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抚顺碾人案真实经过(华商晨报 200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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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提前介入“抚顺追撞惨案” 有关人士提供的信息还原惨剧
披露抚顺碾人案真实经过(图)
2005-03-31 00:00:00

蔡宝芹失去丈夫后一家陷入悲痛之中

侯建军:43岁,抚顺市兴业机械化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省人大代表,曾获抚顺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在28日凌晨3时酒后开车碾死一名老汉。

裘吉:56岁,家住抚顺东洲街,在28日凌晨3时,和妻子带旧电视参加百货大楼以旧换新活动,在大楼门前却惨遭一辆白色“现代”越野车撞倒碾死。
事件回放
2005年3月28日凌晨3时30分许,56岁退休工人裘吉在抚顺市百货大楼门前被一白色“现代”越野车追赶数十米后,被当场撞死,司机逃逸。
3月29日15时,抚顺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3·28”案当事司机侯建军相关背景,并确定侯属于酒后驾车撞人,侯建军于当日上午8时来公安机关自首。目前,侯建军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3月30日,抚顺市的裘吉老汉被撞死已经3天了。
“悲伤、气愤、担心。”伤心至极的裘吉老伴蔡宝芹用这几个字形容两天来的心情变化。
“我们对此案件已经召开新闻发布会了,能说的都说了,现在我们仍在调查取证,所以暂时还不能透露关于案件的任何细节。”
30日,当记者到公安局想进一步了解案件中的一些细节时,抚顺市公安局宣教处于云龙处长告诉记者,“因为媒体近期来的连续报道,使公安的调查取证陷入被动。”
但记者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从曾参与调查侯建军的人士那里,还原了侯建军撞人始末,破解了“3·28”案诸多疑团。
揭开侯建军撞人过程
疑团一:为什么侯建军凌晨3时出现在抚顺站前?
答案:“请朋友喝酒唱歌”
侯建军被刑事拘留后交代,3月27日晚上,在一家酒店宴请一些朋友,侯建军承认当时他自己喝了很多酒,喝至午夜之后便来到了一家歌厅开始唱歌。
大约在次日(28日)凌晨3时左右,侯建军驾驶“现代”越野车才离开了歌厅,朝抚顺南站方向快速行驶……
疑团二:车内黄头发女子到底是谁?
答案:“黄头发女子是歌厅小姐”
此前有人曾向本报记者表示,车内的黄头发女子是侯建军旗下山庄的现任老板娘。
但根据侯建军的表述,黄头发女子是他在歌厅里找的一个“小姐”,头发染成黄色,大约有30多岁,坐在越野车副驾驶的位置上。当时两人上车后有说有笑,车内还开着音响唱着曲。
疑团三:为什么追赶直至撞死被害人?
答案:“最初本想堵住揍那个老头”
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侯建军称,越野车行至抚顺站前大酒店民主路路口时,差点把过马路的一个老汉(即裘吉)刮碰,副驾驶位置上的那个歌厅小姐冲老汉骂了几句,老汉转头也回应了几句。于是,双方发生了口角。
这时,侯建军驾驶越野车开始在大酒店门前的栅栏东西两个出口处,追撵在此准备离开的老汉,越野车与老汉先后来回相持了几个回合,始终没有把老汉堵住。
“堵他(裘吉)的意思就想揍他。”侯建军这样交代。一直没有堵到老汉使侯建军失去了最初的耐心,在心底产生了一股激劲,自己也逐渐丧失了理智。
老汉终于从东侧的出口逃出,跑到百货大楼前的小空场(妻子那里)。侯建军见到老汉跑了,就突然猛踩油门加快速度,越过马路牙子急速进入百货大楼前空场,将急跑的老汉撞倒之后又驾车回去,轧死了老汉。
疑团四:侯建军撞人逃逸后去哪了?
答案:逃离现场再次撞车
按照侯建军的说法,撞了人后的他当时很惊恐,于是急速驾车离开了站前,朝西方向道街行驶。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小姐看见了刚才发生的这一幕后,曾对侯建军说:“你把那个人给撞了。”侯建军没有理会。
当越野车行驶到了12道街位置,侯建军把车停下,将小姐撵了下去,并对小姐说:“不准你乱说我撞人了。”小姐下车后,侯建军又朝北方向雷锋体育场行驶。
侯建军驾车行驶到雷锋体育休闲广场附近道路时,想到刚才撞人的情景,也想到了会有人记住了自己的车牌号,心里非常害怕。在越野车急驶中,侯准备用打火机点枝香烟,结果发生了意外,越野车又冲上了马路牙子,撞到路边的一棵小树上,轮胎爆裂。于是,侯建军被迫弃车逃跑。
疑团五:为什么逃跑后又回来自首?
答案:“是前妻让我来的”
根据侯建军的回忆,他此后打了一辆出租车找到了前妻,把撞人的事件经过都告诉了前妻,前妻听后马上和侯赶紧打出租车来到雷锋体育休闲广场,将侯建军爆胎的越野车又重新启动。侯带着前妻朝望花区丹东路行驶,准备到某地方把车藏匿起来。
由于爆胎的越野车在行驶中产生热量,致使前轮橡胶车胎溶解,越野车实在“走”不动了,停了下来。
侯建军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前妻做出意想不到的举动,告诉侯建军投案自首吧。
于是,在28日早上8时,侯建军走进了公安机关去自首……
抚顺检察院提前介入
30日,记者了解到,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对侯建军“撞人案”已提前介入调查。
“在3月29日,检察院派出侦查监督处2名检察官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提前介入此案件,复核定案证据。”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兰成副处长告诉记者,“一般的案件是在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完成后再移交我们检察院。”
“检察院之所以提前介入是因为侯的案件很重大、有社会影响。”兰成副处长介绍。
记者还从检查院了解到,现在侯建军已被关在看守所,侯建军到时候也准备请律师为其辩护。
另据了解,辽宁省公安厅对“3·28”案件高度重视,正在督办此案件,而在省市人大,记者了解到,两级人大正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
案件背后的声音
抚顺“3·28”案发生后,除了本身事件外,事件背后的一些东西更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对于案件的看法和观点也众说纷纭。
“侯建军作为省人大代表,知法犯法,其行为的性质相当恶劣,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在记者采访中,很多抚顺市民表达了这样的看法。
“人大代表是人民选举出来的,应该重视这个荣誉,爱护每一个公民。”市民刘先生对侯建军的行为感到惋惜和痛恨。
“酒后故意杀人并不能减轻其杀人的罪名,不能把酒精作为开脱罪责的借口,这就相当于一个司机酒后驾车要受重罚一样,本身故意杀人,又是酒后,两条罪名。”在采访中,一部分市民也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做好事本身是好事,但不能因为做了好事就掩盖其罪恶的一面。”许多人提出了这样的观点。
“人大代表也是人,类似侯建军这样的人大代表毕竟是少数。”抚顺市一位机关干部说。
辽宁绿茵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波对“3·28”案件作了客观的解释。林波说,如果机动车不是在正常的地方通行,就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如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和伤亡,将追究刑事责任。
林波说,按公安机关侦查的事实,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无论是交通肇事罪还是其他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本报记者 姚远 李凭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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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昨日听取侯建军被刑事拘留报告后,决定---
提请审议暂停侯建军代表职务
2005-03-31 00:00:00
 
