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家提倡好女不嫁二夫的背后动机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14:40:59
 理学家提倡好女不嫁二夫的背后动机是什么? 

文章摘自《中国的人心与文化》作者:朱建军 出版社:山西人民出版社

古老中国的大门被西方的坚船利炮打开后,跑到西方开了眼的“五四”一代人,顿时发现了 中国文化中的腐朽之处,其中一个他们注意到的,就是“封建的贞节观”。这个观念要求女人不能再嫁,当然更不能红杏出墙,甚至要少出门,以尽量避免和其他男人的任何接触。他们严厉批判这个观念的主要倡导者,宋明理学,以至于宋明理学中“存天理,灭人欲”的说 法,最后举世厌弃、臭名昭著。

人性解放的洪流从此开始奔流,荡涤着传统文化的泥沼,一时使我们耳目一新。那些不合理 的压抑消除后,人性绽放出了灿烂的光辉。时至今日,如果有人谈什么存天理灭人欲, 谈什么“从一而终”的贞节观,必定会葬身于众人的哄堂大笑声中。就如网络上那些有“处 女情结”的男人一样,被新潮人士的轻蔑的板砖淹没,再也露不出一鳞半爪。宋明理学家如 果有幸复生,看到今天这种局面,看到婚前同居成为常态,而一夜情、换妻和SM也成为时尚 ,必定大叫人欲横流不可收拾,随即气死在当场。

平心而论,我认为古代的贞节观固然很腐朽,但是当代的解放观也有些过头,人往往容易走 极端而失去适中处的真理。甚至我觉得,“处女情结”中也未必不含有有价值的东西,至少 它也代表着一种珍惜,珍惜身体和心灵,不愿意为一时快乐而轻易付出身体,而愿意保留给 未来的爱情更多的完美。——当然,我作为一个臭男人说这样的话,很容易招人反感。我必 须声明我的态度不同于那种封建贞节观,我也绝对不认为非处女就不纯洁了,更认为不应当 只把这样的要求加之于女性……但是,这些都不是今天我要讨论的话题,我更关心的是另 一个问题,宋明理学家这些哲人,为什么会这样关心“女人贞节”这种看起来和国家大事民 生大事关系不大的事情;“从一而终”的观念提出,有没有什么更深的意义。

搔掉几茎头发后,终于有了一点发现。

听没听说过这句古话,“好女不嫁二夫,忠臣不事二主”?如果你没听过,那说明你一定很 年轻,要知道这句话在过去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如果你听过,那就很容易理解我的 话了。——提倡好女不嫁二夫,背后更主要的动机是让忠臣不事二主提倡女人的贞节,固 然有其他作用,但是最主要的作用是:女人守贞如同一个宗教仪式,是给出一个象征;而这个象征的功能是,让男人们模仿,男人所需要模仿的,不是在婚姻中守贞,而是在另一种关系中守贞,那就是对君王或者上司守贞。在宋明理学中,女人对婚姻的坚守叫做贞节,而男人对君臣关系的忠实叫做气节——两者都是“守节”。因此,文化让女人守贞,背后的最主 要目的是让男人“守贞”,也就是让男人对君主绝对的忠实,不起一点背叛的念头。文化谴 责女人的失节,正是为了避免男人的失节。因此,让好女不嫁二夫,一个重要的目的是让忠臣不事二主。通过一个比附,这两者联系到了一起,而产生了影响力,实际增加了男人“不事二主”的决心。

主要是从董仲舒开始,创造了一种“比附”性的思维方式,比如“天上三光,日月星,地上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样的比附其实很不合乎逻辑但是,却具备实际影响力。其实,在心理学家看来,这倒也不奇怪,最有影响力的语言从来不是逻辑最正确的语言,因为人并非逻辑为主的动物。早有政治心理学的研究者发现,那些政客或政治家的演说,都不是靠逻辑说理来说服听众的,而往往是用一些特别的词来煽动,比如民主社会的政客就会用“自由”、“民主”等词,古代专制中国就会用“忠义”、“仁爱”等词,通过反复地、用充满感情的语调来说出这些词,就会产生影响力。在这样的演说中,不需要明确定义这些词的内涵,词的真实意义可以是空的,有时政客们甚至会故意扭曲这些词的内涵以达到某种目的,需要做的只是带着一种感情重复说这些词。而这些词就会像风箱吹出的风一 样,逐渐燃起听众对这些词的热情。——这实际是一种广义的催眠术。

