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金融合法化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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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2-27 07:49:42

中评社北京2月27日电/据近期媒体报道,为有效杜绝非法集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国家监管部门目前正在加快制定有关监管条例。据了解,该监管条例的最大突破将是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以自有资金注册成立“只贷不存”的放贷机构,从而打破由国内商业银行垄断的信贷市场。专家表示,一旦该条例获得国家法制办的通过,则意味着“民间借贷阳光化”将在国家立法层面得到确认,社会关注已久的民间借贷问题将有望获得重大突破。
金融时报刊登李侠文章表示,由于中国整个信贷市场结构的不合理,民间借贷在中国已存在很长时间。有关数据显示,从1986年开始,农村民间借贷规模就超过了正规信贷规模,幷以每年19%的速度稳步增长。在经济相对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企业之间特别是民营企业之间的民间借贷数量巨大。温州银监分局调查数据表明:民间融资占温州企业营运资金构成的比例,2007年达到28%,中小企业民间融资总额约为2200亿元,温州民间融资的90%是通过地下钱庄来完成的。
但十几年来,民间借贷一直游走于国家法律、法规框架之外,很多专家学者一直呼吁让民间借贷合法化、规范化,通过疏通合理的民间借贷活动,建立一个规范民间借贷活动的法律框架。央行也多次提及要推进民间信贷规范化进程,以缓解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困难,达到既增强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又在一定程度上填补因正规金融不愿涉足或供给不足所形成的资金缺口。
而自去年年底以来,央行实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和政府4万亿元投资计划的推出,使得近几个月商业银行的贷款投放有了显着的增长,如今年1月份的新增贷款量就有1.62万亿元之巨(这相当于2008年全年贷款增量的三分之一)。但从贷款的流向看,资金大部分仍然是流向了大企业、大项目,国有部门和基建项目成为商业银行贷款投放的主要领域。而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虽然在就业等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状况幷没有得到根本好转。
文章指出,在当前保增长压力不减,而社会投资相对不足的背景下,释放民间融资的活力,对于拉动民间投资,保经济增长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因为,要想在缺少民间投资的时候,仅仅依靠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来推动经济持续增长,将是十分困难的。因而,近期怎样重启民间投资成了政府部门非常担忧的问题。中国的经济发展史告诉我们,改革往往都是危机迫使的。当前压倒一切的“保增长”也为国内民间金融的合法化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
安邦咨询公司分析师李明旭指出,如果相关监管条例推出,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能大量进入信贷投放市场,这必然会对中国的经济发展以及金融体系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
首先,打破银行垄断的信贷市场,赋予一定条件个人和企业以贷款的权利,在当前的经济下滑期,能够有效地为民营部门和中小企业进行融资,幷进而促进民间投资和居民消费。李旭明表示,国内商业银行以利润和风险控制为出发点,不愿将资金贷给中小企业,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合情合理的———相对于大型企业来说,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期限较短、规模较小,这都会影响银行业务的持续,幷提高业务操作的成本;更为重要的是,中小企业的贷款风险要比大型企业大得多,其风险也不易为外界获知,从而造成银行和企业之间的风险不对称。不过,在贷款难以获得的时候,即使民营企业家想投资,大多数人也会求贷无门。民间金融的放开,将明显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
其次,从长期来讲,对中国民间金融市场以及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来说,都是莫大的好消息。众所周知,民间借贷市场的服务对象便是代表了中国经济活力的中小企业。据统计,中国民营企业约80%的资金需求来自于自我积累和民间融资,缺乏贷款支持,这就迫使很多中小企业转而向非正规渠道寻求资金来源,形成了一个游离于“正规军”之外的灰色地带,幷进而滋生交易隐蔽、风险不易控制等问题以及非法融资和洗钱等犯罪活动。因此,把它从“灰色地带”带到阳光下,便于监管部门对其规范、合理引导其发展。而由于金融市场是一个高度依赖契约和法制的市场,可以预见,一旦有了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市场的活力会很快地激发出来,幷在企业融资市场占据一个举足轻重的地位。
有关专家表示,出于控制风险、保证商业银行稳定等方面的考虑,民间资本进入正规的贷款市场,刚开始的门槛会比较高,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也不会立竿见影。但迈出第一步仍然有标志性的意义,这有利于目前阶段的保增长和中国金融体系的长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