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独资化”:个案抑或趋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13:24:29
家乐福“独资化”:个案抑或趋势

 

 



  
  北京市投资促进局一位负责人表示:“独资趋势在零售业与物流业体现得最为突出,而在零售业中尤其以家乐福的独资化最为彻底。”
  
  面对“独资”的质疑,家乐福一直矢口否认。
  8月14日,北京市投资促进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商务部批准家乐福国展店独资后,增加了家乐福以后加速独资的信心。”
  
  这只是特例?
  7月中旬,商务部批准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将持有的45%股份转让给荷兰家乐福(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家乐福北京国展店借此完成从合资到外商独资的变身。
  这是家乐福在大陆地区开办的79家超市中,第6家实现独资的店面。据悉目前广州家乐福也在酝酿将外资股份从80%增持至接近独资的95%。原因是广州的家乐福中方合作伙伴主动要求退出。
  在2006年外资并购的微妙时期,家乐福北京国展店转为独资的消息传出后,引起业界广泛关注。
  对此,家乐福中国区公关经理王晓忠的解释非常简单:“北京国展店只是一个特例,家乐福在中国有80多家门店,几家门店出现独资只是个案,不代表家乐福在中国的立场。”
  王晓忠的理由在于,目前家乐福在中国的独资店面不到1/10,因而据此认定家乐福在走独资路线是不客观的。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家乐福根本没有独资化的长远计划。
  不过,北京市投资促进局最新公布的今年上半年外商投资分析报告指出,2006年上半年,北京市的外企出现明显的独资化趋势。与中方合资的外国企业正在扩大持股比例,加速独资化,而新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数量已超过总数的70%以上。
  北京市投资促进局一位负责人表示:“这一趋势在零售业与物流业体现得最为突出,而在零售业中尤其以家乐福的独资化最为彻底;沃尔玛却不同,至今没有出现独资的店面。”他同时介绍,通过购买股份实现店面独资的方式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海外零售企业所采用。
  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联合发布信息显示:2006年,外商零售企业独资化趋势突显。在2005年商务部批准的187家外资零售企业中,外商独资的企业达124家,比重占63%。
  此外,不仅是家乐福,先前进入的外资零售企业如麦德龙等,也纷纷从内资合作企业中回收股权,实行独资经营。
  显然,日渐放开的政策为零售企业转向外商独资开了绿灯。2004年12月中国零售业实行对外资开放以来,易初莲花、家乐福相继有多家店面变身外商独资。
  
  曲折的独资路径
  据介绍,家乐福目前在北京共有6家门店,其中家乐福国展店隶属于北京华融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其它5家门店则隶属于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
  北京国展店是家乐福在中国开设的第一店。1995年,家乐福通过联手家创商业管理公司(中资企业)全权接管创益佳商城(即北京国展店)。营业面积8000多平米,是当时国内最大的超市,曾多次蝉联家乐福中国区的销售冠军。
  1998年,中创商业发展公司将持有的北京国展店45%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经历近8年发展,主营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有意将这部分股权套现,而家乐福则顺势实现独资。尽管必须为此支付大量的溢价,但家乐福方面还是选择了这一方式。
  此次商务部批准的股份转让完成后,由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彻底退出,北京华融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创益佳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
  家乐福北京国展店由合资转向独资的曲折路径,由此可见一斑。此外,由合资转向独资经营付出的代价也是惨重的。早在2005年10月,家乐福以4171.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其昆明店合资方ST昆百大所持有的35%股份,昆明家乐福店实现独资。
  “显然,如果合作顺畅的话,谁愿意故意拆散合作转向独资经营?”王晓忠对业界关于家乐福走独资路线的说法如此反问。
  他表示,家乐福出现的独资个案主要基于两种特殊情况:一是合作伙伴主动退出,典型的例子是昆明百货大楼(000560.SZ)因经营不善而套现止亏;二是家乐福在新进入一个市场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从而独资开店。
  实际上,他有一点没有提到,家乐福在中国独特的管理构架也是其独资化的“加速器”。
  据家乐福中国发展总监吴庆透露,到目前为止家乐福已有79家店铺。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在家乐福店长的权力大得惊人,同时,单店拥有独立的采购权,作为早期的策略,家乐福这一管理构架为其快速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但越到后期,弊端越加明显。家乐福高层意识到这个问题,才调整构架由原来的三级管理变为中国区—四个大区—十个区域—店铺的四级构架,同时宣布,将在中国建五大物流配送中心,将集中采购,堵塞采购黑洞。但在家乐福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在中国共拥有了31个合资公司,在中国,合资公司往往意味着办事效率的低下,正是这种格局为家乐福的“集权”化过程带来不便,独资显然成为最便捷的途径。
  同时,独资化中,商业利益也是其考虑的关键。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黄国雄认为,像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大城市,巨大的零售商机诱使家乐福独立谋求利润增长空间,而不乐意与中方企业分享成果。
  现在的问题是,即使家乐福单方面愿意独资经营,中国政府的监管部门是否会进行某种“干预”———从而适当进行控制?此前,关于商业领域“过度开放”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
  家乐福进入中国已经11年,在2002年由于多次通过地方政府的审批开设独资店面,家乐福曾被国家有关部门勒令整改。
  当时的整改方案为:把在华27家店的35%股权吐出来,该35%股权分别转让给当地的中方合作伙伴以换取经营权。
  尽管遭遇过整改,但是早期家乐福还是与很多省市的地方政府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网络。在最近几年的迅猛开店中,多个当地政府给予了重要支援。如家乐福进广州时,广州市政府曾极力撮合它与广百进行合作。
  据长沙家乐福的当地合作方益友公司一位人士透露,家乐福在国内许多合营公司的股份比例为家乐福占65%,合资方占35%,但是视经营情况家乐福会调整股份比例,当然大多数情况增加自己的比例,而不是主动提出退出。
  他认为,这就是家乐福把握的合资尺度,并成为家乐福为自己在必要的时候选择独资的一个商业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