词汇本身必须好,如果希特勒用的词汇是“邪恶”、“屠杀”,则德国民众不会跟随他。而他实际用的词是“奋斗”、“荣耀”等,“屠杀”也被改称为“彻底的解决”。这样,就不容易引起心理抵制,也就能渐渐“催眠”德国民众,让他们跟随他去做他们原来并没有打算去做的事情,甚至包括屠杀。

在这样的广义催眠过程中,如果我们用比附的方式,把两个外表类似的事物放在一起多次重复地说,则产生的效果会是,听者会忽略逻辑,把这两个事物在他们的心中联系到一起。如果这种比附还有和谐优美的节律甚至押韵,表面上似乎有一种合理性,则更容易增加这个联系的强度。因此,当我们一次次听到,“天有三光,人有三纲”的说法,就会产生一种倾向 ,以为天有三光、人有三纲,这两件事是相互联系的,乃至认为人有三纲的原因就是天有三 光。——虽然这完全是胡扯。按照这个逻辑,我们实际上可以编写很多句子,“天有三光, 人有三妻”——说明一夫多妻是合理的;“天有三光,人有三喜”——然后我可以把我自己觉得最好的三个东西说成是三喜。“天有三光,人有三亲”——然后我可以找三个人说成是 你最亲的人……虽然董仲舒的三光理论完全是胡扯,但是有效,古代很多的中国人都以为 “三纲”是和“三光”有联系的,而“天有三光,日月星”,是永恒不变的真理,于是大家在董仲舒的催眠下,也误以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样的三纲也是永恒不变 的真理了。董仲舒还有另一句催眠语是“天不变,道亦不变”,更加强了大家的盲目相信。 而如果一个人认真地去思考,就会发现董仲舒的说法没有什么根据,“天不变”不能证明“ 道不变”,更不能证明“三纲”之类的东西就是“道”。但是,已经被催眠的人们,大多都失去了进行正常思考的能力了。

就是通过这样的比附性的广义催眠,“好女不嫁二夫,忠臣不事二主”联系到了一起,而且 让人感觉这仿佛是一种“天命”,一种不可改变的“道”。因此,好女不嫁二夫的越多,就越能增加忠臣不事二主的决心。

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广义的催眠中,还有一个技巧,那就是通过授予一个“好”的名誉,来鼓励守贞的行为。如果女人守贞了,我们会称她们是好女人,是贞女或者烈女。如果男人守贞了,我们会称其是好汉子,是忠臣义士。这在心理学上称为强化,用这个技巧,可以不付 出一分钱,仅仅付出好听的名词,就可以让对方做自己想让他做的事情。

因此,在古代中国,特别是宋明以后的中国,不仅很多女人在努力做贞女,很多男人也在努力做忠臣而从中获益最多的,是那些君王和各级统治者。

我们读中国古代史,会看到一些很极端的守贞行为。只举一例,饥荒年间,某女人被屠户当作猪羊一样,放到案板上打算宰了卖肉。有个旁观者一时不忍,说要出钱(完整地)买了这个女人做自己的妻妾。女人说:“我就是不愿意再嫁,才落到这个地步,宁愿被杀,绝不再嫁。”于是慷慨就死。

同样,我们也可以看到男子的一些在我们现代人不理解的行为。比如,很多被俘的将领宁死也不投降,并非是认为对方的军队不好,只是因为自己已经先投靠了另一方而已。为了守贞 ,这些将领有时候明知自己所在的一方没有胜利的希望,即使胜利了也未必是正义的一方, 但还是要把自己和许多兵士的生命毫无意义地葬送在这里面,也只是因为自己碰巧先投入了 这一方的队伍中,而“忠臣不事二主”,只好随着这个烂主子灭亡了。

男人失节,则是人们轻视的对象。比如五代有个叫冯道的人,本来也还挺不错的人,一生中也做过不少对百姓有好处的事情。但是,因为他身处乱世,先后跟过好多皇帝,所以后世的文人比如司马光等,就对他很不齿。在这些文人看来,他的行为就和那些一嫁再嫁,一生经历过很多男人的荡妇一样,丑陋不堪。在宋明的文人看来,即使他第一个皇帝上司不是什么 好东西,他也应该“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当那个皇帝灭亡的时候,他也应当随着去死, 或者至少从此终身不仕才对。

