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倾城:至少还有蛋炒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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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还有蛋炒饭
逮耀东在《大肚能容》里说:“有次在香港与朋友聚会,座上有位刚从美国来的青年朋友,经介绍后,寒暄了几句,我就问:‘府上还吃蛋炒饭吗?’他闻之大惊道:‘你怎么知道,怎么知道的?’这位青年朋友祖上在清朝世代官宦,祖父于清末做过不小的地方官。当年他们府上请厨师,试大师父的手艺,都以蛋炒饭与青椒炒牛肉丝验之,合则用。那青年闻言大笑说:‘我吃了这么多年的蛋炒饭,竟不知还有这个典故。’我更问:‘府上还有其他菜肴吗?’他说:‘没了,只剩下蛋炒饭。’我闻之默然,只有废箸而叹了。”
这一段好不熟悉,翻翻书架,原来是在唐鲁孙的《酸甜苦辣咸》里:“早年家里雇用厨师,试工的时候,试厨子手艺,首先准是让他煨个鸡汤,火一大,汤就浑浊,腴而不爽,这表示厨子文火菜差劲,再来个青椒炒肉丝,肉丝要能炒得嫩而入味,青椒要脆不泛生,这位大师傅武人菜就算及格啦。最后再来碗鸡蛋炒饭,大手笔的厨师,要先瞧瞧冷饭身骨如何,然后再炒,炒好了要润而不腻,透不浮油,鸡蛋老嫩适中,葱花也得煸去生葱气味,才算全部通过,虽然是一汤一菜一炒饭之微,可真能把三脚猫的厨师傅闹个手忙脚乱。”
逯耀东所遇见的海归青年,是唐氏的子还是孙?旧时王谢堂前燕,那些念念不忘的世家菜,活该失传,而蛋炒饭是不朽的。
蛋炒饭其实我并不拿手。性急,又时常心不在焉,油沸了才想起还没洗葱,葱花切好锅都快着火了,来不及搅蛋花,鸡蛋在锅边一磕直接打进去,舀两团冷饭就狠狠炒,一边用锅铲把饭团切得大块小块的。顺手将隔夜菜混进去,有时汤汁一大,马上变成煲仔饭。
不过即使炒得这么失败,蛋炒饭总归很好吃,热腾腾,蛋香四溢,入口滋味甘美。我想这就是所谓的“粗头乱服,不掩国色”吧。好东西,自有本身强悍的生命力,想糟蹋它,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记忆里有一碗蛋炒饭,十分难忘,却无关男女。
那段日子我节食减肥,经年不吃一口饭,也是一种天人决战,酷烈难言。大年三十,姐姐们主厨做年夜饭,我无所事事,在厨房客厅穿来穿去,只觉眼耳口鼻舌身意,处处都是佳肴的色、香、味、诱,意志即使还坚如磐石,身体却渐渐委顿成蒲柳丝。我终于小声请求:“能帮我炒一碗蛋炒饭吗?”
蛋炒饭最讲究冷饭热锅,炒出来才能颗粒分明。那一遭却是热饭热锅,那碗饭因之烂软如糜,蛋花碎碎浮着,是黄金屑。含在嘴里,半天不舍得吞,近乎虔诚。微微用力,有极轻的破碎声,香糯的米渐渐洇开,油香无影化开,一浓一淡,满嘴饱满的甜与香。
那一碗珍贵的蛋炒饭,都忘了是怎么吃完的,只觉得粒粒珠玑,也因此,格外苍凉。
也吃过极精致繁复的扬州炒饭。端上来煞是好看,碧绿青豆、焰红火腿、瘦黑香菇,还有虾仁、胡罗卜丁、干贝……花团锦簇,是珍珠玛瑙合盘烩。我却老觉得妨碍,芜杂,不如一盘蛋炒饭的简而清。还听说有鲍汁蛋炒饭和鱼翅蛋炒饭,这份不明所以然的奢侈,即使是《红楼梦》里的王夫人,大概也会慨叹,“不当家花拉的”。
常常是在馆子里,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后的主食。不大有人动它,渐渐就搁冷了,浮出一层油来,汪着。蛋炒饭,很像那些甜言蜜语,非得大火热油,急急地出炉,边吹边烫地吞下,稍稍迟疑,便腻得无法下咽。
我有一位女友,最近赴英留学。她生长于锦衣玉食之家,十指没沾过阳春水,老保姆看着她长大,从娘家跟到婆家,现在比她母亲还担心,只怕她会饿死,提议道:“不然你在英国也请个保姆?”把她笑得。“我就算有钱人,不用给人家当保姆勤工俭学了,还叫英国人给我打工?”
她吃了一段日子干面包奶酪,实在撑不下去。不过荒天饿不死瞎家雀,回国的师兄赠她旧精工电饭煲一个,她第一次忘了加火,第二次忘了按钮,第三次到底煮出熟饭来。菜呢?我出谋划策道:“不如你炒个蛋炒饭?”
她买来鸡蛋四个,抱怨超市里没有小葱。我说:“你见过植物状态的葱吗?”她也承认的确不曾谋面。
我在MSN上授业传道解惑,耳机里,只听海的那一边,叮叮当当,乒乒乓乓,蓦地一声尖叫,不知是油溅到身上还是刀切了手指,简直有旁听谋杀案的效果。但到底大功告成,她尝一口欢呼一声:“还不错还不错。”劳动果实,总是甜蜜的。
我相信她可以给家人打个电话,让一直念叨的老保姆放下心来。无论是天之涯海之角,至少,我们还有蛋炒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