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成自然(散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15:20:00
《现代汉语词典》对“习惯”的解释为:在长时期里逐渐养成的、一时不容易改变的行为、倾向或社会风尚。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此“本性”,亦即一个人经年养成的行为习惯。好的习惯令人终身受益,恶习则只会害己令人厌。人们常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这也说明,儿时经常性接受的方式以及实践的行为,到了成年,很容易就化作我们潜意识里不自主的习惯。所以,我们的小学教育更主要的是一种养成教育,一种习惯培养的教育。当然,我以下例举的种种习惯,不涉及人品与道德,更多的只是一种生活方式的区分,无关优劣。
●出门之前,必想三件事:一、我出门干什么?譬如出门领个包裹,到了邮局,方知包裹单还在家里。二、身上带钱没有?有时出门未必用钱,但揣钱在身,走路都心里踏实。三、钥匙拿了没有?忘了什么大不了多跑一路,回来拿就是,只要不忘了钥匙。检查钥匙带上没有,这是我出门之前永不会忘记的事情,所以,从来没有出现过反锁自己的情况。
●出门之前,全面检查,拔掉所有电器插头,冰箱除外。所以,从来不会出现出门之后,突然怀疑电烤炉是不是关了?
●打的,上车第一件事就是想,我都带了些什么东西上车?下车的时候又想,我还有什么东西忘在车上没有?并同时心记车牌号码,以备万一有个粗心,也不致马上就想不起坐的什么车。所以,活了二十几接近三十年,从来没有掉过东西。
●常看到电视里温馨感人的一幕:丈夫要出差了,妻子默默地为他整理行李。可是,我没有妻子,没有人给我收拾衣物,怎么办呢?我就自己把出差经常要带的东西写一纸条儿上,这样,没有老婆的我也不会丢三拉四弄得狼狈了。像我这样的单身汉不妨也像我一样将出差常带的物品罗列一下啊:换洗衣服(内衣、衬衣、毛衣、外套、袜子、鞋垫)、鞋子、毛巾、牙膏牙刷、剃须刀、护肤品、洗发护发品、梳、指甲剪、手机及充电器、电话号码本、笔、书、稿纸、纸巾、创可贴、风油精、茶杯、小零食、提包、钱、身份证、名片,等等。
●走路飞快且悄无声息,室内尤其如此。最讨厌穿一双拖鞋擦着地板走,经常我就知道住我楼上的人这会儿到客厅了,这会儿又到卧室了。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把脚提起来走过。甚至小孩儿在楼上玩跳棋子儿,掷得地板咚咚响。所以,到我这儿来玩的朋友,我都让他们走路轻点儿,免得我的楼下像我一样有苦难言。
●观棋不语。看人下棋或玩牌,不习惯多嘴多舌瞎掺和;甚至我就懒得看,除非自己上场。人家下棋玩牌,一人站其身后,指指点点,这里应该怎么怎么下,那里应该怎么怎么打,吆声震天,喧宾夺主,好像就他一人聪明过人,玩牌下棋的反倒不知所措。这人肯定不是我。
●不喜欢等人,因为等得烦躁。不喜欢被人等,因为担心被人等得烦躁。所以应诺之约,极少延迟。既有所变,定当及时告知,绝不不了了之,免人左顾右盼望眼欲穿。
●不轻易求人。并非以为自己有多大个能耐,可以做到“万事不求人”,而是唯恐添人麻烦,让人为难。
●极善排解烦恼和压力,所以不太有过多忧郁。譬如偶遭烦心事,呼呼大睡,一觉醒来,以水冲澡,内心总会平静许多。
●少有牢骚。我常以为多牢骚者其实是不善调节内心平衡之人,因而总是以充满攻击的言语释放自身的压抑。殊不知,伴随这种发泄的完成,却无意中消极了受听者的情绪。所以,讨厌过多的牢骚,并坚持以为牢骚过多是一种无能的表现。
●极喜睡懒觉,双休日里,不吃不喝,能一觉睡到晌午。即使没睡着,躺在床上,蜷在被窝里,两眼干瞪着天花板都满心惬意。但平日上班就不同,六点半准时起床。也许有人觉得上班迟到几分钟不要紧,也的确不要紧,没谁会说你;但何必迟那几分钟呢?迟到五分钟算我迟,那不如早到五分钟,还算我早了。其实这迟到五分钟和早到五分钟,加起来也不过十分钟,那我何不少睡这十分钟,早起十分钟呢!就像买个什么东西,人家口口声声便宜了两块钱,看了十二分面子似的。不就两块钱吗,那我不如干脆给他两块钱,省得还欠人家一个人情。
