮辱人。 我的原则是,和善地对待所有的人——只要他们给我狗饼干。 由于“爱球”惨遭批评,我有好一阵子心情都难以平复。之后,突然有人送来一个大盒子,上面的收件人赫然是我。邮差亲自双手奉上,这可不是天天都会发生的事。然而,他却故意促狭我,说我不用签名了,反正我也不会。又称道自己机智幽默,想出这么有趣的话。我马上冲出去,在他那袋尚未送达的邮件之上,提起后腿——这就是湿淋淋地报复。 进去屋子里的时候,盒子已经打开了,“老板”正在研究里面的一封信,上书内容物的来源。里面全是网球,大概有几十个,几乎是全新的,而且还有薄薄一层鲜黄色的绒毛。信上说,这可不是普通网球,而是曾陪着网球名将参加世界级大赛的,你一定在电视上见识过他们。这些球刚历经男子总决赛,下场不久,还热热的呢。我们的朋友特别捡起来,送给我。 ※ ※ ※ 一开始,我只是静静地坐在一旁,带着满足的微笑,注视着这些球。原来我只有一颗,突然间有——整盒,那种感觉就像暴发户一般,亦如突然升做高官的法国政客。在出入城堡、坐拥名车,并享受公费购买的鱼子酱之后,已无法再回去过寻常百姓的日子;早该被送进养老院了,还死抓着权位不放。老实说,要是我,—样也会死皮赖脸的。 我端详着这些球,并做—番整理,准备挑选—颗来做日后的玩伴。然后,把鼻子凑近一闻,却嗅出—股奇特的气昧。如果你曾观看网球赛——也许,没有别的好玩的事可以做——便会注意到,选手通常喜欢把多余的一两颗球放在短裤口袋里。就在这样黑暗、湿热之处,由于某种渗透作用,这些球也感染了运动员的性格,有着大腿的汗昧。要是你的嗅觉和我一样敏锐的话,也许可以辨识出这是何人的气味。当然,我是无从知道其姓名,然而却可推断其种族。 我以归纳法,把这些球分成两组。左边是来自旧世界的——世故、成熟、散发出条顿民族的修养和—种不含酒精的碑酒味儿。另—组,很明显,是从黑暗大陆来的,既热,又多尘,且有着刺鼻的草原气昧。我不是说过,不能告诉你球的主人是何人。然后,我想你会发现,得以参加准决赛的选手正好来自德国和南非。我的鼻子挺不赖的吧。这真是有趣的现象,不是吗? 网球实在没什么好玩的,这点倒是挺令人芜尔。此外,在所谓的球类运动当中,有个基本原则常为人所误解。对我而言,球赛的本质似乎应该是想办法从对手那儿把球夺来,再躲到个不被打扰的角落好好享受一番。然而,看看这些身价令人昨舌、打扮俗不可耐的选手是怎么折磨球的?他们又是重击、又是猛踢、用于扔的、用杆打的、使之跳起、放在篮子里、打到洞穴里……总之,实在是辜负了这颗好玩的球。你看! 他们这会儿还亲吻彼此、热情地握手,不一会儿就勃然大怒,跑到一旁生闷气。想不到吧。这些成年男女举止竟如此幼稚,远不如一些五岁的小朋友。 ※ ※ ※ 可不要以为我缺乏运动细胞喔。一球在手,我可把玩个好几个小时,使得大人好奇地从酒吧走出,并少做一点坏中。我总是胜利的一方。我的荣耀可说是实至名归。 首先,我先选一个高地,楼梯最高的地方、矮墙,或是游泳池畔高起之处——总之,高高的地方都可以。其中又以楼梯为最,因为更可加强心脏循环系统的功能。待会儿听我解释之后,你就明白了。 我走到定位,站好,嘴巴衔球,头低低的,就像一只沉思中的秃鹰,准备朝下狙击,享受一顿生肉早点。很快地,我这静止不动的姿态便引起周遭人群的注意。 “仔仔在做什么啊?” “它是不是病了?” 就在大家把目光集聚在我身上时,我慢慢张开嘴出,让口中的球,顺着阶梯或斜坡飞滚而下。我先是不动如山,目不转睛地瞪着那颗球,然后冲下去。说时迟,那时快,一转眼那颗球又回到我口中了。这真是精彩万分,教人叹为观止的一刻。 