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逼近中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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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逼近中国(4)
www.hexun.com 【2006.08.05 10:15】 来源:新青年·权衡


    【作者:岑 科】
  农信社两万多家不可救药

  No Hope for 20 Thousand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编者按:农信社改革方案表现出鲜明的计划经济烙印,如此一来只能走上老路,农信社的危机只能越喊越严重

  □ 徐滇庆 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教授

  不良资产是农村金融改革中最头痛的问题。

  根据央行调查,许多农信社的不良贷款在50%左右,有些农信社的不良贷款甚至达到80%以上。全国农信社的账面不良贷款在2004年超过了5000亿元。巨额不良贷款将农信社压得喘不过气来,大部分农信社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

  农信社改革方案出台之后,各省参加改革的意愿很高。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希望从央行手中拿到一笔钱来弥补农信社的不良贷款。央行煞费苦心设计了一套办法,试图将农信社从严重的不良贷款中解脱出来。央行发行票据用来承担在2002年以前农信社一半的不良资产,参与改革的农信社要承诺自己消化剩余的不良资产、增资扩股、在资本充足率达到2%之后才能将票据兑换成现金。也就是说,央行将一笔勾销农信社一半的不良资产。央行动用的几千亿元巨款从哪里来?毫无疑问,天上掉不下钱来,只好悄悄地多印点钞票了。归根结底,拯救农信社的资金由全体老百姓分担了。

  有人说,花钱买机制。如果能够从此让农信社走上正途,即使多花一点钱还算值得。关键问题在于花钱能不能买到机制?对于这一点持有保留意见的人越来越多。

  农信社改革方案表现出来鲜明的计划经济烙印:政府官员扮演着主导一切的角色,自上而下地制订一套措施,给农村信用社一笔资金,改变农村信用社领导归属。当初创办农村信用社的时候,遵循的就是领导意志,现在的改革方案不知不觉又走上了老路。

  按照这个思路来指导农村信用社改革,很可能出现这样的局面:向上套国家的钱,向下圈民众的钱。似乎只要有了钱就能解决农信社的问题。不知道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要靠谁来执行?如果能够按照计划经济思路来改造农信社的话,早就应当见效了。农信社的问题年年喊,怎么越喊越严重了?

  在全国的农信社当中,有三分之一是好的。对于这些好的或比较好的农信社,我们应当积极鼓励他们成长发展,其中具备条件者应当放手让他们转变成为正规的银行。可是,还有20000多家信用社基本是属于不可改造的。计划经济最大的失误就是没有把人琢磨透。说空话,喊口号,从表面来看,似乎非常完美,可是在实践中完全行不通。无论是把农村信用社并成县级联社,还是让他们改组成农村商业银行,人还是原来的人,体制还是原来的体制,凭什么就能够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修修补补,无济于事。对于那些不符合金融机构基本要求的农信社,唯一的出路是让他们有步骤地退出金融领域。只有新陈代谢才能保证物种健康发展。银行业也是这样。只用通过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才能让农村金融机构具备为农业服务的竞争力。不分好坏,把所有的农信社都保下来,不符合哲学辩证法,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

  有人说,给农信社一个机会,今后通过严格的监管让他们走上正路。听起来似乎不错,其实还是空话。金融监管法规分为三个部分:准入法规、监管法规和退出法规。监管的重点是资本充足率。任何金融机构必须具有清偿性,也就是说,如果金融机构有了亏损必须用自己的钱来赔。银行里面有的是钱,但是这些钱的产权并没有转让给银行。银行的贷款只要出了大门就有风险。倘有亏损,理应用银行的利润来赔,利润不够,就用银行的自有资本来赔。无论如何,不允许用储户的钱来替银行清偿不良资产。为了具有清偿性,按照巴塞尔协定,银行的自有资产不得低于8%。每当银行出现不良资产,就要扣除自有资产。当资本充足率低于8%的时候,银行股东就要用自己的钱往里面补。很清楚,银行只能亏损股东的钱,不能亏储户的钱,因此,股东才有激励机制来好好监督银行的管理层。如果银行的自有资产亏损到只剩下2%的时候,金融监管当局就应当断然下令,关闭这个金融机构。随后将这家金融机构的储户转移给其他银行。由于储户的钱还在,因此不难实现这个转移。老百姓的储蓄并没有遭到损失,国家也不必背包袱,亏损的只是股东。只有这样做才能有效地保护广大储户的利益,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

  为什么农信社当年弄出来那么多的不良贷款?关键问题就在于没有一个合理的退出机制。上级一声令下,不论是否符合条件,一轰而起,办了几万家农村信用社。这些农信社的不良贷款很快就超过了自有资本。由于没有退出机制,这些农信社若无其事,继续营业。等到不良贷款远远超过了自有资本,想关门也办不到了。如果要关掉这些农信社就要把老百姓的存款退回去。上哪里去找这些钱?于是,农信社只好不死不活地拖着。农信社虱多不痒,债多不愁。由于他们即使破产十回也还不起,再欠点也无所谓。许多资不抵债的农信社根本不怕死,也死不了,这些金融机构早就没有自有资产,倘若要赔,只能赔别人的钱。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这些农信社就没有办法实施有效的监管,金融监管就必然流于形式。实践证明,金融监管的基础是退出机制。只有建立在退出机制上的监管才是真正有效的监管。希望通过减免农信社的不良贷款,给他们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希望他们从此走上正路,愿望很好,却很难实现。

  现在,由央行出面免除了这些农信社一半的不良资产,叫他们通过增资扩股,筹集一些资金。当资本充足率达到2%的时候就允许他们恢复营业了。这实际是在冒险。恢复开张的农信社一旦出现不良贷款,是否要立即冲抵自有资本?如果自有资本不符合要求是否要马上清算关门?换句话说,金融监管部门敢不敢动真的,将不符合条件的农信社关掉?按照现在的状况,如果玩真的,恐怕很快就剩不下几家农信社了。到了那个时候,上当受骗的就是国家和那些在前些时候往农信社里注资的人。

  周小川指出:“绝大多数农村信用社要坚持走商业化道路,既要建立正向激励,又必须有防范道德风险的市场退出机制。”“既要重视资金投入的量的分析,更要关注质量和效益、关注农村金融微观基础的健康性和可持续性,真正用市场化的方式去推动农村金融对建设新农村的支持。”

  对于农信社来说,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好的自然好,不好的也不会因为央行注资而变好。央行花了一大笔钱,却未必能够买来一个好的机制。等到那些农信社再出现巨额不良贷款的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向农信社注入资金,改革成功概率很低。在农信社改革中最需要的不是信贷资金支持,而是微观机制的改革。只有彻底改变农信社的产权机构和内部治理之后,才有可能将他们转变成为财务健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金融机构。因此,应当认真逐个评估农信社改革的可行性。只给那些有希望改革成功的农信社注入资金,而要避免将资金注入那些难以挽救的农信社。按照计划经济思路来处理农信社改革,很可能再走一段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