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的一千个细节 【精彩】 (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8 22:08:01

中国社会的一千个细节 【精彩】

   

【楼主】 (101):第十六篇 请给人大一点面子
一百五十一、侃侃当代的政治图腾:福娃牌大熊猫

诸位有没有觉得那五个福娃长得都一个样儿呢?
它们除了帽子和姿势不同,其实是一个东东,那就是——大熊猫。想当初,北京亚运会时的那个吉祥物就是大熊猫盼盼。由于有各种比赛项目,所以盼盼的样子也不一样。现在的福娃就五种,已经简化很多了。居然搞来搞去,还是大熊猫。这简直就是我国的政治图腾了。要送给台湾的和平使者也是大熊猫。团团、圆圆虽然穿越台湾海峡未果,可名气已经很大了。



我们的古人创造了“龙”这个政治图腾,一直传到今天。龙是头似驼、角似鹿、耳似牛、眼似兔、身似蛇、腹似蜃、爪似鹰、掌似虎、鳞尾似鱼。不能不感叹古中国的智慧超越了我们今人的能力。
福娃的脸很平面,缺乏造型特点。脸型一致,半个圆。体型也类似,四肢基本相同。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五个福娃虽然分别代表了大熊猫、藏羚羊、燕子、鱼(没看出来)、圣火,其实就是那个叫盼盼的大熊猫生下来的五胞胎,只是生下来以后戴上了不同的帽子。
这跟长安街上的那些建筑正好相反。后者之间的相同支出正在于具有民族风格的大帽子。征集这么个吉祥物居然还搞了那么久,这集体的智慧到底体现在哪里呢。或许也就是五个福娃的名字还有点儿创意吧。
最近据说要给福娃们搞一个卡通片,可是遇到了问题,就是当初设计福娃的时候没有考虑到要搞动画。一旦动起来,它们各自应该具有怎样的体姿,侧面的脸部如何来表现(那么平),都是问题。

有一点非常搞不懂,为啥要搞五个福娃,难道是我们中国人口众多,搞五个正好代表了华中、华北、华南、华西、华东。还是为了给大熊猫祈福,希望它们人丁兴旺。
各个福娃各自象征了不同的东西,这些似乎都是民族的符号。
其中,“贝贝”灵感来源是中国传统鱼纹样、水浪纹样和年画中鱼的图案。


“晶晶”灵感来源是大熊猫和瓷器的莲花造型。

“欢欢”灵感来源是中国传统的火纹图案。

“迎迎”灵感来源是藏羚羊和青藏地区的装饰纹样。

“妮妮”灵感来源是燕子和沙燕风筝。



北京奥运官方网站上说:“福娃代表了梦想以及中国人民的渴望。它们的原型和头饰蕴含着其与海洋、森林、火、大地和天空的联系,其形象设计应用了中国传统艺术的表现方式,展现了中国的灿烂文化。”
这样的说法并不准确。它们的设计当中是融入了很多中国传统文化符号,但主要集中在帽子(头饰)上。在帽子以下的部分上,根本看不出中国特点,也丝毫没有其象征物大熊猫、藏羚羊、燕子、鱼、圣火的任何生理或形象特征。
福娃是形式感相当强烈的吉祥物。只注重在头上做文章,却不能让福娃们动起来。没有动感是福娃的一大败笔。这和我们汉民族不喜欢舞蹈可能有很大关系吧。而且在它们身上,大熊猫的憨态、藏羚羊的野性、燕子的灵巧、鱼的吉祥、火的神圣,统统没有。如果有,侧面的福娃们会是千姿百态的。

难道我们就靠着这几个平面设计的图案来迎接2008吗?
惨了点儿。
 


【楼主】 (102):一百五十二、看破北大哲学系的二十个问题

最近天涯头条上有了个“北大哲学今胜昔”(地址: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7906740&key=79879566&stritem=no01&idarticle=258705&flag=1&hotid=694),引起了我的兴趣。原来是以前我旁听过“西方哲学史”课的赵敦华老师(现在是北大哲学系主任)写的。他写的是一个答疑书似的的东西,这更有意思了。我赶紧冒大雨到北大买了一本赵教授的著作《西方哲学简史》。想他的销路最近应该不错,但我深知赵老师决不会像易坛子那样去炒作的。
在这本书的封面左上角写着: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定价:29.5元。直接三十不就完了,还得找钱,又不能刷卡。看来这里面还是有市场策划在啊。
以下先来就陈琛提出的二十个问题讨论一下,然后再说!


第一个问题

陈同学说:
《简史》第一章,赵敦华教授从两个角度比较了希腊、印度和中国哲学的异同,第一个角度,比较它们与宗教的密切程度,印度哲学与宗教的联系最为紧密,希腊哲学与宗教的联系最不紧密,而中国哲学介于两者之间。第二个角度,比较它们的思想方式和风格,希腊哲学的方式最为思辨,充满着论辩、推理和证明等多种方式。印度哲学是说教,因明学是宣讲教义的工具。而中国哲学则介于两者之间,多采用警句箴言、引证比喻。
  事实上,中国哲学岂可如此一概而论!从第一个角度看,中国哲学有的与宗教比希腊哲学与宗教的联系还不紧密,有的比印度哲学与宗教的联系更加紧密。前者如后期墨家公孙龙等人,后者如禅学。而第二个角度,中国哲学也同样有论辩、推理和证明,而且决不少!既然知道冯友兰说:“有些哲学著作,像孟子的和荀子的,还是有系统的推理和论证。”那为何还如此作这种比较?
  而且,既然说希腊哲学与宗教的联系最不紧密,那泛论“哲学脱胎于宗教和神话的世界观”也同样不该!我最烦的就是见到“比较哲学”,根本就是瞎比较。

赵同学说:
“中国哲学对宗教的态度是若即若离,无可无不可”,岂是一概而论?

陈同学又说:
赵教授回应道:“中国哲学对宗教的态度是若即若离,无可无不可。”“岂是一概而论?”我还能说什么?你这句话还不是一概而论?你知不知道这“背后的多少争论和著述”?

世纪婴儿3000说: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XX比较学”较比讨厌,但比总比不比强啊。


第二个问题

陈同学说:
《简史》第二章,“芝诺悖论”的“二分法”:运动着的事物在达到目的地之前,先要完成全程的二分之一,在到达二分之一之前,又要完成它的二分之一,如此分割的话,这个运动根本就无法开始,所以运动根本就不存在。而赵教授却说“如此分割,永远也达不到目的地”!这说明赵教授根本不理解芝诺辛辛苦苦在证明什么,难道他的二分法就是证明达到不了目的地吗?芝诺是为了证明运动不存在,这跟“飞矢不动”的证明是一个意图。按照“永远也达不到目的地”的说法,那运动是存在的,只是到达不了目的地而已。记住:“运动根本无法开始!”

赵同学说:
芝诺提出了“否定运动可能性的四个论证”,难道没有“运动根本不能开始”的意思?

陈同学又说:
赵教授说,芝诺提出了“否定运动可能性的四个论证”,难道没有“运动根本不能开始”的意思?这恰好证明你前后矛盾啊!自己搬石头砸自己的脚,有的时候人云亦云,但自己脑筋未必清楚的,难道可以成为掩盖尾巴的遮羞布?

世纪婴儿3000说:
这四个悖论是芝诺提的,赵同学复述的。陈同学要是不满意,尽可以找芝同学。找不到芝同学,找他的后人也可以啊。你该明白为啥龟兔赛跑兔子老输了吧。那龟儿子就是芝同学变的。


第三个问题

陈同学说:
《简史》第三章,赵教授一面说“智者把哲学的主题从原初的‘自然’转向人事”,一面又在写苏格拉底那一节时“据古人说,苏格拉底是第一个把哲学从天上拉回到人间的人”。这是典型的见如来拜如来,见上帝拜上帝,也不管什么矛盾什么冲突了。既然苏格拉底之前的智者们已经怎样怎样了,为何还说苏格拉底是第一个怎样怎样的?

陈同学又说:
谁把哲学从天上拉回人间,苏格拉底还是智者?智者首先关心人事问题,但是以非哲学(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哲学)的方式,而苏格拉底首先用哲学(西塞罗所说的哲学)的方式讨论人的问题。

世纪婴儿3000说:
原文A:智者把哲学的主题从原初的‘自然’转向人事。
改成B:智者把讨论的主题从原初的“自然”哲学转向人事。
原文A:据古人说,苏格拉底是第一个把哲学从天上拉回到人间的人。
改成B:[去掉画蛇添足的“据古人说,”]苏格拉底是第一个把哲学从天上拉回到人的心灵。(从自然哲学到伦理学)
这样是不是更合适些呢。


第四个问题

陈同学说:
《简史》第四章,不知道赵教授是从哪里知道柏拉图做过奴隶的,我真是孤陋寡闻了,只听说柏拉图做过俘虏。他第一次去西西里岛返回的途中,遇到交战被误当成俘虏抓起来了。

赵同学说:
见拉尔修《著名哲学家生平和思想》,Γ19-21。

陈同学又说:
拉尔修《著名哲学家生平和思想》这本书记载的可靠性我正在考证,先别忙着高兴。

世纪婴儿3000说:
关于这件事,哲学史里到处都是,连我国出品的《西方哲学史新编》(苗力田、李毓章著,人民出版社)里都有。陈同学确实“孤陋寡闻”了。听没听说是一回事儿,真不真是另一回事儿。慢慢考证吧……
 

第五个问题

陈同学说:
《简史》第四章,“四线段”的比喻,可知序列与可感序列的比例是1:1/2,那AB/CD应该是1/2,而A/B其实就是1,C/D也是1,根本就是无聊的计算,1/2:1:1当然还是1/2,实在是表述得乱七八糟,还故作高深。看柏拉图原著都比他的容易懂。

赵同学说:
柏拉图说:“把一条线段按照不相等的比例划分”,再按同样比例接着划分。这个比例是二分之一,见Desmond Lee 编译的The Republic.

陈同学又说:
我的意思并不是柏拉图没说过“四线段”,而是指赵教授“表述得乱七八糟”,比原著难懂。
  
世纪婴儿3000说:
照我看来,赵同学的意思是A代表影象(幻想),B代表自然物(信念),C代表数学型相(数学知识),D代表本原(理性知识)。其中,A和B组成了可感领域(意见),也就是AB;C和D组成了可知领域(知识),也就是CD。
然后,赵同学列了一个式子:AB/CD:A/B:C/D=1/2。
就是这个式子让陈同学很不满,说赵同学“表述得乱七八糟”。
不能怪赵同学,他的语文和数学都不怎么好。他实际想写的式子是:AB/CD=A/B=C/D=1/2,或者AB/CD:A/B:C/D=1/2:1/2:1/2。
陈同学说,“A/B其实就是1,C/D也是1”。这是不对的啊,A/B[也就是影象(幻想)对于自然物(信念)]应该是1/2,因为影象(幻想)的清晰程度是自然物(信念)的一半。同样的,C/D[数学型相(数学知识)对于本原(理性知识)]也应为1/2。还有,“1/2:1:1”是一个比例,不是一个数,所以不能简化成1/2。
赵同学一样不懂,才会在等号左边是比例,右边鬼使神差弄出个分数来。


第六个问题

陈同学说:
《简史》第五章,赵教授说:“亚里士多德并没有把‘幸福’等同于‘有德性’。”而我却在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第15页看到作者说:“幸福就是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德性(arete)的本义指一种事物的本性、特征或功能,所以我们看到亚里士多德对幸福的定义就是“有德性”,是“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也就是合乎本性,将其特征表现出来,将其功能发挥出来。

赵同学说:
亚里士多德说(据苗力田先生译本):“幸福需要外在的时运亨通为其补充,所以有一些人就把幸运和幸福等同(有些人则把幸运和德性相等同)。

陈同学又说:
赵教授引用:“幸福需要外在的时运亨通为其补充,所以有一些人就把幸运和幸福等同(有些人则把幸运和德性相等同)。”从这句话我只能看出“幸运”和“幸福”不同,“幸运”和“德性”不同,但还看不出“幸福”和“有德性”不同的意思。哈哈!我的思想没有这么大的跳跃性。据说跳跃性太大不适合理性思考啊。
  
世纪婴儿3000说:
赵同学引用的亚里士多德之说(据苗力田先生译本),只看上半句就可以了。一个人幸福不幸福,还要依赖外部条件。而有德性却只需“合乎本性”。这不就是不同吗。幸福是一个实现活动(过程),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陈同学为什么非要看那下半句“所以有一些人就把幸运和幸福等同(有些人则把幸运和德性相等同)”呢,那是老师考学生经常用的障眼法和陷阱啊。你真是个学生!


