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国噩梦:太平军若干暴行揭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12:30:01
文章提交者:温莎公爵
记得几年前,当读到石达开在大渡河全军覆没时,为之难过好久。感慨石达开一世英豪,结局这么悲惨,其余部几千人在毫无准备情况下,被清军全部屠杀,堪为近代史上一大惨状。
很多年来,历史教科书的插图上那英武高大、正气凛然的太平军战士形象,已经深深烙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然而,坐在图书馆古籍阅览室里,捧起那些鲜为世人所知的晚清线装书籍时,我在字里行间读到了令我跌掉眼镜的东西。这些东西让我震惊,却也不忍释手。终于读完时,我长叹一口气,正气凛然、品格高尚的英雄形象代之的是一张张穷凶极恶、面目狰狞的流氓强盗面孔。
我恍然大悟,太平军士兵是普普通通的人,没什么文化、也不懂什么大道理,当缺乏纪律约束时,自然便什么事都可能干得出来。间或流露出的一丁点人性或天良,但也常常被肆行无忌打砸抢的快感所蒙蔽。毫无外力约束的绝对自由带来的是普遍的人性扭曲。他们的所有特质,和古代历史上的一切农民造反者一模一样。甚至他们始终没有建立一块稳固的根据地,这也和古代的“流寇”没什么两样。
没有根据地,便不会建设,不会发展生产。为了维持生存,便只能以抢劫为生。缺什么就抢什么,缺钱抢钱、缺粮抢粮、缺人抢人。兵力不足时,便强行拉壮丁;常年流窜在外,性欲得不到发泄,便抢掠良家妇女充作慰安妇。
所以,结论是简单明了的:太平军势力越壮大,社会生产所受的破坏就越大。就象是致命的病毒一样,在人体内扩散越广,人的生命就越垂危。
让我尤其没想到的是,开篇中让我同情万分的石达开部,流窜至湖南各地时,也曾奸淫掳掠、残杀无辜,所到之处,无不是家破人亡,如同人间地狱。我在想,如果让他突破大渡河天险,进入成都平原,石达开也许就是张献忠再世了罢。
以下史料均采自《湖南褒忠录》一书,该书成书于同治初年,由郭嵩焘等人根据湖南各府各州各县上报资料汇编成书,内容比较紊乱,但汇集了大量、详实的第一手资料。该书卷帜浩繁,一共二十二册,最末的《殉团》《殉贞》等卷集中记载了太平军及土寇在湖南各地的暴虐行为,连受害人的姓名、遇害时间、地点、原因也一并如实列出。本文为求简洁,略去了大部分受害人的姓名及遇害时间地点。同时尽量摒除土寇,专录太平军。不少记录没有区分太平军及土寇,一概统称为“贼”,由于其内容较具代表性,本文也一并录下来。据书中所载分析,土寇、太平军的暴行几乎没有区别,土寇常常效法太平军,也常常加入太平军,太平军部众被击溃后也常常沦为土寇。
特别提醒的是,这些史料均局限于湖南一省。众所周知,湖南遭受的掳掠在各省中还算是比较轻的。而且,下文所录,只占全书史料的一小部分。
太平军的暴行可分为以下数端:(只罗列太平军对普通老百姓的暴行,故未涉及对清朝官吏、士绅地主的杀戮。
一、“拉壮丁”,不从者格杀勿论。这一类史料特别多,看起来这是太平军扩充兵员的重要手段。其手段之残忍,较之近现代军阀有过之而无不及。王錱在江西一战杀死太平军一万余人,被老湘营俘获解散的“胁从”者人数也多达上万。
