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斯治疗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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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斯治疗的理论是通过临床实践,不断积累经验,逐步形成的,而不是从空想或实验室公式中推导出来的。1942年罗杰斯提出一个简单的理论,后来经过几次充实,有时作了根本性的修正。它是有关治疗过程的理论,而不是人格结构的理论;是一个对影响人类行为因素的综合理论,而不是弗洛伊德学说那样的起源学理论。
罗杰斯治疗的理论基础主要有四个方面:
(1)实现的趋势
这是对人类基本特性进行多年观察后得出的结论。它假定人类和所有的生物,不论是植物或动物,与生俱来就有一种不断发展、增长和延续其机体的趋势。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婴儿在正常环境中的生长过程,他将逐步学会行走,尽管跌倒、失败和受挫,最终将学会各种动作。在心理方面也是如此,只要有生长发育的条件,有机体的这种自我实现趋势会克服各种障碍和痛苦。
许多学者也持同样观点。诺贝尔奖获得者,生物学家阿尔贝特·森特-乔盖依从一生的工作中得出结论:生物体内肯定存在着一种动力,推动它不断完善自身。在细胞水平上和整个生物体中,他都以实例证明了这种动力的存在,为生物体的实现功能这一概念提供了坚实的论据。
无数的环境因素可能妨碍人类机体的实现趋势。被这些生理上和心理上有害因素包围,实现趋势可能受阻或完全停顿下来,产生一些歪曲的、奇特的、不正常的表现,对社会形成具有破坏性而不是建设性的力量。在这方面,人类与其他生物体没有根本区别,只是更加复杂一些。人类正常的实现趋势被歪曲或受阻时,可能形成多种多样的反应形式。
(2)自我概念
罗杰斯认为,自我乃是一个人对他自己的概念。这个自我形象是通过与环境,特别是与其他人对他的评价相互作用后逐步建立起来的。一个人对他人的反应方式取决于这一自我概念。对任何一个新的体验都可能产生三种不同的反应:(1)与自我概念相结合,融为一体;(2)对其不加理;(3)产生歪曲的反应。
当新的体验与个人的自我概念不一致,或被视为对自我概念的威胁时,就容易产生后两种反应。
自我概念非常刻板的人,在适应新环境方面容易遇到困难。罗杰斯认为,以病人为中心的心理治疗过程,是通过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减轻病人内心的压力,使其不至于歪曲或拒绝与自我概念(理想化的自我)不一致的体验。
(3)体验
它是对客观事物和可以意识到的机体内部过程的态度。但在治疗方面有其特殊的含义,通常称为“充分体验”。吉德林(1962,1978)曾详细说明了这一概念,并发展了一种“集中注意法”来帮助病人,使其集中注意力,一步一步向下向内,直至产生可以觉察到的生理和内脏的感觉变化。这是治疗过程的关键。当注意力集中于以往被否认的体验,用接纳的态度对它进行充分体验时,就会给治疗带来转机。
内脏变化的体验并非出于想象。Don(1977—78)提出,当一个人精神内守,用容忍和非批判的态度专心体察自身的感觉,就可以产生感觉上的变化。病人可以指出它在记录带上的位置,它是一种躯体可以感受到的释放,在这一时刻有独特的脑电波型,而在此之前脑电图上出现稳定的a节律,证实这种体验伴有生理上的改变。
可以和病人谈论他的体验。例如在一次交谈时,发现病人对他父亲显然有否定的情感,当治疗者说:“你大概正在生他的气吧?”,病人回答:“不是”;“感到痛苦吗?”,“这也不确切”;“那么,是轻蔑他吧?”,“是的,正是这样!”病人接着说下去,打算探索这种情感。显然,也曾同时感受到某些内部的生理改变。这种形式的体验,是治疗过程中发生改变的主要成分之一。
(4)不协调
它是指机体的体验和自我概念之间的不一致。当它消失时就可以证明在治疗中确实存在。例如,一个人的自我对别人(配偶、母亲或其他人)并无敌意,但当他与自己的机体体验接触时,却发现自己充满了怒气。“我对他感到生气,我是一个有这种感情的人。”此时他的自我概念已明显改变。
当存在高度不协调时,实现的趋势就会混乱或向两个方向发展。一方面,自我概念受实现趋势的支持,使这个人努力奋斗以实现自己的目标。另一方面,机体力求满足本身的需要,它与自我概念和意识中的愿望可能大相径庭。这时,自我向一个方向活动,而机体却朝向另一个方向,造成情感和理智的脱节。不协调是产生焦虑的根源,这种冲突在治疗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