正因为让男人“不事二主”是真实的目标,所以,古代中国不提倡男人在婚姻中“不娶二妻 ”,不要求男人在婚姻中守贞。过去的人,看到在“贞操”方面,对女人有要求而对男人无要求,误以为这只是因为古代中国是男权社会,男人欺负女人,所以如此。实际上这是误解 ,男人的“守贞”要求,比女人的一点也不少,只不过对象有区别,男人是针对他上面的大官和皇帝而已。正是因为男人在这里,要承受的压力很大,所以,让女人在婚姻中守贞,又起到了分担男人压力的一种方法男人在外要守贞不容易,但是当他相信家里的女人会对自己守贞的时候,心中就会有一些安慰,从而减少自己的压力感。因此,封建专制社会中的女人守贞,也间接地起到了辅助男人忠心于皇帝的作用。——忠君的军功章,有男人的一半, 也有女人的一半。

男人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被别人夺走自己的女人,这在古今中外的各个社会中,大多(虽 然不是全部)是不变的。即使是雄性动物,也都是喜欢占有雌性动物的。因此,封建帝王鼓励的“守贞文化”,似乎给男人一个交换,“如果你能接受‘忠心不二’的要求,你就能得到妻子‘从一而终’的回报”。男人潜意识中,出于保护自己不被人夺走女人的动机,往往愿意接受这样一个交换。从统治者方面,这是一个很合算的交换,统治者获得男人的尽忠, 而由这些男人的妻妾为这个尽忠行为买单。从心理学角度,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过程如同抽水机,把女人的心理能量抽出给她们的丈夫,再把她们丈夫的心理能量抽出给了统治者。

女人在这个过程中,失去的最多而又没有什么补偿,仅有的补偿不过是一个“贞洁”的名称而已。为什么女人会愿意接受这样的局面呢?有一部分女性,潜意识中是出于对自己男人的 爱,宁愿分担他的压力,出于爱而自发地愿意忠诚于丈夫;或者出于纯朴的爱情理想,而愿 意守贞。这些美好的感情不幸被帝王利用,帝王们让丈夫产生了一个潜意识中的误解,误以 为妻子之所以忠实于自己,是因为“提倡节烈”的宣传,从而把那些丈夫本应该回报给妻子 的感激,掠夺过来变成了对帝王的忠心。

还有许多女性,潜意识中并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局面,于是心存反抗意识。正是由于这样的原 因,我们才在古代中国看到一个现象,似乎女人总是有潜在的“淫荡”的愿望。而这样的女 人,会使自己的丈夫非常愤怒,非忠臣的男人还稍稍好些,越是忠心的男人,越是对此愤怒 。因为男人觉得自己好像被命运欺骗了,“我按照约定去‘忠心不二’了,期望的回报是女 人对我也忠心不二,而女人却没有这样做,我付出了却没有得到我应得的回报”。不仅这个 丈夫会愤怒,其他男人看到了也会很愤怒。——唇亡齿寒,看到别的男人受欺骗,自己也会 心有余悸,自己以后也可能遇到这样的事情,受到这样可怕的威胁。

小时候读水浒,感到很震惊的事情,就是梁山好汉对“放荡女人”的深恶痛绝和下手残酷。 武松杀潘金莲,下手残酷,还情有可原,毕竟自己的兄长死在她手里。而石秀、杨雄杀潘巧 云,剖腹掏心还把肠子也掏出来,下手那么残酷,似乎有些过分了。潘巧云不过是有个外遇 ,又没有打算谋杀亲夫,何至于受到这样的虐杀。石秀当然也有恨潘巧云的理由,因为潘巧 云曾诬陷说石秀对她进行过性骚扰,但即使如此,也不值得恨潘巧云到这个程度。现在的分 析解开了这个谜团,这样做的男人,都是自认为“忠义”的人,自己很不容易地尽忠守义, 所以对女人的“背约”,就格外地容易暴怒。暴怒之下,才会有那样的暴行,而其他男人也 才会对这样的暴行持同情态度,因此,杨雄、石秀并未因残害潘巧云而受到同伴的任何指责 。

如果我们能从心理层面看,就知道在专制社会中的剥削,除了物质财富的剥削,更重要的是 心理能量上的剥削,而这样一种心理剥削的基础,就是作为意识形态的长期持续的广义的催眠。

如果说守贞是封建专制帝王的圈套,那么,是不是不守贞,我们就能跳出这个圈套?

