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芙蓉姐姐故居比余秋雨故居更有价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22:09:21
[转帖]芙蓉姐姐故居比余秋雨故居更有价值

   余秋雨位于浙江慈溪市桥头镇的老宅正处于一场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当地镇文化站要将它申报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孰料,此举立刻招致众多反对声音。
   据介绍,余秋雨是在老家读完小学后到上海的,他的童年就在老宅的西厢房度过。几年前余秋雨回乡,将早已易主的旧居重新买下,并转赠给了当地政府,政府当即决定要好好地保护修缮。
   镇文化站的申报理由是,余秋雨的老宅最能代表余氏家族的荣耀。倘若如此,那么,这个老宅可以成为当地余氏家族的另类祠堂,大不必申报为财政拨款保护的文物保护单位。
   民间对余秋雨老宅申报文物保护单位够不够资格表示了强烈的质疑。有意思的是,当地官方似乎也认为其资格可疑。宁波市文保处副处长徐建成说:“很意外!要成为名人故居(旧居)必须从科学、历史、艺术的角度去衡量,特别是成为文保单位,必须经得起历史的考验。作为学者,余秋雨的成就并没有得到普遍公认,他只是在一个特定历史时期,写了一些畅销书,严格地说,他只是一个文化明星。”
   徐建成还说了句耐人寻味的话,“如果将余秋雨的老宅都申报成文物,这只能说明宁波的文化已经‘非常贫乏’了。”。
   更富有娱乐精神的是,有论者认为,与其申报余秋雨老宅,还不如将芙蓉姐姐故居申报为文物保护单位。然而,爆笑归爆笑,仔细推敲一下,假如真要在两者中选取一个“生人祠”或在百年后申报名人故居,芙蓉姐姐的价值还未必输给余秋雨。
  
  
   芙蓉姐姐开启了网络一夕成名的梦想时代,这是毋庸置疑的公论。
   芙蓉姐姐用一种崭新的传播方式为无数底层平民展示了如何低成本推广自己的奇迹,网络的清新热烈,远比余秋雨撰文卖书的酸腐方式更有吸引力。由校园BBS而攻入公共网络再杀入大众媒体,由虚拟网络世界而至现实公共生活,这真是个完美的奇迹。
   奇迹的创造来源于她锲而不舍地不断刷新自己的生活照,这种简单而又勤奋的手法几乎毫无门槛,正符合没有任何资源的平民梦寐以求的成功途径。芙蓉姐姐以她的S造型为招牌动作,持续攻击目标受众,似乎也有意无意契合了当下商业社会的品牌塑造。
   这种梦想成就的荣耀不只是芙蓉姐姐的,也是所有不管是反对还是支持的全体网民的。因为,芙蓉姐姐让网民见证了点击率创造的神话,见证了每个网民个体的自由选择而又集体叠加一处时就能爆发多么惊人的力量!
   芙蓉姐姐不能算网络成名第一人,但是她没有依靠一脱成名这样的低俗方式,她只是固执地展示自己认为美丽的容貌与样子。不管你喜欢还是不喜欢,她没有任何强迫性的行为(包括裸体引诱带来的心理强迫)。
   而余秋雨呢,在现代文坛乃至于中国文坛,究竟能否做到“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还不好说。既然如此,至少,哪怕仅仅是作为新传播时代的一个象征符号,芙蓉姐姐就已经超过了余秋雨苦心积虑一辈子才换来的作为。
  