【抚顺追撞惨案·最新进展】
晨报讯(记者 尤宏韬)侯建军有可能被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权利。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关于对抚顺籍省人大代表侯建军被刑事拘留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简称《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许可事宜以主任会议的名义提请十届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审议,如获得许可,侯建军将被暂时停止代表职务。
如省人大常委会通过许可对侯建军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则意味着侯建军将被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权利。至于会不会终止侯建军的人大代表资格,则需要抚顺市人大常委会依照程序进行。
【抚顺追撞惨案·法律解读】
人大代表犯罪怎么处理
根据《代表法》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因为是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即时被发觉而受到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应用:侯建军案发生后,抚顺市公安局及时通过省公安厅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呈报了关于对省人大代表侯建军刑事拘留的报告。
人大代表享有哪些保障
根据《代表法》第四章规定,代表在执行代表职务时享有政治保障、时间保障、物质保障和组织保障。
政治保障又称司法保障,包括言论免责、人身自由、被罢免时有权提出申诉等。在人身自由方面,主要指代表享有不受逮捕、不被刑事审判、不被采取劳动教养、不被监视居住、不被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而且,这种人身自由保障不受地域的限制。
法律应用:如侯建军被暂停执行代表职务权利,其间不再享有代表应受的各种保障。
人大代表将如何被罢免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辽宁省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序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权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
法律应用:作为省人大代表,侯建军被罢免将由抚顺市人大常委会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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