第七个问题

陈同学说:
《简史》第八章,赵教授讲安瑟尔谟开篇就说安瑟尔谟生于意大利北部的奥斯塔,其实安瑟尔谟是生在Aosta“附近”,赵教授可能看英文书看得太快,没看清楚,就在自己的书里翻译成“生于奥斯塔”了。

赵同学说:
用现代地名表示中世纪的地区,没有必要那么精确,现在的奥斯塔包括过去的附近地区。
    
陈同学又说:
看上去好像在理,其实纯属狡辩。柯尼斯堡现在俄国境内,但我们并没有“没有必要那么精确”,用现代地名来表示说康德生于俄国,而是仍然用康德时代的地理知识,说他生于德国柯尼斯堡。本来不值得只觉得赵教授粗心,现在真觉得他思路有问题。
  
世纪婴儿3000说:
人家赵同学都说自己不精确了,就别不依不饶了。只要Aosta“附近”如今还属于奥斯塔,还属于伟大的世界杯冠军安瑟尔灵魂附体的意大利就可以了。


第八个问题

陈同学说:
《简史》第八章,阿伯拉尔的法文是Abélard,不是Abalard!而“海洛绮丝”的法文却又不标出,Héloise通常译为“爱洛绮丝”,翻译成“海”洛绮丝,H就发音了。

赵同学说:
关于阿伯拉尔和Héloise的法文名?中世纪的人名是拉丁文,不是法文!
  
陈同学又说:
赵教授很有创意,或者是我不懂了。但你拼得还是错了,何必扩大战线。中世纪的起止时间是从约395年到1500年,虽然赵教授精通中世纪哲学,但说在这个时期人名都是拉丁文,未必可信吧!说话可要严谨一些。你总是把自己的问题扩大,本来只是法文上的问题,现在扩大到整个中世纪的姓名问题了!
    
世纪婴儿3000说:
这跟哲学本身无关,我回避。


第九个问题

陈同学说:
《简史》第十三章,笛卡尔法文是René Descartes,不是Réné Destcartes,当然我更相信是印刷出版方面的问题,而不是质疑赵教授的法文水平。

赵同学说:
关于笛卡儿的法文名:谢谢你的细致校对,发现多了一个上标符号。
    
陈同学又说:
第九条,赵教授说:“关于笛卡儿的法文名:谢谢你的细致校对,发现多了一个上标符号。”
    
世纪婴儿3000说:
赵同学的著作自2001年1月第一版,至今就没人提出过吗。非要陈同学咬文嚼字搞训诂。


第十个问题

陈同学说:
《简史》第十四章,赵教授认定是沃尔夫第一次提出“本体论”(ontology)概念,但据我所知,十七世纪Du Hamel就将形而上学称为“本体论”了。Wolff先生不过是沿用这种说法罢了。

赵同学说:
这一术语尽管最初是17世纪创造的,但只是到18世纪时,C.沃尔夫才首次界定了这个术语,使之成为哲学概念而流行开来。

陈同学又说:
好吧!我等着赵教授创造一个概念,然后我就来把它整得“流行开来”,然后这个概念就是我“第一次提出来”的了!这个思路恐怕……
    
世纪婴儿3000说:
“创造”一个名词和“第一次提出”一个概念在修辞、达意上到底有什么不同呢?搞文字游戏不好吧。赵同学至少应该把到底怎么回事说清楚才是,不然就会混淆很多问题的。


第十一个问题

陈同学说:
《简史》前言,赵教授说:“在为数不多的现在尚不能固定的几个西方哲学中译术语中,有一个术语引起的争论最多,但作用也最为重要,这就是希腊文的to on,拉丁文的ens,德文的Sein,英文的being和法文的l’être。”据我所知,相当于being的希腊文是on,是中性分词;动词原形是eimi,相当于英语中的be;动词不定式是einai,相当于英文to be。而且赵教授在《BEING:当代中国哲学的一个基本问题》一文中也这样说:“……‘本体论’(ontology)是对being (on) 的研究……”我不懂希腊文,不敢说他哪一句话是对的,但应该有一句是错的。

赵同学说:
说being相当于希腊文to on或相当于on,总有一个是错误的?to on和on的区别相当于德文的das Sein,法文的l’être与英文being的区别,不管有没有定冠词,都是“是”动词的名词形式。

陈同学又说:
请懂希腊文的朋友来分辨。
  
世纪婴儿3000说:
关于希腊文,我不懂,回避。


第十二个问题

陈同学说:
《简史》第二章,赵教授按照约定俗成,说阿那克西美尼“提出气是本原”,而到了后面第六章(87页)再提到普纽玛,一般难以让读者想到这是阿那克西美尼提出的概念。也更无法把“普纽玛(pneuma)”跟后面的“灵魂”概念联系起来。这就是在一本书里译名不统一造成的影响。这同样的问题后面还有呢。

赵同学说:
  阿那克西美尼的“气”是pneuma吗?“气”是aer,aither,pneuma是“精气”,在《圣经?新约》翻译为“灵”,这是两个不同概念。

陈同学又说:
赵教授还来问我:阿那克西美尼的“气”是pneuma吗?
  
世纪婴儿3000说:
虽然在87页没找到相应的话,但还是能理解赵同学的意思是说,普纽玛(pneuma)是“精气”,不是阿那克西美尼提出的作为本原的“气”。所以才会问陈同学“阿那克西美尼的‘气’是pneuma吗?”
陈同学是不是走神儿了?


第十三个问题

陈同学说:
《简史》第二章,赵教授说:“阿那克萨戈拉和恩培多克勒一样,在元素之外,又设定了能动性的本原,他称之为心灵。”我们知道赫拉克里特提出世界的本原是火,阿那克萨哥拉思考的问题类似于思考这火是谁点燃的问题,也类似于牛顿思考的第一推动力问题。Nous这个概念到后来被普罗提诺大大发挥了一下,但在《简史》里我们无法看到这种一以贯之的哲学沿革,因为在普罗提诺那里nous被译为“理智”。
  
赵同学说:
  《简史》没有说明nous意义的一以贯之的哲学沿革吗?我明明说,阿那克萨戈拉首次提出了nous的概念(从苏格拉底和亚里士多德之说),并且说这一概念翻译成“心灵”或“理智”的不同旨向。

陈同学又说:
请告诉读者,这句话你写在哪里了。
    
世纪婴儿3000说:
查书!
页号多少,记重点啊。要考试了。
啊,找到了。确实有,在第26页,倒数第二段最后一行。如果赵同学在此页“心灵”后面都标上“nous”,就更完美了。陈同学也就不会这么惑、这么困了。


第十四个问题

陈同学说:
留基波这个人并不一定确有其人,在“简史”中何必提到他?提到也应该像罗素那样告诉读者一声。罗素说:“关于他,人们知道得非常少,以致于有人认为伊壁鸠鲁(德谟克里特后期的一个追随者)曾经断然否认过他的存在,而且有些近代的学者还重新提出这种理论来。”
  
赵同学说:
  留基伯不一定有其人吗?伯柰特早已澄清了罗素的流俗之说,指出此说是对伊壁鸠鲁一封信的误译所致。伊壁鸠鲁的意思是:留基伯“算不上哲学家”,“我不想讨论他”,而不是:这个哲学家“不存在”。

陈同学又说:
赵教授又错了,罗素也没有说留基波不存在,他只是告诉大家存在这种说法,So little is known of him that Epicurus (a later follower of Democritus) was thought to have denied his existence altogether, and some moderns have revived this theory.
但他也说了: There are , however, a number of allusions to him in Aristotle, and it seems incredible that these (which include textual quotations) would have occurred if he had been merely a myth.
罗素的伟大在于他随时不忘把争议告诉读者,让读者去判断,而不像中国某些学者一写起书来,仿佛都是定论,毫无争议的余地。这根本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分辨能力,只能它当成知识记下来。
  
世纪婴儿3000说:
总之,赵同学根据伯柰特澄清的伊壁鸠鲁的意思,留基波这个人存在,可以提到他。而陈同学的意思是,根据罗素的意思,留基波的存在与否存疑,所以没必要提到他。可不提到他,怎么存疑呢。


看到这里,我觉得赵、陈两同学各有高低,赵同学显然略占上风,陈同学好象有些迷糊,在很多地方露了破绽。可话锋一转,好似山重水复,突然见到了苏格拉底临死前的一幕……


第十五个问题

陈同学说:
《简史》第三章,苏格拉底那一节,赵教授说苏格拉底“临终前还嘱咐人们不要忘记代他还给邻居一只公鸡。”读到这里我真被苏格拉底感动了,苏格拉底多么雷锋啊,快要死的时候还想到自己欠邻居一只公鸡。欠人家公鸡还了也不算什么,但临死的时候还能想到就伟大了!赵教授不熟悉古希腊神话掌故无可厚非,但你应该读过尼采同学《偶像的黄昏》吧,你可是西哲教授啊!尼采同学在《苏格拉底问题》那篇文章里说苏格拉底的话是这样的:“活着就意味着生病:我欠拯救者阿斯克列比亚斯一只公鸡。”Asklepios是古希腊神话的药神,传说被他治愈的病人要向他献一只公鸡。苏格拉底说这话的意思是活着是生病,现在准备死了,等于被药神治愈了,所以要献他一只公鸡。这是表达他对生命的厌倦,而不是雷锋啊榜样啊什么的。
  
赵同学说:
见“与神为邻”:
柏拉图在《菲多》的结尾,记录了苏格拉底的最后一句话:“克力同,我们还欠阿斯克雷皮阿斯一只公鸡。还了这个愿,别忘记了。”几乎所有的中外译本都会有个注:Asclepius是希腊药神。陈琛同学深信尼采同学的解释:活着就意味着生病,死了才是治愈,因此要献给药神一只公鸡表示感谢。但陈同学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尼采同学也是拾人牙慧而已。希腊晚期的注释家Damascius, 罗马作家Hamann和 Lamartine, 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思想家Mirandola, Ficino和Ricchieri等人,都早已作过类似的理解。但问题是,“生活 = 生病;死亡 = 治愈”的观念在柏拉图著作中从未出现,这是希腊化时期新柏拉图主义的观念。今人Wilamowitz 在Platon一书的第二卷, G. Most 在《新古典季刊》上的“A cock for Asclepus”一文,通过《菲多》的文本解读,指出了新柏拉图主义解释的三点致命伤。
  第一,苏格拉底反驳了格贝的说法,“灵魂进入身体好像是生了病”(《菲多》,95c-d),他怎么到最后莫名其妙地赞成了他所反驳过的观点呢?
  第二,苏格拉底说“欠”,用的是现在时(opheilo),在还没有死亡(“治愈”)之前,不应该如此说,应该说“将要欠阿斯克雷皮阿斯”。
  第三,更要命的是,苏格拉底对在场的人说,“我们欠……”,整个句子用的都是复数词;问题是:那些不面临着死亡的人不欠药神什么,也不需要还愿。
  他们的结论是:“生病”不能作比喻的、神秘的理解,而应该指实际上发生的事实;一定是一个对这个群体很重要的人生过病,大家都应该为他的痊愈而向药神献祭表示感谢。这个人是谁呢?59b:菲多说:“我想柏拉图是病了。”
  1998年,J. Crock在《新古典季刊》上发表“Socrates’s last words”一文,既不同意传统的“寓言式的神秘解释”,也不同意G. Most等人的“人性化真诚的解释”。他说,阿斯克雷皮阿斯在公元前四世纪时已经成为雅典的流行的地方神,苏格拉底要他的弟子们(《菲多》提到他们十四个人的名字)向这个地方神举行集体的献祭仪式,一是为了加强群体的凝聚力,二是可以把神圣的仪式生活化。我在写《简史》时,正好读到这篇文章,于是把苏格拉底的最后一句话的意思理解为如同向一个有恩于己的邻居表示感谢一样。“邻居”在这里表示神与生活的贴近。我还有一个佐证,说明阿斯克雷皮阿斯的生活化。色诺芬的《回忆苏格拉底》有这样的话(吴永泉先生译本):“你家里的水和阿斯克雷皮阿斯神庙的水哪一种喝起来更温一些呢?”苏格拉底问。“是阿斯克雷皮阿斯神庙的水更温些”,那个人回答。由此可见,当时的雅典居民已经习惯到药神庙去喝水,这个神是生活中的好邻居,时常得到他的帮助,难道不要感谢吗?
  《西方哲学简史》简而不俗,明而不易,好像是一块压缩饼干,里面有很多集约的知识。我承认,这并不是一本适合自学者的书,很多内容需要教师在课堂上展开。因此,这本书既不是北大本科生的必读书,也不是考研的必读书,只是西哲专业十几本参考书之一。另外,鄙人还著有十四本其他著作和八九十篇学术论文,欢迎陈琛同学和其他哲学同学们提出更多问题,以便我有空闲时(这样的时间不多,我没有秘书帮助处理杂务),在网络上展开我的思想。

陈同学又说:
赵教授写了一篇《与神为邻》来反驳这一条,可惜现在来说这么多已经晚了,不过为了牵强附会地告诉大家,自己当初写的是正确的。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简史》里表达的意思是什么。不接受我的批评也无所谓,但这种心态是不够高杆的。扪心自问,是不是自欺欺人。
  
世纪婴儿3000说:
既然“‘邻居’在这里表示神与生活的贴近”、“这个神是生活中的好邻居,时常得到他的帮助,难道不要感谢吗”,为什么苏格拉底就不能直接说感谢神,说“在临终前嘱咐人们不要忘记代他还给神一只公鸡”呢?
除非一种情况:苏格拉底在临终前作起了诗!


