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要打“李捞捞”的黑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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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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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放   ——   欢迎跟帖! 文章ID:633843 2010-1-7 12:36:25
薄熙来要打“李捞捞”的黑后台?
 
 
因重庆打黑,北京的黑律师“李捞捞”由此名扬天下,这才是中国法制建设真正的春天!某些所谓的学者、精英,以程序正义为名,罔顾其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的事实,千方百计地为其洗脸,为其开脱,表面看,似乎很正义却不料,他们的这番表演,反倒暴露其趴儿狗的本相。
说他们是趴儿狗,别以为他们真的是为推动法制建设进步,而是因为他们时时仰附着“李捞捞”的鼻息。
我们知道,在“李捞捞”的身后,站着一名根横叶乱的黑后台。他的手指头那么轻轻地一指,不论是北京,抑或是重庆,可能都会抖三抖的。
那么,谁有这么大的能量呢?请看那件“河北老总涉嫌侵占1千万被判无罪”的事件回顾:
2004年,京津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向宁因离任审计,被查出侵占公司资金及售房收入共计约1000万元。公安机关经长达六个月多次侦查,检察机关认为证据确实充分,2004年8月,廊坊市广阳区检察院指控王向宁构成涉嫌职务侵占罪。
但是,蹊跷的事情发生了——王向宁的辩护律师李庄在法庭多次声称:“我在河北省委领导办公室,向省委主要领导讲本案情况,省委及政法委领导的态度很明确,表示同意我方意见,并已下达指示给廊坊政法委。”王向宁被提起公诉后,廊坊市政法委曾多次召集廊坊市公、检、法三家调度该案件,理由是“上级领导过问了本案”。
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历时3年,历经7次开庭审理。2009年6月5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为王向宁构成职务侵占的四起事实均证据不足,判决被告人王向宁无罪。
在正义网记者的后续采访中,该案公诉人曾披露在起诉过程中一直压力很大,甚至受到辩护律师恐吓、威胁:2009年4月2日开庭审理结束后,律师李庄对公诉人李春蕾(广阳区检察院女子公诉科科长)说:“你现在对我服软还来得及,将来国家赔偿时我还可以给你求情,否则我让你做不成检察官。”公诉人员走出法院后,李庄突然驾车向人行道上的李春蕾撞过来,被书记员制止后停车,然后驾车快速离开现场。
对此,正义网记者曾私下向李春蕾了解情况。李春蕾虽然表示不愿意谈起此事,但对此经历予以确认。这位要强的女检察官说:“此案经过3年的公诉,得到这个结果,令人震惊,但又无奈。”
人们蹊跷的是,“李捞捞”不过就是一名律师,居然神气到能指挥河北省委主要领导,居然左右到能让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历时3年,历经7次开庭审理,最后竟判决无罪;居然嚣张到公然开车撞击女检察官。如果其背后没有坐着一只“吊睛白额大虫”,他敢吗?他能吗?他行吗?
“李捞捞”在河北或者其他地方,或许能依仗这“吊睛白额大虫”发发威,但在一身正气的薄熙来面前,在同仇敌忾的重庆面前,却彻底地失算了,最后还把自己“捞”进了法网。真应了开国大元帅陈毅的那句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统统都报”!
这或许是“李捞捞”所不曾想到的。他一直天真地以为,重庆的天,是“吊睛白额大虫”的天;重庆的地,是“吊睛白额大虫”的地;重庆的人是“吊睛白额大虫”的人,一切都会唯“吊睛白额大虫”之命是从的。谁知道,“吊睛白额大虫”此时也成了太监。哈哈!
薄熙来在无情驳斥相关杂音时,曾经义正词严地指出,重庆打黑是中央部署 我深信邪不压正。我在体味这句话的同时,联想到重庆出其不意地砍下“李捞捞”的黑手时,这是不是意味着重庆下一步就要打坐在“李捞捞”身后那只“吊睛白额大虫”呢?
尽管这只是一种美丽的猜想,但我想,黑社会虽黑,但那只“吊睛白额大虫”更黑,所以才有了“李捞捞”之黑,黑社会之黑,贪官之黑!如果不乘着这次打黑肃贪的浩荡东风打掉那只“吊睛白额大虫”, “吊睛白额大虫”一定会翻案,一定会秋后算帐的。因为翻案、秋后算帐是“吊睛白额大虫”的拿手戏。
“吊睛白额大虫”打掉之日,就是中国司法晴朗之时,就是中国黑贪肃清之时。我们期待着重庆,我们期待着薄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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