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存:保障房没有雪中送炭,锦上添花为哪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16:13:01
11月17日《法制日报》报道,2009年初,安徽安庆市在集贤北苑和红旗小区集中新建了419套经济适用房,可近日一些准备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市民却发现,已建的341套房子中没有一套的面积低于90㎡,其中,面积超过150㎡的有数十套,面积最大的甚至达到了205.69㎡。
这不是唯一的例子,而是常态。同样担着经适房之名的单位集资建房,也只是少数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国企的事情,真正最低收入人群应该享受的保障房并不在此列。房价高了,但是严格意义上的经济适用房在具体执行中存在很多漏洞。
国务院于2007年8月发布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经济适用住房套型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即使完全按这一规定,难免成为少数人的寻租机会,原因是这样的户型权力者是不会享用的,但是由于购买的是有限产权,而且会成为完全产权,用于出租牟利也是好的。所以一直强调经济适用房退出舞台,原因就在这里:经适房没有“雪中送炭”,一直做的是“锦上添花”。
北京廉租房户型标准确定:一居室不得超35平米。而且茅于轼先生的廉租房不设私家厕所,而建设公共厕所之说,现在看来还有其道理。在有限的财力下,保障房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一来不可能,二来也缺乏合理分配的基础。那么保障房如何做到雪中送炭,满足最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居住,而不是所谓夹心层的改善居住才是正理。
商品房市场化,并非像龙永图先生所说的三分之二保障化可以实现的。完全市场化配合有限保障,在当前局面下才是合理的。
制度一直在制约安徽安庆200平米经适房的出现,但是过度的变通本领,已经把保障房完全异化,而且这个异化程度已经相当惊人了。随着商品房价的迅速远离基本收入人群,保障房分配问题浮出水面。实际从经适房产生的第一天起,一直不是满足最低收入人群的基本需求。有的城市竟然把经适房“正确的”称为“公务员房”。去年也发生某市第一批限价房优先满足公务员的事件。那么公务员中的领导们,十分需要200平米的大户型。
当然,即使是公务员,基本人群的收入也很难有购买商品房的能力,但是,相对来说,和最低低收入人群相比,公务员稳定的收入以及银行贷款的优先考虑,最低收入人群是享受不到的。
这也是我一直反对把夹心层纳入保障的原因。还是先满足最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居住问题吧。