  
   你可以不喜欢芙蓉姐姐,比如我,但是,我们谁也无法否认,芙蓉姐姐具有真正的娱乐气质。这恐怕是余秋雨望尘莫及的地方。
   芙蓉姐姐始终坚持认为,自己是美丽的,受众是喜欢她的S造型的。即使反对的声音是那么强烈,她也懒得费一点时间和心思去辩解,依然故我。
   对芙蓉姐姐来说,即使你懒得理睬她,她也具有强烈的自我娱乐精神。按照帕累托最优理论,她确实给相当部分人增加了快乐指数。她不怕你批评造型不专业,身材过于丰满,也不怕你批评她唱歌难听舞姿太笨拙。她也深知,优美固然有优美的审美打动力,但是笨拙也能带给受众以笨拙的开心,这种开心绝对不会因专业水准高低而打折扣。总之,这是一个在自我娱乐与娱乐他人两方面都具有强烈的真正娱乐精神的勇敢女生。
   相比之下,文章看来写得风流无比的余秋雨应该算是不开化的老头。只要看看他在青歌赛担任评委的表现,你就知道他有多古板苛刻了,把一个好端端的娱乐比赛弄得剑拔弩张。我不知道其他人怎么想,于我而言,青歌赛最让人难受的就是余评委的点评了,那个煎熬啊,巴不得他赶紧闭上嘴巴不影响我收看节目。我这个观众尚且如此煎熬,选手煎熬成啥样就可想而知了。
   汶川大地震期间,余秋雨含泪劝请愿灾民的博客倒是有点娱乐色彩。名作家含着深情的泪花,似演非演,似戏非戏,只不过这种娱乐方式和娱乐时间不对而备受全国公众的指责。
   相反,芙蓉姐姐博客说:看到地震的消息非常伤心,“因为正在上班,藕捂着脸,无声的流泪。” 而且,“藕银行转账捐了15680元钱,另外手机短信也捐了上百元,虽然相对于其他明星少的可怜,但藕已经尽力了,藕的银行卡里只有6毛7分钱了。”面对做秀的质疑,她表示“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了,在那些脆弱的等待救援的生命面前,所有的一切不值一提。”
   当然,我也无意于美化芙蓉姐姐。某种程度上,芙蓉姐姐也算是朱大可所批评的扮酷、装嫩、发嗲为特征的“犯贱文化”产物。但不管怎么样,她的娱乐精神是彻头彻尾的。
   余秋雨呢,以为他参与了一项娱乐盛事,则在不经意间违背了娱乐的开心法则;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他可能更愿意把自己当作青歌赛的教书先生,结果呢,他那引经据典的掉书袋毛病却继续落入并不准确的陷阱,以致于无意中成为文化笑料的娱乐对象。
  
  
   更难能可贵的是,芙蓉姐姐的网络表现从始至终都有一个出色的优点,对反对者的声音给予了足够的宽容,不管是她有意克制还是根本不予计较。
   这种宽容不仅是传统美德,也是网络民主建设对自由旗帜的张扬所必须具备的胸怀。宽容也是公共人物的性格基础之一,必须对来自公众的无论合理与否的批评乃至攻击都保持坚忍。
   反观余秋雨,他不但容忍不了他人的批判,还坚持死不认错,甚至无赖式地施展文过饰非的口才。金文明先生曾经以咬文嚼字的可贵精神指出余秋雨散文中诸多文史错误。本来,一个名人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不影响声誉甚至换得雅量无限的盛赞。遗憾的是,余秋雨对金先生非但毫无“一字师”的感激与礼遇,反而怒气冲冲强词夺理地加以反驳,其反驳的方式和他的文史硬伤一样低级。
   奇怪的是,余秋雨评委对青歌赛的选手做文化考试时毫不留情,这个选手出常识性错误不应该,那个选手答对了也是运气好蒙出来的。似乎不剥夺完选手最后的一丝自尊他就不爽。莫非这恰恰见证了余秋雨人格分裂的侧面性?
   “含泪门”事件后,余秋雨继续大加反驳。当然,反驳的方式聪明了点,专门引用挺余派的文章,反对声音一概视而不见。在反对者面前,他具有超强的自信心(这种自信心强烈到了太夸张太具有娱乐色彩),反对的声音都是妒嫉他的才华而已,凡是反对的都是错误的,凡是支持的都是英明的。
   当然,余秋雨是掌握了强势的话语权的,反对的声音微不足道。甚至,到了最后,连公共权力都为之介入,不许批余,为他提供保护免予来自“网络噪音”的骚扰。
   其实,我是宁愿相信心理学者对芙蓉姐姐的分析的,她表面狂放骨子里却可能是贤妻良母型的女孩。以目前的观察来看,芙蓉姐姐起始于网络江湖,也是个可以相忘于江湖的民间人物。不管她什么时候冒出来,你都会看到,她依然还是网络江湖里那个真实的芙蓉姐姐,依然是民间的大众的娱乐宝贝。
   至于余秋雨,他,来自于民间,而抛弃了民间。
   总之,芙蓉姐姐见证了太多网络的东西,而且是更符合娱乐化时代潮流的标杆,更符合建设现代民主社会的方向,是无数丑小鸭渴望成功梦想的精神榜样。太多网络文化特征在芙蓉姐姐身上可以一目了然地发现,假如她的故居要申报文物保护单位,在网络文化史上或许还真有一点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