第十六个问题

陈同学说:
《简史》第三章,赵教授说:“据考证,巴门尼德在首次使用‘真理’一词时,已经表达出‘除蔽’之意。”谁考证的?
  
赵同学说:
  “真理”a-letheia的a是否定性前缀,letheia是“蒙蔽”。当海德格尔同学说出这个意思时,不过是用了一个简单的词源学考证。

陈同学又说:
“真理”希腊文a-letheia也许有“除蔽”的意思,但并不代表巴门尼德就表达了这个意思。因为这还是后人挖掘出来的。就像孔子讲的很多话,后人给他注释过多的含义,但他本人未必就说了这么多意思。
    
世纪婴儿3000说:
赵同学的意思可能是,TMD,a-letheia都有“除-蒙蔽”的意思了,而且这个意思就是古希腊人用这个词的意思,还有啥好说的。陈同学请注意,从a-letheia到“除-蒙蔽”,不是刘心武说红楼梦!


第十七个问题

陈同学说:
《简史》第四章,赵教授说“理念”的译法强调了它是人的理智所认识的、外在的理智之中的存在;“型相”的译法强调它向人的理智所显示的是普遍的真相。
  柏拉图使用的“理念”其希腊文转换成拉丁文是idea,但英文里通常不用idea来表示,而用form以突出其客观性。也就是说,英文idea虽然和拉丁文idea长得一样,但他们翻译的时候也是翻译成form,我们翻译的时候更应该翻译成“型相”而不是“理念”。要勇于打破约定俗成!避免在汉语中被理解为主观的、思想化的东西。
  我总结一句,“型相”的译法强调了idea的客观性。
  
赵同学说:
  “理念”一定是主观的、“型相”一定是客观的吗?“理念”(大写的Idea)不等于“观念”(idea),“相”(大写的Form)也不等于“型相”(form);两者都有主客观之分,而且柏拉图用了idea和eidos两个词,为什么不能用两个中译概念?

陈同学又说:
“两者都有主客观之分,而且柏拉图用了idea和eidos两个词,为什么不能用两个中译概念?”当然能了,“理念”这个词都用了大半个世纪了,但是现在哪里都用理念,我只是希望不要用这种容易引起误解的中译概念。就好比“远东”这个词也用了很久,但这个词从我们中国人的角度非常不合适,所以就不该用,即使用得再久,天下人都用,中国人还是不该用。
    
世纪婴儿3000说:
赵同学和陈同学说得都有几分道理,各打五十马屁。
但请注意一个细节。在《西方哲学简史》里,赵同学把型相的英文写作“Form”(见第53页第二段第五行),而在上面的答复里又说,“相”(大写的Form)也不等于“型相”(form)。一会儿大写,一会儿小写。
这我就糊涂了。


第十八个问题

陈同学说:
《简史》第六章94页,波菲利是Porphyrios,不是Porphyre。
  
赵同学说:
  不值一驳,查一查词典便知。

陈同学又说:
我看书喜欢在书上批注,现在这本词典不在手上,但还是其来有自,不是“不值一驳”。不要太傲慢。
    
世纪婴儿3000说:
不值一说。


第十九个问题

陈同学说:
关于“是者”的翻译,陈康曾经把being译为“是”,王太庆提出要把being译为“是者”,赵教授则“基本同意”王的看法,将古代和中世纪文本中的being译为“是者”。关于being的翻译问题近年来被争论过,现在我也不知道是否还被争论以及结果是什么,但我可以这么说,像pneuma、nous、on、logos这样的希腊文如果想不到对应的中文,就还是保持原文或者音译。误解比不理解更可怕,如果不想糟蹋哲学,就考虑一下佛学典籍的翻译经验。像“般若波罗密”什么的,虽然看不懂,但也不会让人误会。“西方哲学是概念游戏”,既然是概念的游戏就说明概念是根本,如果概念都遭到误解,那就实在太可笑了。将on(不要再想着英文的being)译为“是”、“是者”、“存在”、“有”……都是错误的。
  
赵同学说:
  将on译为“是”、“是者”、“存在”、“有”……都是错误的?好大的口气!你知不知道不同译法背后的多少争论和著述?

陈同学又说:
我当然知道,否则为什么说这都是错误的。我的意思已经表达过了,而且很清楚。还是那句话,误解比不理解更可怕,如果不想糟蹋哲学,就考虑一下佛学典籍的翻译经验。像“般若波罗密”什么的,虽然看不懂,但也不会让人误会。
   
世纪婴儿3000说:
误解比不理解更可怕,说得好啊!


第二十个问题

陈同学说:
《简史》第七章,赵教授说:“第一个拉丁教父德尔图良(Tertullian, 145-220年)以激烈的言辞表达了反哲学的倾向。”其实德尔图良生于约160年,逝于约225年。

赵同学说:
  德尔图良的生卒年?现在通行说法:约160—220年。
  
陈同学又说:
这正是我替你更正的,赵教授说起来好像也跟“不值一驳”似的。
  
世纪婴儿3000说:
在《西方哲学史新编》(苗力田、李毓章著,人民出版社)里写的是:约160—240年。那么,赵同学至少在出生年份上写错了,并且承认了,这很重要。


综观这二十个问题,陈同学在理的占八个,赵同学在理的占七个,双方不分伯仲的占五个。给陈同学的建议是,要再细心一些,别太勉强。给赵同学的建议是,该到中文系和形式逻辑专业讲堂多走动走动。

钱钟书说中国没有哲学家,只有哲学家学家。其实那就是哲学史专家。我们这个国家根本就不需要哲学,自然也不需要哲学家了。然而,哲学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又是何等地重要啊。
赵同学之所以会出现如此多的错误,就是因为国家对哲学不重视、自然他的责任心就不够强,对待自己的作品也看得低,竟然说自己的东西就是讲义:
“《西方哲学简史》简而不俗,明而不易,好像是一块压缩饼干,里面有很多集约的知识。我承认,这并不是一本适合自学者的书,很多内容需要教师在课堂上展开。”


【楼主】 (103):一百五十三、研究人类滥交肯定要比研究水稻杂交出名

李银河研究的性亚文化(包括虐恋、同性恋、双边多边外交恋)并不是她发明的,她只是希望古老的中国文明在这方面能尽快地与国际、全球进行性接轨。她最近越来越火了,因为有人骂了。
像性亚文化这种东东谁都可以研究,而且可以说,是比《非常真人》还娱乐的娱乐。为什么那么多人都没去研究,惟独让李银河占了中国第一呢。
第一个原因是她有文化,而且水平很高,至于怎么高我不大清楚,反正高处不胜寒。她得到了王小波,一个长得也不好看的学者、小说家。王小波写过一篇要求中国人变得更有趣的文章,想必李银河很受启发,确实该搞点儿有趣的,那最有趣的肯定在亚文化圈里。
第二个原因是,她丑,有压抑感。我发现了一条性心理规律:丑女的心态接近于男人,如洪晃;而美男的心态也接近于女人,如胡兵。所以,丑女大多是能豁得出去的,很多商界女强人都是丑的,但这反而造就了美好的钱程。李银河也一样,早早就放下了羞涩,变得富有攻击性。
我认为在这两个原因之后还有一个更主要的原因。
怎么说呢?
从媒体的表面上看,各种走光、整容、三点、露乳、露臀事件和人物层出不穷,为啥这种有碍风化的事情我们的go-vern-ment不去打压阻止呢?想当年,我们可是在消灭血吸虫病的同时向全世界宣布消灭了性病,我们还在建国之初就消灭了妓院和M Y。可如今,世道真是变了。看看新浪论坛,那里就是一个妓院的大橱窗啊。各种色情招贴栏琳琅满目,思想担当起了拉皮条的角色。
强大的中国商业机器开动起来之后,那个妓院的大橱窗就更加生动起来。先要把脱脱露露说成是时尚,是时尚了当然就名正言顺。然后再在这脱露之间显示出金钱的资质,闪得人直闭眼。既能赶潮流,又有钱挣,谁不开心呢。于是这商业机器就良性运转起来。我们的go-vern-ment对这样的运作肯定是满心欢喜。想全国整容手术对GDP的贡献还一个多点呢,何况全国脱露运动呢。
凡是要造声势的,必有一套理论。张朝阳早早地就抛出了眼球论,注意力经济,很流行,但是很浅薄,一提就明白,不就是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死在市长家里不是新闻,死在市长床上才是新闻。
而李博士的理论就更适合现在的全国脱露运动了,简直是一拍即合。虽然它们貌似羊头、狗肉,实则暗通有无。
李博士研究的是啥呢?就是要把性当成独立的文化来看待。人人都可能从性当中得到快感,但得到的快乐却不同,这跟每个人的文化特征有关了。私人会所性虐吧的出现,是这种文化扎根中国的萌芽。此外我们悠久的房中术肯定要和国际性文化相融合,这方面也有赖李博士的智慧了。
同性恋合法化,可以结婚,多边爱情,恢复多妻多夫制,这都没什么。只要美国先有了,中国肯定以后也会有的。这就是个时间问题。研究这些的人虽然前卫,虽然会遭到质疑,但研究人类滥交肯定要比研究水稻杂交出名快多了。
我想到的是,在网络环境日益恶劣的今天,为什么性文化却异常蓬勃,而如李博士一般的异端能华山论剑呢。
因为我们的go-vern-ment实行的是向娱乐绝对倾斜的政策。
走光偶像——>商家——>媒体——>公众——>学者——>走光偶像,这是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条,一看就明白。公众仰慕学者,学者教会了走光偶像,偶像找到了商家,商家串通了媒体,媒体来到公众面前。
面对李银河的理论,我们的媒体要学的还很多。别老整天就知道照人家女星的咯吱窝和底裤,也应该去研究一下她们的性虐心理什么的。这样的报导才叫有深度,有零度,有角度。
十年后同性恋臭遍大街的时候,是不是异性恋又成了前卫时尚了呢。
其实我们的李博士要说的不是这个。她是从人性的角度来看问题,她的设问一定是这样的:
右撇子凭啥瞧不起左撇子,异性恋为什么就比同性恋更合乎人性呢?
有的人选择只爱一个人,为什么就不能同时爱上两个人呢?(说白了,排他式爱情是一夫一妻制制造出来的性幻觉,而一夫一妻制又是家庭财产和社会资源分配制度制造出来的)
既然脱离了繁殖义务的性交是为了追求快乐,那么性虐也是为了快乐,有何不可吗?

在李博士背后的那个人性启蒙理论其实是相当陈旧的东东。
还是那句话,今天倡导的东西十年后都是垃圾,即使是这种性前卫。
 


【楼主】 (104):一百五十四、乳房的高潮是乳头吗?