如果是这样简单,那么,我们只要鼓励越来越自由的性生活方式即可。或者,我们只要鼓励 婚姻中的人都红杏出墙,鼓励恋人都脚踏几只船,鼓励女性尽量频繁更换伴侣。同时,我们 只要鼓励男性不忠于上司,不忠于职守,只顾自己的利益。——我们就跳出了封建专制的圈 套?

当然不是。

盲目的忠贞和盲目的不忠贞都一样错误。

只有智慧能解开这个死结。我们需要知道,对什么应该忠贞,对什么不需要忠贞。

忠贞,无论在什么时代,都依旧还是一种美德。忠贞是一种坚持,是一种抵御压力和诱惑, 坚持自己的选择的能力和品质。这样一种品质,是动物所缺乏的而人所独有的,是人性伟大 的体现。

从精神分析心理学的术语来说,人格是由三个部分组成:本我,是人的生物性的部分,是本 能欲望,追求的是自由释放的快乐满足;自我,是人的社会性的部分,它懂得人不能任性行 动,而需要考虑到社会的要求;超我,是人的道德性的部分,告诉我们要按照善的原则行动 ,即使那样做并非最快乐。在中国古代,忠贞,对那些由衷认可这个价值的人来说,就是一 种超我的要求。为了符合超我的要求,这些人不惜用超我压抑本我。对一些未必由衷认可, 但是不敢反抗社会的人来说,忠贞,是自我必须顾虑的一个社会规范,因此,他们的自我会 抑制本我。超我、自我有管理本我的能力,必要时能够压抑本我,正是人超越动物的地方。 而一个人的这种能力超强,也正是一种更优秀的品质。

一个男人,自觉地选择了一种积极的人生价值,选择了一个自己追求的事业,或者找到了一 个好的领导者去追随,即使有困难和阻碍,也不会轻易放弃。这是一种忠贞,是一种高贵的 品质。它本身并非错误。封建专制时期,那些忠臣们最容易犯的错误并非太忠贞,而是忠贞 的对象不对。——如果忠臣所忠的,是为民众造福的事业,而不是“第一个主子”,那么这 样的忠贞,今天也一样值得发扬。如果古代忠臣发现,皇帝如李世民,能为百姓造福,所以 忠贞于他,像魏征那样,是值得赞许的。如果忠臣发现,皇帝如隋炀帝,堕落为国家之害, 就不必对他忠贞,那也是值得赞许的。我们应当忠实于真理、爱、正义等永恒价值,而非忠 贞于某个帝王。

如果一个女人,深深地爱着自己的男人,把全部的心放在他身上,以至于不愿意让其他男人 分享爱情。即使面对诱惑,也不会按照本我的欲望行事,而会按照超我的愿望,保持爱情的 专一。这样的忠贞也是一种高贵的品质,它是实现最美好的爱情的基础和助力,是值得我们 颂扬的。但是,如果女人发现,这个男人并非自己认为的那样好,实际上过去的爱是个错误 ,所以女人决定离开他另寻爱情,也是值得赞许的,因为她忠实于自己的内心,忠实于真爱 ,这并非不是忠贞。

“好女不嫁二夫,忠臣不事二主”,这种从一而终的忠贞观可以废了。也许我们需要的是: “好女不嫁错夫,忠臣不事恶主”,忠贞于永恒的美好价值。珍珠不能扔给猪,我们美好的 忠贞,也不能让封建专制帝王们掠夺并糟蹋。

程颐、程颢和朱熹是提倡贞节最积极、影响最大的学者,在“存天理、灭人欲”思想的指导下,他们极力提倡女子守节,孀妇不能再嫁,对男子也提出了“若娶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于是一时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成为统治者提倡贞节的标语,在民间广为流传。妻子要为丈夫守贞、守节,臣要为君守节、尽忠,子要为父尽孝道,这三者联成了封建统治秩序的全部框架,一损俱损,这也是封建统治者大力提倡贞节观的原因。

