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在佛山,同样的悲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15:03:48
廖祖笙
律师至今调看不到本案卷宗。律师函早已递过,尸检报告却还是拿不到。按正常的法律程序,律师根本无法开展工作。万般无奈,我于日前踏上了上访之路。
不时看到上访者纷至踏来,不时听到上访者嚎啕大哭……蓝天之下,死不瞑目的又何止是我的独子廖梦君?就是同在佛山,也有着同样的悲惨!
今年65岁的罗国中,儿子也同样遇害于佛山。他带着儿媳、孙子和孙女不屈不挠地上访,其间屡次被人用车给强行拉回佛山,又一次次跑了出来。他说:“《羊城晚报》已经报道了,网上也有我孩子被打死的消息,可3个多月过去了,他们就是不立案……”说到儿子的惨死,他苍老的声音里充满了悲怆和心酸,眼角也很快滚出了泪花。
这是他儿媳罗双红的上访材料摘要:

(上图说明:罗家为了给遇害的亲人讨公道,如今已是流落街头,负债近10万元。)
“我叫罗双红,湖南省益阳市泥江口杜溪村人,系死者罗立安之妻。4月30日晚9点30分左右,我夫罗立安在佛山市■■■■镇沥青路段被■■镇两名联防队员非法查车、查证并殴打致死,案发至今100余天,佛山市■■执法部门草菅人命,无法解释亲属对死者的死因质疑,一直不予立案侦察也未作任何妥善处理,尸体经过两次解剖,尸体停放在■■殡仪馆死不瞑目,■■公安分局及■■镇派出所以权代法,对此案一直采取拖延、推诿、哄骗、威吓的手段对待死者亲属,强迫亲属接受不公正的死因结果,案发50天曾向亲属通报3次罗立安不同死因结果……在网上捏造罗立安死亡的事实,企图误导网友对此案的评论。他们阻止新闻媒体采访此案,派人在■■镇我们居住的地方暗中监视……他们上哄下骗,不顾法律尊严,袒护■■联防队员……使凶手逍遥法外,天理何在?国法难容!我为了讨回丈夫罗立安惨死公道,现已家破人亡,负债近十万元……”
未将她的上访材料看完,我夫妇俩已是眼眶潮润。我妻子给她的一双儿女买了几听盒装的牛奶,一时不知道还能为她做些什么。
在互联网上,我又找到了以下文字和图片:

(上图说明:这个遇害的湖南籍汉子也一样被“追认”为“小偷”,也一样至今死不瞑目。)
佛山市■■区殡仪馆内,亡者罗立安已足足在冰棺躺了两个月,开始是完整的一具尸体,数次法医解剖后,肢骨断裂,皮是皮、内脏是内脏,身首无一处完整,完整的是面部的眼睛,从始至终怒睁着,无法合眼。
……知情的当地居民说:■■■的保安打死人,经常有啊,搞得好赔得一两万块钱,搞不好一分钱都没得,保安都是我们本地人啊,你外地人斗什么斗……
他的农民亲人们,什么都没有,只有愤懑,只有农村人的执拗,他们跑了十几家行政机关,一家家的求爷爷告奶奶,但两个月来该案件一直未予立案,■■区公安分局一纸裁定,该人系自然死亡,不予立案。
5月1日,死者家属到派出所询问,才得到罗立安已死亡的噩耗,此时,案发已十余个小时!其实,4月30日晚10点多种,死者姐姐已到派出所见了被刑拘的雷正才(死者姐夫)并留下了联系方式,但派出所对死者罗立安的死讯一直隐瞒,直到第二天死者家属到派出所询问才得知死讯!同时,派出所为了哄骗家属,解释说是罗立安有盗窃行为,联防队员在追赶过程中,他自己头部撞在路边堆放的瓷砖上,造成脑挫伤意外死亡……
5月12日,■■派出所突然通知家属,称中山大学的法医路经■■,想对尸体重新解剖,问其家属是否同意。其家属当时答复:既然上次的法医鉴定都没有拿到,也没有必要申请中山大学法医重新鉴定。因而没有同意。在没有征得亲属的同意下,■■区公安分局非法擅自请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对尸体重新解剖鉴定!……并强行向其索要中山大学法医鉴定费5000元……
针对这两桩发生在同一地区的命案,有网民进行了这样的比对:
A.“但派出所对死者罗立安的死讯一直隐瞒,直到第二天死者家属到派出所询问才得知死讯!”