一位脱星露出自己丰满如同上帝亲自雕刻的乳房,只在乳头上贴了一块不透明的乳贴,就可以堂皇地去参加无上衣PARTY(跟不插电音乐会差不多的)。只要三点不突破,就不算裸体、伤风化、扰乱社会治安,就可以在大街上安然徜徉了。由此可见,乳房的高潮在于乳头。没有乳头的乳房只是一个明晃晃的肉球,只是夸张的胸大肌,而不是色情图片,打黄扫非办是不管的。
在中国,这样的脱星还不多,而这样的乳贴却比比皆是。在论坛的照片上,这样的乳贴就是马赛克,和此处删去若干字一个意思。在选秀选美的舞台下,这样的乳贴就是那两个公证员,公证就是公正吗。在祖国各地的外地工居住地,这样的乳贴就是暂住证。在各种涨价风波中,这样的乳贴就是听证会,听证就是为了涨价,可曾有为了降价而听证的。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的乳贴就是他们的炼油亏损论,以便他们的油价能达到巨奶的水准。对于女作家陈岚来说,乳贴无疑就是那篇“强 J抵抗耻辱论”。
试着把乳房比作花朵,那么乳头就是花蕊。乳贴屏蔽了花蕊,会影响花的开放吗。答,不会。如果乳罩是用来是乳房挺美的,那么乳贴就是为了让乳房更加无畏地怒放!


【楼主】 (116):一百五十五、停车罚款是一种不定税么

我下班通常就把车停在住所旁马路两边的坡道上。这里有一家修车厂。这天我停得离修车厂远了点,也就四米吧。第二天出来,被贴条了。违法停车,罚单二百。我老在这家修理厂修车,那小师傅跟我很熟了。他说刚才看见协管员来了,后者还问他哪些车是他家的,他忘了看我的车了。他还说协管员一般都在对面把条写好了,走过来贴条拍照立马走人。怕挨揍,有的司机真打。
我只得去交通队理论。那pol.ice就是专门接待像我这样的,所以说话很溜了。他说现在的人维权的意识都提高了,但守法的意识是不是也要相应提升啊。我点了头。他又说了一些大道理,然后说,说句不讲理的,谁教你买车了,买车你是不是就得把方方面面的都想到了啊。那要是我说句不讲理的,谁教你让卖车了,既然让卖,是不是就该把怎么停给解决了你再让卖啊。我心说,没说出口,很惭愧。
我只得出来,接受处罚吧。毕竟去申诉了,当然要申诉了。以前也被贴过,来这里申诉。一个pol.ice说你把车再往坡上停。原来你停柏油的人行道,被罚了。你这次就往上停到水泥道上去,就没事了。可这次还是被贴了。
那些协管员据说是被授权的。我见过他们,当然那时他们是在贴别人。现在贴到了我脑门儿上。我只得忍受,但我要说,这些协管虽然让城市更有秩序了,但也做了件很不好的事情,那就是法无定法。他们成了违法停车处罚裁量权的行使者。他们想罚就罚,从不问为什么停这里,只要是可以通行的道路没有划线的,都可以贴。别废话,二百!
我到底能把车停哪儿?没人告诉我。到处都是路,惟独没有停车场。我去找街道办事处,他们说你可以反映停车问题,采用群众来信的方式,会得到重视的。我最烦听到“群众”一词,觉得眼前这位虽然热心但水平不够,就出来了。
怎么办!
突然灵感出现,我为什么不能把这种罚款理解为在收取一种不定税,叫:城市建设扩容税。其实像办暂住证也是在收不定税。只是go-vern-ment不这么明说,而是以管理外来人员为名义而已。
比如吧,go-vern-ment在建设某条道路或地铁时缺钱了,就通知交管局(公共安全专家局):缺钱花了,到大街上依法收钱去!于是交通队(派出所)的pol.ice就对协管员(联防)说,增加活动时间和频率,务必在XX时刻有XX收入。
这么一想,我心里塌实、舒服多了。那二百元,我会在验车之前到工行交纳的。
只是我要声明一下:作为公民,我是在依法纳税!
 


【楼主】 (117):一百五十六、从便后洗手看我们的生殖器观

小时候我们就被教育说,饭前便后要洗手。我们也会这么教育我们的后代。饭前要洗手谁都明白,不干不净要得病。便后洗手呢,排泄器官是脏的,洗了手才可回到干净的日常状态。经过多年的演练,我们在解手的时候并不会碰到零星的排泄物,但洗手的习惯保留了下来。须知我们的生殖器官和排泄器官是合在一起的,逐渐的,我们就对生殖器官也有了这样的观念:它是脏的,要洗了手才能回到日常去。
我们的生殖器官一直就藏在裤子里,风吹不到雨淋不着灰尘也少,怎么就不干净了呢。事实上,它比我们的手干净得多了。而且,一个不干净的手在碰一个干净的生殖器之前,是否应该满怀虔诚地打开水龙头呢。是手会污染生殖器,而不是相反。
便后洗手,还有一层意思是我们要隔绝生殖器的气息,使它不会感染(污染)到日常事物。我们还把有关生殖器的活动都打上“淫”这个标签,我们咒骂别人的时候也使用生殖器的字眼(别称)。于是,我们会顺藤摸瓜地把每次方便都视作“手淫”,必须通过“洗手”这个仪式来化解掉心理上的阴霾。
便前洗手,同理也是个仪式,又是一个“便后洗手”的反仪式。试问,我们的生殖器长得丑吗?即使丑,并不等于就不洁啊,不要这样来联想。尊重我们的生殖器,保持它的清洁吧,健康从这里开始。我们应该把去洗手间当成进教堂才是,敬畏之心就是这样养成的.


【楼主】 (118):一百五十七、请给人大一点面子

最近,C.P中央出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文件,出品方是C.P中央组织部。它规定了party政领导干部的职务任期(参见http://news.qq.com/a/20060806/001267.htm)。这本来是件好事,使得一个领导不能长期把持一个位子,减少了腐败,打击了不作为。这个文件在第一条就说,是根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Communistparty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go-vern-ment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party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
只是我忽然觉得这样的文件的题目如果只写了party的干部就好了,为何要说是party政干部。go-vern-ment部门的干部任免程序是要经过人大的,从名义和法理上看只有人大才有权作出任期的规定。虽然重要的go-vern-ment官员的任命在实质上是由party的组织部门来管的,但也要顾及中国作为一个法治国家的面子吧。
这样的文件如果在暗地里通过组织部门来下发当然没啥问题,party指挥枪,party也一样要指挥go-vern-ment。而要是把这样的文件公诸于众,就显得有些蔑视人大的权威了。虽然人大的法定权力在现实当中还是显得力不从心,但也不能这样为了明确一件不大不小的干部任期之事,就把那个权威置于如此尴尬之地吧。我们的国家是一个party国,但法治的面子和程序也要讲讲才好。


 

【楼主】 (127):一百五十八、央四《海峡两岸》节目用心良苦啊!

每次看央视四套的《海峡两岸》,我都非常兴奋。
又在呛扁了,这个倒霉蛋!
从涉及陈水扁女婿赵建铭的台开案,到扁妻吴淑珍投身的SOGO礼券案,再到其本人的国务机要费-假发票案。在中国政治历史传统看来应是万人之上的陈水扁,竟会如此狼狈!实在是盘古开天劈地以来第一人啊。
《海峡两岸》作为一个统战节目,它现在要帮的是国民party。经常出镜的一些台湾知名人士也都是泛蓝的,以致《海峡两岸》越来越蓝了。但《海峡两岸》还是应该详细介绍一下台湾的选举制度细节,以便让我等能充满信心地期待国民party2008重新上位。
我不免想起当年看到台湾议会拳打脚踢的场景。这也似乎是《海峡两岸》想传达给我们的,这就是台湾的民主啊。
但我却愿意这样认为:原来中国人的民主就是这样啊。
是的,这就是中国人的民主的原生态。
于是,我更愿意把《海峡两岸》的意思理解为:中国的民主就是这样起步的。
于是,台湾就成了中国民主制度第一次的真正的实验田。把一个近海岛屿作为实验田,这也算一个创意了。那么国内的民主实验是否可以放在海南,未尝不可啊。
《海峡两岸》还告诉我们,民主不是一步蹴就的。即使有了民主制度,还需要不断地进行朝野斗争、舆论揭露,才能形成。
如此想来,《海峡两岸》的确用心良苦。


【楼主】 (128):一百五十九、中国人的政治过敏综合症

吾人关心政治,常能从政治新闻中观察出很多货真价实、抑或子虚乌有的信息来。政治家、政治人物、政客的出场顺序、音容笑貌、讲话表态都是可分析的材料,还有很多鬼使神差而来的传言在酒酣耳热中飞扬。怪不得中国的野史稗闻如此之多。
于是我们的政治人物们,必须依照一个从大到小的次序出场、上镜、触电,否则就会引起社会波动,甚至天下小乱一阵子。在政坛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和级别,就如同作学生的要排名次、上梁山的要有座次。座次上升就是人生突破,级别下降就是事业挫折。一切都被编好号了,领导人出场又怎么能突破这个数字鸿沟呢。
如果哪个政治家说出一句差不多、类似、近乎、还算破天荒的话来,立刻就是一石击起千层浪。不得了了,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头一遭啊。这也就他能说,像咱们老百姓可说不出来啊。比如:一国两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说出来还不是找麻烦啊,非得上头先说才可以啊。
若是播出了一部有影响的电视剧,类似《雍正王朝》或《走向共和》的,更能使观者激动不已。看来中央要有动作了,要开始政改了。得多吃两碗饭,活到那一天啊。眉飞色舞地谈论,有股子就要二婚的劲头儿。过后没啥动静了,该干吗还干吗吧。时不时提起来,像在谈论一个不争气的孩子。
中国人在政治上被压抑得太久了。久而久之,九九归一,就落下了病根儿。只要感觉政治上有个风吹草动,立马草木皆兵。开始喜形于色,不久阴云密布。忽左忽右,忽上忽下。以抖出高层猛料为荣,以不懂政治笑话为耻。我们的政治是不公开的,不公开的政治肯定有很多的版本。所以政治过敏症的传染不可避免。只要你熟悉其中的一个版本,你就有了疑似免疫的机会。


【楼主】 (129):一百六十、 总理给出了思想家绝迹的答案

背景:
2006年6日上午9时,jiabao.wen走进解放军总医院病房,握住季羡林的手说,“今天是您95岁生日。”
季羡林是我国著名文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精通英语、德语、梵语、吠陀语、巴利语、吐火罗语,还能阅读法语、俄语书籍。长期在北大任教,在语言学、文化学、历史学、佛教学、印度学和比较文学等方面都有很深造诣。

情境1:
jiabao.wen说,“中国要受到世界的尊重,第一要靠经济发展,老百姓生活幸福;第二要靠国民素质、民主与法制、精神文明、道德力量。科学、文化、艺术的发展,最重要的是要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倡学术民主。”
评1:
jiabao.wen说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于是就有人欢呼雀跃,以为又是一个什么春天来了。我一看,原来他说的是学术上的“双百”。这比起毛的文艺上的“双百”还差很多呢。

情境2:
jiabao.wen接着举例说,“中国历史上的先秦、魏晋南北朝,出了不少大思想家、大哲学家,重要的一条是思想解放。我们要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兼收并蓄,博采众长。”
  jiabao.wen对季羡林先生一生待人真诚,行事正直,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的人品表示景仰,他说,“真理和科学要求真实。您一生坎坷,敢说真话,直抒己见,这是值得人们学习的。”
评2:
  看看那些思想解放的时代吧,先秦(春秋)、魏晋南北朝,这都是中国处于分裂的时期。那么,温的意思就是,在中国处在政治多元化的时代,才会有思想解放与自由。这里虽然把一个非必要条件变成了一个必要条件,但大体如此。温总理说了实话。想想我们现在的一元化政治,这是季不敢说而被总理拐弯抹角说出来的啊。
 


【楼主】 (130):第十七篇 腐败自我谈
一百六十一、五行的商业附会

五行文化是个非常好而且玄妙的企业文化,沟通古今,并蓄文商。我理解的五行是与中国古典思想中的五家相对应的。并且这五家的思想与商业文化又在五行这个媒介下做了现代性的转换。

