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都不是好东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22:59:47
垄断都不是好东西吴木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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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香港再次被美国传统基金会和华尔街日报评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系,这是香港第14次得到同样的评价。但是今年的得分略微下降。传统基金会认为,香港税率低,政策高透明度,资金进出自由,都是香港蝉联全球最自由经济体系的主因。但是,香港电力及公共交通价格方面受到政府管制,这成为扣分因素。

      事实上这是非常矛盾的。政府如果对电力和公共交通价格不进行管制,企业有可能漫天要价,损害市民利益。而如果进行价格管制,就会产生一些问题,怎么管,哪种方式不伤害市场,不损害经济自由度,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极为谨慎地处理。

      香港特区政府与香港电灯和中华电力两家电力公司1月7日达成新的《管制计划协议》,两家电力公司的回报率从原来的13.5%—15%下调到9.99%。有人计算后认为,如果以2006年数据来测算,香港的电价可能有10%到13%的下调空间。当然,回报率下调也会让两家电力公司的收入直接减少50亿元。出于环保和节能的考虑,协议中也规定了一些“嘉奖”的办法,比如减排等,均可以增加回报率的允许空间。所以,最终电力公司的收入减少幅度多大,还要看电力公司自己的潜能和今后的表现。1月8日,两家公司在香港的股市中对此就有反应。中华电力股价上升2.7%,香港电灯却下跌2.6%。原因就是中华电力在环保方面的表现更好,获得“嘉奖”的可能更大,而香港电灯较弱。

      在香港的事例中,一个前提就是,电力供应只有两家企业。对于垄断企业的价格管制问题,是各国和地区政府比较棘手的问题。从企业来说,经理人是向股东负责的,因此利润越高越好。而政府呢,一方面需要确保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得好,比如不能过度排放污染物;另一方面就是保证弱势群体的利益。即使在通货膨胀的情形下,政府要保证大多数平民能够获得体面的生活。所以,政府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价格干预。

      但是,干预的水平也有好坏。与大陆通常采用成本定价法来进行价格管制相比,香港的做法有可取之处。成本定价最薄弱的地方就是垄断企业可以用铺张浪费,乱发工资来抬高成本,最终物价局官员大笔一挥,这些铺张浪费就能获得合法性。而定额回报率则不会。这个回报率的测算是有依据,政府通常是以同类企业,相似市场的回报作为参照物来核定回报率。在这个利润的幅度内,企业可以用来发工资、回报股东等。利润是给定的,所以滥发工资就会引来股东的质疑;而给股东过多的红利,企业员工有意见。这是环环相扣的制约机制。

      不过,这种方法也有瑕疵,企业一般会用尽利润的上限。在管制之后,该得的利润企业不会轻易回报给社会。因此,香港一家媒体称,中华电力和香港电灯去年的纯利分别达到94亿元、60亿元,但很少见两个公司回馈市民之举。

      最好的办法怎么做?只有一条,破除垄断,放开竞争。香港理工大学陈文鸿的观点很有意思:“随着科技进步,能源、电力生产的技术和方法都有大的转变,规模效益的因素也不同,因此电力生产行业的自然垄断条件已不存在,政府不需要为了保证电力供应而要给单个企业过多的优惠照顾。另外,电力生产已经从社会集中开始走上分散的模式,太阳能、沼气、风力、余热利用等等,都可以分散至每户、每个企业、多个企业并存同时竞争的方式。”

      陈的观点事实上触至根本。笔者也常闻及自然垄断,似乎只要找到自然垄断的借口,就有了垄断并与政府共谋的合法性。事实上,每个行业是否都需要进行所谓的垄断、规模经营,是值得好好考察的。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08-1-23   本站发布时间:2008-1-23 吴木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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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香港再次被美国传统基金会和华尔街日报评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系,这是香港第14次得到同样的评价。但是今年的得分略微下降。传统基金会认为,香港税率低,政策高透明度,资金进出自由,都是香港蝉联全球最自由经济体系的主因。但是,香港电力及公共交通价格方面受到政府管制,这成为扣分因素。

      事实上这是非常矛盾的。政府如果对电力和公共交通价格不进行管制,企业有可能漫天要价,损害市民利益。而如果进行价格管制,就会产生一些问题,怎么管,哪种方式不伤害市场,不损害经济自由度,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极为谨慎地处理。

      香港特区政府与香港电灯和中华电力两家电力公司1月7日达成新的《管制计划协议》,两家电力公司的回报率从原来的13.5%—15%下调到9.99%。有人计算后认为,如果以2006年数据来测算,香港的电价可能有10%到13%的下调空间。当然,回报率下调也会让两家电力公司的收入直接减少50亿元。出于环保和节能的考虑,协议中也规定了一些“嘉奖”的办法,比如减排等,均可以增加回报率的允许空间。所以,最终电力公司的收入减少幅度多大,还要看电力公司自己的潜能和今后的表现。1月8日,两家公司在香港的股市中对此就有反应。中华电力股价上升2.7%,香港电灯却下跌2.6%。原因就是中华电力在环保方面的表现更好,获得“嘉奖”的可能更大,而香港电灯较弱。

      在香港的事例中,一个前提就是,电力供应只有两家企业。对于垄断企业的价格管制问题,是各国和地区政府比较棘手的问题。从企业来说,经理人是向股东负责的,因此利润越高越好。而政府呢,一方面需要确保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得好,比如不能过度排放污染物;另一方面就是保证弱势群体的利益。即使在通货膨胀的情形下,政府要保证大多数平民能够获得体面的生活。所以,政府需要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价格干预。

      但是,干预的水平也有好坏。与大陆通常采用成本定价法来进行价格管制相比,香港的做法有可取之处。成本定价最薄弱的地方就是垄断企业可以用铺张浪费,乱发工资来抬高成本,最终物价局官员大笔一挥,这些铺张浪费就能获得合法性。而定额回报率则不会。这个回报率的测算是有依据,政府通常是以同类企业,相似市场的回报作为参照物来核定回报率。在这个利润的幅度内,企业可以用来发工资、回报股东等。利润是给定的,所以滥发工资就会引来股东的质疑;而给股东过多的红利,企业员工有意见。这是环环相扣的制约机制。

      不过,这种方法也有瑕疵,企业一般会用尽利润的上限。在管制之后,该得的利润企业不会轻易回报给社会。因此,香港一家媒体称,中华电力和香港电灯去年的纯利分别达到94亿元、60亿元,但很少见两个公司回馈市民之举。

      最好的办法怎么做?只有一条,破除垄断,放开竞争。香港理工大学陈文鸿的观点很有意思:“随着科技进步,能源、电力生产的技术和方法都有大的转变,规模效益的因素也不同,因此电力生产行业的自然垄断条件已不存在,政府不需要为了保证电力供应而要给单个企业过多的优惠照顾。另外,电力生产已经从社会集中开始走上分散的模式,太阳能、沼气、风力、余热利用等等,都可以分散至每户、每个企业、多个企业并存同时竞争的方式。”

      陈的观点事实上触至根本。笔者也常闻及自然垄断,似乎只要找到自然垄断的借口,就有了垄断并与政府共谋的合法性。事实上,每个行业是否都需要进行所谓的垄断、规模经营,是值得好好考察的。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08-1-23   本站发布时间:200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