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居民收入分配高度不公 10%家庭占市民全部财产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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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0日 12:54人民网【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4条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曾湘泉(资料图)
人民网北京12月9日电(记者 常红 张海燕)刚刚落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发布公告——“要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消费能力”,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中国薪酬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曾湘泉今天作客人民网“人民议事厅”,为广大网友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告,解答关于国民收入分配和职工工资福利等诸多热点问题。谈到目前备受各方诟病的收入差距悬殊问题,曾湘泉引用财政部的最新调查,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已经达到“高度不平等”状态,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而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
“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越来越大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曾湘泉列举了一系列数据:基尼系数是衡量总体收入差距的重要指标。从1978年到1984年,我国基尼系数稳定在0.16的水平。而从1984年开始,基尼系数一路攀升,到2007年已达到0.473。一般说0.2之下叫“高度平等”,0.2到0.4叫“低度的不平等”,0.4以上叫“高度不平等”,我国现在0.473说明不平等的问题已经比较突出。
另外,20%的高收入和20%低收入户的倍数也在不断增大,在城镇是8.9倍,农村是6.7倍,平均在7到8倍左右。我国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数量很大,现在的收入结构中,我国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合计占总人数的64.30%。
财政部最近有一个关于财产性收入的统计数字显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而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
另外,我国的差距还表现在行业地区之间。从行业的平均工资倍数来讲,1978年我们行业的平均工资倍数最高和最低是2.1倍,2000年是2.6倍,2008年是4.77倍,差距急剧上升。地区之间最高与最低工资差距倍数也在增大,1985年是大概是2.07倍,2001年是2.75倍,2008年是2.69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