继程颐、程颢之后的朱熹,也利用自己的学术地位,不遗余力地提倡和宣传女子守节。当时他有个朋友叫陈师中,朱熹得知陈师中的妹夫死了,便特意写信给陈师中,劝他妹妹守节。

极具讽刺的是,别看朱熹在不遗余力推销“革尽人欲,复尽天理”,但他却是个言行不一的伪君子他曾引诱两个尼姑作妾,外放任职时还带着她们。而他的大儿媳居然在其丈夫死后却怀了孕。诸如此类的特大丑闻让程、朱理学一时名声变得很坏。宋宁宗闻之大怒,降旨要贬朱熹的官,这时朱熹吓得赶紧上表认罪,承认了纳尼作妾等事,表示要“深省昨非,细寻今是”。可叹啊,连朱熹自己都承认是在搞“伪学”,而一些迂腐之士还以他马首是瞻。

贞节观念在明清两代得到了大力宣传和朝廷制定法律的推动。徐皇后的《内训》、解缙的《古今列女传》、吕坤的《闺范》、温氏的《母训》等书都为宣传贞节观念起到了不小的作用,致使贞操观在寻常百姓脑中愈来愈根深蒂固。明洪武元年明太祖朱元璋下诏令旌表节妇,同时规定凡民间寡妇,三十岁以前夫亡守志,五十岁以后仍不改嫁的人,要旌表门闾,还免除本家差役。

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为嘉奖贞节所发布的特别命令。这个诏令等同于向老百姓发出一种信号:出身虽然不能选择,但道路可以选择。只要守节,就有机会成为名人。这样一来,守节妇女可以获名,家属可以获利。在名利之下,能够抵挡住双重诱惑的还真不多。以前家属为了减轻负担,恨不得守寡的女儿赶快改嫁。现在看到能免除差役,反而巴不得女婿早死,好让女儿成为寡妇。

到了清朝,贞节变得非常狭义,几乎成了宗教。这时,许多学者继续致力于文字宣传、赞扬,统治阶层制定的法律也在大力鼓励守节,社会上一般人也普遍承认,妇女恪守贞节成了万古不易的经义。

顺治十三年清世祖亲自编纂了《内则衍义》一书,在《守贞章》中提出“守身为女子第一义”,在《殉节章》中提出“妇为夫死,古之大经”,这两句话此后成为清朝妇女的信条。

康熙年间,一个叫蓝鼎元的人写了一本《女学》,书中提到女子“可贫可贱,可死可亡,而身不可辱”,又提出女子应从一而终,夫死守节,遭到强暴只有以死明志,如果贪生怕死就和禽兽无异。这些话基本代表了清代学者对女子贞节的态度。

在各方面力量的推动和号召下,所谓的“节妇”和“烈女”越来越多。根据史料记载,唐代的“节妇”、“烈女”只有51人,宋代增加到了267人,明代竟然达到了3.6万人,而到了清代,仅安徽的一个县城就有2200多人。这一庞大的数字足以说明清代对妇女贞节近乎变态的宣传产生了怎样令人震惊的效果。

现如今,在中国大地上,前人给我们留下的除了民居以外,还有两种建筑物几乎是无处不在,一是宗庙祠堂,另一个就是牌坊。比如在安徽歙县,那里至今还屹立着一个牌坊群,有明、清两代的牌坊近20座,而其中大部分与贞节有关。也许,当人们站在这些以贞节为名的牌坊下驻步观赏时,恐怕还能隐隐听到古时女子在“贞操”这一重压下发出的无助呜咽之声。

贞节牌坊的故事

在今天,当你听到贞节牌坊这个词,看到象征“贞节”的建筑物时,你会想到什么?会不会想起古时女子那段凄艳的岁月。没有人知道在那贞节牌坊下面埋葬了多少女子的青春年华,埋藏着多少女子的血和泪。

古代人能够拥有一座贞节牌坊是件无上荣耀的事情,这是现代人今天无法体会得到的。而那时能够得到这个荣耀就是以女子守节为代价。一般说来,守节女子分为节妇、烈妇、烈女三种。