1、金
金有两个基本意思。一个是金属,金属工具,引申为“科学技术”。经过了(旧、新)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的发展,金属作为矿藏和工具, 金的另一个意思是金钱,也就是货币资本。
与金对应的是墨家、墨子,经典为《墨子》。
墨子堪称中国科学技术的鼻祖,同时倡导货币资本的兼爱非攻。《墨子》应用到现代商业社会,就是精益求精的技术水准、可持续发展的企业资本。
从而,与金对应的商业概念就是技术、资本。

2、木
木的基本特征就是生长。生长而有伦序,从而产生阶层伦理。
与木对应的是儒家、孔子,经典为《论语》。
孔子是中国伦理的鼻祖,主张
贾生利而有道德,人工作而有操守。
与木对应的商业概念就是商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3、水
水流动而无形,处于最低下的位置而有最高的穿透意志。因此非常哲学化。
与水对应的是道家,老子,经典为《道德经》。
老子无疑是中国哲学的鼻祖,孔子是他的学生。他说,“上善若水,善处下而利万物”。“大象无形”,一样是商业哲学的根本之道。
与水对应的商业概念就是商业哲学。

4、火
与火对应的是法家,韩非子,经典为《韩非子》。
韩非子是中国法学制度的鼻祖,主张权、势、术。而感性与理性的结合,就是法。商家有自己的法度,如企业制度、交易制度等。
与火对应的商业概念就是商业制度。

5、土
土是最广大的存在,它厚德载物,是为土德。
与土对应的是玄学,原始经典为《易经》。
《易经》比以上其它经典更为古老,是我们的祖先、先民的大智慧。它阴阳二进制将整个世界化繁为简,而有六十四卦。化繁为简,是最高的思想境界。这个境界应用到商业,就是企业理念。
与火对应的商业概念就是理念。

6、五行相生
经典的五行相生是这样的: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把这个理论应用到商业上,就是:
1. 金生水,不同的技术、资本(金)孕育出自己的商业哲学形态(水)。比如:做饭馆的和搞实业的,其商业哲学形态是不一样的。
2. 水生木,商业哲学(水)推倒出商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木)。这种商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是在商业哲学指导下有意识、无意识形成的行为规范。
3. 木生火,商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木)固化为商业制度(火),如:公司制度、交易制度等。这也就是把商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这样的软性道德给硬化为制度了。
4. 火生土,复杂的商业制度(火)又化繁为简,提炼出玄而又玄的理念(土)。最典型的莫过于质量监督制度,像海尔的李瑞敏当初砸不合格的冰箱,就是为了严格质量制度,最终培养出了海尔的企业理念。
5. 土生金,通过理念(土)就创立出商家的[金]字品牌。这样的品牌首先在于信誉,信誉是一种特殊而宝贵的财富,因此也是金的。而金字招牌所具有的价值,又岂是一般的技术、资本所能比拟和衡量的。这样的金不是比原来的金更高了好几个层次吗。

7、从金到金的过程
这个从金(技术、资本)到金(品牌)的蜕变过程,是五行相生理论的一种商业应用。它既是从物质性的技术、资本向无形的企业管理的转变,又是企业文化塑造品牌意识的途径。
这样的过程、转变和途径必须经过很多次的五行相生之后,才能完成企业的自我超越,步入无我境界。


【楼主】 (131):一百六十二、到底是谁在支持中国的色情业

有的色情场所就开在“人民公共安全专家”的隔壁,有的官员要把色情场所分散以免形成红灯区,有的地方把歌厅集中起来围出一个城,色情业在中国方兴未艾,人妖从遥远的泰国来到了北京再也不神秘了,可爱的新浪网、美丽的大旗网每天都在提供着大量的色情图片和讯息。色情已是家常便饭,常在谈论完房子之后登上大雅之堂。
可以说人人都有着色情的需求,这样的一个大市场必然会吸引更多的投资和智力投入其中,产生相当客观的价值。不知我国的GDP有多少来自形象工程,又有多少就来自色情业。

色情业之所以能如此火暴昌盛,实是对社会发展有着很多好处:
一、 如何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以及城市如何消化农村劳动力,一直是萦绕在go-vern-ment头脑当中的艰巨任务。中国的大量劳动力人口有着非常强烈的中国特点:吃苦耐劳,文化水平低,容易满足又有欲望。大量劳动力人口(大多为女性)投入色情业,能够把贫困带向温饱(想吃能吃、想日能日),把温饱带向小康(想吃啥吃啥、想日谁日谁),把小康带向Communist主义(看别人吃吃、日日)。
二、 色情业能带动很多相关产业,如:网络聊天、论坛(去新浪论坛瞧瞧吧)、勃客、男性杂志、影视、新闻媒体(花边、八卦、绯闻)、出版(盗版)、夜总会-酒吧-娱乐场所、网吧,从而形成一条紧密的产业链条,实现产、供、销、炒、抄的一条龙。
三、 色情交易的社会危害性小,而且能够减少性侵害犯罪。须知,有的地方打炮的成本只有十元,又何必铤而走险使用暴力。
四、 色情业促进城市繁荣,能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谁都不喜欢黑色的城市,灯红酒绿、霓虹万丈必须有色情的支撑,要不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来投资的人晚上没的消遣、发泄,日子久了就会有厌倦,长了就要撤资。在中国的一般城市,所谓“健康的”文化生活并不发达。比如话剧,只在北京、上海还算繁荣。至于音乐剧、歌舞剧、芭蕾舞剧,更不会空降到其它城市了。于是娱乐就只集中在一些娱乐服务场所,这些场所没有色情就没有客缘。色情业焉能不发达。
五、 色情业能充分发挥人的潜力,极大地利用我国巨大的人口优势。除去对国际大量倾销廉价商品之外,出口我国的性资源也能赚取大量外汇,保住我国外汇储备世界第一的地位。对于国内而言,色情业刺激了内需,决不会使消费者产生类似医疗改革、教育改革那样的失望情绪,而只会屁颠儿屁颠儿地掏出银子。
六、 色情业不是也需要在考虑中国国情的前提下,逐渐与国际接轨吗。甚至超前发展也是可能的。

有如此之多的好处,go-vern-ment怎能不鼓励色情业的发展呢。恋歌房、洗脚店、美发厅、按摩院、夜总会、恋足俱乐部、私人会馆比比皆是毫不足奇,想必批起来极容易,只要税不少交就可以一直开下去了。
发展色情业的运动极需要理论的支持。于是李银河粉墨登场了,最近的理论调门儿越来越高。她所倡导的同性恋、双性恋和多边恋,在go-vern-ment看来是为了解决中国人的性压抑问题,是为了给那些走进色情场所的人一个壮胆的定心丸。我们的go-vern-ment鼓励她四处演讲,比如去南京,以使中国人的性生活更加和谐,在提高性活跃度的同时降低离婚率,使社会更稳定、更和谐。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被定义为需要轻松娱乐性节目的消费者,我们被定义为白天活得很累、晚上需要无聊刺激的群众。
如果说,宗教是被压迫者的鸦片,那么色情业也就是我们的鸦片。当我们乐此不疲地进出着熙熙攘攘的娱乐场所时,还有谁会去关心政治民主呢。因为我们的精力真的没了,难道是假的吗。
性自由万岁!


【楼主】 (139):一百六十三、工会到底是谁开的?

现在的流氓公司真多,解聘的时候根本不给解聘书,因为当初就没有聘书,也没有任何的劳动合同。幸亏现在有了事实劳动关系,有些类似事实婚姻。只要劳资双方以雇与被雇的关系相称,出双入对,有三人以上能见证此事实,就算。
IT企业的一个重要缺陷就是没有工会。在百度最近的解聘员工事件中,我们再一次看到了在劳资矛盾当中工会的缺失。
在此我想问的是,我们的工会到底是谁开的。
在宪法里,没有对公民罢工权利的规定。以前,据说我们这个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当然不需要罢工,理论上也不可能罢工。
可现在不是这样,很早就不是这样了。到处都是流氓公司,到处都是违法劳动法的事实:不签合同,不上保险,不给聘书,解聘不提前通知。只有年度的休假,没有休假式的罢工。只有老板和员工互相炒,没有劳资的和谐。
这就是IT业为什么如此动荡的原因,非如此即不是似的。
这些可都是切肤之痛啊。将来再去一家公司干的话,一定挑头成立个工会。即使人家全总不承认,也干。关全总屁事,那是个民主party派,还不如,可能也就组织个歌咏比赛、评选个劳模之类的。可曾有领导罢工而能当上劳模的。
以前的工会在Communistparty的领导下,掀起了一轮又一轮的罢工热潮。湖南安源铁路工人大罢工,“二七”工人大罢工,上海工人大罢工,可谓风起云涌。如今,工会更像是工头,是督促工人、员工干活的,是鼓励、奖励他们创造产值、成绩的。似乎很多事物在1949年以后都变味儿了。
工会,你在哪里?


【楼主】 (140):一百六十四、李银河性思维的弱智之处

李银河的性理论已经在我们的周围降落很久了,其降落的基础是中国人现在性压抑了,需要她来拯救。
中国人在冠冕堂皇的场合确实不爱谈性,或者羞于此道,还时不时扫扫黄。可惟其如此,看黄书、黄碟、脱衣舞才是件破禁的事儿,才更刺激。违背某种死的道德教条本身就充满了性感。正如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如果性这玩意儿也经过了一番福柯的洋理论来洗礼、教化,即使真的社会上可以同性恋、多边恋,也性趣索然了。这恐怕是李银河没想到的吧。由此推测,其主要还是停留在理论、书面上,并未付诸于自身的实践。如果她实践了,以目前的性道德环境,还是能获得很高的快感(快乐)质量的。又如果她以目前的快感(快乐)质量来衡量、对等于性开放之后的情形,那她就大错特错了。
试问,如果满街都是裸体、跟非洲部落似的,居民楼一层全成了脱衣舞夜总会,你还会有性趣吗?
我们的go-vern-ment,我们的社会,一方面不时扫黄,一方面暗中支持色情业。可曾见过历史上有这样好的go-vern-ment。帮助我们、刺激我们,让我们在偷情的同时忐忑激动。(参见我的另一篇文章《到底是谁在支持中国的色情业》)
性这个东西和食欲也相似,吃遍了山珍海味整天下馆子农家粗粮的,还能有多少胃口呢。千呼万唤,犹抱琵琶。适当的遮掩是必要的,甚至满口仁义道德也是必要的,这些都能提高性欲,所以不必当真。
试想,维多利亚时代真的是性生活不发达吗?禁酒令反而使人更嗜酒,就像现在的viper。对于这些基本的欲望(食、性),越是禁,就越是渴望。我想,李银河的目的可能是想让我们的性欲退化吧。
这里的性规则就是:欲望越是压抑,越是强烈;社会越是开放,神秘感越低,趣味越少。
李银河倡导的性开放并不是什么新东西,也不是什么中国没有过的东西。而且,她忽略了性压抑作为一种性技术是有利于促进性欲和性趣味的。李银河没有论及这个性规则,也说明她对我国扫黄工作的理解不够深刻,不能理解go-vern-ment和社会对于这种性技术的熟练运用的奥妙,却又在那里叫嚣她的“性".