二、掳掠、奸污、残害妇女。这一类史料也特别多,其状之惨、受害妇女之多,足以彻底颠覆历史教科书中太平军士兵的革命者形象。
三、虐待、残害老人。强迫五、六十岁的老人为其挑担运输,老人力不能任,常被诅骂捶楚致死。
四、杀害佛寺僧侣信徒。太平军所到之处,佛寺里的佛像一概被捣毁。常有僧侣或信徒为保护佛像而惨遭毒手。
五、以残酷手段报复地方团练。剜心、剖腹、斩断手足等等酷刑一应俱全。团勇的妻儿老小也常常遭屠戮,常发生灭门惨祸。
六、勒索抢掠钱米物资,俨然“鬼子进村”的景象。
一、“拉壮丁”,不从者格杀勿论。
"皆被掳,胁令入夥,均不从。贼反接将发互相拴系,鞭驱之行。两人乘间投塘死。"
"咸丰二年,粤逆犯省垣(长沙)……被执。贼胁之从,不可。身受十余创而死。年二十三。"
"咸丰四年,粤贼犯境……被掳,胁降不从……且行且骂。贼怒,乱刃交加死之,身无完肤。"
"咸丰九年三月,翼逆石达开犯永州,沿途焚掠,居民惊避。珠圆计无所出,与陈氏侍母(年九十余)于家。贼至,珠圆被擒,以母老哀求侍养,不得。珠圆知不免,袖利刃,行至中途,出不意斫贼。群贼驰救,乱矛交加而死。陈氏知夫死,痛哭侍姑,贼至被逼,乘间投水死。
"咸丰九年三月,翼逆石达开由江西犯楚……谢某负母出逃,为贼所及。被掳时母年八十,谢某哀求其释,贼不许。谢某固立不动,贼以绳曳行里许。谢某骂不绝口,贼怒,裸而缚诸树,剖腹而死。"
"时负母出逃,遇贼被掳,哀求侍养,不许。旋逃归,为贼追及,被杀。"
负母出逃,遇贼。贼叱之止,母惊踣,贼欲杀之。纯佳哀求释,贼不许。因泣请以身代,贼怒曰:"若辈惯以代死暗胁吾辈!"遂杀之,释其母而去。
"咸丰九年三月,负瞽母逃,被贼追及,推其母于地,掳周某行。周某据地抱木以求释。贼胁以刃,不动,遂被杀。"
"朱某年五十七,父年九十……咸丰十年十一月,贼焚掠乡村,朱某负父以逃……贼追及之,令释父从行,不屈被杀。其父见子死,亦痛哭,逾时气绝。"
"因耕被掳,不从。贼砍其头,血流被面,仍不从贼。以刀刺其背,洞穿而死。"
"被贼掳,愤骂不屈。贼怒,断其足而死。"
"被掳不从遇害。"  
"被掳,贼使供役,大骂,被杀。"
"均被掳,不屈而死。"
"负母而逃,遇贼被掳,不忍弃母,愤与贼斗……遇害。"
"弃妻子负母匿山中,绝食三日,母饥甚,昭僖出求食。遇贼,逼从不屈,骂不绝口。贼怒,割其腿肉烹食之。骂贼益厉,贼剖其腹、断其肘而死。"
"七人皆被掳,逼令负担,不从遇害。"
"被掳不屈身死。"
二、掳掠、奸污、残害妇女。
主要有如下数端:
1、子被掳,母抱哭不肯去,被杀。
2、夫被掳,妻抱哭不肯去,被杀。
3、父母为贼所伤,子女以身卫之,被杀。
4、颇有姿色,不堪逼淫,被杀,甚至有被分尸刨腹者。
5、不堪逼淫,自杀:跳水、自缢、跳崖、服毒。
6、怀有身孕,不堪逼淫,被刨腹掏胎。
"贼逼污,拒骂不从,以瓦缶击贼,被杀。"
"匿山中,被贼搜及,痛骂不已,母子均被杀。"
"与夫同被掳,夫骂贼被杀,氏骂益厉,遂同遇害。"
"遇贼逼污,不从。贼怒缚之柱上,以乱刃砍之,背无完肤,一足断。"