后来,总算有人能掌握游戏的窍门了,懂得去把球取回,交给我。然而,还是有人特别迟钝,似乎连午餐时刻,或今天是星期几都搞不清楚;这些人总要我吠一声,才知道游戏开始了。他们跑向前去取球,然后交还给我。之后,我会给他们—两分钟休息一下,再进行下一回合。 我先前不是提到楼梯的妙处吗?是的,在梯子上玩,不但加倍热闹,更有益健康,总比拿酒杯来练腕力,或是以刀叉来做举重强得多。球往下跑时会产生多重音响效果,参加者把球交到我这儿时,又得一路咚咚咚地爬上去。每个医师都会说,这十分有助于双腿和肺部。 然而,玩久了,我也会出现疲态;有时,球不晓得跳到哪儿,就不见了。更常见的是,那些人一看到点心,就开始心猿意马。以下,将提供一个专心致志的最佳范例,只要一心一意必能征服一切。 有一天晚上,大伙儿快乐得忘记我的存在。我试着引起众人的注意。正如以往,摆出沉思者的架式、松口让球往下跑,甚至大声吠叫,不想大家还是谈笑风生,无视于我的暗示。我最后还得拉下脸,自己去把球捡回来——这简直比网球名人自己掏腰包卖球拍还令人难堪。我强忍住泪水,也没惊动任何人,默默地想着出奇致胜的招数。 这群客人,将近十个,男女老幼都有,在矮桌子旁团切坐。前菜一上,就开始狼吞虎咽,一边感叹人生苦短,—边伸出喝个精光的酒杯说:“再来一杯。”没有人注意到,我像个幽灵般在如林木的手脚间穿梭,到达桌边。 然后,我化身灌篮高手。啪! 把球丢进一大碗义黑又油、由橄榄制成的普罗旺斯沾酱。这些酱料飞溅起来,蔚为一大奇观。坐在旁边的、都成了麻脸。 这时,人人嘴巴张得偌大,几乎合不拢来。自此,每次我一拿起特选的球,大家莫不对我敬畏三分,有如看到冠军进场。 我大力推荐这道普罗旺斯沾酱风味的网球。倘若你没有尝过的话,可向我索取食谱。
闻其味而知其人 又来了。今晚又有派对,—大堆文人雅士将齐聚一堂,在餐桌上一句来一句去地斗智,并逞口舌之快。然而,这尚属好的一面。我们等着瞧吧。 ※ ※ ※ 之前、女主人的“另一半”总是显出焦躁不安的神情,查看一切的准备工作是否完善,好让客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他从地窖搬出一大堆酒来,不经意地数落这些人酒后可能出现的丑态,不禁芜尔—笑。 正忙着制作奶蛋酥的女主人,听了之后,怒不可抑,严正地告诉他,他们都是咱家的好朋友。她的“另一半”不以为然地说,他真想知道哪一个是滴酒不沾的圣人。女主人也不甘示弱,反唇相讥。厨房正忙得不可开交时,我的存在实在是多余的。我在众多人脚之间穿梭,—不小心就会被踩个正着。 为了安全起见、我还是到花园去沉思吧。 ※ ※ ※ 为什么人总喜欢群聚在—起吃饭?这种习惯源起于何时?人类在幼小时,似乎不是这个样子的——也许这就是婴儿唯一的优点。这些小东西总是独自进食,然后把食物溅得满地都是,因此吾等狗族就可占“地利之便”。除了这点,我百分之百同意美国喜剧演员菲尔兹(w.C.Fields)的看法。有人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宝宝,他竟答道:“煮熟的。”哇,真补! 虽然我可以“大狗不计小人过”,不在意他们把羊肉泥喷得一地,然而我还是要说,大部分的宝宝都是防不胜防的小猴子,动辄以拉扯你的胡子或是耳朵为乐。 好在,今晚的嘉宾没有这些讨人厌的小鬼。其实,从家具的陈设就可以看出来。要是屋子里什么东西部收拾得一干二净,有如手术室一般,想必小暴君即将光临。然而,今天并没有,因此我想,今晚该是大人的聚会、这些成人虽然也有潜在的危险性,然而,比较不会不按牌理出牌。 