●不喜欢做饭,因为不喜欢拣菜。所以,我跑到净菜市场去买净菜,这样就用不着拣菜了。把净菜稍加清洗,然后往锅里一倒了事。我倒还是喜欢炒菜的。
●处理油污厚重以及血腥脏手的食品,带一次性无毒塑料手套进行。
●每次做饭,我会做两到三餐的份量。剩下的饭菜,我放冰箱里冷藏着,一俟食用,按食所取。更为了省事,我将饭菜一钵,在微波炉里微波,五分钟即可开饭。我称之为“八宝饭”。单身汉的好处就是: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只要自己觉着方便受用。早餐在外边吃,中餐在单位食堂吃,一天之中只有晚餐在家里吃,所以我一次做三餐饭菜,其实够我吃上三天。也所以,我一周只需做大约三次饭。
●炒菜不尝盐。理由有三:一、经常炒菜,放盐多少为宜,心中早已有个大概,所以用不着尝。二、何为咸何为淡,并无绝对取值,更何况口味不同,你以为咸的人家却觉得淡。只要不走极端,稍咸或稍淡都是不妨的。所以也用不着尝。三、实在把握不准,宁可少放点盐,清淡一些,觉得缺盐再添也不迟。我极力反对炒菜尝盐是因为,我看多了以瓢舀汤直接往嘴里送,然后又将未尝完的汤回炉到锅里的触目惊心的一幕,或者径直用手去锅里抓了菜就尝,未嚼完的那一截菜或许出于节省的目的照例回到了锅里。你还真别指望那尝盐的厨子果真就是个没有肝炎没有流感等传染病的健康人,光那唾沫下锅,就令人寒战不已了。所以我主张,即便有尝菜的习惯罢,也最好备专用尝菜的碗筷才是。
●不劝菜,尤其不用自己的筷子给人夹菜。不劝菜是因为恐怕人家不喜欢吃呢?虽是热情,倒把人家为难了。不用自己的筷子给人夹菜,因为我最怕人家用他(她)吮过的筷子给我夹菜,将心比心,我不会给人夹菜。顶多移动菜的位置让人家自己夹。
●夹菜不挑挑拣拣,看准了再去夹,就算是一骨头也夹到碗里再说。不用吮过的筷子在菜盘里翻来覆去地找菜;不用吮过的筷子在汤钵里“洗澡”;绝不将夹到自己碗里然后觉得不喜欢吃的菜又退回到菜盘子里去。
●绝不用公用的汤勺舀汤直接往自己嘴里送。
●不与人交换饭菜,不与人同杯喝茶,不与人共用牙刷。
●极力主张公筷制和分餐制。食堂就餐从来自带碗筷。
●吃饭飞快,狼吞虎咽,三五分钟即可就餐完毕,且未见消化有障。此番本领源于多年以来的速食速饮。因国人多喜群聚而餐且一双筷子打天下,此般习惯对一向主张公筷制的朝阳公子可谓极大极大的打击,无奈之下,只得速食以应对。故此夹菜小心翼翼,密切关注他人夹菜位置,避免在人家夹过之处去夹。每上一道菜,更是尽快抢先夹上几筷子,几经人夹而稍显狼藉,便绝不再夹。久而久之,便练就了这般狼吞虎咽的本领。记得一次下乡搞工作组,十几人一桌吃抢饭,每每都是我第一人吃饱喝足。饭菜再少,也绝对饿不了我,也绝对轮不到我吃那残菜剩饭。所以我理解达尔文之“适者生存”,这“适”除了适应,还有应对。适应是说,人家都习惯聚餐,你也习惯聚餐,这是适应;应对是说,人家都习惯聚餐,你却不习惯聚餐,但你吃饭的速度快,可以把聚餐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这便是应对了。
●尽量避免在食堂之外的公共场所吃有气味的食品。即使香喷喷的饭菜,那也只有吃的人才感觉香,旁人闻起来是很不舒服的。特别是在书店、办公室、公共汽车等相对封闭的室内,食物气味不易很快散发,更是令人闻而窒息。
●旋转活动餐桌,必先环视全桌,轻轻拨动。反感不顾不管人家正在夹菜,仍陀螺一般转得飞快,把满桌杯碗酒瓶扫得保龄球一般纷纷倒下。
●人家笑不露齿,我吃饭不露齿。
●在家请客吃饭,残菜剩饭无论多少,必定全部倒掉,不留下餐。绝不以自己尚未吃完的饭菜待客。
●不喜欢洗碗,因为油污太重。用手洗,洗得满手是油;用刷子洗,洗得满刷子是油,反过来又要洗刷子。所以,我首先将碗内残菜剩饭用清水冲洗干净,待到只剩下油,再用一大团高吸力纸将冻油揩拭干净,最后用专用洗碗巾以清水将碗冲净。如此,既不让油污伤手脏手,又能将油污去除得干干净净。真是没有什么比纸巾更能吸油且取之方便的了。我常为我这一创意而自豪哩。
●锅洗两面。除洗锅内,还洗锅外。所以锅底无锅灰锅垢。
●饭后必定漱口。我听过的最恶心最反胃的故事是:某男晚上吃饭,菜中有鸡,男连啃几块鸡肉,肉丝夹满牙缝,男就这样去约会,结果与女友KISS。回家之后,男无意间想起先前牙缝肉丝,张嘴在镜前一看:肉丝一根不剩……天啦!!!
