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以不正当方式介入财富分配 有可能产生阶层对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19:45:00
 西风:权力以不正当方式介入财富分配 有可能产生阶层对抗

□快报首席评论员 西风

12月21日,社科院发布2010年《社会蓝皮书》,指出今年群体性事件仍然保持着多发的态势,这是因为一些地方在加速发展和转型的过程当中,积累了很多历史上的矛盾和问题,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的民怨太深。

“民怨”一词首次出现在社科院年度报告上,而且用了“太深”作修饰,绝不是危言耸听。报告之所以如此痛陈时弊,明摆着说化解民众积怨已成目前政府工作的要务急务之一,乃重中之重。

越来越多、越来越激烈的群体性事件正在成为中国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但群体事件的发生和增加并非无源可循,正如报告所说,是一些地方在发展和转型的过程中,不注意方法、不讲究策略、不解决矛盾、不追求平衡造成的。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只注意眼前政绩,忽视或者漠视还历史欠账,结果“积怨成祸”,积重难返,导致社会公共生活的冲突不断。因此,化解民众积怨,必须搞清怨从何来,怨何以解。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社会积怨的产生是社会机制突变时,执政思维跟不上变化而出现的“肠梗阻”。亨廷顿认为,现代化进程会天然地引起社会的不稳定,因为经济增长虽以某种速度改善人们的物质福利,但同时也以更高的速度增加着人们的社会挫折感。对于中国社会的急剧转型,一些地方未能充分估计到这种社会矛盾,政府职能不作调整,社会结构因循守旧,管理方式一成不变,结果出现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拉大,民众深陷社保、住房、教育、医疗“四座大山”的体制性短缺重压之下,由个别不满转变成集体心理,出现端起饭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怪现状。一些地方政府得赶紧补上与时俱进以民为本这一课。

其次,我们要注意到,社会积怨与当前很多地方政府的错误政绩观、发展观有关,是社会发展的“暴食症”。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原副院长刘福垣认为,发展是矛盾的转化过程,而不是制造新矛盾的过程。这些年一些地方大搞GDP崇拜,以物为本,把“发展是硬道理”搞成了“增长是硬道理”,原因就是没有解决好发展观的问题。发展观是道,科学是术。结果被搞成以术御道,与民争利,以牺牲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损害公共利益,违背了可持续原则。拆迁冲突不断,房价居高不下成为最典型的卖地财政。因为利益抗争和环境污染造成的民怨虽然比前一类激烈程度低,但由于涉及面广,往往为其他的社会冲突积蓄能源,危害性不容小觑。政府当从解小怨防大怨着手,降低群体事件发生率。

第三,我们要警惕到,权力以某种不正当的方式越来越多地介入财富的分配过程,极大扭曲了社会阶层的分化和价值体系。这是需要根治的“败血病”。官员的贪腐、少数富豪阶层的炫富、强势阶层对弱势阶层的话语优势,都使阶层之间观念碰撞增多、心理隔膜加深、不信任感加剧。如果在社会管理中不注意掌握平衡,很有可能产生阶层对抗,引发“非阶层性的、无直接利益的群体性冲突”,给整个社会的和谐安定带来威胁,也给政府的形象和威权带来伤害。“石首”事件是很能说明问题的例证。这给政府廉政建设和利益调整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可以说,民怨产生大都与政府工作息息相关,化解民怨当然与政府工作环环相扣,密不可分。但是,个别地方对民怨的处理存在严重误区。有的把民怨归结于历史遗留,推诿现任责任;有的把民怨视为过程性障碍,任其向后蔓延;有的则以强力化怨的传统处理方式,激化群众情绪。这些,都不符合中央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

化解积怨,政府需要“新思维”,需要“急性子”,需要“慢工夫”。民怨不除,发展不顺,社会不稳,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

西风:从平民社会向公民社会迈进 

□本报首席评论员 西风

备受市民关注的广州市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选址拟重新审视和论证。番禺区官方网站公布的五条处理措施其中一条为:“建立科学、民主的政府决策机制,不排除进行全区群众投票”。有关领导表态,多数人反对工程就不会上马。

观察人士认为,当地政府这种看似“让步”实则进步的决定,预示着民众的利益抗争得到了社会和政府的理性关注和决断。一种更高水平的协商机制和决策方式代替了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