 

【楼主】 (141):一百六十五、破绽百出的《李银河说性》

李银河的理论和论调十分可疑。这是我的直觉。
李银河自以为有了西方性学的深厚博大,有了自己作为福柯弟子的亦步亦趋,就能底气十足地讨论中国的性了。其豪放而粗糙的学术风格令我十分景仰。于是我只能仔细研读其最新力作《李银河说性》,试图把我直觉到的东西和我对“性在中国”的看法表达出来。
还是边看边说吧!
《李银河说性》2006年2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收录的是其近年来发表的一些言论。分为《观念篇》16章、《法律篇》13章、《倾向篇》14章、《性别篇》12章、《爱情篇》5章。以下目录依《李银河说性》而来。


一、 《观念篇》

1、 《东西方性观念的比较》

在这篇文章里,李银河先把福柯抬了出来,说他划分性爱艺术给非西方、把性科学给西方。然后她就提出了自己始终的困惑:中国古代社会对待性的态度是艺术化的,“更关注于快感的享用与节制”,而中国现实社会对待性采取的是禁欲主义。
她说中国人“谈性色变”,可能针对的是八、九十年代。但她没有标注文本的写作时间,显得不够严谨。就当下来说,谁还会“谈性色变”,连叶公好龙都不会了。此作的立论已过时。请问,当大街小巷、乡村城镇到处都是成人用品店、美容按摩院,还有谁会谈性色变?
在其后的《性观念的变迁》一文中(第13页),李银河这样写道:
“我国沉闷压抑的性观念在世纪之交开始了一个新的逆转,这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深受上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在西方发生的那场规模宏大的性革命的影响。……这场性革命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导致了性活动与生殖目的的分离。……在中国,已婚妇女的避孕率已达到83%,有些地区更高,达90%以上。……”

在“经过反复思索和比较”之后,李银河得出一个根本就不用“反复思索和比较”的结论:性在中国的地位不同于古希腊罗马(有些像)、维多利亚时代(也像)、现代西方社会(最不像),而是在独特文化时空中形成的东西。
她的这个长句缩写后就是,性的地位在中国是一个独特文化时空中形成的东西。这几乎是个病句。我决不是要追求什么语法,而是想籍此来研究李的思想脉络如何的糊涂。
她进行比较,这是文化比较学的伎俩。然后她说独特,这是文化比较学的八股。
然后,她列举了最不像的两个:西方社会和中国社会之间在性上的不同。西方是罪感社会,中国是耻感社会。“中国传统伦理或意识形态宣称,性是可耻的”。
瞧瞧,刚才还困惑于古今中国对性的态度一个开放、一个保守,现在又大谈中国古代传统如何以性为耻了。真不知道她想讲的主题到底是什么。

在对比了一番中西对待性的态度和立场之后,李博士又引进了一个著名的人类学家马林诺。马说,“自亚当夏娃,性冲动就是绝大多数烦恼的根源。”李又说“古希腊人以饮、食、色为人的三大欲望”,说“中国人有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时,李老师说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
“看来这种概括(指对基本欲望的描述)是跨文化的。”
李博士确实是性文化比较学家无疑了,只是在做这个家之前是否先考虑过为什么不同人种都有自己的语言呢。
在这句话之后她说,“中国人并非真的修炼到了对性漠不关心的境界”。实在不知所云,可能是说中国人觉得性事很平常,可以忽略,不像西方,把性视为原罪和反抗。

李银河忽而说中国人性开明(没说是哪个时代),忽而说中国人禁欲(这时她提示了,是指现代中国,可以理解),忽而又说中国传统觉得性可耻,忽而再说“中国人忽视性”。这样来论述中国性观念,毫无时间、时代、承接、演变的安排,不像是一个北大社会学博士后的水平啊。

在最后一段,李想说一说的是,性是人生幸福、快乐的一部分,不该被忽视。她又引入了布罗代尔的三阶段论。说政治事变是短阶段的,发展是中阶段的,生活方式是长阶段的。中国人总是更重视短阶段的,其次中,最后是长。意思就是中国人历来就不重视属于长阶段的作为生活方式的性。
前面,从“中国人有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推导出中国人忽视性。都“大欲存焉”了,怎么忽视个法呢。这里又从中国人不重视生活方式,推到出中国人忽视性。都“大欲存焉”了,还怎么可能忽视生活方式呢。
最后又回到了庸俗的手段目的二元论上来,我懒得再驳。

这真是一篇逻辑、叙述都极其混乱的文章,却让我津津有味地读着……


2、 《性观念的变迁》

此篇和《东西方性观念的比较》有些类似,还是在研究性的观念史。

她说道,“有些国外的研究者这样描述中国古代的性观念:中国人能够自然地享受性的快乐,而从不会有西方人那样的罪恶感。”
明明是中国人的性历史,却要引用外国人的论断。她李银河难道自己就不能下判断吗?对这样的中国史实,也要引据一番洋经西典么。

她接着说,“中国人对性持有相当开放和肯定的态度,虽然自清朝开始(一说是宋朝),公众态度日益将性视为隐私之事……”
看来她对中国的性史确实研究不足,那就先把这部分课补了再传教好不好?

此篇的叙述主线是否定之否定,就是从中国古代的肯定性到近时代的否定性,再到最近的否定之否定。
她这样谈到中国古代的性观念,“对性持基本肯定的态度。……强调以下两种价值:一是阴阳和合;二是节制欲望。”
她在开篇这样谈到否定之否定,“直到20世纪末,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开始发生,并渐入佳境。我们既可以说这个过程是向我们中国古代性文化的回归,也可以认为这是一种指向带有中国文化特色的现代性观念的螺旋式上升。”
“这是一种指向带有中国文化特色的现代性观念的螺旋式上升”,如此模糊的表述,其中夹杂着庸俗唯物史观的中学术语“螺旋式上升”。

李同学在描述这个否定否定的时候没有提到西方性观念,只是说中国文化特色。但在后面具体描述这个否定之否定的生成过程时却说,
其后,李银河这样写道:
[P13] “我国沉闷压抑的性观念在世纪之交开始了一个新的逆转,这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深受上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在西方发生的那场规模宏大的性革命的影响。”[就在上一篇,她还说中国人“谈性色变”呢]
此后的叙述直到结尾,她没提到过与“中国文化特色”和“中国古代性文化”及其“回归”有关的一个字眼。

这,就是中国最著名性学学者的学术文章的水平!


3、 《“万恶淫为首”与性权利》

李银河现身说法,讲述自己的青春史,然后又开始谈已经过时的性观念,也就是沿革史,讲到了作古多年的文革。
其实我们真的没有彻底反思过文革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这一方面是因为文革的档案资料虽然比清史要丰富得多,却处在封闭状态。这是最主要的原因吧,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显重要。再一个原因就是,学者不敢彻底反思,有的只能像巴金那样写写自骂的忏悔录。
扯远了,还是看李银河写了什么。她谈的是文革对性观念的影响,使中国人谈性色变了。关于“谈性色变”,我在前面已经说了,这个问题在今天的中国已经过时。

李银河认为“搞性研究有点前卫的叛逆感觉”,跟“前卫艺术家对性主题的宠爱同样道理”。导演了王小波编的《东宫西宫》的张元问她为什么对性感兴趣,她说“我觉得搞性的人都特别地道。”
这让我想起了朱文的小说《段丽在古城南京》。其中这样写道:
“有人认为,段丽对前卫艺术不乏真知灼见,越前卫的她越有感觉,但是如果你的艺术不够前卫,那么她的反应就要迟钝一些。只要是在南京举办的展览,段丽肯定是要到场的。如果她没来,就说明这个展览很没档次。当然如果她来了,也说明这个展览档次不高。因为那个傻逼最早是我们介绍给段丽的,所以我们感到有些内疚。当段丽叼着一根烟滔滔不绝地用南京话谈论前卫艺术时,我们全都耐心地听着。我对前卫艺术知之甚少,听段丽用南京话说起来,我私下里觉得前卫艺术是一种非常土的、土得掉渣的艺术。”

我赞成同性恋,我也赞成同性恋婚姻。我赞成多边恋,我也赞成多边恋婚姻。我想,这些东西其实和民主一样,早晚会在中国实现的。
我担心的是,若干年后当同性恋多于异性恋、多边恋多于双边恋的时候,李银河会不会改弦换辙,开始着力提倡异性恋和双边恋呢,就像我们来回往复的时尚。我更担心的是,那时的李同学会以异性恋和双边恋为前卫者应该有的兴趣。


4、 《性用品在中国》

作者开宗明义,提到了福柯的语录:“性是没有任何一个权力能够忽视的资源”。意思大概是,性与政治绝对相关。
其实这句话把“任何”省略掉更通顺:性是没有一个权力能够忽视的资源。或者说:性是任何一个权力都不能够忽视的资源。

在这篇短文(文章如此短,断章取义的可能性很小)中,李老师要说的是中国的性用品(又叫成人用品)商店。
“最近有不只(应该是“不止”)一位外国记者问我:‘为什么在中国可以在一般商店买到性用品?’”
李银河的解释是,中国的情况和西方恰恰不同,“性的政治性在中国似乎不象在西方国家中那么强烈,于是性用品商店在中国可以混同于其他商品,在一般的商店出售。……在公交车上做性用品广告,在我看来,这主要出于商业动机,没什么政治意义,再说还有我们民族的性文化、性观念打底,因此也就没有碰到太大的阻力(虽然公交车上的广告被赶了下来,但还是可以在别处做,跟反动标语的处置方法明显不同)。”[为了不断章取义,我尽量多地摘录]

再来看前面《性观念的变迁》里李博士是怎么说的:
“[P12]对性的否定态度在20世纪后半叶变得越来越严重,中国社会弥漫着一种禁欲主义的性气氛。像所有最初因理想而聚集起来的party派群体一样,中国的革命政party(也就是中国Communistparty,婴儿注)成立之初也是十分强调其道德力量的,而道德领域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性观念。为了[P13]显示和保持其道德力量,革命政party选择了一种严格的性观念,革命者群体内部有着极为严格的禁欲倾向。解放后(我不承认这叫什么解放,包括性解放吗,李银河怎么想的,婴儿注),这种道德标准在全国推广开来,形成了一种极为独特的道德气氛。
“此外,中国文化中固有的以性为耻的思想(和上面的 “再说还有我们民族的性文化、性观念打底”是不是完全对立啊,看来选择那种历史性观念来自我支持,都是她的指头说了算啊,她就不知道比较一下两种观念的强弱、描述一下二者矛盾的历史沿革,然后再说,婴儿注)并未退场。它对人的压抑依然存在。在中国的性观念中,性是不登大雅的苟且之事,是只可以做不可以说的。虽然这并不意味着完全的禁欲,但节欲的观念(不知这个节欲观念是怎么从刚刚的论述中蹦出来的,婴儿注)和禁欲的观念也有相当合拍的一面。在近几十年,革命团体(也就是Communistparty,婴儿注)早年的禁欲倾向同中国社会中固有的节欲的观念融合在一起,造成了中国的性现状,它带有浓厚的压抑和否定色彩,这一点在‘文化革命’中达到顶峰。虽然在近些年来有越来越宽松的趋势,但是从社会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方式中,还是可以看到近现代反性倾向的痕迹。性观念和性文化的改变是一个艰苦而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我国沉闷压抑的性观念在世纪之交开始了一个新的逆转……”
引了那么多,确实说明了性的政治性在中国不象在西方国家中的那个样子的强烈,而是有中国文化特色的这个样子的强烈。性与政治绝对相关。

李银河写完“虽然公交车上的广告被赶了下来,但还是可以在别处做,跟反动标语的处置方法明显不同”之后,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观点和福教授的完全相左啊。
于是她在最后一段的开头写道:“话说回来,性在中国也不是一点政治性都没有的。”
分析一下李同学此刻的写作心理非常有意思。她写这篇文章的灵感肯定是中国性用品商店和西方的不同之处,也是性文化比较学范畴里的。但她在副标题处引用了福柯的语录,想籍此统帅整篇。可是她又看不出中国性用品商店普及现象和政治的相关性来,只好在最后找齐了。
她在详细解释了一下语录之后,又夸福大拿的思想很深刻,“从中觉察出一种振聋发聩的自由奔放的力量”。“用福柯的观点来看性在中国的地位”,(不应该不准啊,那么深刻的思想肯定该是普适的啊,于是……,婴儿注)“我觉得思想解放运动还有很多事情可做:还有很多人不知道性是自己的权利(也是权力),还有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有权购买性用品(当然也有不买性用品的权利)……”(想问李大姐一声,这和政治有关吗,和福老师的语录有关吗,怎么不仔细分析了,婴儿注)。

在我看来,中国性用品及其商店的普及并非只是商业行为,与政治绝对相干。以前的性压抑与政治相关,现在的性开放也与政治相关。
我想说的是:
1、在法律上,公民有很多性权利还没得到承认。但中国的go-vern-ment在实质上是支持色情业的,对人们的性权利是放纵的。
2、中国社会行政权(中央、国务院)大于法权(人大、法院、检察院),party权是行政权的核心。
3、法权与行政权(party权)的冲突,类似人大与go-vern-ment的矛盾,宪法与(行政权规定的)法规的矛盾。然而,go-vern-ment和法规的作用和影响力要远远大过人大与宪法。
4、go-vern-ment和法规对人们的性权利在实质上是暗中支持的,因为其有自己的政治目的。
5、这就是中国的现实。性压抑是表面的,性放纵才是事实的真相。
6、那些扫黄行动都是花拳秀腿,那些相关的《治安处罚法》条款都是障眼法。
7、歌厅、夜总会、按摩院是工商局审批合法经营的,收税的也是go-vern-ment。
8、治理和营造一个好的投资环境,引进资金加速GDP增长,这些都需要色情业的发达,也需要切实有效地保护好中国人和外国人的性权利。


