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审判“黑律师”李庄,律师该如何抱团取暖?-南方报网 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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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审判“黑律师”李庄,律师该如何抱团取暖?2009-12-22 10:27   新闻晨报  网友评论 9 条,点击查看

作者:杨涛

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已对龚刚模的代理律师李庄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提起公诉。(新华网12月20日)

如果说重庆打黑运动是一场高潮迭起的大戏,那么,律师李庄的被抓可谓是其中的一个小高潮。它引起了各方的争议,其中,律师为之喊冤叫屈的尤其多,有些律师甚至直指是报复陷害。李庄一案已经提起了公诉,到底是否构成犯罪,由法院来裁决。但由此引发的公权力与律师之间的纠葛,律师的自律问题,值得一说。

我们注意到,每发生一起律师涉案事件,从广州律师马克东涉嫌诈骗案到深圳律师刘尧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案,再到重庆的李庄涉案,律师界均反响强烈,或发文声援,或组团辩护,或上书最高司法机关,律师界抱团取暖的趋势特别明显。律师是为当事人争取权利,自己的权利如果受到侵犯,当然更应当团结起来维权。何况,目前,律师执业环境不佳是个不争的事实。律师会见难、律师取证难,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像达摩克利斯剑一样,随时高悬在律师头上,成为公权力打击报复律师的工具。

问题的另一方面是,尽管律师涉案的报道层出不穷,但我很少看到律师行业对这些事件进行过深刻的反思,对自己同行违法违规的现象提出过批评,更不用说在加强行业自律方面提出更具针对性的举措。不用我列举在深圳中院、武汉中院等一大批有影响的窝案中,处处闪现着不良律师的身影;也不用我指出“辽源打黑第一案”的主角“黑老大”刘文义出狱是不良律师与法官勾兑的结果;即使马克东、李庄等人的行为不涉嫌犯罪,其中一些行为也确已违反行业规定,比如违规收费的问题。但律师界对于许多涉案律师违规问题,则是讳莫如深,即便提到,也不过是轻飘飘地“可以作违纪处理”了事。

我支持律师界抱团取暖,但我以为,在为权利而斗争的同时,更应当强调自律。一些“害群之马”,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损害了律师的整体形象,引发民众的反感,从而让一些涉案律师在道义上先输一筹。律师的维权离不开民众的支持,而只有取得民众的支持,在面对强大的公权力机关时,维权才会更有力量。律师界的自律不是为了别人,恰是为了自己。律师若能做到洁身自好,减少违规现象的发生,事实上就能让公权力机关缺少打击报复的借口,更能有力地保护自身。

如果说律师的自律是让律师抱团取暖更为有效的战略问题,那么,当律师涉案后,同行该如何提供有效的帮助则是一种策略问题。我注意到,当某一律师涉案后,一些律师便断言他是无罪或者是遭到打击报复,这样做并非是一个明智的方法,因为我们并不十分清楚具体案情,或许该律师可能真的涉嫌犯罪呢?律师可以更多地从程序上来对公权力机关提出批评,比如指出办案机关的程序问题或者要求异地审理,等等,或者直接担任该涉案律师的辩护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另外,律师在为涉案律师辩护时,应当将实然问题与应然问题区分开。我也注意到,一旦律师涉案,许多律师就指责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这个罪名根本不应当规定在刑法中,但问题是,既然现行的刑法规定了这一罪名,那么,律师目前就得遵守相关规定,如果涉案就要认真分析他到底构不构成这一罪名,至于这一罪名该不该存在,应当留到后一步来讨论。

(作者为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