"夫被掳,王氏号哭往救。贼见王氏,释夫,将逼奸。王氏大骂,贼怒,支解之。"
"因子被掳,奔救,遂被杀。"
"骂不受辱,被贼剖腹而死。"
"是役,或因贼逼污不从骂贼、或因遇贼即骂、或因贼至其家而骂,受害者则有……(以下为人名)等四十四人。"[
"负子携女避之。途遇贼,为所逼,不从,母子俱投水。"
"夫妇均被掳,贼杀夫,欲污徐氏。徐氏哭骂不从,贼并杀之。"
"大骂不止,贼砍其首而死。"
"逼奸不从,辱骂之,贼断其腰而死。"
"因贼杀其子,且哭且骂,为贼所杀。"
"适孕数月,不能远行……逼奸不从,大骂,遂被杀。"
"率孙女三人及姪女幼子同避入岩洞。贼诱之出,不从。贼积薪洞口薫之,皆死。"
'
"厉骂不从,被贼肢解。"
"贼强解其衣,周氏咬其手而骂愈厉。贼断其舌,周氏喷血讵诅,二贼以乱矛丛刺之,乃绝。
"某女,年十五……抵死抗拒不从。贼怒,断腕剖腹而死。"
"适孕……见姑周氏遇害,抱尸痛哭大骂。贼怒,剖孕而死。"
"夫被掳,氏痛哭大骂,追从数里。贼刃夫,氏夺刀伤贼,贼怒杀之。"
"弛其下衣,欲污之。父突出丛苇中愤诅,被杀。女乘机投水,贼连戳数枪而死。"
"咸丰十年正月朔,石逆(注:石达开)股匪窜入县属……以孕在家,未及避。贼至,逼淫不从,以石击之,骂声不绝。贼缚之,剖其胎而死。"
"石逆犯县境……贼数千围村,氏被执,逼污不从,大骂遇害。"
"夫妇及二女均不及避。一贼擒其次女,欲污之,不从,贼扭之益坚。至崖边,女遂力扭贼,齐坠崖而死。时长女亦被掳,见其妹死,背方负六岁儿,亦力扭贼投崖,贼不能脱,亦死。他贼见二贼死,怒夺梁氏手中三岁儿投崖下,梁氏递死起扭一贼从半坡滚而下,遂死于山脚。"
"李氏……年五十三。贼至,氏背负一孙、手抱一孙……被贼牵臂索金银,夺二孙掷水中。氏大哭投水死。"
"行至河岸,跃身投河,水浅不能沉。贼以长矛刺之死。"
"贼至,掳其夫。氏力挽其夫,哀号不释。贼怒,并其七岁子、三岁女皆杀之。"
"咸丰五年粤匪犯县境……爱姑年十八……预将贴身衣裤上下纫缝……二十七日,贼入境……匿村侧甘蔗茅蓬中。贼搜及,见其姣好,贼逼淫。爱姑痛骂不从,贼强抱之。爱姑亟力撑拒,相持良久,甘蔗皆披靡。贼不能得志,忿甚,以刀砍击无数而去。贼退,家人殓其尸,见衣裤纫缝如故,泥沙满指甲,前后百余步甘蔗皆死,咸哭其死节之苦云。"
"夫被杀,氏枕尸且哭且骂,贼并杀之。"
"年二十八……贼掠村,氏恐被逼,以粪涂其身。贼至,以粪泼之,并诅骂不休。贼怒,用乱刀砍死。"
"见贼淫污妇女,持刀往救,遇害。"
"亦因贼淫辱妇女,往救为所获,愤骂,被贼拷击而死。"
"因贼淫辱妇女,持刀杀贼,不克而死。"
"妻子被掳,力救被杀。"
"贼忽至,掳其同行妇,将奸之。颜某闻,大声喝救。贼以矛刺之死。"
"见贼掳掠妇女,勃然大怒,痛骂不休,为贼所杀。"
"村民,见贼掳掠,大骂遇害。"
"咸丰九年三月……被贼搜获,令为向导搜寻妇女,不从遇害。"
"见贼掳民妇,轮污之。愤骂被杀。"
三、虐待、残害老人。
"咸丰二年七月,贼至(长沙),杀其子,自福骂贼不休。贼并杀之,年八十。"
"年六十,贼逼之负担,以老辞,强之,不从被杀。妻罗氏痛哭投水死。"
"母年八十余,目瞽。咸丰九年贼犯境……贼掳何某行,以母老辞,贼杀其母。何某痛哭大骂,贼并杀之。"
