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发展机制(CDM)15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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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发展机制(CDM)15问

2008年12月10日14:38  来源:搜狐绿色

  1、什么是CDM?

  (1)CDM就是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它是联合国在《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一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合作进行温室气体减排的机制。

  (2)1997年12月11日,160个国家在日本京都签署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2005年2月16日生效。由于发达国家对温室气体的排放负有主要责任,《京都议定书》规定了发达国家的法定减排指标,对发展中国家不具法律约束力。根据规定,从2005年开始至2012年,签署该协议的发达国家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为8%,美国7%,日本6%,澳大利亚增长8%。由于在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是发展中国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京都议定书》安排了一种灵活的机制,即允许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并将项目实施后获得的减排量用来充抵本国的法定减排指标。这种灵活机制就是清洁发展机制。

  (3)通过清洁发展机制,发达国家能够以较低成本履行减排义务,发展中国家则能够借此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并促进本国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则可以通过出售减排量获得额外收益。对世界而言,也可以使全球在实现共同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减少总的减排成本。因此,CDM是一种双赢(Win-Win)的选择。

  2、什么是温室气体?《京都议定书》界定的温室气体有哪些?

  (1)简单地说,温室气体就是导致地球气温上升的气体。具体来说,地球在向太空反射太阳光的时候,红外线被地球周围大气层中的某些气体或化合物吸收而散发不出去,从而导致全球温度普遍上升。所以这些气体的功用和温室玻璃类似,都是只允许太阳光进入而阻止其反射,从而实现保温升温作用,因此被称为温室气体。

  (2)温室气体既包括大气层中原来就有的水蒸气、二氧化碳、氮的各种氧化物,也包括人类活动排放的氯氟甲烷、全氟化物、氢氟化物、硫氟化物等。气体种类不同,其吸热能力也不同。每分子甲烷的吸热量是二氧化碳的 21 倍,氮氧化合物更高,是二氧化碳的 270 倍。目前为止吸热能力最强的是氢氟化物和全氟化物。

  (3)《京都议定书》规定的6种温室气体是: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

  温室气体            全球温升潜力 (GWP)

  CO2(二氧化碳)     1

  CH4(甲烷)         21

  N2O(氧化亚氮)     310

  HFCs(氢氟碳化物   140-11,700

  PFCs(全氟化碳)   6,500-9,200

  SF6(六氟化硫)    23,900

  3、项目业主能从CDM中获得什么好处?

  (1)通过CDM,项目业主可以出售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来获得额外收益。比如说,水电和风电企业除了出售电量之外,还可以出售减排量来获得额外的收益。

  (2)减排量就是企业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总量。具体到CDM项目,减排量就是指《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6种温室气体减少的总量。

  (3)减排量并不总是具有价值。首先,未经核证的减排量得不到联合国的承认,就没有价值。其次,经过核实的减排量如果不在国际市场上买卖,也不能实现其价值。

  (4)举例来说,一个20MW的水电企业,一年的产生减排量约为10万吨,价值约为1000万元人民币。一个50MW的风电企业,一年产生的减排量约为10-12万吨,价值约为1000多万元人民币。如果不搞CDM,那么这些减排量的价值就被白白浪费掉了。

  4、什么是核证的减排量?谁来核证?减排量什么时候产生?项目业主什么时候能得到出售减排量的收益?

  (1)CDM项目所产生的额外的、可核实的废气减排量称为“核证减排量(CERs)”。它由项目企业所拥有,并可出售。

  (2)自CDM项目注册成功之日起,企业所产生的减排量就开始产生价值。但需要由联合国指定的一家独立经营实体(DOE)对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核实计算,并报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审批。这种经核实的减排量就叫“经核证的减排量”。只有这种减排量才能卖钱。

  (3)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在接到申请后,如果没有3名以上的执行理事会成员反对,应该在15天内批准签发该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并迅速将减排额发送到项目业主所同意的专用“账户”上。这个时候,项目业主就可以拿到出售减排量的收入了。

  5、什么是指定的经营实体(DOE)?它的作用是什么?联合国指定的经营实体有哪些?在哪里能找到它们的名单?

  指定的经营实体是经联合国清洁机制理事会授权批准的、独立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它负责在指定的行业领域内开展CDM项目的审定和核查并向联合国提交相关报告。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网上可以找到DOE的名单。

  6、CDM项目涉及的行业和领域有哪些?

  CDM涉及的部门和行业领域包括: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2)能源分配;3)能源需求;4)制造业;5)化工行业;6)建筑行业;7)交通运输业;8)矿产品;9)金属生产;10)燃料的飞逸性排放(固体燃料,石油和天然气);11)碳卤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产生的逸散排放;12)溶剂的使用;13)废物处置;14)造林和再造林15)农业。

  7、CDM包括哪些潜在的项目?

  CDM涉及的项目主要包括:1)改善终端能源利用效率;2)改善供应方能源效率;3)可再生能源;4)替代燃料;5)农业(甲烷和氧化亚氛减排项目);6)工业过程(水泥生产等减排二氧化碳项目,减排氢氟碳化物、全氧化碳或六氟化硫的项目);7)碳汇项目(仅适用于造林和再造林项目)

  8、中国CDM项目开发行业及技术减排类型是什么?