节妇是指丈夫死后不改嫁,终身守寡。象明代莱州人的妻子苏氏,年纪轻轻死了丈夫,又没有儿女,孤身守寡了整整69年。另外,女子还没过门就死了丈夫的也叫“贞女”。清光绪年间,浙江张树勋的女儿年幼时就许配给了方湧,但并未过门。方湧后来被粤寇虏走,下落不明。该女子十九岁的时候,被迎娶到了方家,等待丈夫回来。但后来得知丈夫已经遇害,张家女儿便为丈夫守节,誓不再嫁。

古代提倡妇女守节,不仅是指妇女在丈夫死后守贞不再嫁人,还包括如果有孩子,还要肩负起将孩子抚养成人的义务。延续香火是古代婚姻最重要的目的,丈夫虽然死了,但夫家的香火不能断。所以,“立节完孤”的女子是最受称颂的,特别是如果孩子将来有出息,当了官,他的母亲就要被奉为诰命夫人。

但有的时候“立节”和“完孤”要同时做到是很难的。在封建社会,男人是一个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一个家没有男人,那吃饭就成问题了。男人死了,女人又很少有机会出去赚钱,孤儿寡母几乎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生活大多难以维系。当“立节”和“完孤”发生矛盾的时候,二者如何兼得?

清后期著名学者俞樾在《右台仙馆笔记》中记载了这么一件事:松江有个姓邹的人娶了个貌美如花的妻子乔氏,不久生下一子,取名阿九。阿九刚满周岁,姓邹的就死了。乔氏立志为丈夫守节,并将孤儿抚养成人。由于家境富足,乔氏领着孩子开销也不大,孤儿寡母过得还可以。不幸的是,粤寇此时来到了苏杭,很快便占领了松江。乔氏担心自己不能幸免于魔爪,想以死保全自己的清白,但顾及阿九尚幼,自己死了孩子肯定也活不了,便一直犹豫不决。

正当此时,乔氏做梦梦见了死去的丈夫。丈夫告诉她,邹家三代单传,而今只剩下阿九这根独苗,请她务必要将阿九抚养成人。如果有一天要在贞节和孩子之间作选择,希望乔氏务必要牺牲贞节,保全孤儿。乔氏觉得丈夫虽然说得有道理,但是妇人又该以贞节为重,仍不能做出最后的决定。后来丈夫和公婆同时入梦劝说乔氏,乔氏才最终决定以抚养孩子为重,必要时舍弃贞节。在当时来说,这个决定是非常伟大的。一个女人失去贞节无异于失去一切。但乔氏深知,孩子比自己的命重要,只能舍其一。

后来,乔氏母子二人都被贼人虏到了苏州。乔氏长得漂亮被贼人相中,想纳她为妾。乔氏表示要纳妾可以,但也要接纳自己的儿子阿九,否则免谈。贼人贪恋乔氏的美色,就答应了她。乔氏虽然之后过得还不错,但一直想着要逃离。机缘巧合之下,乔氏带着儿子逃到了扬州,但又被卖到了妓院。乔氏此时仍记得丈夫梦中所托,誓要与阿九在一起。妓院的人见乔氏美貌也就同意抚养阿九。乔氏在妓院一待就是数年,直到阿九成人。贼人平定后,乔氏自己赎了身,和阿九一起回到了松江哥哥家。直到儿子阿九娶妻那天,乔氏自知已经完成了公婆和丈夫交给的使命,便安然自杀了。

俞樾后来评价道,乔氏为了抚养孤儿,延续夫家血脉,先屈从于贼,后又流落为娼,终于将孩子抚养成人,为夫家保存了后嗣。但其身体为很多男子所玷污,终是遗憾,所以一死明节,也算“不失为完人”了。乔氏为了孩子牺牲自己,后又在完成使命后自杀明志,得到了后人的赞誉。但这赞誉是以乔氏的生命获得的,试想如果乔氏后来不死,也许她很可能就会被人看不起。

清代统治者鼓励寡妇守节,但不赞成殉节,要求妇女们在丈夫死后承担起赡养老人、抚育孩子的重任。其实在此之前,殉节是被统治者大为提倡的。丈夫死后妻子以死尽节的被称作“烈妇”。“烈妇”有自愿做的,也有非自愿的。