这是了不得的进步。当中国在现代化的文明轨道上快速前行的时候,有一个新的社会形态正在崛起,一种积极的民众力量正在生成,那就是公民社会。是公民社会的力量推动着中国的民主政治进程。

中国全民性的公民意识觉醒始于去年“5·12”汶川大地震。公民意识是超越一己之利,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为和谐社会的理念提供了现实依据和精神内核。从时代背景和历史趋势看,包括南京在内的中国城市正在从一般的平民社会向更高层级的公民社会转型,百姓对公权力运行的参与,对自身和他人权利的维护,对社会公平的要求,对民主与法治的尊崇,乃至对政治的宽容,对社会公共责任的主动承担以及对公共社会的监督等,都比以往任何时候强烈。他们越来越多地进入公共领域,越来越广泛地形成整体的价值观和公共精神,越来越自觉作为国家各项活动的宪法主体的平等地位。公民意识和实践的频频亮相,构成了当今社会风景线上最耀眼的那一抹彩色。

在公民社会里,民众和政府、媒体之间,需要搭建一个平等的互动平台。民众的道德内省和权利实现是支撑这个平台的本质力量,政府的民主宽容和制度设计是保障这个平台的前提条件,媒体的启蒙培育和正确引导则是建设这个平台的重要推手。

过去,民众习惯于听令而行,被动服从,这种状况需要改变。现代社会的结构理念是民众组织政府,权力归于民众,人民是社会生活的主体。十七大提出民众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所谓公民意识、公共精神,就是指以争取权利的精神去维护利益,以强大的公民道德勇气维护社会正义。河南张海超“开胸验肺”,上海孙中界断指表清白,实际上是一种权利的觉醒。只有每个公民都能对自身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有心理认同和理性自觉,才能形成支配自己社会行为的基本价值观,公民社会才能发育壮大。一个发育良好的公民社会,才能使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得以实现并持久发展。

过去,政府习惯于政通令达,包办一切,这种状况应该扭转。公民是社会管理的政治共同体成员,公民的监督意识正是权利制约权力机制的保证,在政府民主管理的核心内容中,乐于听取民意,重视民本诉求,宽容民利抗争,顾及公民意志,应该成为政治常态。南京徐宝宝事件发生后,政府最终尊重民意组成第三方调查,使真相得以很快披露,有关责任人得到及时处理,民怨才根本得以化解,社会正义才得到积极伸张。凡是政府意志和民意良好互动的地方,那个地方就会相对富裕,政治上也会比较民主平稳,社会治安也比较好,反之亦然。因此,公民社会缺少政府的主导,就达不到社会的善治。

过去,媒体习惯于照单直录,无所作为,这种状况同样必须调整。民众知情、表达、参与的首要渠道是大众传播媒体。传媒生态是民众生活的信息环境。公民意识的觉醒需要一个过程,大众传媒应当充分利用自身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助推公民意识的觉醒,引导公民意识的发展,评估公民意识的走向。在这一过程中,努力搭建公平的话语平台,避免传媒歧视和霸权,使舆论朝着理性和建设性的轨道运行。在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选址争议中,媒体没有“唯命是从”地一味传达政府的决定,而是敞开平台让专家、民众、官员平等讨论,合理引导,结果使这一民意冲突事件适时得到缓解。可见,沟通舆情,达成共识,使国家所维护的普遍利益与公民社会所捍卫的特殊利益得到符合社会总体发展趋势的平衡,媒体不仅责无旁贷而且大有可为。

如果说公民意识是构建公民社会的蓄水池,那么,政府就是公民社会的庇护所,媒体就是公民社会的减压阀。

曾以《民主是个好东西》引起广泛关注的俞可平是国内较早研究公民社会和民间组织的学者之一。公民社会在他眼里也是个好东西。他说,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国家的成熟程度,与公民社会的发达程度是一致的。

公民社会的发展已经成为不可回头的历史潮流。作为现代文明社会的了望者,大众传媒无法回避;作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公民社会的助推者,大众传媒任重道远。平民社会向公民社会的迈进呼唤媒体更加注重公民意识的启蒙、公民权利的维系。一个充满活力的公民社会,已然成为策动我们前行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