  五大类型:①节能/能效;②能源替代;③可再生能源;④植树造林;⑤CO2固存。其中,中国发展CDM重点领域包括:①可再生能源领域;②能效提高领域;③甲烷回收利用项目和煤层气开发。

  9、CDM项目的必要条件有那些?

  (1)是须经省级或以上发改委,在2001年1月1日以后正式立项的项目。

  (2)己完成或即将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评估报告。

  (3)项目建设自有资金筹集达30%以上。

  (4)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项目。

  (5)基于环境保护而盈利能力差的项目(有额外性)。

  10、什么是额外性?如何证明项目具有额外性?

  (1)额外性就是指CDM项目所产生的减排量相对于基准线是额外的。项目只有具备额外性,才有可能获得批准。基准线就是在没有CDM项目的情况下,最可能建设的其它项目所带来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与基准线相比,CDM项目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就是该项目的减排效益。

  (2)在没有CDM支持的情况下,业主拟投产的项目存在着诸如财务、技术、融资、风险和人才方面的竞争劣势或障碍,靠现有国内条件难以实现,因而该项目的减排量在没有CDM时就难以产生。反之,如果该项目活动在没有CDM的情况下也能够正常商业运行且有可以接受的回报率,它就没有额外性,也就不符合注册CDM项目的条件。这就是为什么许多现成的企业都不能申请CDM注册的原因。

  (3)证明项目的额外性,就是要对比基准线和CDM项目的排放。如果CDM项目的排放低于基准线水平,并且证明自己不属于基准线,则该项目就具有额外性。

  11、一个合格的CDM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项目必须由发达国家缔约国政府或其法人实体与中方的项目单位合作开发实施;

  (2)项目应产生真实的、可测量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并且具有额外性;

  (3)项目应采用更为先进的技术,并获得来自发达国家缔约国合作方提供的资金;

  (4)项目方必须是中资、或中资控股企业;

  (5)项目必须有助于中国的可持续发展;

  (6)2000年1月1日之前启动运营的项目,将不符合CDM项目时间性的基本条件;

  (7)项目不得使用来自发达国家的援助资金进行经营活动。

  (8)另外,开发商除了要考虑基于CDM项目所必须的合格性标准外,还要考虑其项目总体可行性指标,比如,投资模式、交易成本、交易风险等等。

  12、CDM项目的注册周期是什么样的?需要多长时间?

  一个CDM项目的周期可归结为:项目设计和描述→国家批准→审查登记→项目融资→监理→核实/认证→签发经核证的减排额。一般需要14-16个月。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业主按照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EB)颁布的标准格式提出项目报告,将该项目报告提交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准;

  2)在政府批准后,将批准文件和项目文件提交给一个获得授权的经营实体(DOE,目前国际上只有10来家指定的经营实体)核证项目;

  3)受邀请的项目经营实体将与项目业主签署合作合同,依据清洁发展机制的各项规则要求,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逐条核证;

  4)当经营实体在经过核证后认为所报批的项目合格,则应将项目核证报告提交给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批准注册;

  5)如果没有3名以上的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成员反对,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应该在8周内批准注册项目;

  6)在项目获得注册后,由项目业主执行项目,根据项目文件所提出的项目监测方案监测实施情况;

  7)在项目执行一段时间(如一年)后,邀请另一家经营实体对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核实;

  8)项目经营实体根据项目监测报告,计算出项目实际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抵消额,提出包括项目温室气体减排抵消额在内的项目核实报告,并将项目核实报告送给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审批;

  9)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在接到请求后,如果没有3名以上的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成员反对,应该在15天内批准签发该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抵消额,并迅速将这些温室气体减排抵消额发送到项目业主所同意的专用“账户”上。

  13、我国CDM项目审核单位有那些?

  理事会联合组长单位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副组长单位为外交部、成员单位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气象局、财政部和农业部。主要职责是:

  (1)审核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主要审核内容为:a.参与资格;b.设计文件;c.确定基准线的方法学问题和温室气体减排量;d.可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的价格;e.资金和技术转让条件;f.预计转让的计入期限;g.监测计划;h.预计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效果。

  (2)向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报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

  (3)提出和修订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的运行规则和程序的建议。

  14、在中国开发CDM项目的申请与批准程序有那些?

  (1)CDM项目开发者向国家CDM项目执行理事会提交CDM项目申请。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提交的项目进行初审。

  (3)CDM项目审核理事会对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核,并且告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格的CDM项目。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科技部和外交部共同批准项目,并且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正式的批准文件,并将结果告知项目开发者。

  (5)项目开发者和一个指定的经营实体签订合同,请其对项目进行审定。

  (6)项目开发者收到执行理事会的注册通知时,应及时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15、作为一个咨询公司,我们能为项目业主做些什么?我们公司的收入从哪里来?

  (1)CDM项目的注册是一项非常复杂和专业的工作,需要非常专业化的操作方可成功。我们能帮助业主评估项目、准备项目设计文件(PDD)、申请、核证、监测到注册整个流程,直到业主拿到出售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所得的收益。

  (2)我们公司的收入来自于可核证减排量的外国买家所支付的佣金。因此,我们不需要项目业主支付任何前期费用,我们的收入也不会影响项目业主的任何利益。(供稿:李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