南宋有个叫杨政的政府官员,独独宠爱一个小妾,他病重的时候曾问这个小妾,自己死了她怎么办。小妾表示愿意和他一块儿死。杨政非常高兴,等到丈夫要死的时候小妾又反悔了,不想和他一块死。杨政知道后非要让小妾先死,自己再死。于是侍从将小妾骗到杨政面前,活活勒死了她,杨政这才咽下最后一口气。

明朝统治期间,殉节的“烈妇”为数不少。主要是因为统治者提倡守节,还要求殉节。皇帝以身作则,宫人殉死为当时一大特色。而上行下效,民间的殉节之风也盛极一时。当时在通州有个林氏,17岁就出嫁了。3年后丈夫病故,林氏悲痛欲绝想绝食而死,但因公婆都在,不想说出来让他们伤心。林氏决定每天假装喝水吃饭,终于5天后身体不支昏倒在地,直到那时林氏才向婆婆表示自己想随丈夫而去。婆婆劝说她为了孩子也要活下去,谁知她心意已决,要家人不要将孩子抱来,并强撑着身体到丈夫的灵柩前躺下,这样饿了21天后终于魂归黄泉。

可见,此时古代女子对贞操的重视已经超过对生命的重视的。宁可不要命,也要保住贞节,这就是“烈女”。

明代开封农家女单三姐年仅14岁就出落得亭亭玉立,引得不少好色之徒的垂涎。单家附近有一恶少也觊觎她的美色,一日趁她父母不在家就想强奸她。单三姐虽然年纪不大,但女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道理她还是懂的。为了不让恶少得逞,小姑娘誓死反抗,紧紧抓住自己的中衣就是不松手。恶少见这个小姑娘太难办便心起歹意,将她杀了。可怜年仅14岁的单三姐,到死还紧攥着中衣领口不松手。

官府听闻此事后对死者进行了检验,在确认她并未失身后,将其旌表为烈女。试想一下,如果经检查确定单三姐已经被强奸了,那即使她生前如何拼死抵抗,最终她是得不到烈女的称号的,而且她的家族恐怕也会因为她被强奸而蒙羞。

没有什么东西比生命更重要的了,谁不知道生命仅有一次的道理?可古时就是有那么多的妇女“自愿”地为了贞节去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时,能够想起的也只有鲁迅笔下所批判的“吃人的旧礼教”。不错,那一出出完全就是受吃人礼教毒害的悲剧。

据记载清乾隆时期,山西有个姓李的人是个性无能,他的妻子陈氏忍受不了寂寞,常常跑回娘家。有一次陈氏又跑回了娘家,这一次她再次被父亲陈继善亲自送回了夫家。不料,陈继善前脚刚离开,陈氏后脚就又一次跑了回来。陈继善一怒之下将女儿活活勒死,然后自己也上吊了。

这是一幕令人痛心的惨剧,但这样的惨剧在封建社会并不少见。在今天看来陈继善这个父亲实在是太残忍了,仅仅因为女儿丧失贞节,成为全家的奇耻大辱就要将女儿置于死地。可想想在当时谁又能不在乎家门声誉呢?反之,如果是女子恪守贞节,那就是家门大幸,就能光耀门楣了。

清代学者方苞写过一篇《康列女传》,康烈女是个商人的女儿,许配给了贫家之子张京。不料良缘尚未缔结,人还没有过门,张京就死了。更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未过门的康烈女以张家媳妇之名上吊自杀了。之前,张家原本是个破落之家,张京的父亲品行又不好,本来人们对他们家的态度是很轻视的。可张家家门有幸,由于康烈女的死,张家马上身价百倍,在京师出了名。由此可见,女子守节或殉夫能让整个家族出名、得益,女子沦为牺牲品更是有价值的。

对于节烈者朝廷大力表彰,而那些所谓的不节烈者她们的处境则愈来愈恶劣。从宋代至明清,不仅官府,民间对“失贞”当事人的惩罚也极为严厉,轻者被逐出族门,重者则施以沉潭、火烧甚至是凌迟处死等酷刑。

