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称对外国媒体管理无政治动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05:32:55
中国一名官员说,中国最近出台的针对外国通信社在中国发布新闻信息的规定不是为了在意识形态和政治上收紧对媒体的控制,而是出于经济考虑,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之前提供一个更开放的环境。但分析人士认为,以上说法不具说服力。
*解晓岩:在于规范市场*
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的解晓岩副特派员星期四对香港的外国记者俱乐部说,中国新华社9月10号发布的《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信息管理办法》的“用意在于规范市场,使得信息得以有序传播”。
他说:“随着2008奥运会即将到来,我们期望更多的外国记者到北京采访。”
解晓岩说,中国是一个向世界开放的国家,在信息、大众传播和经济领域的开放将会更大,而不是收紧。不过他没有进一步解释如何开放。
*李少民:这种解释说不通*
美国欧道明大学经济系教授李少民说,中国外交部这位官员对中国发布的《外国通讯社在中国境内发布信息管理办法》的解释是说不通的。
李少民认为,新规定确实在政治上大大收紧,以第11条为例,此条几乎囊括了中国当局不喜欢看到的所有可能的信息报导,一旦他们发现哪条报导内容不如意,随便引上第11条或附加的10小条的任何一句话,就可以将其封杀。
*新华社又当球员又当裁判?*
李少民教授说,解晓岩把中国新规定说成是让市场有序的说法也不通。他说,新规定把管理在中国的外国通信社的权力统统交给新华社,让新华社同时充当两个利益相互冲突的角色,市场怎么可能有序呢?
李少民说:“新华通讯社是个什么地位呢?如果它在中国新闻市场里面赚钱,它是个企业;如果它参与管理,就等于是裁判了,它又当球员,又当裁判,这不得了,这是一个相当坏的规定。”
*李少民:一部罕见的恶法*
李少民教授认为,中国新华社对外国通讯社的新规定不论从政治上看,还是从经济上看,都是一部世界上罕见的恶法,因此他不排除中国官员是在为此有意消音,出安民告示,让外国记者们放心。
与此同时,李少民表示,虽然中国政府会谨慎对待外国通讯社,不会轻易动用悬在外国记者头上的这把利剑,但它却可以随时动用。
李少民说:“它可能也不会轻易制裁外国的一家新闻社,但是它可以随时制裁,因为如果真正走它的这些条文,严得不得了。随便找一条,说你违反哪条你就违反哪条。因为这些条定义相当模糊,比如‘侮辱诽谤他人’,说你违反这条那太容易了。”
李少民说,中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对外国具有巨大吸引力,外国传媒公司也同样急切希望进入中国市场。中国政府看准了这一点,摆出一付人人有求于我的架子,“如果你想进来,你就得照我说的做”,在政治、经济上列出更多规定。
李少民认为,中国应当考虑到其后遗症是严重的。
*新规定引起众多批评*
中国新华社9月10发布规定说,新华社对外国通讯社有统一管理权,对其在中国境内发布的新闻信息有选择权、删除权,还对新闻内容做出规定说,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此文一出,在全球各届引发激烈反响。各家通讯社、提倡新闻自由的国际组织、商业团体和一些国家的政府官员都纷纷批评中国的新规定是扼杀新闻自由。
中国总理温家宝在9月中旬访问伦敦期间做出回应说,新华社发布的规定被误解,中国政府将确保外国媒体的自由和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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