5、 《反性与道德优越感》

李博士认为,《宪法》规定了公民有言论和出版的自由。所以性制品(淫秽品)也有出版的自由。然而在《刑法》中却规定了制作(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这是违宪的。
她的这个观点基本正确,就是没有深入分析下去。比如,日本AV电影和艺术色情电影的区别,非法出版与合法出版遭禁的区别,等。
对于淫秽品应该分级管理,如同分级电影,并归入性用品之列。

其实在《宪法》中还规定了公民有page~ant的权利,而地方go-vern-ment又规定了page~ant申请办法,结果一般自发的page~ant就成为不可能。这样的地方法规同样是违宪的。其违宪之处在于审查过程的不透明、不公正和任意性,也就是又回到了人治。

我还想说的是:中国下位法与宪法之间的矛盾(抵触)、中国的违宪问题,其根源在于宪法自身序言与正文、条文与条文之间的矛盾。
在《宪法》之《序言》中这样写道:
“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Communistparty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Mao.ZD思想、Dengxp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其中的一个意思是,中国Communistparty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那么,Communistparty对于人民来说,位于权力的上游。就是说,Communistparty的权力大于人民、高于人民。也就是:Communistparty——〉人民。

李博士说,“[P28]性就是这样一件事。就连市井小人都能做这件事,而且他们往往还对这件事津津乐道(这时她怎么不说中国人“谈性色变”了呢,婴儿注),乐此不疲,相当地投入。有道德优越感的人们因此对性特别不齿。在他们心目中,凡是人人都喜欢的事必定层次很低。而所谓道德高尚,就是要想常人所不想,为常人所不为。”
她混淆了“高雅”与“高尚”。
“凡是人人都喜欢的事必定层次很低。……想常人所不想,为常人所不为”,这是高雅,与道德其实无关。就像爱小众的京剧的都高雅,但以前的大众的京剧很低俗。
高尚才是和道德相关,是想常人所不愿想,为常人所不敢为。如见义勇为、公益举报等。

李博导又说,“我们离一个法制国家的标准还有相当差距。”这里,她把“法治”写成了“法制”,这是一个很严重的习惯性错误。
如果你是一个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就应该慎重使用以下词汇、字眼:
法制、老百姓、群众、解放、(农)民工……


6、 《我看“木子美”现象》

李同学引用福老师的话说,“正如福柯所言,我们生活在其中的社会,人际关系的形式少得可怜。”
我来告诉李同学为什么吧。这是因为,性别的形式少得可怜。

李同学接着说,“为什么只有一夫一妻制才是合法的?”
从中是否可听出李同学的性关系倾向呢。

李同学对木子美这样评价道,“‘木子美’是一个证据,她证明:第一,中国社会的性行为规范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第二,人们的性模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婚前性行为大量发生,……第三,人们的性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这就是李同学对木子美现象的浅薄认识。


7、 《西方性革命分析》

这是一篇知识性的文章,也暴露了李银河同学文章的一贯风格。只包含知识,不见什么思想。
其中,有这样一段话:“就连在中国这样拥有反淫秽品法的国度,淫秽色情品的普及程度也远远超过了一般人能想象的程度。”
写完这句,话锋一转,说青年人婚前性行为去了。李银河同学点到为止的功夫可见一斑了。这么重要的一个问题,和性用品在中国商店普及差不多,竟然又从李银河同学的眼皮子底下溜走了。我对李银河同学的治学精神深表赞叹。
但我于此很感兴趣:为什么中国这样一个拥有反淫秽品法的国度,淫秽色情品的普及程度能够远远超过一般人想象的程度呢?
其实这也是go-vern-ment在纵容,根本就不以为然。为什么x功的制品再也买不到了呢?只要打击力度够大,Communistparty的举国体制没有什么不能做到的。


二、法律篇

1、《性不应当成为立法对象》

在这里,李同学继续引用福柯的话说,“福柯认为,把强 J作为一种性犯罪来加以处罚是‘有问题的,因为我们等于在说,性在身体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性器官同手、头发或鼻子的重要性不一样。因此在任何情况下立法都必须对它加以保护,围绕着它,关注着它,不可将它等同于身体的其他部位。’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性器官是否比身体的其他器官更有价值。如果性器官和头部一样重要,并不比头部更重要,侵犯性器官和侵犯头部就可视为同罪;如果性器官比头部重要,对侵犯性器官行为的处置就应比对侵犯头部的处置重。”
李同学很认真地继续说,“认真思索福柯的论点,我们的确拿不出性器官比头部或其他身体器官更重要的证据,对性器官的特殊对待和对侵犯性器官的特殊处罚应当被视为一种文化积淀。”
李同学对福柯的观念除了引用和解释之外,毫无自己的见解了,她已经无自己的话可说了,只能被福柯的理论震聋了。

我国刑法将强 J罪和伤害罪等都归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大类之中,具体规定如下: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 J论,从重处罚;强 J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 J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 J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 J妇女的;(四)二人以上L J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首先,这里只规定了受侵害者为女性,这是男权主义的体现。男人作为强 J受害者时,也可以参照此罪量刑处理。
其次,强 J罪真的能混同一般的伤害罪吗,也就是说,是否应该比一般的伤害罪更重呢。
再来看对伤害罪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强 J罪确实比伤害罪重得多。为什么呢?
因为强 J比起一般的伤害来说,是更重的伤害,也是更特殊的伤害。
被强 J者在被强 J时,其肉体可能是有快感的,但其精神、心理一般是痛苦的。这样的肉体快感是一般的肉体伤害所没有的,而其精神、心理上的痛苦也超过了一般的肉体伤害,且更加持久、甚至终生。也许这样的痛苦是文化积淀所致,那就先改变文化,等到哪天被强 J者不痛苦的时候再改变法律好了。而且,可以这么说,肉体越有快感,心里就越痛苦。
从纯肉体伤害来看,强 J型做爱造成的肉体伤害在当时是很轻微的,但却有可能造成怀孕这个别的伤害不可能产生的后果。这是强 J与一般伤害在纯肉体方面大不同的地方。刑法惩罚的主要不是在肉体方面。如果导致子宫等损坏,可同时判处伤害罪的。
的确,将强 J罪单独规定出来有文化积淀造成的原因,但更有自然进化造成的动物性心理的原因。如:强 J后怀孕导致的心理痛苦,面对配偶被强 J而生出的痛苦,等。这些恐怕都不是什么文化积淀吧。

李银河是个二流、三流学者,是由于她只能靠贩卖这样的二手、三手货来糊弄中国学术。中国学者也是被这样的二手、三手货弄得眼花缭乱,逐渐没有了自己的主见和思想。


2、《淫秽品与公民权利》

“我国现行《刑法》中关于制造、贩卖、传播淫秽品的条文与《宪法》中关于出版自由的条文有矛盾。……既然《宪法》给予公民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就应当真正做到保护公民的这一自由权利,如果《宪法》与《刑法》有矛盾没,就应当或者修改《刑法》,或者修改《宪法》。如果不加修改,执行起来难免会出偏差。”
我在前面说过,首先不是违宪,而是《宪法》的自身矛盾。

李银河虽然是个二流、三流学者,但她能提出很多有意思的问题,倒是难能可贵的。瞧,她提出问题道,“中国人几千年来一直就习惯于人治,不习惯于法治,在法管人还是人管法的问题上,一向习惯于人管法,不习惯于法管人。在很多人心目中,法律条文是可以说了不算的,事实上也常常是说了不算的。”
是“中国人几千年来一直就习惯于人治,不习惯于法治”吗?不是的,是中国人被迫接受了人治。久而久之似乎成了习惯,其实这习惯并不成立,这习惯宁可说成是枷锁,是被迫的传统。

李银河接着提到一件事,“中国法律这种可悲的地位表现在一个因为在家里看淫秽录象被判刑的公民那里,就是他根本想不到去拿《宪法》来保护一下自己的权利。”
我记得这件事被报道过,所获罪名似乎不是《刑法》上的,而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上的,所以称不上判刑。而且,这样的处罚实质上是没有法律根据的,报道里强调的也是这个。这是执法者不懂法导致的,怎么能说是中国法律的可悲呢。
李银河同学有些太义愤填膺了吧,写出来的东西如此驴唇不对马嘴的。

李银河同学接着说,“他不知道 《宪法》的规定,他原来是有权利做这件事的,他也不相信他引用《宪法》条文就真的能够保护自己不被违宪判罪。”

秦少华在《<宪法>――说得摸不得,兼谈违宪审查》中说,
“宪法成为闲法,其最初的法律依据来源于两个最高法院的批复,第一个批复是195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给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当时为新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刑事判决中不宜援引宪法作论罪科刑的依据的复函》,其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法,也是一切法律的‘母法’。……对刑事方面,它并不规定如何论罪科刑的问题,……在刑事判决中,宪法不宜引为论罪科刑的依据。”第二个批复是198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制作法律文书如何引用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批复》中规定:“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制作法律文书时,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均可引用。各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当事人双方属于本行政区域内的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制作法律文书时,也可引用。国务院各部委发布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各县、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和发布的决定、决议,地方各级人民go-vern-ment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规章,凡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可在办案时参照执行,但不要引用。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贯彻执行各种法律的意见以及批复等,应当贯彻执行,但也不宜直接引用。”
  “这两个批复基本上是法律界公认的禁止宪法司法化的根源,第一个批复不说了,因为是刑事案件审理罪刑法定是原则,“罪刑法定”中的法本来就是指的刑法,第二个批复将宪法故意遗忘在法院制作法律文书引用法律规范性文件之外,实际上也就明确了宪法条文不能成为判决法律依据。既然宪法条文法院都不能够成为判决依据当然也就不能成为提起诉讼依据了。所以说宪法就是成了看得摸不得说得写不得(法庭上可以说、诉状上不可以写,判决书上更加不能够写)
  “实际上,在实践中还有一条法律原则是绝对的限制了宪法司法化――人民法院不得对法律法规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法律冲突发生的时候,只能选择性适应。这一点实际上就是没有赋予法院违宪审查权,遇到法律违宪的时候,法院不得对恶法说三道四,只能够绕着走选择法院认为正确的法律法规适用,也就是说恶狗当道的时候只能绕着走,绕过去了是好汉,绕不过去就把当事人推上去当作牺牲品。即或这次绕过去了,下一次在别的地方恶狗咬人概所不问。”

看来,中国公民引用《宪法》条文是不能自我保护的。刘少奇当初不行,现在的人还是不行。李银河过分天真了。



3、《淫秽品与性犯罪》

李同学的逻辑混乱在这篇小文章里达到了一个标志性的高度。
她在副标题中说,“淫秽品的消费不但不会使性犯罪率增加,反而具有降低性犯罪率的功能。”也就是说,淫秽品(消费)具有降低性犯罪率的功能。
她还说,“虽然一般常识以为淫秽品会导致犯罪率的上升,但是经验调查一再证明,男性性犯罪接触淫秽品的频率低于一般男性。
“在淫秽品的消费程度及频率与性犯罪及暴力程度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也就是说,淫秽品(消费)与性犯罪的发生没有直接关系。
此后,李同学列举了日本、前西德、英国、美国的事实,来证明“男性性犯罪接触淫秽品的频率低于一般男性”。也就是说,淫秽品(消费)能促进性犯罪的降低。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里的逻辑:
“淫秽品能促进性犯罪的降低”和“淫秽品的消费与性犯罪的发生没有直接关系”之间是否矛盾呢?有一点矛盾,但不大。
但是,说“淫秽品(消费)具有降低性犯罪率的功能”,这个论断显然和“淫秽品的消费与性犯罪的发生没有直接关系”是矛盾的。

李同学以其粗糙的逻辑风格再次赢得了我的尊敬。没有严谨的学术作风,中国永远也不会出现福柯这样的大家,只能在李银河这样的三流学者的忽悠中度过一个个世纪!