我敢打赌,正如往常,几杯黄汤下肚,可爱的家园就会变成动物园——震耳欲聋地乱叫、任意张牙舞爪、背着好友说出不堪入耳的话,只有在非常偶然的情况下会丢一两块吃的给桌下的“少数民族”。然而,却有人称此聚会为文明生活的至乐之一。告诉你吧,这批人不但会参加有氧舞蹈,也会把宝贵的一票投给精神异常的政客。 ※ ※ ※ 不管如何,终有曲终人敬的时候。啊,往者已矣,来者可追——我和那两只母狗立刻前往厨房寻找羹剩饭;除了享受这“二手”佳肴外,并聆听和善的主人发表高见——他们一边数着空瓶,一边发誓,再也不让这些狐群狗党上门了。 在这派对上发中的事可说是无奇不有、包括古典悲剧、低级笑料、感人的故事、恶毒的毁谤、互揭疮疤、仟侮情录……有一次甚至出现暴力行为。事情是这样子的。 富兰克林太太——一位令人望而生畏的美国女士,每年浩浩荡荡地前住安提柏览胜时,总会顺道来访。—回,她要求为她引见—位“不折不扣的当地人”。这可是有点为难,因为在这盛复,所有的“当地人”都隐居起来,或是躲到又湿又凉的苏格兰——在那儿,他们就可身着奇装异服,而不会招人非议。因此,这个请托可说让主人伤透了脑筋,最后勉强找到劳尔,一个胡须满面、热中政治的当地人从亚维农大驾光临。 不管是女主人,或是她的另—半都不喜欢劳尔,然而,还是不得不“牺牲小我”,以不辜负富兰克林太太之托。这个劳尔,下巴细长、性情刻薄,那张嘴喝起酒来,真像个无底洞,但是,主人实在别无选择——他是百分之百的当地人,而且总是不厌其烦地告诉每—个人:他不但足土生土长的法国人,更是法国文化遗产最忠实的守护者( 依我之见,主要包含博物馆、手舞足蹈,以及有计划的暴饮暴食)。不管怎样,劳尔还是放下身段如期赴约,并选了一件比较干净的皮衣穿上。而富兰克林太太为了这位佳宾特地穿了件印花洋装,并为劳尔的出现感到满意。 他们在杯觥交错之际,展现了绝佳的外交风范,谨言慎行并仔细聆听对方所说的种种,诸如甜瓜的价格、担心棒球帽颠倒戴会有不良影响等等。我想,这么一个美好的夜晚即将浪费在辞不达意的客套话上。 就在此时,主人突发惊人之语。他之所以还清醒、大概是由于恶作剧的念头在作祟。就在白兰地滑下众人咽喉之际,他提到欧洲的迪士尼乐园,一场轩然大波就此掀起。 ※ ※ ※ 劳尔听了这“魔咒”差点呛到。 “真是恐怖!法国文化——人类文明皇冠上最灿烂的瑰宝已经为贫乏无味的美国风潮所珐污,什么‘可口可乐’、‘大汉堡’,现在连那只可恶的米老鼠都要入侵了。戴高乐绝不会让这种庸俗不堪的东西登陆!” 我们的迪士尼女士也不甘示弱。 “胡扯! 说到庸俗,哪比得上法国的蔚蓝海岸,此外,”她又倒了一杯酒,“从欧洲迪士尼的下水道工程就足以看出法国的水准如何了。” 听她这么一说,你可能以为米老鼠即将进驻爱丽舍宫。不知劳尔是不是有祖先从事水管工程,因此才会怒不可抑。他随即站起,重击桌面,有如是十级强风,恨不得在一夕之间吹走美国带来的邪物、魔鬼,从口香糖到席维斯史泰龙皆是(在此插嘴一下,这两者在法国特别受到欢迎)。他还不就此罢休,像是疯子般挥舞着双臂,并狂饮着白兰地。最后,更批评富兰克林太太的外貌。 “瞧她那一身衣服,”他喊着嘴,不以为然地说:“正代表俗不可耐的美国。” 当然,劳尔此举,实在是太过火了。他这个人总是这样,这也就是他在社交圈中红不起来的缘故。 富兰克林太太像旋风一样,起身绕着桌子跑。这把年纪活力还这么充沛,真是不简单。她提起皮包一甩,刚好打中劳尔的鼻子。她的皮包看来满重的——也许是周末备用的珠宝,或是半打对付色狼的喷雾器——反正,劳尔因此挂彩了。