●酒后掩嘴而言。
●饭后,必将排气扇、灶台拭擦一净。这俩地方是最易弄脏的,但在我的屋子里,却是打扫最经常、最光鲜的。窗台桌椅几天才打扫一次,但排气扇、灶台每次做饭都打扫。一月左右,将排气扇拆下来彻底清洗一次。
●每半月用微波对毛巾、抹布杀菌消毒一次。
●不用洗脸盆更不用洗脚盆洗菜装食品。
●毛巾从不乱搭。通常会把毛巾四个角扯平对齐,规整规矩,且图案顺置,正面朝外。
●一天换一双袜子,因此一个人买了两打二十四双袜子轮换着穿。
●如厕自始至终放水。
●雨雪之天,入室或上车之前,必将伞上雨雪甩净,必将鞋上沾水跺净。
●室内务必整洁,否则坐立不安,更无法静心读书写作。
●文件资料分门别类摆放,办公桌上尽可能少放东西,以求清爽。
●“不动笔墨不读书”。因为爱书,以前我从不在书上乱划,所以一本书读完,仍跟新书无二。现在每每读到精彩的句子,我总是以红笔勾出,下次再读,则不必全书总览,而只需读那勾划之句了。即便勾划留痕,但因为一:我读书喜用书签,从不折角伤页;二:手不干净不持书,所以,书照例还是素洁清整。
●书不外借。自觉还不是个小心眼儿的男人,为人也够大方,但有一点:跟我借书,没门!爱书人就这老毛病,把几本书特当一回事。你说我书呆子气也好,你说我酸不溜秋也罢,咱不吃这套!我就这么酸,你奈何得了?!(长沙话讲就是:何解罗?!)如果你不理解,书就是要让人看的嘛,看完了也就没啥子用了,还爱护得这么好好儿的干吗!得,就冲这话,我越发不敢把书借给你了。其实以前我还是看人借的,但常有看走眼的时候,把书借了,从此这书就再不回来。我再三催还,人家根本没这事儿一般,催多了,人家还不耐烦呢。所以,更不轻易将书借人了。某名家为了朋友不开口向他借书,在书房留字一幅曰:书与老婆概不外借。魏剑美更绝,他在家中大书一幅:来客注意,你可以向我借钱(因为我没有),但不可以向我借书(因为我不想让它们也变得没有)。看来,为了书不外借,爱书人个个都有费一番心思。
●没事儿偷着乐。喜欢旁若无人地笑,人家以为那是傻笑,自己才知道那笑是有理有据的。读梁实秋的《男人》,梁实秋说,有一个男人啊,特馋,半年没吃过鸡肉了,于是有一天,他看到人家拿一把鸡毛帚子,口水都流出来了。这句话把我笑坏了,我坚信不会有这样一个男人的,再馋也不致于见了鸡毛帚子就流口水;但梁先生就这么搞笑,他能把不可能的事也说得跟真的一样,让你笑得喷饭。我不曾见过梁先生,但以我的揣想,梁先生必定是个好玩的人,“没事儿偷着乐”的人,要不他写不出这么打趣的话来。平常生活中我们不是经常遭遇些莫名其妙的骚扰么,譬如一人打来电话,张口就是:马大哈,你什么时候过来啊?你一听,气不打一处来:你才是马大哈呢!“啪”地把电话挂了。可人家不依不饶,又打过来:你是马大哈啊?你终于忍不住了,吼了起来:哈你个头啊哈!一天的心情都让这无厘头电话给破坏了。可是按照莫小米的思维,你就假冒这“马大哈”如何?你说:哦哦,我马上就来了,你现在哪儿啊?然后拖着人家说上一大通,让人家越说越没底,最后不得不试探着问:你不是马大哈吧?你哈哈大笑起来:我本来就不是马大哈,你打错了!如此,一天都沉浸在这个并不害人的恶作剧的回忆里,岂不快哉!我们常常抱怨生活平淡乏味,但是对于生活,我们何时又抱了一种化腐朽为神奇、化沮丧为快活的态度?有一句话说得好,快乐也是一天,不快乐也是一天,那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让自己快乐呢?
注1:以上习惯并不绝对。譬如我说我没打牌赌博的习惯,但偶尔我也玩上一两盘,于是人家说,原来你也是打牌的啊!我没喝酒的习惯,但碍于场合,我也会喝,甚至显得很豪爽很能喝的样子。通常我会把屋子收拾得很干净整洁,但也有例外,譬如一觉睡过了头,上班要迟到了,我就顾不得叠被子拖地板,洗一把脸就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