A.廖家8小时后才被告知死讯。廖祖笙夫妇到派出所报案,廖夫人哭跪在地上请求干警告知儿子是生是死,干警说“要等上面的通知”。
B.“法制科长口头宣布了事件的处理结果,罗立安在盗窃过程中闯入堆放的磁砖中意外死亡,执法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B.廖梦君同学也被栽赃“行窃”,并被说成是“自杀”,既然是“自杀”,学校或行凶的协警(很可能存在)当然也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
C.“既然上次的法医鉴定都没有拿到,也没有必要申请中山大学法医重新鉴定,因而没有同意。”
C.廖家到现在也一样拿不到尸检报告,也没同意谁对他儿子第二次尸检。
D.“在没有征得亲属的同意下,三水区公安分局非法擅自请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对尸体重新解剖鉴定!”
D.对廖梦君的第二次“尸检”偷偷进行,廖先生不在场,也没人征得他的同意。
E.“当其家属要求对法医鉴定书内容作出实质性的解释,特别是死者左颈部挫裂创伤是怎么形成的,要求法医能现场答疑,会场的行政领导对此不置可否,没做出任何实质解释。”
E.按照通稿描述,与廖梦君“打斗”的只有邓老师,廖梦君先出手,反而会伤成那样,身上的伤是怎么形成的,同样无法解释,用“自杀”就更无法解释。
F.“该案件一直未予立案,三水区公安分局一纸裁定,该人系自然死亡,不予立案。 ”
F.从廖先生三言两语透露的信息里,我们似乎也已经看到南海公安分局的一纸裁定:廖梦君系“自杀”,不予立案。
……
在短时间内该地发生了两起命案,处置方法基本相同,有惊人雷同之处,能用仅仅是巧合来解释吗?
罗家所遭遇的不幸,与廖家何其相似!梦君遇害已经不短时间了,尽管疑雾重重,相关方面却匆匆以邓姓老师“被故意伤害”立案、撤案,一桩血淋淋的命案,就这样草草了结!我那纯真善良的孩子,一向品学兼优,被人骗到学校“领证”,骤然死于非命,从头到脚都是伤,有目击者看到他坠落地面就已经是一具尸体,竟然还有人把他定性为“涉嫌行窃—故意伤害老师—畏罪自杀”。他不过是一个还不满16周岁的孩子啊,被人骗到已经放假的学校,怎么就突然“行窃”—“行凶”—“自杀”了?
他的手上没有任何因撑地造成的挫伤,他坠落时不会遇到任何的阻挡(窗口外墙悬空一米左右),他的胸脯着地,他在“自杀”的那一瞬间,把自己两只胳膊的骨头全给打断了?把自己的头顶脑部组织也打得出血了?他身上累累的刀口、血洞和瘀痕,也是在“自杀”时给自己留下的?
在上访材料中,我诉说着梦君遇害一案的种种诡异,受理上访的部门虽然也觉得我孩子死因可疑,但最终还是以“人手不够”为由,决定把我的上访材料转送给佛山市南海区公安分局。我知道这一趟算是白来了,甚至比不来还要糟!
这些天日头很猛,我却依稀感到阴风阵阵。罗家人为了给惨死的亲人讨回公道,如今已是一边乞讨,一边茫然地寻求着某种支持。从他们的身上,我似乎看到了不久后我夫妇俩的身影。想想这段时间所遭遇的突变,不由怆然泪下。
一个任由冤魂飘荡、任由受害人死不瞑目的地带,只能用“疑似人间”来形容。当遭遇了不幸的社会成员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便也如同掉进了冰窟,自此明白了什么叫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