这么一来,更使得她想趁胜追击,于是穷追猛打,大喊“杀——”,不击倒劳尔绝不甘心。 或许,你会问,我们这些修养到家的观众有何反应? 答案是,不动如山。面临双方想争个你死我活时,切记明哲保身,否则必定成为众矢之的。这套法则不但可运用在人身上,吾等狗族亦适用。 从这次聚会,我们可以得知:在一个种族复杂的社会,难免会有想不到的歧见。今晚的派对想必会相当精形。 人未声先达。你有没有见过发情的驴子? 它们又是大叫.又是跺脚的——这些人的最佳写照莫过于此。更让我生气的是,他们对我简直视若无睹,连最起码的问候都没有。我想也许是迫不急待地想喝一杯吧。他们鱼贯进入、我跟随在后,端详每位女士的皮包,看哪一个可充当秘密武器,并观察他们的那像舞蹈似的见面仪式。 他们的作法是有点特别——男人互相握手,女人亲吻着彼此的脸颊,然而,我认为这种身体接触文亦没有实质意义。不管是弯腰、点头或飞快—吻,都徒具形式。只是握握手或贴贴颊,能有何新奇的发现? 反之,我的问候就诚挚多了,而且真情流露。在接近的同时,我奋力接着尾巴。原本羞涩的人,这么—来,就敞开心靡了。接着,我再进行更进一步的接触——闻闻客人身上的气味。由于身高之便,我不用像其他小狗一样跳上跳下的,犹如毛茸茸的摇摇球。 我的口鼻贴进他们的鼠蹊。女士惊惶尖叫,男士则认为则是“野性难驯”。不是说:“公的毕竟是公的”,就是自忖:“它会咬人吗?”说实在的,有时我确想大咬—口,特别是他们叫我“贼狗”,或是把酒泼在我头上时。但是,我还是努力克制自己,想着“君子报仇,三年不晚”。 我可不是—直都是这么好欺负的。 ※ ※ ※ —开始调查大约要几秒钟的时间。如果嗅觉敏锐、又了解种族差异的话,就可有不少所获。今晚,我走了几圈之后,发现这些人大概来自好几个国家。有趣的是,他们个人的气味正好与各国人种的刻板印象相吻合。 首先是杰若米,标准的英国人。身上有股霉湿的味道,加上—点雪莉酒味和斜纹软呢的气昧。此外、我闻得出,他已经用了去头皮屑洗发精,可惜效果不彰。尽管那天晚上相当暖和,他还是穿着厚厚的长裤,让我想起秋天和胡乱放枪的悲苦往事。他叫我“亲爱的仔仔”,在我走到下一个人的时候,似乎有点难过。 莱儿和吉姆,村里的古董经纪人。和平常一样,兴奋激动。就像所有的爱国者,身上有着一股浓烈的味道:“刺鼻的香水加上午餐的后遗症——罪魁祸首当然是大蒜,加上帮凶——鲥鱼和胡椒;还有茴香和甘草酒的余味,想必是早餐喝的酒。这种奇异的组合,使得我朝着他们的白色平底凉鞋大打喷嚏。 从纽约来的姊妹花琳达和艾瑞卡,闻起来就像美国人。她们让我想起刚洗好的衬衫(从前,我闲来无事,曾拿主人的衣服当玩具)。嗯,还有一点漱口水的味道。我很少粘着美国人,正是这种清洁的气味教我好生难受。此外,我想,他们可能认为我会威胁到他们的健康。 最后,是可敬的安格斯,主人的好友,来自西边的苏格兰高地。我真希望有一天能亲眼看到他穿着短裙、腰系毛皮袋。今晚,他穿着陈旧的、硬梆梆的棉布衣,和从前一样,身上有着山羊、威士忌、猎犬和雪茄的味道。 这就是今晚的角色。他们是否会和过去—样,展开唇枪舌战,吵得脸红脖子粗?希望如此、他们愈激动,手就愈不管用,食物就会落入我的地盘了。 最后,大家叽哩呱啦了一个小时后,女主人吹起号角——开饭了,请就座。本来,我—边解决好心人留给我的干酪薄片,以维持地板清洁,—边想着:“一种米养百味人。”既然用餐时刻已到,还是快快加入,我正期待我生命中第一个澳洲朋友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