4、《性的商业化及其女性主义对策》

在《刑法》里没有规定M Y为有罪。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前是条例)里规定了M Y违法。因此,李同学就认为,“《刑法》与行政法规的矛盾造成了目前我国商业化性活动及其对策的混乱局面。用一位歌厅老板的话来说,要不你就彻底禁娼,要不你就彻底 ,像现在这样半合法半不合法的,反而造成大量的官场腐败……”
M Y不违反《刑法》,不是罪,但不能叫合法,也不能叫半合法。不知这“半合法”从何而来?在后面的文章中,李博士后还经常混淆罪与非法、非罪与合法,实在不忍卒读啊。
李同学本着实证精神说,“有人担心如果性工作合法化,新的性工作者会大量产生,但是在性工作合法化的国家并未发生这种情况。”
我要说,首先,中国如果把M Y合法化之后会怎么样,不能依据国外的经验来说。其次,既然都合法化了,为什么还要担心性工作者会大量产生呢。大量增加又怎么了?不是可以减少很多就业压力,甚至把M Y也算作就业不就行了。


5、《如何保护性工作者的人身安全》

“不信你问一个人‘人有没有权利按自己的意愿处置自己的身体’,大多数中国人的第一反应必定是‘没有’。所以在中国才不会有关于性工作者权利的讨论,才不会有关于性工作问题的讨论。人们甚至都没有注意到,性工作本身是不违反中国的《刑法》的。”
我想纠正的是:
1、 中国人对“人有没有权利按自己的意愿处置自己的身体”的第一反应应该是“有”,再说你问的又不是妓 女,连妓 女都会说“有”。等到仔细思考和探讨,才会说“有些是没有的。”
2、 “性工作本身是不违反中国的《刑法》的”这个事天下皆知,性工作违法也是天下皆知。李同学肯定把大多数中国人全当法盲了。


三、《倾向篇》

1、 关于同性恋是否合法

在《关于同性婚姻》一文中,李同学说,“按照现行法律,同性恋不违反中国法律,同性恋者是拥有各项基本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就是说,同性恋是合法的。
在《同性恋与爱滋病》一文中,李同学要说的是如何让同性恋者自己走出来接受爱滋病检查,要“从整个社会的健康与安全出发,我们不得不认真考虑同性恋者的法律地位问题。”
啊?!不是在《关于同性婚姻》里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吗,李同学到底怎么了。
但李同学又说,“因为只要pol.ice方还在抓捕这些人,他们就绝对不会自愿来做体检,也绝(决)不可能找到这些人;只有合法化和公开化之后,他们才有可能接受检查。”
真是瞠目结舌了我。这到底在说啥呢。我理解李同学的意思可能是,同性恋者站出来可能会引起pol.ice和社会的歧视,可能会被以“聚众mop.com L”等罪名抓起来。但李同学是不是应该说得再清楚些啊,什么叫“只有合法化……之后”啊,同性恋难道不是合法的吗?法无禁止啊。






2、 《奇妙新世界的报春鸟》

《奇妙新世界的报春鸟》

李银河这样写道:“[P143]盛行于西方世界的酷儿理论(queer theory)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向男性和女性的两分结构挑战,……张国荣就是这样一位冲破了”两分监狱“的自由人,[P144][他]既爱男人,又爱女人……
  “在当今世界,由于社会风尚、行为规范的演变,……一种全新的性观念正在兴起,那就是更看重人,看重美本身,而不是性别……
  “[P145]将来,……[我们]会有搞同性恋的异性恋,会有具有女性气质的男人和具有男人气质的女人。”
  我盼望着李说的这些趋势能尽快来到,但也同样看出李对这些是赞赏和憧憬的。


【楼主】 (143):一百六十六、违宪的根源

中国下位法与宪法之间的矛盾(抵触)、中国的违宪问题,其根源在于宪法自身序言与正文、条文与条文之间的矛盾。
在《宪法》之《序言》中这样写道:
“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Communistparty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Mao.ZD思想、Dengxp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其中的一个意思是,中国Communistparty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那么,Communistparty对于人民来说,位于权力的上游。就是说,Communistparty的权力大于人民、高于人民。也就是:Communistparty——〉人民。

在《宪法》第一章《总纲》中这样写道: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party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梳理一下,就是:
人民(一切权力所有者)——〉人大——〉法律——〉各政party(包括中国Communistparty)、任何组织(包括Communistparty组织)。即:人民——〉Communistparty。
在这里,人民对于Communistparty来说,位于权力的上游。就是说,人民的权力大于Communistparty、高于Communistparty。

看出矛盾了吧,这是我国根本大法的根本矛盾。
解决这个矛盾的一个方法就是“各政party、一切组织”中不包括Communistparty。于是就是:
Communistparty——〉人民(一切权力所有者)——〉人大——〉法律——〉各政party(不包括中国Communistparty)、任何组织(不包括Communistparty组织)。
这样是不是一切都捋顺了呢。
在捋顺了这点之后,也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违反宪法的法律(全国人大制定)、法规(国务院和各级人大制定),如以前的遣返收容制度,现在的劳教制度和双规制度。party越过了人民和人大,直接参与具体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即使违宪又怎么样呢,因为party的权力(依据宪法规定)在名义上和实质上是高于宪法的。
 


【楼主】 (144):一百六十七、女排姑娘们的马尾辫

看了很多中国女排的比赛,发现女排姑娘们的发式主要就两种:不加修饰的齐颈发,一坨(或数坨)的马尾辫。像主攻手杨昊,就是很简单的齐颈发。头发长一些的刘亚男,就梳个马尾辫,齐了。再看别的国家女排的头发,尤其是黑人的,样式很多。而且即使是马尾辫,也要造出型来不可。
怪不得中国姑娘们能奥运夺冠呢。很多人一定会这样感慨。
确实,与发型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女排的战术。中国女排的战术变化多端、神鬼莫测,和洋妞儿们的头发确有一拼。而俄罗斯人高举高打的战术,是否也像一根一成不变的马尾呢。
女排姑娘的战术是设计、训练、磨合出来的,风格很像当年的游击战。而她们的发型,也让我像起了朴素的军人。
我们的运动队一直就被半军事化地管理着,我们对竞技体育的看法也脱胎于战争,奥运战略其实和淮海战役差不多。
在田径队,我们会给运动员服用禁药。在举重队,我们的女运动员能长出胡子。在羽毛球队,对恋爱也要肥水不流外人田,这样能保持稳定。为了取得成绩,我们把运动员当成机器可以随便配置,比作牲口能够随时驱谴,看作自己的孩子得以任意打骂。
朴素的马尾辫似乎说明不了什么,却又实实在在地说明我们和外国人的兴趣点其实是不一样的。
 


【楼主】 (145):一百六十八、压在中国男人身上的三座大山

现时代的中国正在加速发展,但又似乎不知向何处去。当下的中国男人处于前所未有的压力之下,简直不可名状。这样的压力来自历史、社会、家庭、异性,还有无处不在的文化。总结下来,有这样三座大山。
一个是所谓的“成功”。
“成功”仿佛是男人的标志。你甚至可以这么来使用这个字眼,恭喜你成功地变成了一个男人。在没成功之前,男人只是准男人,只能在失败或无作为的角落里啜泣、憋着。对成功人士的赞美就是对那些准男人的唾骂,让后者也踏上那条“成功”的险途。冠军只有一个,能不与人争无人能与之争的也在少数,大多数明知要头破血流还是得硬着头皮上。这才叫“男子汉“,才是敢于面对淋漓鲜血的“猛士”。
而这座大山的底蕴无疑是历史所衍生的很多余味,诸如“胜者王侯败者寇”、“不成功则成仁”、“流芳百世”、……历史告诉我们,成功者有多荣耀,失败者有多惨。谁愿意作谭嗣同、秋瑾,谁不愿意当孙中山、Mao.ZD。没有失败者的血流成河,哪来成功者的顶带花翎。我们的历史对待失败者,除去一曲悲歌之外,缺乏基本的礼遇和关怀。

第二座大山就是“女人”了。
女人是男人的山峰,一点没错。不为女人的男人被确诊为无情症患者,是要遭到道德凌迟的。因此这个社会鼓励为女人的男人,说他们是好男人,完美男人,白马王子,有责任感。同时我们又听说过“兄弟如手足、女人似衣服”的话。但女人果真如衣服那样容易摆脱吗?有婚姻法在,有感情在,有孩子在,千丝万缕的。现在的女人才如手足,而亲兄弟还要明算帐呢。
在男人身边的,叫美女。在男人身后的,是贤妻。在男人身前的,为小蜜。最惨烈的莫过于霸王别姬了。这是中国文化教给我们的,英雄不能没有美女相伴,否则就是走在了末路上。连陈景润这样的书呆子都得到了美丽的妻子呢。大多数男人的情感都会寄托在女人身上,他们经常这样对伴侣说,“这还不是为了你吗?”
在我们这个相对男权的社会,男人的性欲比女人似乎要强,也比较容易得到认可。但性欲就是一座不可登顶的山峰,高深莫测、直插云端。美女资源是稀缺的,她们是山中最宝贵的矿藏。当这样的攀登变成了信仰,性欲就登堂入室有了“娱乐”的美名。男人们在娱乐场所和娱乐节目里的主要活动就模拟登山,他们要吸氧,要发泄,要获得一些尊重,要积累起登山的信心。

在女人的背后是第三座山——“家庭”和“家族”。
这是中国男人真正想要的东西。女人是情欲(性欲和情感)对象。情欲逐渐衍生出家庭的形态。家庭比起女人来,意味着更丰富的东西。后代,继承,物质遗产,精神遗产,祖先,和世界的紧密联系,等等。家庭也可能意味着,从此发迹成为一个大家族。
正是“家庭”这座山,成了公德与私德的分水岭。公共的道德与家规、亲情之理、亲戚人情之间的矛盾,造成了中国人口是心非的一面。那些C.P官员一方面骂美国资本主义腐朽没落,一方面又把自己的孩子输送到那里。如:洪晃的父母。一方面是标榜大公无私地执政,一方面是太子party把持朝政。官员的私德与社会主义的公德并存,是目前专制统治的一大特色。
很多贪官都是为了家庭富裕、为了家族兴盛、为了前妻和孩子、为了情妇(未来新家庭的象征)而贪的。他们虽然不光明正大,却也算贪得有理有情、有血有肉。所谓“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小孩”,求纪委书记大人开恩哪。
中国向来就有这样的道德,为了一个家庭、一个家族的兴盛,损失个把家庭成员又算什么呢。更何况这些大义凛然上刑场的人(和当年Communistparty员上刑场也差不多,那是为了一个集体的公德)还引以为豪呢。只要那些不义之财隐藏得足够好,足以为家族的振兴奠定基础,他们就死而无憾了。这也是中国贪官为啥那么前仆后继的原因吧。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中国古代王朝规定在官员犯有某些重罪时要株连九族、满门抄斩。而我们现在,似乎大官们都有了免死金牌,也就是死缓转无期的猫腻。


【楼主】 (150):一百六十九、相声结尾不搞笑的原因

每每看相声表演,都为演员如何结尾捏把汗,生怕我笑不出来。听得多了,就知道了相声的一些套路。然而谁都明白,套路是不会让人发笑的。当这些套路用到了结尾上,就越发尴尬。
有素养的善良观众们都希望用笑声(而不是掌声)来鼓励和赞赏正在鞠躬的演员,于是他们更希望演员能在最后抖出个de-tona-tor包来。但结局往往令人失望,结果就是掌声大过笑声了。
我想这相声的结尾和中国足球的临门一脚似的,都是没能解决好的症结。侯宝林说,最难的是现卦(就是即兴抖包袱)。我看比现卦更难的,就是结尾的de-tona-tor包了。要想把de-tona-tor包抖出来,需要整个相声表演过程来铺垫。这要编得很巧妙,极耗功力,着实不易。
我们写文章,被教育为要有开头、发展、高潮、结束这样的结构。
我们的相声就是这样写出来的。结尾的目的不是为了创造感官与心灵的高峰,而是为了能体面地下台。
我们的电影也是这样,总要拖上一个像风筝飘带那样的小尾巴才觉得完整。
然而返诸身体,我们做爱的时候完全不是这样。女的从开头、到发展,而后就一直高潮着(或一直没高潮)。男的,则以高潮结束。
再看二次世界大战,高潮也在最后——美国在日本投下了两颗原子弹,造成了人类历史上瞬间的最大伤亡。
人生的死亡就该像沙龙那样,在权力与事业的顶峰得了中风,然后不省人事。
以上只是举了些例子,有以偏概全的嫌疑。
但我想表达的是:结尾才是最大的高潮,相声就应该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