"骂贼死者,熊某年八十四、余某年七十二、田某年八十六(贼褪其上下衣,以刀捶之数十,至死骂不绝口)、周某年八十二、何某年八十余与妻田氏同殉、钟某年七十二、谢某年七十七身被七刃。"
"年八十余,骂贼被杀。"
"见贼拷打七旬祖父,大骂被杀。" 
"释放贼所掳妇女,被杀。"
"夫妇均老……夫被贼逼其负担,夫佢偻不能胜。林氏心伤之,以首触石破裂,血如泉涌,日曛而殒。"
四、焚毁佛寺,杀害僧侣。
"某庵住持……贼扰及山门,上人端坐佛前诵经不辍,为贼所杀。"
"张某,某佛庵司香者。贼入庵毁佛像,张某哭泣求免,遇害。"
"僧仁体负长老匿山中,独归寺守护佛像,贼至被杀。"
"不及远避,遂匿村中古庙,庙神像为岳武穆,乡人奉之最虔。贼入庙毁其像,杨氏窥见之,突出厉声怒骂,为贼所杀。"
五、以残酷手段报复地方团练。
"咸丰五年八月,粤贼陷州城……团勇溃阵,亡者四十余人……村内老幼男妇同死者六十余人,谭氏族遂有因而绝嗣者。"
润玉大骂不屈立遭惨死。祖母李氏,年九十五,因救孙骂贼亦遇害,世父文祥(年七十五)又以救母被戕。同时润玉叔祖(年六十五)、同怀弟、诸子、从兄弟等皆遇害,一门殉义者男妇十六人。
"贼用锁穿骨,牵至贼巢,寸磔死。"
"骂不绝口,贼怒刺面刖足而死。"
"贼怒,斫其手足二十指而死。" l
"剖腹剜心而死。"
"以香火薰灼,身无完肤,切齿怒骂而死。"
"贼断其舌,并去其手足,枭首示众。"
"贼以鞭爆绕颈燃之,复剮其胸腹而死。"
六、勒索抢掠钱米物资。
"咸丰九年三月,(石达开)贼蜂拥入村,胁备口粮。一村皆惧,某独瞋目忿骂,贼刺杀之。"
"贼向索钱谷,不与,被杀。"
"因贼掠取家资,争斗而死。"
"贼淫掠乡村,胁为向导。三人皆不从,鞭之,三人皆被杀。"
七、间或流露出的一丁点人性或天良:
负母逃,为贼所得。母年七十余,患痿疾,绍梅抱之就便,日三、四,无倦意。贼相顾骇曰:"此孝子也。"劝之降,不从。贼酋疑为侦探,叱斩之。群贼以孝子告,乃释之。给以酒肉银钱,不受。但请送母于乡,贼允之,遂免。
所亲拉之逃,将及城,翻然曰:"吾守土官也。贼至弗能御,乃更不能死耶?"遽还署,衣冠端立以俟。……既死,群贼搜其箧,无所有,惟质劵十余纸。诧曰:"此好官也,谁杀之者?"立斩其人以谢事。
八、几个反抗暴行的烈女子:
"夫妇及二女均不及避。一贼擒其次女,欲污之,不从,贼扭之益坚。至崖边,女遂力扭贼,齐坠崖而死。时长女亦被掳,见其妹死,背方负六岁儿,亦力扭贼投崖,贼不能脱,亦死。他贼见二贼死,怒夺梁氏手中三岁儿投崖下,梁氏递死起扭一贼从半坡滚而下,遂死于山脚。"
"咸丰五年粤匪犯县境……爱姑年十八……预将贴身衣裤上下纫缝……二十七日,贼入境……匿村侧甘蔗茅蓬中。贼搜及,见其姣好,贼逼淫。爱姑痛骂不从,贼强抱之。爱姑亟力撑拒,相持良久,甘蔗皆披靡。贼不能得志,忿甚,以刀砍击无数而去。贼退,家人殓其尸,见衣裤纫缝如故,泥沙满指甲,前后百余步甘蔗皆死,咸哭其死节之苦云。"
"不及远避,遂匿村中古庙,庙神像为岳武穆,乡人奉之最虔。贼入庙毁其像,杨氏窥见之,突出厉声怒骂,为贼所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