明朝天顺年间,山西的一个正五品官员刘翀娶了一个再婚的老婆,在重视贞节的当时是违背道德规范的,因此被人检举了,一直告到了京城。就这么一件小事,就引得明英宗亲自干预,下令将刘翀逮捕来京城,下狱审讯,最后将刘翀削职为民。后来经审讯查明,刘翀娶的老婆朱氏原本是安陆侯吴杰的小妾,吴杰死后她又给张能为小妾,张能死了她又嫁给了程鹏为妾,后来程鹏因罪被杀,刘翀见她貌美便娶了她为妻。应该说,朱氏的一生是颇为不幸的,先后嫁了几个男人都死了,嫁给刘翀以为找到了一个好的归宿,但没想到却因此而被治罪。

寡妇殉节,烈女以死明志,一死了之,倒也简单省事。最难的还是守节,因为这意味着要承受极大的生理、生活等压力。以生理而言,按照清朝的旌表规定,虚岁30算是一个断限,在此之后成为寡妇的不在旌表之列。依照这个原则,妇女守节时不过初涉人世,还没有来得及享受青春的甜蜜,便由花季到了雨季,为求旌表寂寞一生,可谓残忍至极。

清代青城子《志异续编》中有这样的记载:一女子年轻守寡,后未再嫁。每当夜深人静,她将钱撒在地上,然后再一个个捡起来,等捡完了,人也累得筋疲力尽了,那时才得以躺下就寝。这就是古时寡妇对付漫长黑夜的办法。难耐的寂寞、吃人的礼教,让女性遭遇着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折磨。

还有一则故事也讲述了守节之苦。

赵蓉江科举未及第时,曾在东城陆家做家庭教师。这家的主妇刚刚死了丈夫,儿子才7岁。一天晚上,赵蓉江正秉烛读书忽门外有人敲门。开门一看发现是这家的女主人。女主人进门后只是笑,也不说话。这事要放在一般人身上肯定明白女主人的意思,可偏偏这个赵蓉江是个道学先生,对女人的心思是一点也不知道。于是,他一再追问女主人有什么事。最后女主人也豁出去了,直接对赵蓉江说夜色正好,如不嫌弃可以共度良宵。赵蓉江听后一本正经地对女主人说:“妇珍名节,士重廉隅,稍不自爱,你失身,我失节。请你速归,须知人言可畏也!”

女主人听了这话还是不愿意走,赵蓉江就往外推她。女主人又进来,赵蓉江赶紧关门,一不小心却将女主人的两个手指头给夹住了。女主人大声呼痛,赵蓉江把门开了一个小缝,女主人急忙逃走了。

回到卧室后,女主人躺在床上越想越觉得没脸见人,心想我一个名门寡妇居然会干出这样的丑事?她越想越难过,越想越后悔,一狠心拔刀把自己的两个手指头剁了。女主人血流满地,当时就痛晕了过去。醒来后,她就将两个手指头沾上石灰保存了起来,想以此警告自己不可再生妄想。

第二天,赵蓉江就辞职回家了。若干年后,女主人的儿子中了进士,想到母亲守节一生,就向当局申请旌表。事情就是如此的巧合,赵蓉江正是该事的主管领导。女主人的儿子每次申请,每次都被驳回。儿子不解,回家问母亲。母亲就拿出一个小盒,让儿子交给赵蓉江。于是满心疑问的儿子拿着小盒子找到了赵蓉江。赵蓉江打开盒子看见里面有断指两枚,心中自然明了,于是旌表一事很快就审批通过了。

根据这个故事,可知女主人并非寻常粗鄙农妇,也是有一定家教有一定文化的。料想那时夜半叩门也是情不自禁,由此也可以看出守节不易。

清代中期戏曲作家沈起凤所作的《谐铎》中有这样一则故事:一个女人十七岁出嫁,十八岁守寡,丈夫死时留下一名遗腹子。此后一直守节到八十多岁,儿孙满堂。临终之前,妇人召集各辈媳妇,向她们诉说了自己年轻守寡守节时的艰辛与难忍,告诫她们守节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她还劝说她们如果没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就不要守寡,早早找个人改嫁。想必这位节妇深知守寡的苦楚,她在以自己的切身经历劝说后辈别守寡。她是开明的,那是因为她有开明的本钱,否则恐怕其真要被攻击得体无完肤了。

千百年来,女人们受尽各种凌辱和压迫,尤以贞操这副枷锁最是沉重。今天,尽管历史已经将这一页翻了过去,但那些尚屹立在大地上的一座座贞节牌坊,仍旧在诉说着一个个女人悲惨孤独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