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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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20制订)
为了适应新时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努力提高我院人才培养的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精神,在充分调研和借鉴有关高校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教学质量监控的指导思想
(一)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质量最集中的体现是人才培养的质量,要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指导思想,因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设计要始终围绕培养高质量的人才来进行。
(二) 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关键在于教师。教师在教学质量监控中应当发挥主导作用,通过教学质量监控,籍以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促使教师主动投入教学研究,努力关注教学各个环节的质量。
(三)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形成院教学委员会、督导委员会、教务处、系(部)、教研室等部门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网状监控结构。
二、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构成
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主要有人的因素、物的因素和管理因素,教学活动主要是教师教、学生学、干部管的共同活动,所以教学质量的保证与监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涵盖了学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其主干模块应包括:教学质量标准系统、信息收集系统、评估分析系统、信息反馈系统。
(一) 完善的教学质量标准系统
教学质量标准,是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价的标准。确定一个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教学质量标准,制定完善的教学规章制度、课程教学标准以及教学各主要环节质量标准,并作为保证教学稳定运行的行为准则和作为协调各方工作的准则。
(二) 准确的教学信息采集系统
通过开展教学检查、教学督导、领导干部听课和巡视教学秩序、学生评教、教师评学、教师评教等活动,及设立教学信息员、院长信箱,记载教学日志等方式,多方采集教学信息,实时掌握教学动态,为教学评价做好基础性工作。
(三) 科学的教学评价系统
对采集的各项教学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分析,科学评价、分析教学质量,以掌握影响教学质量的内部因素(教师、学生、条件、管理等)和外部因素(方针、政策、体制等),并不断改善。教学评价体系由课程评估、专业评估、教师授课质量评估、学生学习评估、系(部)教学工作评估等组成。
(四) 畅通的信息反馈系统
通过教学工作会议、教学信息反馈表、教学动态等方式,将评价结果快速反馈至有关人员,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籍以调控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五) 合理科学的激励机制
教学评价结果与教师学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挂钩,以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
三、 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内容
(一) 是否有符合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适用的教材;
(二) 是否有认真执行教学规章制度的教风、学风和工作作风;
(三) 是否有较完备的教学设施和教学设备,并得到充分利用;
(四) 是否有科学规范的教学检查制度和评价体系。
四、 教学质量监控的具体措施
(一) 建立教学计划管理制度:对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实行严格管理。教务处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提出制定教学计划的基本要求,各系(部)按要求具体制定教学计划;再依据审定的教学计划,编制学期教学进程安排表、课程表和考试安排表。各系(部)依据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安排表,组织教研室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落实课程(含实验、实习)教学任务,并制定授课计划、实验和实习计划、社会实践计划、论文(设计)任务等。详见《教学计划管理规定》。
(二) 建立优秀教材选用制度:教材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要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本院教材建设立项教材;鼓励使用优秀的外国原版教材。具体见《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三) 建立常规教学检查制度:坚持开展“期初”、“期中”、“期末”三个阶段的常规教学检查。期初教学检查以检查教学秩序和教学准备情况为主,由教务处和各系(部)组织;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质量的全面检查(以教学文件即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进度和教学各环节检查为主),由教务处布置,各系(部)具体组织实施,有关材料及时报送教务处;期末教学检查以监测考风、考纪为重点,教务处和各系(部)都要成立考风、考纪巡视组,及时检查并互相反馈。具体见《教学常规检查制度》。
(四) 建立领导干部听课制度:领导干部不定时随堂听课有助于各级领导干部及时了解全院教学工作的情况,有助于突出教学工作在全院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为制定有关教学工作的政策提供实际依据。具体见《听课规定》。
(五) 建立学生信息员制度:学生是学院教学过程的实际参与者,他们有权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没有学生参与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不完善的。在监控体系中增加学生信息员队伍,可以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便于学校和各系及时了解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意见,便于加强学生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具体要求见《教学信息员制度》。
(六) 建立和完善教学督导制度:教学督导委员会是在主管教学副院长的直接领导下,独立从事教学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常设工作机构。教学督导的职责及工作内容在《教学督导工作规定》中另行规定。
(七) 建立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制度:建立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严肃性,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必须认真执行《教师工作规范》、《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八) 建立较为完善的教学评价制度:(1)每年进行一次课程评价,评出合格课程、重点建设课程、精品课程,并分别投入相应等级的建设经费,不合格的课程将需按相关规定进行整改;(2) 每年进行一次专业建设评价,评出合格专业、重点建设专业、示范专业,并分别投入相应等级的建设经费,不合格的专业将减少直至停止招生;(3)每年进行一次系(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价,评出A\B\C\D四等,教学岗位津贴将分别按1.2\1.0\0.8\0.6系数计算);(4)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学生评价、督导评价、所在单位评价所占比例为6:2:2,奖励总评位于全院前10%的教师,位于后10%的将需按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具体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专业建设实施办法》、《系(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九) 建立教学工作例会制度:教学例会是以及时解决和协调各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工作中需要集中研究、解决的问题为内容的会议,一般每月一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具体见《教学工作例会制度》。
(十) 建立考试质量分析制度:考试是检查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手段,是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按《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分析制度》执行。
(十一) 加强毕业生质量与就业分析:通过该环节的管理,可以全面了解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评价以及社会对我院人才培养的意见与建议,为学院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依据。学生处每学年都必须对我院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进行总体分析,可以通过访谈、问卷调查、个案追踪等多种方式,对毕业生质量进行监测,并提出我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要求见《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
(十二) 建立激励机制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将教学评价结果与教师学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挂钩,开展“教学优秀奖”、“科研优秀奖”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评选活动,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工作者探索教育规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发挥模范效应,带动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
五、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组织保障
(一)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全院各个部门都要树立质量意识,要形成全院各部门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教学质量管理的新局面。
(二) 教务处设专人负责教学质量管理,同时依托学生会学习部成立学生教学信息中心、系(部)设教学信息小组,构建教学质量信息反馈系统作为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 加强系(部)教学质量管理职能,明确各系(部)一把手为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明确各系(部)教学秘书的任职条件及职责范围,加强对系(部)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
六、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